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可以在鞍山用公积金贷款么
鞍山市首套住房贷款对象及要求
根据国家及鞍山市关于住房贷款的规定,我市对职工首套住房贷款对象,做出如下要求:
1、所购买楼盘和住房中心需签有贷款协议。
2、贷款人必须是在我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职工。(公积金个人缴存额应在100以上)
3、购房面积铁东地区(含高新区)不得超过144平方米,购房金额不超过90万元;铁西地区购房金额不得超过70万元。
4、一方(或单身)缴交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20万元,首付为房款的30%。(扣除贷款本息后,工资余额应达到1000元以上)。
5、夫妻双方缴交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45万元,首付为房款的30%。(扣除贷款本息后,工资余额应达到1500元以上)
6、贷款最长年限为30年。
以上是鞍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贷款的规定。
按你的情况,你的贷款年限为12+5=17年(最长),按:(扣除贷款本息后,工资余额应达到1000元以上)的规定,你每月可用于还款的月供能力为1400元左右,经计算,你可以贷到20万元(个人最高)。如果夫妻同贷可贷到45万元。
2. 鞍山公积金提取 新规
法律分析: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在职职工个人及其所在单位按照职工工资收入一定比例逐月缴存的,具有保障性、互助性和义务性的职工个人长期住房储金。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
法律依据:《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实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管委会)决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第六条 市管委会是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和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拟订本市住房公积金的统一缴存比例,审核有条件的单位提高缴存比例,批准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和缓缴的条件;
(三)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
(四)审议住房公积金贷款呆账、坏账核销的申请;
(五)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六)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七)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市管委会应当建立健全议事决策制度。每次会议应当有四分之三以上委员参加,决议应当经全体委员三分之二多数通过方为有效。
3. 鞍山公积金能贷多少
鞍山市首套住房贷款对象及要求
根据国家及鞍山市关于住房贷款的规定,我市对职工首套住房贷款对象,做出如下要求:
1、所购买楼盘和住房中心需签有贷款协议。
2、贷款人必须是在我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职工。(公积金个人缴存额应在100以上)
3、购房面积铁东地区(含高新区)不得超过144平方米,购房金额不超过90万元;铁西地区购房金额不得超过70万元。
4、一方(或单身)缴交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20万元,首付为房款的30%。(扣除贷款本息后,工资余额应达到1000元以上)。
5、夫妻双方缴交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45万元,首付为房款的30%。(扣除贷款本息后,工资余额应达到1500元以上)
6、贷款最长年限为30年。
以上是鞍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贷款的规定。
按你的情况,你的贷款年限为12+5=17年(最长),按:(扣除贷款本息后,工资余额应达到1000元以上)的规定,你每月可用于还款的月供能力为1400元左右,经计算,你可以贷到20万元(个人最高)。如果夫妻同贷可贷到45万元。
4. 岫岩人可以用住房公积金在鞍山贷款买房
一、岫岩人可以用住房公积金在鞍山贷款买房的,但是户籍必须是鞍山户口的才可以。
二、依据《关于调整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决定》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上调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职工贷款最高额度上调至80万元;
2.延长还款年限:还贷年龄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3.降低首付款比例:新建商品房的首付款比例,由原房款总额的30%降至20%;房屋竣工年限在20年之内的产权转让住房,首付款比例由原评估值的40%降至30%;
4.职工已还清公积金贷款,需继续改善住房条件的,可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并享受首套房贷款优惠政策;
5.建立异地互认公积金缴存及工资收入证明制度,加快推进省内外异地贷款业务;
6.符合现行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可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
7.棚改房和回迁房需增加面积的,增加面积的部分可全额予以公积金贷款。
三、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http://www.asgjj.com.cn/about/ArticleContent.aspx?lsh=311
5. 中银鞍山公积金信用卡产品优势是什么
中银鞍山公积金信用卡是鞍山市缴纳住房公积金职工支取公积金专用卡,代替了原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行的公积金卡,个人在提取公积金时须转入我行准贷记卡。持中银鞍山公积金信用卡可在我行鞍山分行辖内自助终端上实现查询公积金余额等个人信息及住房贷款信息。
温馨提示:优惠权益会根据业务发展及市场变化随时调整,请以产品实际宣传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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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辽宁省海城市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去鞍山市买房贷款吗
可以办理异地公积金贷款买房
异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1、职工在就业地(缴存地)缴存、在户籍所在地(贷款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凭缴存地公积金缴存证明向贷款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个人或租房贷款。
2、贷款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审批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时,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出具该职工及其配偶在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情况证明以及其他相关信息。
办理公积金异地贷款所需资料有:
1、申请审批表(盖单位行政公章)(3份);
2、申请人家庭及社会关系调查表(3份);
3、购房合同复印件(3份)备案原件;
4、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3份)原件;
5、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3份);
6、申请人提供一名常驻银行政区域内且在所在区域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固定联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号码(3份);
7、婚姻证明复印件(未婚、离异的,需提供借款人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证明)(3份)原件;
8、加盖借款人及配偶单位公章的月工资证明(月工资5000元以上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近3个月工资明细表)(3份);
9、首付款收据复印件(3份);
10、个人征信业务授权书(临柜填写,夫妻各一份);
11、信用报告查询申请表(临柜填写,夫妻各一份)。
异地贷款户购买二手房的,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评估报告(3份)。
7. 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贷款怎样还款
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在还款日扣款时,首先进行内扣还款(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扣款),内扣金额不足当月还款本息的,系统生成批扣文件(转至绑定银行卡还款),由委托银行进行扣款。日期不固定的原因,主要是还款日在月末月初的,正好在中心月结业务办理期间,由此后延的扣款业务不会对您产生不良影响。
如需其他帮助,请拨打住房公积金客服热线12329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