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看到银行承诺函,没有看到贷款合同,房子过户给买家,卖家要注意那些
作为卖家,您办理了产权过户,但是您却未拿到全部的钱,当然是有一定风险的。
但对方是通过房屋贷款支付款项,银行在中国的公信力还是比较强的,所以风险并不是很大。 小心总是没错的,签订完善的合同,针对这个方面,具体给您以下建议:
1、针对对方办理贷款的时限给予约定,就是签订合同后多久内,必须提交银行的资料,办理贷款手续,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不能无限期拖着。
2、对于贷款额度,要明确,就是合同中明确需要贷款多少?同时必须明确如果贷款不足申请额度或贷不了款,怎么办,一般2种:现金补足或解除合同。这两种方式都要有时限,什么时间补现金,多久补不了现在算是违约或解除合同。目的很简单,不能因为他贷不了款,耽误您把房子卖给别人,要有个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期限。
3、您跟对方去过户前,最好是要看到银行给的批贷承诺函,或者看到银行已经签字盖章的针对这套房屋的贷款合同。看清楚合同或承诺函上银行对于放款条件的约定(这个您跟买方去银行签订贷款合同时,可以看合同,承诺函要跟信贷员再确认下,最好留原件或复印件),也就是银行在什么情况下,会把贷款的钱给您,看看您是否能接受。现在银行最晚的就是,过户后银行办理完该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后,把钱放给你。如果是银行拿到房产证就放款,那速度会快的多。这个周期是您自行权衡了,这个周期最少也是过户后3-5天给您钱。
4、我不知道你们那是否过户和抵押是同时办理的,不管哪种实际办理过户后,出于安全考虑,您最好监督买方将房产证、他正(如同时办理)送到银行,也就是监督买方配合达到贷款合同中约定的放款条件。买方配合达到银行放款条件后,那就是银行的问题了,如果不是资金紧张银行一般2-3天就会把钱放到您的账上。
5、再安全一点的话,您可以在合同里约定,您收到全部款项后多久将房屋移交给对方,也就是您没有收到全部的钱,就不交房(您还占着房子的使用权),这样您前面的监督就可以不用那么费力,对方为了早点拿房子,自己也会着急的。这里对方如果要求留一小部分尾款交房后付,那也是正常的,毕竟会担心房屋有欠费什么的,都给您了,对方也就被动了。
6、您拿到了全款,买方也顺利拿到房子。这时双方就都没有风险了! 作为出售方,您需要注意的基本就是这些了,不知道讲的是否清楚,希望您一切顺利!
⑵ 银行二手房贷款已经审批通过,但迟迟不放款下来,卖方不肯交房,我该怎么办
这个暂时好像没招,现在贷款一般银行每个月额度都是有限的,只能等了。房主那边只能去协商或者找中介帮你去谈谈。
⑶ 二手房贷款审批成功,却一直不放款,怎么办
你好,首先分两种情况。 二手房贷款已经审批通过,那你有没有看见银行出的贷款承诺函。你应该属于有贷款承诺函,但是银行额度紧张只能排队,这是没办法的,只能等了,一般承诺书不会说放款期限的,告了白告,可试试找银监会帮帮忙,估计作用不大。可以考虑找关系,送礼。一定放款,希望可以帮到你。
⑷ 二手房贷款银行没有出贷款确认函但却通知买卖双方过户是否违规
这个是银行的责任,你申请贷款,银行就会审核你的资格,审核通过结束后,就应该等着打钱。它通知你过户,那就说明你的贷款资格没问题,那问题就在银行了。去问清楚再说。
⑸ 中国银行办二手房按揭,在过户前做贷款预审批,如预审批通过,银行通过什么方式联系我是否有贷款承诺函
一、有的。批通过之后需要您将房产进行抵押,得到抵押证明后提交给银行,银行才能够放款。如果您无法确定是否通过了银行审批,建议您到银行营业网点进行查询
二、预审批是二手房产交易的一个保障措施,保证在房屋合同签订后,卖家能拿到钱。因为签订的买卖合同后,需要缴纳测绘费,过户费等一些费用。到了银行贷款才发现买家资质有问题,或有过违约记录,或有债务未偿还,不能贷款,整个交易就要取消,之前的费用就白交了。
(5)二手房没有贷款承诺函扩展阅读
申请条件
1.借款人合法的身份证件;
2.借款人经济收入证明或职业证明;
3.借款人家庭户口登记簿;
4.有配偶的借款人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5.有共同借款人的,需提供借款人各方签订的明确共同还款责任的书面承诺;
6.所购二手房的房产权利证明;
7.与售房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及售房人提供的划款账号;
8.如抵押物须评估的,须由贷款人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评估报告;
9.所购房屋产权共有人同意出售房屋的书面授权文件;
10.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⑹ 买二手房的时候,抵押贷款的利率是什么时候确定的拿到贷款承诺函还是用房产证办理抵押贷款的时候谢谢
规定是按照银行放款当天的最新政策而定,因为银贷款额度是受限制的,你办理完成了他项登记,银行都很有可能因为额度紧张没有款放,所以银行不可能在放款前草率将利率确定。但银行及相关行政部门都可走潜规则的,只要你找对人或舍得掏点钱还是有机会争取低利率的。
⑺ 我们买的二手房,贷款时为什么没有给我们贷款合同呢这个对我们有没有影响谢谢
银行贷款合同应该是银行放款给卖方后,通知你去取贷款合同的,没有贷款合同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没给你的话,你要主动去贷款的银行去索要合同,索要合同应该是给你的,那样合同上什么内容自己也清楚,起码你有知情权,一般二手房贷款,当时卖方已经拿到房款之后,就开始向还款了,借款合同一般是在开始还款的当月合同就应该给到借款人的包括还款计划,这个倒不会有什么不利的后果,直接找到所贷款的银行找当时的信贷经理要过来就行,他们都留有抵挡的。
不必担心,这种情况很多,自己找银行拿回来就可以。
⑻ 二手房贷款承诺函真假
可依据合同做出协商诉讼。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到买方拿到房屋产权证期间,如果卖方故意隐瞒房屋已被法院查封的事实。
1.《物权法》第14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所以,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产权未进行变更登记的,不发生所有权转移,在法律上仍然认为卖方是房屋的产权人,买方仅对房屋享有债权,法院仍然有权查封卖方的房屋;
2.如果卖方故意隐瞒房屋交易已被限制或者将要被限制的事实,导致买方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无法实现购房目的时,买方可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规定,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地产,不得转让。如果已签订买卖合同的,该买卖合同无效,双方互相返还已付财产,赔偿损失。买方要求卖方赔偿的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预期可得利益损失;
3.关于房价涨跌损失的确定:双方协商确定的,从其约定;双方不能协商确定的:原则上可比照最相类似房屋的市场成交价与买卖合同成交价之差确定房价涨跌损失;
4.无最相类似房屋比照的,可通过专业机构评估确定房价涨跌损失。认定损失的时间点应从保护守约方的利益出发,以守约方的请求为基础,结合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违约方的违约行为确定之日以及审理中房屋的涨跌情况等,合理确定;
5.守约方损失的认定还应综合考虑守约方的履约情况、违约方能预见的因房屋价值涨跌而产生的损失以及双方是否已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等因素;
6.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买方应要求卖方加快交易节奏,尽早配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并且采用安全的房款交割方式,利用本市各区、县交易中心的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平台,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如果在房屋过户中发生法院查封情况,应要求卖方提供担保,将被查封房屋置换出来,尽快办理过户,避免经济损失。
⑼ 我买二手房托中介办贷款现在中介打电话给我说贷款已经批下来了但是银行那边没有给我发短信。怎么核实呢
按揭贷款审批通过,绝大多数银行不会短信通知,你应直接拨打贷款经理电话或直接去银行贷款部核实。
通过中介办理业务,银行贷款经理一般直接通知中介公司房贷专员,他们不会拿着这事闹着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