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我国出现首例网络虚拟财产纠纷案是哪一年
2003年11月19日,北京市朝阳区法院第三次开庭审理国内首例“网财”被窃案。
❷ P2P是不是合法的信贷
P2P金融又叫P2P借贷。其中,P2P是 peer-to-peer 或 person-to-person 的简写,意思是:个人对个人。
P2P金融指个人与个人间的小额借贷交易,一般需要借助电子商务专业网络平台帮助借贷双方确立借贷关系并完成相关交易手续。借款者可自行发布借款信息,包括金额、利息、还款方式和时间,实现自助式借款;借出者根据借款人发布的信息,自行决定借出金额,实现自助式借贷。
2006年度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尤努斯博士认为现代经济理论在解释和解决贫困方面存在缺陷,为此他于1983年创建了格莱珉银行,通过开展无抵押的小额信贷业务和一系列的金融创新机制,不仅创造了利润,而且还使成千上万的穷人尤其是妇女摆脱了贫困,使扶贫者与被扶贫者达到双赢。格莱珉银行已成为100多个国家的效仿对象和盈利兼顾公益的标杆。
创办以来,格莱珉的小额贷款已经帮助了630万名借款人(间接影响到3150万人),其中超过一半脱贫。而且格莱珉银行自1983年创办以来,除了创办当年及1991年至1992年两个水灾特别严重的年头外,一直保持赢利,2005年的赢利达1521万美元。同时,格莱珉银行不仅提供小额贷款,而且也鼓励小额存款,并通过格莱珉银行将这些存款发放给其他需要贷款的人。
这一模式就是最初的P2P金融雏形。
主要分为两种模式,基于电子商务的网络P2P金融和传统线下的P2P金融。
国外发展
2005年11月,美国PROSPER将这一思想进一步提炼和创新,创办了PROSPER网络小额贷款平台,让资金富余者通过PROSPER向需要借款的人提供贷款,并收取一定利息。从2006年2月上线到2009年1月29日,经由PROSPER的借贷金额共计约合12.5亿人民币,超过3个月的逾期还款率仅为2.83%。2010年4月16日,美国PROSPER宣布已完成了1470万美元的第四轮融资。至此,PROSPER的总融资金额已达到5770万美元。
PROSPER在本土的主要竞争对手LENDING CLUB也再融资2450万美元。至此,LENDING CLUB在前三轮融资共所获注资总额也已达5270万美元。除了PROSPER,2005年3月在英国伦敦开始运营一家名为ZOPA的网站同样是目前最热门的P2P网络金融平台之一。
这些网络P2P金融平台的成功让P2P金融真正开始在世界范围内获得认可和发展。
国内发展
P2P金融在国内发展初具雏形,但并无明确的立法,国内小额信贷主要靠“中国小额信贷联盟”主持工作。可参考的合法性依据,主要是“全国互联网贷款纠纷第一案或现 结果阿里小贷胜出”。 随着网络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此种金融服务的正规性与合法性会逐步加强,在有效的监管下发挥网络技术优势,实现普惠金融的理想。
发展至今由P2P的概念已经衍生出了很多模式。中国网络借贷平台已经超过2000家,平台的模式各有不同,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四类:
一、担保机构担保交易模式,这也是最安全的P2P模式。此类平台作为中介,平台不吸储,不放贷,只提供金融信息服务,由合作的小贷公司和担保机构提供双重担保。此类平台的交易模式多为“1对多”,即一笔借款需求由多个投资人投资。此种模式的优势是可以保证投资人的资金安全,由中安信业等国内大型担保机构联合担保,如果遇到坏账,担保机构会在拖延还款的第二日把本金和利息及时打到投资人账户。这其中,有利网也推出了债权转卖交易,如果投资人急需用钱,可以通过转卖债权,从而随时把自己账户中的资金取走。有利网因为其安全方便迅速获得用户喜爱。
二、“P2P平台下的债权合同转让模式”的模式。可以称之为“多对多”模式,借款需求和投资都是打散组合的,甚至有由宜信负责人唐宁自己作为最大债权人将资金出借给借款人,然后获取债权对其分割,通过债权转让形式将债权转移给其他投资人,获得借贷资金。宜信也因其特殊的借贷模式,制定了“双向散打”风险控制,通过个人发放贷款的形式,获得一年期的债权,宜信将这笔债权进行金额及期限的同时拆分,这样一来,宜信利用资金和期限的交错配比,不断吸引资金,一边发放贷款获取债权,一边不断将金额与期限的错配,不断进行拆分转让,宜信模式的特点是可复制性强,发展快。其构架体系可以看作是左边对接资产,右边对接债权,宜信的平衡系数是对外放贷金额必须大于或等于转让债权,如果放贷金额实际小于转让债权,等于转让不存在的债权,根据《关于进一步打击非法集资等活动的通知》,属于非法集资范畴。
三、以交易参数为基点,结合O2O(ONLINE TO OFFLINE,将线下商务的机会与互联网结合)的综合交易模式。例如联合贷为电商加入授信审核体系,对贷款信息进行整合处理。这种小贷模式创建的P2P小额贷款业务凭借其客户资源、电商交易数据及产品结构占得优势,其线下成立的两家小额贷款公司对其平台客户进行服务。线下商务的机会与互联网结合在了一起,让互联网成为线下交易的前台。
❸ 哪一年年,我国出现首例网络虚拟财产纠纷案
2003年,我国就出现了首例网络虚拟财产纠纷案——某在线收费网游玩家李宏晨发现,其账号中耗时两年、花费上万元现金购得的几十种游戏装备突然不翼而飞。李宏晨随后将该公司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要求游戏运营商恢复其游戏装备。法院最终支持了李宏晨的诉讼请求,判令游戏运营商将李宏晨在游戏中丢失的虚拟装备恢复,并赔偿经济损失。
❹ 广东揭阳,男子骗贷1.17亿元被判无期徒刑,给社会造成了哪些恶劣影响
揭阳市中院对被告人陈明慧等七人电信网络诈骗案一审公开宣判,以诈骗罪判处陈明慧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范治杰、高学忠、叶奇锋15年至13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诈骗罪、危险驾驶罪,数罪并罚,判处熊运江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判处林诗雅有期徒刑3年、陈李亿有期徒刑1年4个月并处罚金;责令各被告人共同向被害人退赔诈骗款项。
社会危害性必须放在具体案件中才能确定大小。刑法分则的排名只是从大的方面来认定社会危害性,而具体个案可能刚好相反。比如诈骗几万人,金额几亿元,而且被害人都是家庭经济条件不太好的人,被骗的钱可能是一家人的生活费,那危害性肯定特别大,那这时候一个为境外提供几份重要性不强的情报的行为肯定危害性不如诈骗罪;反过来说,诈骗几个人,加起来才万把块钱,那危害性肯定不如上面的为境外提供情报的行为。
法院还查明,林诗雅明知叶奇锋等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仍违规给其代办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为其套现赃款提供了便利条件。陈李亿明知他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仍出售多张银行卡给他人用于实施诈骗。另外,熊运江在海口市酒后驾驶被交警查获。
法院认为,在诈骗共同犯罪中,陈明慧、范治杰、高学忠、叶奇锋、熊运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成电信诈骗犯罪团伙,利用通信工具、网络手段针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并造成一名在校学生自杀身亡,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熊运江还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又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应予数罪并罚。
林诗雅明知他人实施犯罪,仍多次提供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协助转移犯罪所得,陈李亿明知他人实施犯罪,仍提供多个银行账户用于他人转移犯罪所得,其行为均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❺ 在网上贷款提供了姓名手机身份证银行卡钱会被盗取吗
手机关联着资金账户实际暗藏风险,使用不慎,你的手机银行很容易变成他人的“自动提款机”。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今天从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杨浦法院)获悉,今年1月至今,杨浦法院受理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案件中,有不少案件系利用手机银行盗取储户存款引发的合同纠纷。
江涛,从厦门来上海工作近十年,一直以“骨灰80后果粉”自居,除了第一时间更换苹果最新款手机之外,玩转各类APP不在话下,现在更是出门不带现金:支付宝、微信和手机银行几个按键便可完成聚餐等各类消费支付,有时还会对比各大银行的优惠力度,以最优惠的方式进行在线消费、理财等。
但最近,“老”师傅碰到了“新”问题。
一个平常的周末清晨,江涛还窝在床上,连续多条的银行提款短信打扰了他赖床的兴致,原本以为是月底了信用卡还款提醒,江涛并没有在意,直到第五条贷款成功短信在屏幕上跳出后,江涛猛然意识到,自己的手机银行可能被盗刷了!
江涛立刻打开消息列表查看,发现短短两分钟内,储蓄卡被他人转走两笔近3万元的存款,而且一笔申请成功的15000元贷款也在等待发放和确认提取中……江涛顿时懵了,立刻打电话到银行客服,挂失冻结了储蓄账户,并马上报警。当天上午,在警察陪同下,江涛到家附近的银行网点查询,确认了钱款被盗刷的事实。
江涛百思不得其解,手机、身份证和银行卡均在自己身边,当天也没有出门消费,是怎样的技术让罪犯就这样取走了钱款呢?
江涛又到手机号码所属的通讯公司去调取短信和通话记录,才发现从第一条短信开始,就有外省通讯设备的网络登录了自己的手机银行,并“更换”了手机号码的登录设备,然后进行了一系列转账,申请贷款的操作,这一条条的验证码就是在发给江涛的同时,也自动发到了所谓的新设备上。
这匪夷所思的“高科技”盗刷,已经超出了江涛的知识范围,他再回到银行,要求银行冻结发放贷款,还希望银行给个说法。银行认为江涛用的是手机银行操作,与储蓄卡、身份证是否在身边无关。银行反复发短信给储户,就是在确认转账是持卡者本人在操作,所以江涛的“高科技盗刷”简直就是天方夜谭。
此时,江涛想到了法院,一纸诉状将银行告上了法庭。要求银行赔偿存款被提取的损失和贷款产生的利息。
据法院调查,在被提取款项和申请贷款当日,江涛并未办理过手机号补卡的情况发生。
事情变得扑朔迷离,案件的争议焦点也集中在了交易行为造成储户损失,银行是否应担责任上。
法院认为,从操作流程来看,转账和贷款,如非本人绑定手机操作,要登录手机银行,则需要先输入签约手机号、查询密码以及动态密码完成登录设备的变更,才能进行后续操作。争议款项转账前,还需输入交易密码以及新的动态密码,确保无误的情况下,转账才能成功。而贷款发放前,不但需要多次输入动态密码,还需回答面签题,在保证密码及问题全部正确的前提下,与银行进行贷款签约,银行审核通过后方可放款。上述任一信息不准确,均会导致转账或贷款失败。因此,银行设置的手机银行转账及贷款操作流程,需要多重信息的输入,能够保障手机银行客户的资金安全,充分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
其次,在银行办理电子银行业务时,原告表示已经阅读了《电子银行个人客户服务协议》以及《电子银行章程》,协议及章程的内容中也有提醒原告妥善保管个人信息、按照机密原则自设密码,防止密码被窃取。本案系争交易发生时,银行也多次向原告发送信息进行风险提示。由此可见,被告在本案系争的交易过程中已经充分尽到了风险提示义务。
最后,因江涛对其损失及银行过错无力举证,其储蓄卡被转账及办理贷款产生的损失,自行承担责任,江涛要求银行赔偿损失及利息等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杨浦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案是杨浦法院首次利用手机银行盗取储户存款并成功申请贷款的合同纠纷案件,与传统盗取储户存款案件相比,存在诸多不同,应当引起经常使用手机转账的青年朋友警惕。
❻ 哪年,我国出现首例网络虚拟财产纠纷案
2003年11月19日。
❼ 首家互联网法院审理的第一案是什么案件
8月18日,全国首家互联网法院——杭州互联网法院正式成立,用互联网方式审理互联网案件,涉网诉讼将像“网购”一样便利。
审理完第一案,只花了不到半个小时。法官说,互联网法院让举证、质证提前,审判效率大大增加。
互联网法院的法庭和普通法院的法庭有何不同?没有原告、被告席,但有联网的大屏幕。屏幕显示,原告位于杭州,而被告位于北京。互联网法院让“网上纠纷网上了”变成现实。
希望有更多的互联网法院出现。
❽ 哪一年,我国出现首例网络虚拟财产纠纷案
2003年11月19日,北京市朝阳区法院第三次开庭审理国内首例“网财”被窃案并作出判决。备受玩家和公众关注的全国首例网络游戏虚拟财产案终于一审审结,原告如愿要回了自己丢失的“武器”。
❾ 网上借贷纠纷如何处理
处理网上借贷纠纷的办法:当事人可采取协商方式。如果遭遇暴力催收,可以及时报警或向相关部门反映。或者当事人也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还可以选择仲裁或起诉处理。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