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离婚多久可以贷款买房子
离婚一般要3个月以上可以贷款买房,具体取决于银行的相关规定。出于限购政策的实施,对于离婚人士申请首套房房贷的,大多银行采用离婚超过1年放贷的规定,以规避骗取购房资格的漏洞。
【法律依据】
《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六条
原则上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当地一定年限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定年限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要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
② 离婚多久可以贷款买房
法律分析:离婚一般要3个月以上可以贷款买房,具体取决于银行的相关规定。出于限购政策的实施,对于离婚人士申请首套房房贷的,大多银行采用离婚超过1年放贷的规定,以规避骗取购房资格的漏洞。
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六条 原则上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当地一定年限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定年限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要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
③ 武汉离婚多久可以自己买房
法律对武汉离婚多久可以买房没有明确的规定,买房需要根据当地的房产限购政策和银行的贷款政策,一般离婚后名下无房产的,有的规定半年后,有的规定一年后,可以按首套房的利率购房。
【法律依据】
《武汉限贷政策》
1、武汉市江岸,江岸、_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区以及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含汉南)、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等区域实行住房限购限贷政策;
2、上述区域,首套房商业贷款首付最低为30%,较10月2号限购政策提高5%;
3、上述区域二套房首付50%,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4、在本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本市户籍家庭,在上述区域购买住房的,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在本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上述区域向其出售住房。
④ 离婚后多久可以买房
离婚后只要以前没有过贷款记录,在拿到离婚证的第二天就可以买房。
如果离婚三个月以上则需要民政局开 单身证明 ,这样买的房才算首套房。想要按照购买“首套房”享受各种税费 减免和贷款优惠,必须由购房人本人提出申请,凭购房合同和身份证件,到所购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交申请。
当事人的房产是不是首套房和离婚多久没有直接的关系,主要看当事人的名下有没有房产,当事人是想享受离婚后买二套房算首套房的待遇,那要看是不是符合条件:当事人是否是首套房和离婚多久没有直接的关系,要看在婚姻存续间,是否以共同还贷人的身份有购买房产的经历,如果是共同还贷人,那不能算作是首套的房。
离婚后当事人的名下有没有房子产权,如果当事人的名下有产权,不管离婚多久,都不再享受首套房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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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离婚后多久才可以贷款买房
法律分析:只要夫妻双方的离婚信息属实,且在办理好相关证件之后,就可以立刻贷款买房了。只是现在有些银行为了避免“假离婚”买房的情况,可能会有限制时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⑥ 现在离婚多久可以买房子
法律分析:离婚后只要以前没有过贷款记录,在拿到离婚证的第二天就可以买房,如果离婚三个月以上则需要民政局开单身证明,这样买的房才算首套房。首套房:1.首套房,是指购买仅拥有一套住房(以国家对首套房的的认定标准 )。2.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我国城市居民购买第一套住房享有按揭贷款利率优惠和最低首付比率等优惠政策。3.想要按照购买“首套房”享受各种税费 减免和贷款优惠,必须由购房人本人提出申请,凭购房合同 和身份证件,到所购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交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六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
⑦ 武汉离婚后买房必须6到12个月间隔期吗
武汉离婚后买房没有6到12个月间隔期。
武汉市限购政策及买房首付:
(一)本市户籍
1、首套房,武汉市本市户籍,购买首套房,在武汉无房无贷,则在限购区域购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
2、二套房,在武汉市拥有1套住房(无论贷款结清与否),则在限购区域买房,二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住宅(144平以上)首付比例不低于70%。
3、二套房及以上,在武汉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则不得在限购区域内购房。
(二)非本市户籍
1、买房条件,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含2年)在武汉市连续缴纳(补缴不能作为购房依据)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证明。
2、首套房,在武汉无房无贷,则在限购区域购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
3、二套房,在武汉市已经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则不得在限购区域内购房。
武汉买房流程:
1、资料核查,购房者在买房时需要向开发商提供购房人及家庭成员信息,开发商上报房管部门进行购房资格核查。
2、资格核查,开发商在武汉市商品房网上签约和合同备案系统中对购房人进行购房资格核查。市房产信息中心在接收到待查购房人相关信息后,需在48h内反馈查询结果。在此期间,合同备案系统将锁定购房人选购的住房。
3、网上签约,符合购房条件的,购房双方在正式网上签约时,购房者还需签署《承诺书》,阐明购房人已阅读限购政策内容,对提供的本人及家庭成员信息及付款方式的真实性负责。
4、合同备案,开发商在网签5个工作日内,需到辖区房管部门办理商品房合同备案手续。这个环节需要提供的资料有:合同备案上报册、全套纸质合同、《结果通知单》、《承诺书》原件、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证明。
5、交易管理,交易双方持《承诺书》、《结果通知单》到房屋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存量房交易手续。
(7)武汉离婚贷款多久可以买房扩展阅读:
武汉住房限购限贷政策:
住房限购限贷范围为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区以及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含汉南)、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等区域。
对于武汉无住房的居民家庭,在上述区域购买首套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25%。在武汉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上述区域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50%。
在武汉拥有1套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上述区域购买住房的,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在武汉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上述区域购买住房的,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在武汉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上述区域向其出售住房。
⑧ 离婚以后多久可以贷款买房
法律分析:我国法律没有规定离婚后多久可以买房的规定,离婚马上就可以买;购房时需要带离婚证、身份证、户口本、未再婚证明、购房资格证明。离婚后能否马上贷款买房,取决于银行的相关规定:
通常情况下,房地产管理部门对离婚买房并没有特殊要求,只需将婚后的房产分割清楚,明确名下的房产情况即可。
离婚后你名下没有房产,再买房应该算首套,具备买房资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⑨ 武汉离婚多久可以买房
法律分析:对于离婚人士申请首套房贷的,必须要离婚超过1年才能放贷,即银行在审核时,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有房产的借款人。离婚后无房产在本人名下,但必须是在离婚1年以上的情况下,才符合按首套房贷标准发放贷款的要求。或规定需离婚3个月以上才能申请房贷,如果是首套房,手续齐全的情况下也能享受首套房贷政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