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套路“租金贷”招数升级 这些“防范招”请查收
原标题:套路“租金贷”后遗症难消 招数升级风险隐现
传统租房旺季随毕业季一起到来,租房人群如何避“坑”受各方关注。
人民网房产近期调查发现,去年曾使租客深陷风波的套路“租金贷”衍生了新招数,租客或为此承担更大风险,值得警惕。与此同时,尚有部分租客因住房租赁企业缺位导致的押金租金不退、额外扣款、预支付降级、征信逾期、贷款被拒等问题,依然未得到有效解决。
律师提醒租客,应审慎判别签订“租金贷”合同,谨防套路陷阱,远离不规范中介。
转嫁风险,套路“租金贷”招数升级
一般而言,“租金贷”模式多指住房租赁企业向第三方金融公司抵押租客信用,金融公司预先把整期租金付给租赁企业,再由租赁企业交给房东,租客定期向金融公司还款的资金运作模式。
据业内人士透露,租赁企业通常会截留贷款,再以季付或月付方式延迟付款给房东,并将资金用于扩张、装修等其他用途,导致自身杠杆率较高、资金运作不规范等问题。一旦租赁企业爆发资金问题,功能缺位,将造成金融公司、房东、租客三方面的风险与损失。
在实际操作中,因为贷款计入租客征信记录,且涉及租赁企业、房东、租客、金融公司四方,“租金贷”往往被租客拒绝。部分租赁企业采取了隐瞒实情,以“内部流程”为借口获取租客手持身份证照片等隐私信息的手段,诱导签贷,使得“租金贷”变“套路贷”。
近期,多位北京达人寓的租客向人民网房产反映,达人寓诱导“押一付三”的租客换成“押一付一”,实质上是为租客办理“租金贷”。而已经使用“租金贷”的达人寓租客,则被要求重新签订贷款合同。与以往不同的是,本次租金贷款直接发放到租客个人账户,再由租客转给达人寓。
租客王元告诉人民网房产,新合同是通过达人寓的微信小程序签约,放贷方是笑脸金融。“达人寓只说‘押一付一’可以减轻租户压力,我们当时觉得还不错,弄完了才发现是贷款。”他说:“资金先到我们账户,然后我们被要求一次性把贷款转到达人寓公司账户。”
业内人士分析,通过这种周转手段,租赁企业将债务风险转嫁给了租客。
由于此前租客并不直接接触租金贷款,租赁企业出现问题后,金融公司有义务协助租户解决被房东赶出后停止还款导致的征信问题。但新的支付方式中,租赁企业与金融公司之间不存在制约关系,即无论后续情况如何,租户都需要按约还款,且凭借租客个人力量,更难寻回转给租赁企业的租金贷款。
达人寓回复人民网房产称,针对工作人员隐瞒贷款、诱导签贷行为,达人寓已要求合作的金融公司不得向租赁工作人员发放办理贷款的奖励,并要求工作人员尽到告知租客实情的义务。
据人民网房产了解,“租金贷”招数升级并非孤例,部分通过北京昊园恒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租房的租客,提供了与晋商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签订的贷款合同,合同内容显示,晋商金融发放的贷款资金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给昊园恒业。
昊园恒业租客提供了退租交接表及退租后第三方贷款平台依然未结清照片。
人民网房产多次拨打昊园恒业工商登记信息中的手机号码,其中接通的一位工作人员确认收悉采访函,截至发稿,未有回复。
北京市天地昊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租客王维东建立的维权沟通群包含300多位租客,2019年1月曾于北京西城公安分局集体报案,目前未有进一步动态,租客联系不到天地昊工作人员。
北京财盛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租客向人民网房产反映,因财盛达2018年11月强制要求租客由向晋商金融还款改为向财盛达交租,导致租客征信逾期。目前财盛达工作人员已无法联系,收购方奥南雅舍(北京)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表示不承担相应责任,并要求租客续租一年,否则不予退还押金。
与此同时,苏州乐栈公寓、北京温馨屋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北京双强志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租客,也有人遭遇了相似的问题,租赁企业失联或不承担责任,租客征信逾期与资金损失比较普遍。
人民网房产多次拨打上述6家企业工商信息上登记的电话,并逐一发送采访函,苏州乐栈和北京财盛达工作人员得知采访诉求后,否认了与企业的关联性,其余企业截至发稿未有回复。
梳理发现,上海寓见、北京昊园恒业、北京财盛达、北京温馨屋、北京双强志远5家租赁企业办理“租金贷”的贷款出借方均为晋商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为了了解晋商金融如何判断贷款合同的合规性、如何把控租赁企业提取资金的风险、怎么退回多扣款项及协助租客清除被动因素导致的征信逾期记录,人民网房产向晋商金融发送了采访函。
晋商金融董事会办公室已确认收悉采访函,但截至发稿尚未回复。
打破困局,专家呼吁加强监管
租赁企业为什么热衷于对“租金贷”动手脚?“租金贷”的发展如何解局?
曾任我爱我家集团控股公司副总裁的胡景晖向人民网房产表示,长租公寓核心资产价格过高,年化收益率低,缺乏有效的融资渠道,于是,市场催生了“租金贷”。而套路“租金贷”客观上形成了资金池和期限错配,杠杆高、风险大,放大了长租公寓市场的资金杠杆,而风险则被嫁接到租客与房东身上。
北京市房地产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赵秀池认为,长租公寓爆雷与过度使用“租金贷”资金高价收购房源,导致长租公寓入不敷出有关,也与租金贷监管不严,被挪做它用有关。
存在各种弊端与风险的同时,还有专家指出,作为一种金融创新方式,问题并不在“租金贷”本身,而是因为在使用过程中缺乏有效的监管。应当充分意识到"租金贷"在房屋租赁行业存在的积极作用,满足运营主体的合理融资需求。
随着大城市房价走高和年轻人才的不断流入,房屋租赁需求也逐渐增加。尤其是临近毕业季,号称“拎包入住”“分期付款”的长租公寓吸引了不少在大城市打拼的高校毕业生,适当的金融支持有利于缓解他们的房租压力。
对此,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监管层需要加强租赁市场金融风险的管控。比如可以适当提取一部分资金进行监管,类似等价于房客一个月租金的贷款资金,这样有助于防范各类租赁合约违约后的风险。
实际上,针对风险频发的套路“租金贷”, 2018年下半年以来,全国多地相继发文规范“租金贷”业务。
北京多部门要求住房租赁企业不得利用银行贷款等融资渠道获取的资金恶性竞争抢占房源;上海要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立即暂停与租赁企业合作开展个人“租金贷”业务;重庆整顿违法违规“租金贷”行为,严禁中介机构强迫、诱骗承租人签订“租金贷”;海南规定住房租赁企业不得自行开办“租金贷”等金融业务……
去年8月,中国银保监会要求进一步完善差别化房地产信贷政策,严禁“首付贷”和消费贷资金流入房地产市场等违规行为,坚决遏制房地产泡沫化。今年1月,银保监会再次要求,坚持不懈治理金融市场乱象,进一步遏制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依法处置高风险机构,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同时推动房地产长效机制建设。
“政府并不是盲目打压‘租金贷’业务,而是强调了规范操作的概念。”严跃进认为,从各地的政策来看,一是要求租房合同文本中必须具有向租客明确提示“租金贷”风险的条款,二是直接将长租公寓企业与“租金贷”业务剥离。
“‘租金贷’有利有弊,不能因噎废食,做好风险防范,将公寓企业与‘租金贷’进行有效剥离即可。同时,还需要向租客提示风险,通过建立资金池保证专款专用,将‘租金贷’的资金用于房东房租支付。”赵秀池建议。(文中受访租客均为化名)
Ⅱ 买房租房识别黑中介行骗手段很重要
在房屋买卖和租赁的过程中,我们会需要中介公司为我们服务,这个时候所谓的黑中介也会出来行骗。他们一般利用人类占便宜的心理来误导消费者租赁或者购买房屋,因此在房屋租赁和买卖的过程中识别黑中介常见行骗手段是非常重要的。注意以下四点可以很好的预防自己遭遇黑中介。
1、要看资质:务必去正规合法、信誉良好的房地产公司或者中介公司买卖租赁房屋。查看该公司是否具备相关资质证明、合法出售或出租手续。切勿轻信个人或黑中介公司的花言巧语。
2、慎签合同:在购房或租房前要认真核查所有产权证明以及二手房主或者房东的身份证、户口簿等,在签合同前要看清条款,避免中介陷阱。
3、小心付钱:签订合同后最好先付部分款项,不要一次性付清全部大额款项,等所有手续办完后再全部支付。
4、保全证据:如发现上当受骗,一定要及时报警,为警方侦查破案赢得时间,同时要保全相关证据。
黑中介之二手房买卖骗局
黑中介手段之发布诱人的虚假广告
一些黑心的中介通过报纸、网络等平台,发布一些条件好、价格好的虚假房源信息,引诱购房者前来购买。等到购房者上钩之后,就以现在的租客不让看房或该房原业主不愿出售房子为借口向购房者推荐其他房子。虚假广告抓住人们欲求“物美价廉”的心理把购房者套牢。小编提醒大家,要针对广告的信息下手,如不能看房直接走人。
黑中介手段之模糊关键性问题以误导购房者
为促成成交,中介公司往往隐瞒房屋固有的缺陷、淡化交易过程中的风险、对贷款等专业性相对较强的内容泛泛承诺,并且逃避将购房的细节列入购房合同。小编特别提醒各位购房者,二手房交易时一定要多做几次仔细的检验,为避免陷入“合同困局”,可以采取的措施:(一)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行业组织制定的房地产经纪合同推荐文本,也可借助熟悉房地产法律法规的专业人士签订合同。(二)不要轻信某些中介机构和人员的口头承诺,要把所有的约定落实为书面合同条款。(三)如认为合同条款含义模糊、有失公平,或者认为条款不完善的,应坚持要求对有关合同内容进行细化、改进或完善。在签订合同或协议时,仔细斟酌每个细节的合理性和详尽性。
黑中介手段之一房多卖,或骗取“订金”或携款潜逃
这类黑心二手房中介往往是利用了购房者急切的心理和知识的缺乏。因此,在与二手房中介签合同时,要查验二手房中介是否有合法的经营资质。对于看中的房子,购房者应当到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查询有关房地产权属登记信息,了解所购买的房屋产权有无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出售该房产的人是否为房屋产权人,防止因一房多卖、交易人对交易标的房屋无处分权以及房屋存在权利限制等问题引发矛盾纠纷等,以免蒙受经济和精神损失。根据我国《合同法》中规定,确定买卖的只有定金,一旦买卖未成交,损失方有权向违约方索要两倍定金作为赔偿,而“订金”没有法律效力。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受害的购房者可向消费者委员会投诉,或通过法律手段进行解决。
黑中介手段之托关系买紧俏房
作案手法:骗子声称有关系能购买到紧俏的“拆迁房”等,骗取事主交纳的“定金”。或者冒充房地产公司名义,以假的预售房合同进行低价抛售、重复销售,诱骗事主签订购房合同,或者是将已抵押给银行的房子卖给购房者,案发后携款潜逃。防范提示:买卖房屋必须出具委托协议、房产证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等,同时还要请业内人士到土地房产管理部门查询要出售的房子的真实性,不要轻易相信口头协议,随意签订合同交纳巨额定金。
黑中介之租房骗局
涉房骗局类型之一:假房东借鸡下蛋
作案手法:先以短期合同、小额租金租赁一套住房,然后冒充房东,伪造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将房子以长期合同转租给新房客,从中诈骗牟利。有的骗子还以租住的房屋为诱饵,伪造房产证,将他人房屋出卖,骗得钱款后躲藏。防范提示:在签订租赁合同前,租房者应核实房东的身份,仔细查看房屋产权证以及户口本的原件,必要时要与原发证机关进行核实,此外房东应定期察看自家的出租房和房客情况。
涉房骗局类型之二:一房多租连环骗
作案手法:在网上发布多个出租信息,把一套住房同时租给多人骗取房租。此类诈骗案还有“黑中介”版本,即中介公司把一套以月付款方式高价收购的房源,以低价向外租赁给多人,向租房者一次性收取半年或一年租金后携款逃跑。防范提示:应尽量通过正规合法的房屋中介公司租房,或者向工商部门咨询了解中介公司的资信情况,在遇到不法侵害时,要及时报警。
涉房骗局类型之三:黑中介虚拟房源
作案手法:黑中介公司以虚假的廉价房源为诱饵吸引租房者,但当租房者交纳信息费后,见房主却成了难事,信息费也无法要回。防范提示:如果房屋出租或者出售时价格异常便宜,请多加小心,也许这是个诱人的“圈套”,一定多方核实后再交纳各种费用。
涉房骗局类型之四:房客作案半途开溜
作案手法:房客利用出租房屋注册公司进行诈骗或者以出租房为幌子进行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根据地。防范提示:房东在对外租赁房屋时不要被房客的高价租房所诱惑,务必核实租房者身份,仔细查验其身份证件后签订租房协议,并定期了解房客情况。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02-03,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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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中介诱骗我签房屋买卖合同导致将要多支付35万利息,能否要求中介赔偿
一个笨的办法就是在中介公司隐蔽外面蹲点,肯定有和你情况一样的人,然后你们集体维权。
Ⅳ 和中介租房签合同付租金 中介带钱跑路 房东收我房 他们有租凭合同和委托书
你的合同当然有效,他们之间的‘’房东和中介的租赁合同上写超过二十天未收到房租合同自动解除‘应该属于无效合同。
Ⅳ 房东房客两头骗 骗完就跑路!住建部拟出新规
又是跑路!长租公寓“高收低租”再上热搜...
近日,上海有多名租客和房东向警方报案称,一家名为岚越的房屋托管公司倒闭,将他们交付了几个月甚至一年的租金一起卷款跑路。
调查发现,这家房屋托管公司以“高租金吸引房东、低租金吸引租客”的方式,聚拢了大量房屋租金,而这些租金绝大部分没有交给房东。
图片来源:央视财经
近年来,长租公寓爆雷时间时有发生,大量房东和房客成为受害者,经济损失巨大。对于长租公寓这一新兴业态,一直缺乏系统性的监管。但这个漏洞,终于要被补上了!
9月7日,住建部发布《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并向公众征求意见。《条例》中特别强调,住房租赁企业存在支付房屋权利人租金高于收取承租人租金、收取承租人租金周期长于给付房屋权利人租金周期等高风险经营行为的,房产管理等部门应当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加强对租金、押金使用等经营情况的监管。
图片来源: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
“野蛮生长”之后,
长租公寓行业频频“爆雷”
近些年来长租公寓的兴起,切实地解决了一些年轻人的租房困难。相比以前找房东直接租房,长租公寓的租客可以享受更便宜的租金,更舒适和较为精致的装修,更为便捷和专业的服务,例如每个租客都有对应的管家服务,在有需要的时候只需在手机上下单或者打电话就有专业的人员来帮忙处理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居住的问题,包括维修以及房间打扫等。同时也避免了中介服务不规范、租期不稳定等诸多问题。长租公寓也帮助房东更好地解决了出租难的问题,盘活了他们的资产,提高了收益率。
在大量资本的加持下,长租公寓迎来了极大的发展。但在经历“野蛮生长”之后,长租公寓行业风险事件频发。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杭州、上海、重庆、深圳、武汉等长租公寓接连“爆雷”。至少有包括青客、适享、海玛巢客、岚越等在内的多家房屋租赁企业疑似资金链断裂、主要负责人失联“跑路”,波及上万套房源背后的房东和租客。这类长租公寓”高进低出”“长收短付”,有交了3年房租的租客,仅住了3天就面临被赶出公寓的风险,而大量房东也无法及时收回房产,同样成为受害者。
随后,上海、广州、合肥、重庆等地行业主管部门均发布了《住房租赁市场风险提示》提醒房东和租客要警惕公司“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等经营风险,防范“租金贷”风险,加强风险防范,避免经济损失。同时,广州近期还开展了住房租赁企业风险排查工作,西安、杭州也发布了住房租赁资金监管新规。
仅仅在8月下旬,全国就有超十家长租公寓被曝出现问题。从网上公开曝光的事件不完全统计,如下表所示
而今年上半年共有16家长租公寓倒闭。
数据来源:贝壳研究院、中商产业研究院整理
事实上长租爆雷并非是新鲜事情,据不完全统计,早在2019年之前,已经至少有20家长租公寓爆雷了。而它们爆雷的原因,无一例外都是资金链断裂。
“爆雷”长租公寓的两种敛财套路
正常情况下,长租公寓从房东手上收到房源进行托管,再简单装修后加价租给租户,赚的就是中间的差价,扮演的类似于房屋中介的角色。但这些跑路的长租公寓平台,却将这门生意变成了金融游戏,他们的操作手法通常有以下两种。
1,空手套白狼,用“租金贷”搞资金池。针对那些刚毕业或手头紧张的租户,在长租公寓的牵头下,以5%-10%的低利率,同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长期贷款合同,长租公寓一次性拿到1年或更久的租金,但他们支付给房东的租金却是3个月甚至1个月一付,剩下的大笔资金用作开新店或直接挪作他用,资金链断裂是常见结果。
近期身陷“租金贷”漩涡的老牌长租公寓蛋壳与微众银行进行的合作,而且房客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必须要签订和银行的贷款协议。一旦房东拿不到房租选择收房,交了房租的租客却只能流落街头,还要按期偿还银行租金贷,否则会影响征信,公司CEO已被监管部门调查。
2,借鸡生蛋,用“高收低租”模式玩庞氏骗局。不计成本从房东手上高价收房,然后在低价租给房客。例如央视财经曝光中一位在上海浦东家电商企业工作的谭先生,在6月通过岚越租房的时候,考虑到一次性付清,会有一定的优惠,于是谭先生按每月4100元的年付价格,租下了这套房,共支付了5万多元。但实际上,该房子房东被承诺每月会收到5500元的租金。在收到两个月的房租后,该公司宣布倒闭,无法继续支付房租给房东,而房客预缴的5万多元也打了水漂。
只要新的房东和租客源源不断进来,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就能一直玩下去,直到碰到一个合适的时机卷款跑路。
住建部酝酿新规:
严打租金贷、假房源,严控“高进低出”
住建部官网9月7日发布的《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中主要强调了以下5个方面:
1.续租时房地产中介不得再次收取佣金。征求意见稿提出,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对住房租赁服务项目实行明码标价,在住房租赁经纪活动中不得收取任何未予列明的费用。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发布虚假房源信息;隐瞒影响住房租赁的重要信息;强制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等服务并额外收取费用;泄露或者不当使用客户信息。同时,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赚取租金差价;违规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为依法不得出租的住房提供经纪服务;未经当事人同意,以当事人名义签订住房租赁合同。
2.租赁合同不得包含租金贷款相关内容。住房租赁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不得违规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利用承租人或者房屋权利人名义套取信贷资金;克扣或者延迟返还租金押金;以隐瞒、欺诈、胁迫、捆绑销售等不正当手段,诱骗或者迫使当事人接受服务。不得以租金优惠等名义诱导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贷款,不得在住房租赁合同中包含租金贷款相关内容。
3.严控“高进低出”。住房租赁企业存在支付房屋权利人租金高于收取承租人租金、收取承租人租金周期长于给付房屋权利人租金周期等高风险经营行为的,房产管理等部门应当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加强对租金、押金使用等经营情况的监管。
4.网络交易平台若允许失信企业违规发布房源,或被停业整顿。征求意见稿明确,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联网备案责任,违者由公安等有关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罚。
5.《条例》意见稿还明确了建立住房租赁机构登记制度,提高准入门槛,明确了市场主体机构及从业人员行为的“红线”。
业内人士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张大伟针对《条例》建议对提前支付租金等问题进行监管,以防止二房东因为破产而出现的租赁双方损失,从而保护租户合法权益。
Ⅵ 房租中介让租户签订贷款合同 可以解除租房合同吗
租房就签租房合同,为什么要签贷款合同呢?这是不合理的。
Ⅶ 房东为了骗取更高的银行贷款,让我跟她签一份租金押金更高的假合同,我要是签订了,要承担什么责任
第一骗贷啊这就不多说了,第二他这假合同你签了如果以后就按这个收租金不就带你也坑了吗。你自己签的字谁相信你这是假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