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二手房按揭贷款有什么风险
风险主要有3种:一是借款人方面的风险:个人借银行(包括住房资金管理机构)的钱用于住房消费,如果不按期还钱便产生了风险,风险产生的原因有两种: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前者是指借款人有意赖账、诈骗、假借款、恶意不还钱;后者是借款人因失业、伤残、死亡、离异等原因导致借款人不能如期还钱。
二是开发项目的风险:开发商经营不善,或挪用资金,造成项目不能完工,形成"烂尾",借款人购买并用来抵押的房产成了"空中楼阁";借款人购买的房产存在较大质量问题。这些情况将导致个人贷款的相关合同难以履行,使借款人和贷款行的权益受到侵害。
三是银行方面也存在风险:对借款人情况审查不严;对开发商销售情况、工程进度、售房款监管账户和保证金账户的资金流向情况控制不够;缺乏与房屋土地部门必要的联系,抵押登记不落实;档案管理不严,丢失重要合同单据,由此造成银行贷款风险。
⑵ 二手房按揭贷款风险防范
好,你在买房子的时候买的是二手房,采用按揭贷款的方法,那么风险的防范,就是仔细看一下你买二手房的房产证关于房产证的面积,以及他是否还有贷款,只要确认无误的情况下,再签订二手房的合同办理二手房买卖按揭贷款就可以了。
买二手房
卖二手房注意事项是很多人都会意识到的问题,但就算是很多人精心注意还是会错过很多细节,如果错过了就是一大把钞票。二手房交易时,卖方有哪些注意事项?
买方注意事项
购买二手房和买新房完全不一样,新房主要和开发商打交道,二手房打交道的可就多了,房东……中间各种环节都需要我们注意,最怕的就是吃亏,但偏偏买二手房注意事项多,一不小心就会掉坑里。总的来说,买方有8点注意事项。
1、查明真实情况
(1)凭身份证去房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的真实信息,30元的费用。
(2) 可以交给中介全权负责,合同注明:如果房产证并非真实,中介付全部责任。
(3)确认房主真实身份。
2、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1)房产证、土地证是否齐全;
(2)房屋是否已被抵押,是否被法院查封,是否按揭贷款买的房子,是否在租,贷款额多少;我国包括大部分地区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 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
(3)可以索要中介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1)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2)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5.留心付款方式
(1)对付款方式、付款日期、付款数额做具体数据的约定。最好的办法是一方先在银行存入现金,双方在银行实现交付,一方取出现金,直接存入对方的账户。
(2)如果买卖的房子有贷款,那么在付款时更要特别留意, -般应由卖方提前还款解除贷款。
6、确定交房时间、付款方式、时间,缺一不可
如果达成买卖意向,关于交房时间应当在合同中做明确的约定。之前在房屋买卖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因为没有在合同中注明交房时间而引发纠纷的,比如到了约定时间,卖房因为租赁或其他原因而无法将房屋交付给买房,而买房又因没有在合同中做相关的说明,买方只能吃“哑巴亏”。
因此,在签定合同过程中,必须注明什么时间卖方将房屋以何种方式交付给买方,如果届时不能按时交房,买家将得到什么样的赔偿,房屋是否仍存在租赁情况等。一般情况下 ,在约定时,买家可以以房屋总价的10%左右作为交房时再付的条件约束卖家按照交房。
7、户口问题
买方在核实房产情况的同时,别忘记了房屋连带的户口关系,卖方是否在售出房屋之后将家人的户口同时迁出。之前经常会出现类似的情况,诸如卖方在售出房屋之后没有将家人的户口同时签出,而导致买方无法将户口迁入。该约定可在“购房条件约定”条款中“其他约定”中进行注明。同交房时间的约定一样,一般情况下,卖家可以预留一笔钱,在交房时确认了户口情况之后再支付给卖家,这笔钱的数额-般是房屋总价的1%左右。
8、当心维修基金被“黑吃”
很多消费者在买二手房过程中忽视维修基金,中介往往利用这个“缺口”吃进维修基金,如此的情况经常以以下的方式发生:中介告诉卖方二手房维修基金已经所剩无几,-般情况下都是送给买方,而中介在对付买方时则称卖方没有将维修基金“送”给你,买方要自己重新办理维修基金,这样以来维修基金就进了中介的口袋。
买卖双方需当面进行了解,如果是将维修基金赠予买家,双方需在”购房条件约定”条款中“其他约定”中进行约定。一般情况下 ,房屋交接时,买卖双方需共同到房管局,相应的物业管理公司,针对维修基金的帐户余额,进行资金交割,户名的变更。
⑶ 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存在哪些风险
实际上,按揭贷款对于借款人,开发商,贷款机构三方都存在一定的风险。对于银行的风险,主要来源于借款人和开发商。如果开发商存在欺骗,经营不善,房屋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违法销售,或者借款人出现还款中途失去还款能力,或一些不可抗原因造成无法偿还贷款,这些都是银行需要面对的风险。对于开发商来说,由于设计、施工和材料问题导致的住房质量差,或者银行不能按时贷款,或者有些购房者故意违约,都可能导致开发商的风险。
而对于借款人的主要风险在于开发商,比如:
1.开放商在获得贷款之后,携款而逃。
2.或者因为经验不足而,经验不善等问题导致无法按时交房。
3.开发商在操作的过程中出现违规,以至于无法获得房产证。
4.房产存在质量问题。
5.没有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提前搞内部认购,导致合同无效。
6.开发商将土地或房地产抵押,买方无法事先知道,知道也控制不了,一旦抵押不能解除,或实施,拍卖,购房者将没有处理房屋的权利。
除此之外,如果银行不能按时放款,买卖双方的购房合同工也将失效,这些都是借款人需要面对的风险。
住房按揭贷款的条件
1、借款人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工作,有偿还贷款的能力;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借款人夫妻双方的信用良好;
4、具有所购住房的有效合同,有首期付款的证明;
5、有固定的住址;
6、能够提供担保。
借款人申请贷款时还需要准备下列材料:
1、购房合同和首付款收据;
2、夫妻双方的身份证;
3、婚姻状况证明;
4、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和收入证明;
5、户口簿或居住证明。
⑷ 二手房按揭,户已经过了,怎么银行还要做评估报告呢
因为银行需要了解资金流向,调整前后比较表。
资产委托方和占有方须应对本企业因进行资产评估而组织开展的资产及负债清查的情况和结果作出说明,主要应包括下列内容:
1、列入清查范围的资产及负债的种类、账面金额,产权状况,实物资产分布地点及特点;
2、清查工作的组织,时间计划、实施方案;
3、清查核实所采取的措施,待处理、待报废,高、精、尖设备和特殊建筑物以及毁损、变质存货检测、鉴定的情况;
4、清查中发现的盘盈、盘亏、毁损、报废、呆坏账、无需偿付的负债情况及其原因分析;
5、根据有关规定对发现问题进行账务调整的情况,并列示调整前后比较表。
按揭进程:
第1日 递交材料,提出申请
买卖双方带齐相关材料,前往银行。领取并填写二手房个人借款申请表,填完后将所有材料交给工作人员审阅。
工作人员会就材料做出初步评估,给出大致贷款额度和年限。最后三方约定时间,由银行联系指定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前去验房做评估。
第2-7日 评估
根据约定时间,房地产评估机构到房源处进行评估。完成后,评估机构向银行出具评估报告。这一阶段耗时会依据约定情况而定,一般3-5个工作日内即可完成。交易方需交纳500元评估费。
{这一步正常事可以省略的,评估费也不用出}
第8-10日 银行审批
银行对贷款申请人的资质进行审核,符合条件后,银行根据房屋评估价格,综合贷款人的资质进行贷款额度、期限等方面的审批。审批过程一般在5个工作日左右,但民生银行中关村支行与贷款审批部门在同一个写字楼办公,报批速度快,每单业务审批时间1-2天即可完成。
⑸ 二手房按揭贷款有风险银行面签的注意事项
二手房交易的风险在二手房按揭过程中同样存在。在办理按揭手续时存在的风险有哪些呢?今天小编带您一起来看。
(1)一般情况下,办理二手房按揭,交易双方应该在办理过户手续之前就申请为宜,而在办理过户手续之后再申请,就会造成交易不成的危险。银行在审批贷款时除了要调查买方的经济状况,有无还款能力外,还要求双方提供房屋的评估讲演,取评估价和交易价中较低的价格确定其贷款金额。买方需要支付首期款,同时贷款年限还要以房屋的使用年限等因素进行确定。买卖双方不清晰这些环节都有可能导致交易失败。
(2)办理二手房按揭,需要办理完过户手续,产权人的名字由卖方更换为买方后,才能以该处房产作为典质申请贷款。一般情况下,在办理过户手续前,买方只会支付首期款,假如买方恶意拖延办理按揭手续的时间,卖方也就迟迟不能收到卖房的尾款。卖方可要求买方提供担保人或质押等方式避免此类风险。
(3)为了有效地规避二手房按揭中的风险,建议使用银行提供的监管业务。如建设银行推出了特色产品——“百易安”交易资金托管业务,它由银行作为中间人确保卖房人收到全额的卖房款,即买卖双方在谈妥了交易价格签订买卖协议后,在银行的监视下办理过户等手续,在首期款的支付以及尾款的收取等都通过银行进行,这样来保证买卖双方的利益,收费尺度是:50万元以下收取3.5‰-5‰,低于200元的按200元收取。
二手房按揭贷款要注意什么问题?
(1)每月还款额度要量力而行。在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人应当对自己目前的经济状况、还款能力作出正确的判断,同时对自己未来的收入支出有所预测,避免出现无法足额还款的困境。
(2)要妥当选择贷款银行。对借款人来说,如果购买的是二手房,就可以自行选择贷款银行。各贷款银行提供的服务品种不一样,收费标准也不一样,对借款人的要求也不尽相同,贷款额度和最长贷款期限也可能不同,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服务好、收费低、手续简便快捷的贷款银行。
(3)要选择适合自己的还贷方式。目前主要有两种个人住房贷款还款方式:一是月均等额(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另一种是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前者每十月的月供相等,多还利率递减,本金递增;后者每月还款金额不同,但每月所还本金相等,利率递减。等额本息还款方式的优点在于,借款人可以准确掌握每月的还款额,有计划地安排家庭的支出。而等额本金还款方式较适合于还款初期还款能力较强,并希望在还款初期归还较大款项以减少利息支出的人。总体而言,采用等额本金一般要比等额本息还给银行的利息少一些。
(4)向银行提供材料要真实。申请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银行一般要求借款人提供经济收入证明,对于个人来讲,应提供真实的个人职业和近期经济状况证明。因为如果借款人收入未达到一定水平,又没有足够的能力还贷款却夸大收入水平,经银行调查证实借款人提供了虚假证明,就会使银行对其信任度大大降低,从而影响贷款的审批。
(5)提供本人住址要准确,及时。借款人提供给银行的地址准确,就能方便银行与其联系,每月能按时收到银行寄出的还款通知单。遇到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利率,还可在年和收到银行寄出的调整利率通知。
(6)每月还款要及时,避免罚息。对于借款人来说,,必须在每月约定的还款日期查看自己的账户上是否有足够的资金,防止由于疏忽造成的违约而被银行罚息,同时,在银行留下不良的信用记录。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06-19,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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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流动性风险防范思考》 论文资料
银行个人住房信贷业务发展情况汇报 x银监分局: 根据你局《关于召开商业银行房地产信贷业务部门经理联席会议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行个人住房信贷业务发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至2006年8月房地产信贷业务发展情况 我行个人住房贷款中大部分是自建房贷款,其次是住房二手楼贷款,住房一手楼贷款很少。自截止2006年8月末我行个人住房贷款(含个人商用房贷款)余额为x万元,比年初减少x万元。其中住房一手楼贷款(含商用房一手楼贷款)余额为x万元,比年初减少x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总额的x;住房二手楼贷款(含商用房二手楼贷款)余额为x万元,比年初减少x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总额的x;自建房贷款余额为x万元,比年初减少x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总额的x。 年初至8月末个人贷款发放收回情况:年初至8月末全行只发放x笔个人住房贷款(住房二手楼贷款)共x万元。今年以来全行个人住房贷款共结清销户x户x万元。其中住房一手楼贷款结清销户x户x万元,住房二手楼贷款结清销户x户x万元,自建房贷款结清销户x户x万元。 二、我行个人住房贷款的资产质量情况 2006年8月末我行个人住房不良贷款余额为x万元,不良占比为x,不良余额比年初下降x万元,不良占比比年初上升x个百分点,其中住房一手楼贷款不良余额为x万元,不良占比为x,不良余额比年初下降x万元,不良占比比年初上升x个百分点;住房二手楼贷款不良余额为x万元,不良占比为x%,不良余额比年初下降x万元,不良占比比年初上升x个百分点;自建房贷款不良余额为x万元,不良占比为x%,不良余额比年初下降x万元,不良占比比年初下降x个百分点。 我行前8月新发生个人住房不良贷款共有x户x万元,其中住房一手楼贷款x户x万元,住房二手楼贷款x户x万元,自建房贷款x户x万元。 由此可见,我行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一手楼贷款虽然贷款余额占比小,但住房一手楼贷款不良余额较大,不良占比较高,风险较大。相较而言,我行自建房贷款不良占比较小,且比年初有所下降,而住房一手楼贷款和住房二手楼贷款的不良占比均比年初有所上升。 总体而言,我行2006年前8月在个人住房贷款不良余额比年初下降x万元,个人住房贷款累计收回x万元以及新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只有x万元的情况下,不良占比比年初上升x个百分点。从贷款品种来看,全行现有三类个人住房贷款品种的不良占比均在x以上,住房一手楼贷款不良占比甚至高达x,均高于省农行规定的单个(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贷款品种不良占比不能超过x的比例。 三、我行个人住房贷款的主要风险分析 1、收入证明存在虚假现象,且x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相对缓慢,第一还款来源风险明显。为取得住房贷款,借款人千方百计取得所在单位的虚假收入证明,很多单位也应借款人的要求出具不实证明,导致银行无法真正把握借款人的风险状况,第一还款来缺失,形成信贷风险。 2、信用环境、司法环境不尽人意,执行个人住房贷款抵押物往往遇到起诉清收难,抵押物处置损失大,第二还款来源风险现显。对贷款抵押物起诉清收要经过受理、审理、判决、申请执行、执行、拍卖抵押物归还贷款本息等一系列过程,持续时间长,难度大。同时,由于执法环境不佳,往往“赢了官司输了钱”。另外,由于部分房产评估中介机构为谋取利益出具不实房产价值评估书,个人住房贷款在发放时抵押物评估价就过高,导致抵押物拍卖价款不足以全额收回不良贷款本息,形成贷款损失。 3、信贷人员对业务、操作流程不熟悉,形成操作风险,甚至涉嫌假按揭现象。业务操作风险,直接导致我行住房贷款风险,教训十分深刻。 四、今后的工作思路 1、加强学习和培训,严格执行个人住房贷款规章制度。去年末,省行对所有个贷品种进行整合,编印了《个人信贷产品操作手册》,该手册不仅是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规范性文件,更是个贷从业人员学习信贷规章制度的教科书。我行组织有关业务人员进行认真学习,熟悉个人住房贷款规章制度和房地产业务知识,了解相关行业信息,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风险识别能力。 2、强化对个人住房贷款的风险管理,加快不良贷款处置。 充分利用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信贷管理系统和综合应用系统,采取在线监测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发现个人住房贷款的风险预警信号,在异常风险发生前后及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并共享本行其他机构和其他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上的失误等信息,将风险控制的关口前移,保证我行信贷资金的安全。同时,还要加强同法院执行部门、拍卖机构的沟通协调,加大对存量个人住房不良贷款的处置力度。 3、要积极探索住房信贷业务风险防范方法与措施,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与其他商业银行展开良性竞争,适度发展我行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在二手楼业务方面,我们要切实利用我行实行的抵押物内部评估、取消公证等减轻借款人费用支出的优势,努力拓展优质个人住房贷款客户,重点支持以自用为目的的购房和与自身经济能力相适应的购买行为。在适当时机,选择优质房地产发展商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并配套发放一手楼按揭贷款,增强我行的市场竞争能力。 x行 二○○六年九月六日 免费文档网 http://wendang.freekaoyan.com
⑺ 求一篇按揭贷款的自查报告
可以打我电话。私下交流。这个细节很多,不是一时半会可以说清楚的。
⑻ 二手房按揭贷款风险有哪些如何规避
二手房按揭贷款有什么风险?(一)二手房按揭贷款存在的风险有:二手房按揭贷款中,中介公司容易暗箱操作。1、某些中介以个人买房名义现金收购业主房屋,利用收购的形式赚取不正当差价;另外,业主名义上虽已出售了房屋,获得房款,但实际上如果中介公司在销售中利用仍为业主名下的房产(尚未过户)从事不法活动,业主仍然脱不了干系。2、当业主与中介公司签订独家代理协议时,协议中可能存在“霸王条款”,主要是在代理协议中无代理销售时间的限制及不能按时完成委托的赔付标准,但是如果业主不通过该中介售房,却要承担高金额的违约金。3、在交易过程中,大部分情况下,所有费用都须买方承担,但不法中介不明确告知买方在交易过程中需要交纳的费用,只告知买方全部买下标的房产需要的价款,实际上所谓的“全包价”比经纪公司应该收取的服务费用及代收的税费等相关费用高得多。(二)如何避免二手房按揭贷款过程中存在的风险首先,要选择实力雄厚的中介机构作为担保人可以避免多方的风险。目前比较合适的第三方担保人是专业的中介机构,但其应该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才能够抵御风险,真正起到担保的作用。其次,业主需要建立资金保障机制,由房地产登记部门与银行联合成立资金保障中心,利用政府部门的公信力来保障交易全过程的顺利进行。首期购房款或者全部购房款在过户及按揭手续没有完全办结前,都存放于资金保障中心的公共账户,如果所有手续顺利完成,则将房款转入卖方账户,否则退回买方。
⑼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评估怎么出报告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出具评估报告,可联系评估公司,一般为评估额千分之五的收费,100万以上评估为千分之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