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平安银行信用贷款是不是属于网络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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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网上贷款合法吗
利息低于36%不算犯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15年6月2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5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七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2)网络贷款性质扩展阅读
网络借贷模式
b2c模式
b2c的b一般指银行,有些网站也提供贷款公司的产品。一般的网络b2c贷款都依托网络贷款平台完成贷前工作,根据规则不同,有些还需要申请人去银行线下办理。b2c模式当前受地域限制,因为其业务主体都是有地域限制的机构,覆盖面还有待拓展。
c2c(p2p)模式
P2P是Peer to Peer的简写,是个人对个人的意思,。此种模式可以由申请人自主决定利率、期限等条件,根据自己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制定,而借出资金乙方则可以像网购一样自由选择自己想借出资金的对象。
风险
1、网络交易的虚拟性,导致无法认证借贷双方的资信状况,容易产生欺诈和欠款不还的违约纠纷。
2、网络平台发布的大量放贷人信息中,有不少是以“贷款公司”、“融资公司”等名义对外发放贷款。而事实上,必须是经国家批准的金融机构方可从事信贷融资等金融服务,擅自从事金融活动者往往会因为“非法集资”、“非法吸引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管理秩序而被追究法律责任。
3、如果贷款经由网络平台代为发放,那么在网络平台疏于自律,或内部控制程序失效,或被人利用等情况下,则可能出现捏造借款信息而非法集资的情形。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网上贷款
⑶ 网商贷你知道是什么贷款吗
随着网贷平台的兴起,很多人对网贷非常感兴趣。其实网贷不仅给大家带来了方便,也带来了很多考虑。缺钱的时候可以申请吗?这是很多人想考虑的问题。今天我们来分析一下什么是网商贷。网商贷和借款有什么区别?感兴趣的可以看看。
网上商业贷款是网上商业银行及其合作政策为小微企业和个体企业家提供的经营贷款,可以满足你在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求。借钱时,可以根据页面提示选择借钱到支付宝账户或绑定银行卡。
⑷ 网络贷款的法律规定
(一)P2P网贷平台运营及收费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24条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26条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二)关于借款协议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一条: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
(三)关于对借款提供担保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订立借款合同,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三条: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表示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11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
各地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款)。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中明确规定,居间人提供贷款合同订立的媒介服务,可依法向委托方收取相应的报酬。因此贷款服务机构的存在和服务费的收取都是符合法律规定并受法律保护的。
(4)网络贷款性质扩展阅读:
一、网贷违法的行为:
1、为自身或变相为自身融资。
解读:防止非法融资。
2、直接或间接接受、归集出借人的资金。
解读:网络借贷要遵守个体和个体之间借贷的要求。所有资金全部托管到银行,保障安全,防止“跑路”。
3、直接或变相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
解读:保本保息,只有银行才能做到。如果网贷平台这样宣称,就是误导夸大。
4、自行或委托、授权第三方在互联网、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电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场所进行宣传或推介融资项目。
解读:不能落地,要遵守网络这个性质,不能越界。
5、发放贷款,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解读:贷款是银行的业务。
6、将融资项目的期限进行拆分。
解读:项目募集期不能结束,无法有效的监管。
7、自行发售理财等金融产品募集资金,代销银行理财、券商资管、基金、保险或信托产品等金融产品
解读:这是银行代理业务,还是不能越界。
8、开展类资产证券化业务或实现以打包资产、证券化资产、信托资产、基金份额等形式的债权转让行为。
解读:这是资产管理业务,不能越界。
9、除法律法规和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允许外,与其他机构投资、代理销售、经纪等业务进行任何形式的混合、捆绑、代理。
解读:互联网金融不能入侵实体金融。在系统上做到风险隔离。
10、虚构、夸大融资项目的真实性、收益前景,隐瞒融资项目的瑕疵及风险,以歧义性语言或其他欺骗性手段等进行虚假片面宣传或促销等,捏造、散布虚假信息或不完整信息损害他人商业信誉,误导出借人或借款。
解读:做中介,要诚实。
11、向借款用途为投资股票、场外配资、期货合约、结构化产品及其他衍生品等高风险的融资提供信息中介服务。
解读:要保持服务实体经济的方向,不能流入到虚拟经济中。
12、从事股权众筹等业务。
解读:股权众筹是又一个互联网金融领域,不能越界。
13、法律法规、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二、网上贷款注意事项:
任何事情都是一把双刃剑,网上贷款也是,有其利必有其弊,总会有些不法分子会钻空子,谋取私利。因此进行网上贷款的时候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要选择知名的银行和金融机构。知名银行有保障,信誉度比较高。
2、不要被“无息”所迷惑。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同样没有付出的贷款是有风险的。
3、要看清合同的各项条款。签署合同前,要看清各条各项,不要盲目的同意和默认。
⑸ 网贷是什么意思
网贷,外文名是Internetlending,p2p网贷是网络贷款的简称,包括个体网络借贷和商业网络借贷。P2P网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它是互联网金融(ITFIN)行业中的子类。网贷平台数量在2012年在国内迅速增长,迄今比较活跃的有350家左右,而总量截止到2015年4月底已有3054家。2019年9月,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发布《关于加强P2P网贷领域征信体系建设的通知》,支持在营P2P网贷机构接入征信系统。
本条内容来源于:中国法律出版社《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法典:应用版》
⑹ 借呗属于网贷吗
支付宝的借呗不是网贷。
1、借呗和网贷都属于互联网金融,但是二者性质不同。借呗是支付宝针对部分用户发放的贷款,钱是支付宝借给用户的。而网贷平台只是一个信息中介,平台与用户之间不存在借贷关系。
2、借呗是支付宝推出的贷款服务,目前的申请门槛是芝麻分在600以上。按照分数的不同,用户可以申请的贷款额度从1000-300000元不等。借呗的还款最长期限为12个月,贷款日利率是0.045%,随借随还。
3、网贷是指P2P网贷平台,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它是互联网金融(ITFIN)行业中的子类。网络借贷包括个体网络借贷和网络小额贷款。个体网络借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在个体网络借贷平台上发生的直接借贷行为属于民间借贷范畴,受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范。网络小额贷款是指互联网企业通过其控制的小额贷款公司,利用互联网向客户提供的小额贷款。
网络小额贷款应遵守现有小额贷款公司监管规定,发挥网络贷款优势,努力降低客户融资成本。网络借贷业务由银监会负责监管。
拓展资料:互联网金融(ITFIN)是指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
互联网金融不是互联网和金融业的简单结合,而是在实现安全、移动等网络技术水平上,被用户熟悉接受后(尤其是对电子商务的接受),自然而然为适应新的需求而产生的新模式及新业务。是传统金融行业与互联网技术相结合的新兴领域。2016年10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年10月10日,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的《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试行)》文件出台并公布 。
⑺ 互联网借贷的主要模式和特点
1、线下交易模式
该类主要由网站审核之后提供交易信息,借款交易手续和相关信息调查审核在线下和客户当面完成。这其中,“OK贷”就是最典型的代表。
2、保本垫付模式
这种模式,由平台来承担贷款者的坏账风险,因此,对平台的风险把控能力要求较高,一旦爱看发生违约,要由网站先垫付资金。
3、纯中介形式的信用借贷
该种模式网站主要起个发布双方借贷信息,网站起撮合作用,没有审贷环节,对单笔资金无担保作用,不垫付本金,借贷双方自主成交。该种模式为风险最大的。
拓展资料;
P2P是英文peer to peer lending(或peer-to-peer)的缩写,意即个人对个人(伙伴对伙伴)。又称点对点网络借款,是一种将小额资金聚集起来借贷给有资金需求人群的一种民间小额借贷模式。属于互联网金融(ITFIN)产品的一种。属于民间小额借贷,借助互联网、移动互联网技术的网络信贷平台及相关理财行为、金融服务。
经营模式
一、纯线上模式典型平台
纯线上模式最大特点是借款人和投资人均从网络、电话等非地面渠道获取,多为信用借款,借款额较小,对借款人的信用评估、审核也多通过网络进行。
这种模式比较接近于原生态的P2P借贷模式,注重数据审贷技术,注重用户市场的细分,侧重小额、密集的借贷需求。
平台强调投资者的风险自负意识,通过风险保证金对投资者进行一定限度的保障。当前,纯线上模式的业务扩张能力有一定的局限性,业务运营难度高。国内采用纯线上模式的平台较少。
二、债权转让模式典型平台
这一模式的最大特点是借款人和投资人之间存在着一个中介就是专业放款人。为了提高放贷速度,专业放款人先以自有资金放贷,然后把债权转让给投资者,使用回笼的资金重新进行放贷。债权转让模式多见于线下P2P借贷平台,因此也成为纯线下模式的代名词。
线下P2P平台经常由于体量大、信息不够透明而招致非议,其以理财产品作为包装、打包销售债权的行为也常被认为有构建资金池之嫌。但是事实上,不同纯线下平台采用的理财模式并不完全相同,难以一概而论。
三、担保/抵押模式典型平台
该模式或引进第三方担保公司对每笔借款进行担保,或是要求借款人提供一定的资产进行抵押,因而其发放的不再是信用贷款。若担保公司满足合规经营要求,抵押的资产选取得当、易于流动,该模式下投资者的风险较低。尤其是抵押模式,因有较强的风险保障能力,综合贷款费率有下降空间。
但由于引入担保和抵押环节,借贷业务办理的流程较长,速度可能会受到影响。在担保模式中,担保公司承担了全部违约风险,对于担保公司的监督显得极为重要。
四、O2O模式典型平台
该模式在2013年引起较多关注,其特点是P2P借贷平台主要负责借贷网站的维护和投资人的开发,而借款人由线下分公司开发。其流程是线下渠道寻找借款人,进行实地审核后推荐给P2P借贷平台,平台再次审核后把借款信息发布到网站上,接受线上投资人的投标。
五、P2B模式典型平台
该模式同样在2013年获得较大发展,其中的B指Business,即企业。这是一种个人向企业提供借款的模式。但在实际操作中,为规避大量个人向同一企业放款导致的各种风险,其款项一般先放给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再把资金出借给企业。
P2B模式的特点是单笔借贷金额高,从几百万至数千万乃至上亿,一般都会有担保公司提供担保,而由企业提供反担保。同时该模式不再符合小微、密集的特点,投资人不易充分分散投资、分散风险,相关压力转移至平台,对平台的风险承受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六、P2F模式典型平台
P2F是指person-to-financialinstitution,个人对金融机构的一种融资模式,融资人是正规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该模式是比较新颖的一种互联网金融模式,具有高信用、低风险、稳定收益、高流动性等特性。由于金融机构具有完整的风控措施,能够保证资金的安全和收益的稳定,安全性远高于一般的P2P、P2B类产品。
近年来P2P行业已经暴露出了不少弊端,由于国内个人信用体系并不够完善以及监管政策的滞后,频繁出现了非法集资、卷款跑路等安全事件。正是在这种背景下,一些具有前瞻意识的平台在寻求P2P的下一个风口。
⑻ 网贷的危害和解决办法
网上借贷属于民间借贷范畴,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借款人不还款,那么根据之前提供的信息资料,平台可以通过法律的手段进行维权。这就会给借款人的信用留下不良记录,借款人今后贷款就会有困难,情节严重的话,可能要负刑事责任1、网贷的全称为网络借贷,包括个体网络借贷(即P2P网络借贷)和网络小额贷款。
2、认识高利贷陷阱,零门槛、无抵押、线上审核,最快三分钟到账,诱导学生过度消费,甚至陷入“高利贷”陷阱,侵犯大学生合法权益。
3、大学生应当树立理性的金融消费观念,在提高警惕意识的同时也应不回避新生经济事物,以便自己在步入社会之前尝试提高在金融、消费等领域的敏锐性。4、自觉了解金融信贷和网络安全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校园贷的危害:
一、校园贷具有高利贷性质;
二、校园贷会滋生借款学生的恶习;
三、若不能及时归还贷款放贷人会采用各种手段向学生讨债;
四、有不法分子利用“高利贷”进行其他犯罪。
校园贷防范措施:
1、严密保管个人信息及证件
一旦被心怀不轨者利用,就会造成个人声誉、利益损失,甚至有可能吃上官司。像上述事件中,如果被骗个人信息到互联网金融平台贷款,不止蒙受现金损失,不良借贷信息还有可能录入征信体系,不利于将来购房、购车贷款。
2、贷款一定要到正规平台
由于现阶段互联网金融监管力度不够,存在不少买羊头挂狗肉的平台,一定要登录官网仔细查看,并搜索比较各类评价信息。像大学生贷款就要认准久融金融,因为他们审核严格,风控接入大数据中心,学生的基本动态都能审核出来,除此之外,还要跟借款学生,电话确认,是否为借款本人,资金用途是否正规等。
3、贷款一定要用在正途上
大学生目前还处于消费期,还款能力非常有限,如果出现逾期,最终还是家长买单,加重他们的负担,所以大学生网上贷款一定要慎重。
4、别轻易相信借贷广告
一些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假劣广告利诱大学生注册、贷款,文案上写着帮助解决学生在校学习上基本学习和生活的困难,实际上,这样的高利贷、诱导贷款、提高授信额度易导致学生陷入“连环贷”陷阱。
5、树立正确的消费观
大学生要充分认识网络不良借贷存在的隐患和风险,增强金融风险防范意识;要树立理性科学的消费观,尽量不要在网络借款平台和分期购物平台贷款和购物,因为利息和违约金都很高,养成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优秀品质;要积极学习金融和网络安全知识,远离不良网贷行为。
⑼ 网络小额贷款和个体网络借贷(p2p)的贷款发放主体有什么区别
网络小额贷款和个体网络借贷(p2p)的贷款发放主体的区别在于运营模式不同,公司性质不同以及收费模式不同和两者利率不同。
一、小额贷款与p2p的区别
1、运营模式不同
p2p投资理财的主要运营模式是线上服务,投资者和放款人线上直接完成合作,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运营模式是线上服务,投资者和放款人从线下的对面进行合作,有地域限制。
2、公司性质不同
在整个借贷关系中,p2p理财平台并未参与任何资金交易,作为中间关系,其借款人与投资者相连,只为他们提供相应的服务。
3、收费模式不同
p2p是指个人对个人,拥有资金,考虑金钱投资的个人,通过有资格的中介机构牵线搭桥,使用无担保贷款向有他借款需求的人贷款。
3、两者的利率不同
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资金都来自股东,所以利率相对高一些。 p2p信贷公司的借贷资金都是投资者的,是个人对个人的服务。 所以,利率有点低。
二、小额贷款的必要条件
1、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在当地城镇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月工资性收入必须在1000元以上),有定期偿还贷款利息的能力;
3、借款人所在单位是借款人认可且与借款人有良好合作关系的行政及企业、事业单位,并且需要借款人代为支付工资
4、遵纪守法,无违法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
5、在银行开立信用卡或普通存款账户
6、与贷款人签订同意从其信用卡或普通存款账户扣除贷款的协议
7、贷款人规定的其患者条件。
个人小额短期无担保贷款一般不举办展览会。 确实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不能按期偿还的,经贷款人同意可以延期一次,且累计贷款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展览前的利息按原合同约定的利率支付。 展期后的利息,累计贷款期不满6个月的,按展期日起当日挂牌6个月的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超过六个月的,按展期日起当日挂牌一年的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⑽ 网贷是什么
P2P网贷即网络借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它是互联网金融(ITFIN)行业中的子类。
网络借贷包括个体网络借贷和网络小额贷款。个体网络借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在个体网络借贷平台上发生的直接借贷行为属于民间借贷范畴,受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范。网络小额贷款是指互联网企业通过其控制的小额贷款公司,利用互联网向客户提供的小额贷款。网络小额贷款应遵守现有小额贷款公司监管规定,发挥网络贷款优势,努力降低客户融资成本。网络借贷业务由银监会负责监管。
网贷属于债券投资,收益明确,资金借出人获取利息收益;而大众常把它与股权众筹混淆,股权众筹属于权益投资,收益具有灵活性,投资人通过出资入股公司,获取未来收益,如京北众 筹、36氪等都属于股权众筹平台。无论是债券投资还是权益投资,都存在一定风险,投资者应充分认识风险,有充分的风险自担的意识和思想准备,在此前提下自行判断并承担项目的风险。
1.优点
年复合收益高:普通银行的存款年利率只有3%,理财产品、信托投资等,也一般在10%以下,与网贷产品动辄20%以上的年利率是没法相比的。
操作简单:网贷的一切认证、记账、清算和交割等流程均通过网络完成,借贷双方足不出户即可实现借贷目的,而且一般额度都不高,无抵押。对借贷双方都是很便利的。
开拓思维:网贷促进了实业和金融的互动,也改变了贷款公司的观察视野、思维脉络、信贷文化和发展战略,打破了原有的借贷局面。
2.缺点
无抵押,高利率,风险高:与传统贷款方式相比,网贷完全是无抵押贷款。并且,央行一再明确:年复合利率超过银行利率4倍不受法律保护。也增加了网贷的高风险性(一般是银行利率的7倍甚至更高)。
信用风险;网贷平台固有资本较小,无法承担大额的担保,一旦出现大额贷款问题,很难得到解决。而且有些借款者也是出于行骗的目的进行贷款,而贷款平台创建者有些目的也并不单纯,携款逃的案例屡有发生。
缺乏有效监管手段:由于网贷是一种新型的融资手段,央行和银监会尚无明确的法律法规指导网贷。对于网贷,监管层主要是持中性态度,不违规也不认可。但随着网贷的盛行,相信有关措施会及时得到制定和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