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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贷款的法律保护

发布时间:2022-06-04 21:28:25

1. 网贷合法吗

网络借贷属于民间借贷的一种,是合法的。

网络借贷是民间借贷的一种形式,即民间借贷以网络合同的形式订立借贷合同,并通过网络形式履行提供借款及还本付息的合同义务。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借贷双方通过网络贷款平台形成借贷关系,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仅提供媒介服务,当事人请求其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通过网页、广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其为借贷提供担保,出借人请求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也就是说,网络借贷受法律保护,但不能要求网络贷款平台提供者承担担保责任,还需要看其有没有在服务协议当中说明。

拓展资料

网贷机构违法行为有哪些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从事或者接受委托从事下列活动:



(一)为自身或变相为自身融资;

(二)直接或间接接受、归集出借人的资金;

(三)直接或变相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

(四)自行或委托、授权第三方在互联网、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电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场所进行宣传或推介融资项目;

(五)发放贷款,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将融资项目的期限进行拆分;

(七)自行发售理财等金融产品募集资金,代销银行理财、券商资管、基金、保险或信托产品等金融产品;

(八)开展类资产证券化业务或实现以打包资产、证券化资产、信托资产、基金份额等形式的债权转让行为;

(九)除法律法规和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允许外,与其他机构投资、代理销售、经纪等业务进行任何形式的混合、捆绑、代理;

(十)融资项目的真实性、收益前景,隐瞒融资项目的瑕疵及风险,以歧义性语言或其他欺骗性手段等进行虚假片面宣传或促销等,捏造、散布虚假信息或不完整信息损害他人商业信誉,误导出借人或借款人;

(十一)向借款用途为投资股票、场外配资、期货合约、结构化产品及其他衍生品等高风险的融资提供信息中介服务;

(十二)从事股权众筹等业务;

(十三)法律法规、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2. 网络贷款的法律规定

投资人与借款人借贷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0条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2)、《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53条规定: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法》第198条规定:订立借款合同,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
拓展资料
网贷,外文名是Internet lending,p2p网贷是网络贷款的简称,包括个体网络借贷和商业网络借贷。P2P网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它是互联网金融(ITFIN)行业中的子类。网贷平台数量在2012年在国内迅速增长,迄今比较活跃的有350家左右,而总量截止到2015年4月底已有3054家。
P2P模式
网络信贷起源于英国,随后发展到美国、德国和其他国家,其典型的模式为:网络信贷公司提供平台,由借贷双方自由竞价,撮合成交。
在传统P2P模式中,网贷平台仅为借贷双方提供信息流通交互、信息价值认定和其他促成交易完成的服务,不实质参与到借贷利益链条之中,借贷双方直接发生债权债务关系,网贷平台则依靠向借贷双方收取一定的手续费维持运营。
在我国,由于公民信用体系尚未规范,传统的P2P模式很难保护投资者利益,一旦发生逾期等情况,投资者血本无归。
因此,P2P网贷在不断的探索实践中,建议信用贷款方面引入亲朋进行联保,其他贷款方面则引入抵押或质押进行反担保。同时,企业贷款项目引进第三方融资担保公司对项目进行审核和本息担保,并要求其担保规模要与担保方的担保额度相匹配,担保方也要加强自身的风控管理。
网贷,又称P2P网络借款。P2P是英文peer to peer的缩写,意即“个人对个人”。
债权转让模式
债权转让模式能够更好地连接借款者的资金需求和投资者的理财需求,主动地批量化开展业务,而不是被动等待各自匹配,从而实现了规模的快速扩展。它与国内互联网发展尚未普及到小微金融的目标客户群体息息相关,几乎所有2012年以来成立的网贷平台都是债权转让模式。

3. 网贷受法律保护吗不还会怎么样

一般我们欠网贷都不会涉及到诈骗罪,因为我们当时办理贷款都是填写的真实信息。贷款诈骗罪在司法上的解释为:“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做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以其它办法,诈骗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对于大多数欠网贷的人来说,其实并不满足这些条件的,这也是为什么网贷起诉借款人几乎都是民事诉讼为主的原因,就算网贷公司以诈骗罪起诉,其调查取证也是非常困难的。

4. 贷款平台合法吗

正规平台,利息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都是合法的。
只要网络贷款没有违反法院的规定是受法律保护的,如果网络贷款的利率高于法律的规定,超出部分是不受保护的。
拓展资料:
目前正规的借贷平台有:花呗、蚂蚁借呗、支付宝网商银行、融鼎百贷、招联好期贷
1、花呗
支付宝推出的一款“先消费,后付款”的服务,芝麻分600分已自检用户,都有机会申请开通“花呗”。目前“花呗”额度在2500-30000元之间,用户可以拿已自检猫商城或淘宝购物,在确认收货后的下个月10日还款即可,只要按时还款,不会收取任何手续费。
2、蚂蚁借呗
支付宝的贷款业务称之为蚂蚁借呗,用户不需要提交复杂的个人材料和财力证明,最短3秒就能完成放贷。该服务位于“芝麻信用”中的“信用生活”中。
具体来说,你只要打开支付宝钱包,点击财富查看芝麻信用分,随后点击信用生活菜单即可看到“蚂蚁借呗”。要使用该服务,需要芝麻分600分以上的用已自检以申请100已自检300000元不等的贷款额度。具体的额度需要你登录支付宝后进入芝麻信用进行查看。
3、支付宝网商银行
支付宝网商银行还是服务于小微企业、大众消费者、农村经营者与农户、中小金融机构。申请门槛跟以前的借呗是一样已自检款额度最高1万元,贷款日预期年化利率是0.05%,借款期限12个月,采用等额本金还款法。
4、融鼎百贷
融鼎百贷是一个拥有很多支付宝生活号贷款口子的平台。例如,缺钱么为借款人提供1000-5000元的贷款,期限30天,当天审核当天下款,还经常为借款人提供一些利息抵扣券。
5、招联好期贷
招联好期贷是招联金融旗下的支付宝生活号贷款口子,最高20万额度可以循环使用,日利率最已自检0.029%,可以随借随还。该口子要求借已自检龄在18-50周岁,芝麻分大于等于550。

5. 网贷利息超过多少不受法律保护

网贷利息超过15.4%则不受法律保护,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为15.4%。
【拓展资料】一、P2P网贷(peertopeer)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个体包含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网络借贷作为新型借贷平台,贷款公司通常是在线运营,因此它们可以以较低的管理费用运营,并且比传统的金融机构更便宜地提供服务。互联网金融本质仍属于金融,没有改变金融风险隐蔽性、传染性、广泛性和突发性的特点。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是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同时,互联网金融是新生事物和新兴业态,要制定适度宽松的监管政策,为互联网金融创新留有余地和空间。通过鼓励创新和加强监管相互支撑,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互联网金融监管应遵循“依法监管、适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创新监管”的原则,科学合理界定各业态的业务边界及准入条件,落实监管责任,明确风险底线,保护合法经营,坚决打击违法和违规行为。
二、网络借贷包括个体网络借贷(即P2P网络借贷)和网络小额贷款。个体网络借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在个体网络借贷平台上发生的直接借贷行为属于民间借贷范畴,受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范。网络小额贷款是指互联网企业通过其控制的小额贷款公司,利用互联网向客户提供的小额贷款。网络小额贷款应遵守现有小额贷款公司监管规定,发挥网络贷款优势,努力降低客户融资成本。网络借贷业务由银监会负责监管。
三、在传统P2P模式中,网贷平台仅为借贷双方提供信息流通交互、信息价值认定和其他促成交易完成的服务,不实质参与到借贷利益链条之中,借贷双方直接发生债权债务关系,网贷平台则依靠向借贷双方收取一定的手续费维持运营。在我国,由于公民信用体系尚未规范,传统的P2P模式很难保护投资者利益,一旦发生逾期等情况,投资者血本无归。

6. 网上贷款受法律保护吗

法律分析:在由相关监管部门监管的网贷平台借款是合法的受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第九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视为具备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关于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

(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第二十二条 借贷双方通过网络贷款平台形成借贷关系,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仅提供媒介服务,当事人请求其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通过网页、广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其为借贷提供担保,出借人请求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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