㈠ 妻子转账给丈夫还房贷,离婚时这么分割
您好,根据您的提问,婚姻期间房贷是由妻子转账给丈夫偿还的情况下,首先要看夫妻二人是否在婚姻存续期间内对该房产的分配进行了特殊的约定,有约定的,离婚时按照约定来分配,没约定的,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配。其次,还要看离婚时双方是否在离婚协议中对该房产进行了约定,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中对该房产自由分配,协议不成的,可以提起离婚诉讼,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㈡ 妻子为丈夫贷款,离婚后该债务会怎么分担
随着社会经济不断的发展,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尤其是针对妻子为丈夫贷款,离婚之后,该债务会怎么分担也是很多朋友对此表示非常疑惑的,实际上我们要知道,如果这笔款是妻子为丈夫贷的,那么只要这笔钱用于夫妻双方之间的共同生活和相映的方面,这笔钱都必须要为双方共同偿还。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明显的知道,如果是妻子为丈夫贷的款,然而妻子在这个过程之中并没有使用这笔钱,那么丈夫很有可能是必须要全部承担这笔款项的,当然妻子必须要出具相应的证明,能够证明自己没有去动这笔钱,这些东西是我们必须要明白的,也是我们必须要清楚的。
㈢ 女方为男方贷款离婚怎么办
法律分析:夫妻一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应按共同债务处理,双方都有义务偿还。债权人有权向夫妻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或双方主张债权,但协议约定不偿还债务的一方还债以后,可以向另外一方追偿。婚内一方所负债务,如果用于家庭生活开支,则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若一方证明是另一方所负债务,没有用于家庭开支,则不用承担该债务,由负债一方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㈣ 妻子为丈夫贷款,离婚后这债务怎么分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7、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因此,如果属于第17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否则,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㈤ 夫妻共同贷款离婚该怎么处理方法
夫妻共同贷款离婚后应由夫妻双方共同还债。离婚时双方具有共同财产的,对于已届清偿期的共同债务应由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清偿债务后剩下的部分由双方分割。在此情形下,夫妻共同债务因清偿而消灭。双方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或离婚时尚未到期的共同债务,一方或双方不愿意提前清偿,则由双方协议确定各自所应承担共同债务的份额。在此情形下,双方的债务清偿协议除非经债权人同意并免除其连带责任,仅具有对内的效力,不过是双方约定各自分担的债务份额,并不因此而产生对外的效力。双方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㈥ 民法典夫妻离婚贷款债务怎么办
夫妻离婚时有贷款债务问题,首先要看是个人贷款债务,还是夫妻共同贷款债务,然后根据法律的规定予以分割债务,分担义务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㈦ 结婚后帮老公还了婚前他所欠的帐,离婚后我怎么办能要求要回那些钱吗
这个问题的关键是还钱用的谁的钱,你能证明是你一个人得钱那就能全部要回,如果不能则能要回一半,属于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一方婚前个人债务。
㈧ 帮老公担保贷款离婚后怎么办
法律分析:如果是双方共同签字的贷款,或者一方贷款另一方事后同意的,为夫妻双方共同债务。离婚要平分。但是贷款合同是要求双方偿还的,妻子一方承担连带责任,妻子在帮丈夫还贷后可追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二条 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六百八十三条 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第六百八十四条 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
第六百八十五条 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
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九条 保证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第六百九十条 保证人与债权人可以协商订立最高额保证的合同,约定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保证。
最高额保证除适用本章规定外,参照适用本法第二编最高额抵押权的有关规定。
㈨ 老公以妻子的名义贷款10万元,离婚后这笔贷款该怎么办
离婚对一个家庭来说无异于晴天霹雳,当今社会真的是什么事儿都有,一般不满于现状,觉得对方百般不好,一山看着一山高,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总是去对比。
两个人既然当初选择的结婚,就应该好好的去生活,想办法把自己的家庭经营好,两个人共同努力、拼搏的话,相信有一天会苦尽甘来的。
结束语即便是以妻子的名义借了钱,在婚内贷的款,离婚的时候也是要共同偿还债务的。如果是离婚后待的,那么另一方就没有义务去给偿还债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