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触手可得的网贷广告和电话推销让人误入,如何整治网贷行业的乱象
其实我们可以发现,现在有很多的网络社交平台上面都会有一些网贷的广告。而且在大家平时睡觉或者是平时工作的过程当中,总是会有一些推销的广告和电话打进来,在这个时候大家也会觉得非常的烦恼。而且让我们没有想到的是,如今的小额网贷上,一些未成年人也是可以进行贷款的。其实大家也都知道网贷,是需要拿上自己的身份证和自己的银行卡去进行网贷的。
而现在的一些网贷行业的乱象,国家也是应该要进行注意,像一些网贷平台,如果是会把这些钱贷款给未成年人的话,就应该进行查封。而且贷款仅仅是很多有需要帮助的人,他们会进行贷款。如果说像一些未成年人在早期的时候就接触到了贷款之后,他们总是会觉得自己的生活有一个退路,因此就会不那么的努力。
2. 2017年12月1日起国家大力整顿网贷,网贷逾期没还上的,网贷公司还敢暴力催收,恐吓,爆通讯录吗
肯定不敢。
1、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贷款机构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
2、如果贷款机构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贷款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贷款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5、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3. 国家对p2p网贷整治出台了83号文件的内容是什么
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联合印发《关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转型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引导部分符合条件的网贷机构转型为小贷公司。文件编号为“整治办函[2019]83号”(以下简称“83号文”)。
在注册资本方面,拟转型网贷机构设立的单一省级区域经营的小贷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且出资形式应为货币。而全国经营的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0亿元,且首期实缴货币资本不低于5亿元,且首期实缴货币资本还应同时满足不低于转型时网贷机构借贷余额1/10的要求。
“83号文”也强调,已退出的网贷机构不得申请转型为小贷公司。这意味着,已经宣布清盘退出的网贷机构,无法再通过该方式向小贷公司转型。
网贷机构股东实力较强,原有股东不具备消化存量业务风险能力的,必须引进新的有实力的股东,并作出消化存量业务风险的承诺。
拟转型的网贷机构,经申请并通过区、市、省级有关部门逐级审核同意后,由省级地方金融监管局出具临时牌照批复文件,网贷机构可凭批复文件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申请注册登记。
(3)国家关于网络贷款整治扩展阅读
《意见》明确了拟转型网贷机构的基本条件:
一是合规条件。网贷机构存量业务无严重违法违规情况。结合合规检查情况,网贷机构存量业务及财务管理较为规范,最近1年保持全量业务银行存管上线状态,最近2年网贷机构及其实际控制人、主要高级管理人员在市场监管、税务、公安、法院等部门无严重违规处罚和违法犯罪记录。
不存在查实的重大违法违规投诉记录,不存在违法违规开展各类金融业务的情况,积极配合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已退出的网贷机构不得申请转型为小贷公司。
二是有符合条件的股东和管理团队。网贷机构股东实力较强,原有股东不具备消化存量业务风险能力的,必须引进新的有实力的股东,并作出消化存量业务风险的承诺。
三是转型方案具有可行性。网贷机构提出的转型方案要充分考虑出借人的利益,事先与出借人充分沟通,获得大多数出借人的支持配合;
要得到有权机构(如出借人大会,股东会等)的有效同意,并且有能力、有相关机制确保方案有效执行。网贷机构要公布线上线下联系方式,畅通与出借人的沟通渠道。
四是金融科技实力强,符合线上经营要求。对于拟转型为全国经营的小贷公司的网贷机构,还应具有较好的互联网背景和网络技术资源基础。
具备全流程线上完成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条件,且能与监管系统对接,满足非现场监管要求。
4. 国家整治网贷最新政策
从2016年10月开始,针对网贷行业的专项整治就正式启动,国家的态度越来越清晰明确,就是以消化和化解存量风险、以引导清退转型为主导的整治工作。2017年、2018年逐步实施整治工作。2019年,国家的一个大策略就是以清退为主,做适当的引导转型。各地针对网贷行业清退出台了一些政策,2019年下半年至今,大概有10个省份出台了专门清退网贷平台的指导意见、管理办法或者引导网贷平台有序平稳退出的文件
拓展资料:
1、互联网金融本质仍属于金融,没有改变金融风险隐蔽性、传染性、广泛性和突发性的特点。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是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同时,互联网金融是新生事物和新兴业态,要制定适度宽松的监管政策,为互联网金融创新留有余地和空间。通过鼓励创新和加强监管相互支撑,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互联网金融监管应遵循“依法监管、适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创新监管”的原则,科学合理界定各业态的业务边界及准入条件,落实监管责任,明确风险底线,保护合法经营,坚决打击违法和违规行为。
2、网络借贷 包括个体网络借贷(即P2P网络借贷)和网络小额贷款。个体网络借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在个体网络借贷平台上发生的直接借贷行为属于民间借贷范畴,受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范。网络小额贷款是指互联网企业通过其控制的小额贷款公司,利用互联网向客户提供的小额贷款。网络小额贷款应遵守现有小额贷款公司监管规定,发挥网络贷款优势,努力降低客户融资成本。网络借贷业务由银监会负责监管。
3、网贷平台监管,从最多时的五六千家到6月底只有29家在运营,专项整治工作可能年底就会基本结束,转入常规监管
5. 网贷害人不浅,如何整治网贷乱象
随着经济飞速增长,人们生活水平也越来越高,花销也越来越大,尤其是对于一些刚刚步入社会和大学生们,他们的经济实力还不足以支撑他们进行一些大手笔花销,尤其是对于大学生们来说,他们多半是花自己父母辛苦挣来的钱,并且他们的生活费也并不多,所以一旦没有钱花就可能会选择网贷;而网贷也越来越多人选择,虽然很多人都知道网贷不好,但是还是会选择;一旦开始借网贷,它就会像是一个肿瘤,慢慢变大,最后吞噬你的身体,导致你破败不堪。
其实如果人们能够根据自己的经济实力花钱,就不会存在去网贷,还有就是一些人可能还不知道网贷,但是网贷人根据你的花销就会找上你,让你、或者是教唆你网贷,随后就会面临一直还钱,一直还钱状态,所以合理规划自己的金钱,不要攀比,不要具有虚荣心,这样网贷就不会找上门,也不用面临一直还钱状态。
6. 国家新出台的网贷不得跨地域,跨地域以前所签合同无效,我在江苏借的来分期,算跨地域嘛意思可以不还
合同无效,不等于不还,只是偿还本金。再说没有这个规定。
7. 国家要求所有网贷平台退出
网贷就是网络贷款,就是通常人们所说的P2P,网贷平台就是把投资人和借款人之间联系到一起,把投资人的资金借给借款人,投资人会获得一定的收益作为回报,截止2015年4月,网贷平台有3054家之多。网贷平台增加,必然会有一些机构不合法规进行操作,平台跑路或者诈骗,让用户落入网贷陷阱。
拓展资料:
一、中央下令关闭所有网贷是怎么回事?
中央没有下令关闭所有网贷平台,这是不实的消息,目前,市场上有很多网络贷款平台,国家正在严厉整治,网贷平台在整治后会越来越规范。不过,网贷作为国家金融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央行不会关闭所有的网贷,以偏概全否定所有,国家没有出台过关闭网贷平台的文件,国家能做的是加强监管与整顿,让网贷合规化。
二、金融市场需要有严格的监管,我国网贷平台比较多,出现了一些跑路、暴雷、失联的平台,投资人本金不能取出,血本无归,在2018年,中央对网贷平台加大了监管力度,网贷平台必须银行存管,央行统一管理备付金等,网贷市场正在逐步正规化,操作合规化。
三、现在在进行清退的时候基本上都是每一个平台给出方案,然后这个方案提交到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了之后,就可以按照这一系列的方案来进行签退。至于那个清退有没有国家制定相关标准,这个可以明确的告诉大家,这个标准还真的是没有。之所以没有这样的标准,说起来原因很简单,就是不同的平台可能自身会有一些特点,有的平台可能就收回款项比较容易,因此退款的时候就可能全部退款,而有些平台可能收回款项比较困难,那么退款就可能是部分退款。
8. 网络贷款的法律规定
投资人与借款人借贷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0条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2)、《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53条规定: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法》第198条规定:订立借款合同,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
拓展资料
网贷,外文名是Internet lending,p2p网贷是网络贷款的简称,包括个体网络借贷和商业网络借贷。P2P网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它是互联网金融(ITFIN)行业中的子类。网贷平台数量在2012年在国内迅速增长,迄今比较活跃的有350家左右,而总量截止到2015年4月底已有3054家。
P2P模式
网络信贷起源于英国,随后发展到美国、德国和其他国家,其典型的模式为:网络信贷公司提供平台,由借贷双方自由竞价,撮合成交。
在传统P2P模式中,网贷平台仅为借贷双方提供信息流通交互、信息价值认定和其他促成交易完成的服务,不实质参与到借贷利益链条之中,借贷双方直接发生债权债务关系,网贷平台则依靠向借贷双方收取一定的手续费维持运营。
在我国,由于公民信用体系尚未规范,传统的P2P模式很难保护投资者利益,一旦发生逾期等情况,投资者血本无归。
因此,P2P网贷在不断的探索实践中,建议信用贷款方面引入亲朋进行联保,其他贷款方面则引入抵押或质押进行反担保。同时,企业贷款项目引进第三方融资担保公司对项目进行审核和本息担保,并要求其担保规模要与担保方的担保额度相匹配,担保方也要加强自身的风控管理。
网贷,又称P2P网络借款。P2P是英文peer to peer的缩写,意即“个人对个人”。
债权转让模式
债权转让模式能够更好地连接借款者的资金需求和投资者的理财需求,主动地批量化开展业务,而不是被动等待各自匹配,从而实现了规模的快速扩展。它与国内互联网发展尚未普及到小微金融的目标客户群体息息相关,几乎所有2012年以来成立的网贷平台都是债权转让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