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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p2p网络贷款发展现状

发布时间:2022-06-24 01:43:11

⑴ 什么是p2p介绍p2p的发展历史与现状

P2P是 peer-to-peer 或 person-to-person 的简写,意思是:个人对个人、伙伴对伙伴。

2007年引入中国,第一家真正意义上的P2P网络借贷平台Zopa诞生于英国,2005年03月在伦敦成立。

(一)起步期和探索期(2007年——2011年)

2007年拍拍贷上线,标志我国P2P网贷业务的开端,这一时期平台主要分布在上海、深圳等地区。至2011年底,大约有20家网贷平台,月成交额在5个亿左右,有效投资人数约1万人。

P2P起步期,主要复制国外的模式,基本上没有出现跑路的状况。

(二)扩张期(2011年——2012年)

这一阶段,一些民间线下具有放贷经验的开始关注网络并尝试开设P2P网贷平台,同时一些软件开发公司开始研发网络平台模板。此时,国内的网络借贷平台从20家左右迅速增加到240家左右。至2012年底,月成交额在30亿左右,有效投资人数在2.5万——4万之间。

由于个别平台老板管理粗放、欠缺风控,导致平台出现挤兑倒闭情况。

(三)扩张与风险爆发并存期(2013年——2014年)

2013年初央视多次报道P2P网贷,标志主流媒体开始把网贷当成一个行业看待,这一时期网贷平台从240家左右猛增到600家左右。至2013年底月成交额在110亿左右,有效投资人数在9万——13万人之间。

这一阶段随着平台数量的剧增,P2P的竞争日渐激烈,相关风险也在不断积聚。2013年可统计的出现经营困难、倒闭或跑路时间高达74起,使得P2P风险成为舆论的焦点。

(四)以规范监管为主的政策调整期(2014年至今)

P2P网贷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后,累积了相当的客户基础。P2P网贷企业希望通过监管来改变行业现状,促使行业健康发展。同样,投资人也希望政府去管理这一行业,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这一阶段,国家在政策上支持P2P网络借贷平台,鼓励对互联网金融进行创新。使得关注P2P网络借贷平台又害怕风险的企业和金融巨头开始尝试进入互联网金融领域,组建自己的P2P网络借贷平台。至2014年年末,平台数量达到1600家左右,月成交额在300亿左右,有效投资人约50万人。

经历7年多的探索和猛烈发展,我国P2P网贷平台多种模式竞相发展,目前处于成长期。由于P2P在借款端的刚性需求,P2P在中国的发展空间非常大。

————长久贷为您解答

⑵ 互联网金融在国外是怎样的发展态势

互联网金融在国外的发展态势是:
1.移动金融的爆发增长;
2.融资方式的去中介化;
3.网络银行的多元转型;
4.大数据的广泛应用;
5.社交元素的深度融合。
手机正颠覆性地改变人们的行为和生活方式,这将助推移动金融服务模式的发展壮大,并将逐步占据金融服务的重要甚至是主导地位,美国手机金融的渗透率预计2015年将超过50%。金融危机后,欧美大型商业银行加强了对小企业融资的控制,小企业从传统商业银行获取资金的难度日益加大。在此背景下,以专注草根服务的网络融资快速兴起,凭借其以下四个独特的经营特点,迅速占领了欧美部分信贷市场,并逐渐对传统的间接融资方式形成替代。纯网络银行 (internet only bank) 虽然在降低运营成本、便捷客户服务、细分领域拓展方面具有比较优势,但由于线下渠道缺失,无法提供现金类基础金融服务和大额资金融通等复杂金融服务等原因,近几年,纯网络银行发展遇到瓶颈,纷纷开始转型谋求新出路。大数据的国际应用广泛,金融业更是典型的数据驱动行业,华尔街早就开始利用大数据来进行市场预判,欧美发达国家各大金融机构大量运用大数据进行精准营销和风险防控。大数据已经并将继续在精准营销、市场预判、风险防控、降低成本等方面大放异彩。随着 Facebook 和 Twitter 等社交平台的兴起,分享、交流等社交元素开始与更多金融服务相互融合,由此产生的商业价值也随之凸显。

⑶ 国外P2P网络借贷行业发展及监管借鉴有哪些

一、国外P2P网络借贷行业的发展
在国外,P2P网络借贷行业发展较好,较为规范的一个重要社会基础是,国外的信用体系非常明确。每个人都拥有一个FICO的分数,这是一个信用评级,分数越高,你能够获得的贷款越多。而针对投资者、个人退休金、资金账户也都明确,整个社会机制比较健全,调查起来比较容易。
在西方金融市场是充分竞争的,人民理财也是多渠道的,所谓“藏富于民”在西方成熟的资本市场是可以做到的。因此国外的P2P网络借贷只是在提供便捷的高效的理财方式,国外的P2P网络借贷可以对接入金融的征信系统,信用市场发达,所以风控较为成熟。
在欧美等国,P2P网络借贷很普遍,因为其个人信用体系透明度高。在美国,借款人在网站注册时,只需要提供美国合法公民身份证明、拥有超过520分的个人信用评分记录并填写个人情况,系统就会根据这些材料对借款人进行信用评级。
目前较著名P2P网络借贷平台主要有美国的Prosper、Lending Club,英国的Zopa、德国的Auxmoney,日本的Aqush,韩国popfunding,西班牙的Comunitae,冰岛的Uppspretta,巴西的Fairplace等等。
在英国,P2P网络借贷业务从2005年成立之初的一无所有增长到2012年的3.8亿英镑贷款,其年增长率达250%。英国第一家提供 P2P网络借贷的公司 Zopa目前是英国最大的 P2P网络借贷公司。
Funding Circle目前是英国第二大 P2P网络借贷公司,已经发放超过 8 100万英镑的贷款。2010年,Rate Setter成为第一家使用准备金以保障贷款人在借款人违约时利益的公司。英国的P2P业遵守自治的 P2P金融协会所制定的标准。虽然 P2P储户不受金融服务补偿计划(FSCS)的保护,但英国政府对 P2P信贷持支持态度。比如 2012年 5月,英国政府承诺通过替代性融资渠道,包括 P2P网络借贷,向小型企业投资 1亿英镑,并希望能够借此绕过不愿意放贷的主流银行。
在美国,奥巴马总统在2012年4月5日签署的JOBS法案允许更多的投资人较少限制地做小额投资。除了JOBS法案外,美国在P2P领域中还有其他的发展。
例如创造了创新的P2P机构Zidisha。Zidisha作为一家非盈利机构,成为第一家不需要当地中介机构介入而可以跨境直接连接借款人和贷款人的P2P网络借贷平台。这一P2P机构允许个人直接向发展中国家及商人、企业家进行小额投资。Zidisha展示了一种在发展中国家里那些寻求放款及低收入的借款人之间进行微信贷的模式。Zidisa还可以不需要借款人的财务历史记录分析借款风险。此外,一些新的机构,例如SoFi也是在P2P领域的令人兴奋的新生儿。
这些机构锐意创新,在Prosper和LendingClub已经创造的平台上更进一步,在国内和国际领域都创造了新的P2P网络借贷模式。新的机构LendingClub和Prosper的模式与新的元素结合起来,从而丰富和发展了P2P领域。美国P2P领域的主要玩家是LendingClub和Prosper。这两家机构是领域内最大的,也是最有实力的。传统上,LendingClub是世界上最大的P2P网络借贷平台。
LendingClub和Prosper一起在借贷方面服务了超过20亿美元资金。P2P是增长最为迅速的投资之一,很多知名的执行官和商人加入P2P公司,表明了P2P 发展迅猛,在金融领域会发挥更长远的作用。除了LendingClub和Prosper以外,大的英国P2P机构,FundingCircle宣布其在2013年在美国的筹资也获得增长。尤其是通过这轮筹资,FundingCircle得以进入美国市场,与处于旧金山的EnranceLendingNetwork合并了。
在合并之后,EnranceLendingNetwork被命名为FundingCircle(美国)。当P2P机构获得了合法身份和承认之后,新的P2P机构出现在新的领域中,例如SoFi,SoFi是一家通过校友向学生提供贷款服务的平台。根据这家平台的网站,SoFi一共向8650个借款人出借了730,000,000美元,平均每个借款人11,783美元。
二、国外P2P网络借贷行业的监管概况
(1)美国P2P行业的监管
美国现行对P2P没有专门的监管机构和适用法律,而是实行多部门和联邦与州的双层多头监管。SEC和州的证券监管机构主要是通过强制要求证券发行商和销售商即P2P网络借贷平台披露信息,反诈骗和其他相关责任来保护投资者。
同时,在对借款人的保护上,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和犹他州金融机构管理局有权力监管犹他州注册州立银行WebBank银行及其与借款人的借贷行为。此外,消费者金融保护局凭着现有监管体制下联邦消费者保护法赋予的制定规则的权力,在收集整理消费者投诉的数据库开始运作后,将会在对借款人的保护中发挥作用。
此外,出于对“消费者金融产品和服务市场的大型参与者”的非储蓄平台的监管的要求,消费者金融保护局甚至有理由直接对P2P信贷平台进行监管。美国审计总署(General Accounting Office,简称GAO)在《多德-弗兰克》法案的推动下,完成了名为《人人贷行业发展新的监管挑战》的报告,提出今后对于P2P网络借贷平台的监管可采取两种思路,一种是原来的多部门监管,包括联邦和州证券监管部门、联邦贸易委员会、消费者金融保护局、消费者金融保护局等;另一种是将各部门权力集中到一个单一部门,而消费者金融保护局将会是合适的选择。
目前以证券形式登记P2P公司出售的收益权凭证是解决放款人风险的主要方法。虽然Prosper和Lending Club的工作人员声称他们初期都很怀疑联邦证券登记要求是否适用于P2P网络借贷,但两家公司最后都在SEC注册成为证券经纪商。
当Prosper和Lending Club在2005年和2007年分别开始运营的时候,他们并没有注册证券经营资格。为了开办一个允许放款人交易收益权凭证的二级交易平台,Prosper在2007年10月提交了一份注册声明,但是他并没有去注册收益权凭证本身(Prosper为自身注册,而不是为收益权凭证注册)。在此之后直到2008年10月Prosper都继续对放款人出售收益权凭证。
2008年9月SEC对Prosper发出了暂停(cease-and-desist order)业务的命令,因为SEC认为Prosper违反了证券交易法的第五章,即出售未经注册的证券产品。Prosper在其注册声明于2009年7月生效之后,才重新向放款人出售收益权凭证。为了在SEC登记,Lending Club在4月到10月期间暂停了放款人出售收益权凭证。
SEC对P2P网络借贷的监管,与对其他同样发售证券的公司一样,重点关注公司是否按要求披露信息,而非检查或者监控公司的运作情况,或者审核发售的证券特性。
具体而言,正是SEC的公司金融部门的人员审核了Prosper的发行说明书与其他要求的相关材料,以确定Prosper和Lending Club满足法定要求,公布对投资者做出买入、卖出或者持有该证券的决定有重大影响的全部信息。这些信息包括但不限于Prosper和Lending Club在发行说明书中的确认的收益权凭证的基本条款、放款人投资于收益权凭证的风险、平台运行的具体细节。
此外,由于Prosper和Lending Club都在不断向投资者出售新的收益权凭证开展对应的贷款,因而他们需要不断地更新发行说明书中的补充材料。这些补充材料必须包括他们正在提供和出售的新的收益权凭证和对应贷款的信息。这些附属材料还包括每个收益权凭证的期限、利率与到期日等必须公开的信息。Prosper和Lending Club也在贷款申请列表中提供与贷款相关的信息,如从借款人信用报告中信息得到的匿名信息,还有来自于借款人自己提供的匿名信息,例如贷款目的、工作状态和收入。
除了在SEC登记之外,Prosper和Lending Club还需要在选定的州证券监管部门登记,以得到允许向该州居民推出和发售收益权凭证。根据The Securities Act of 1933,某些类型的证券,如在全国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可免去在各州登记的要求。
但是,Prosper与Lending Club所发行的收益权凭证并不满足这些豁免要求,这两个公司必须每个州逐一登记注册。截止到2011年3月30日,已经有30个州与哥伦比亚特区通过了其中一家或者两家公司的注册申请。2家公司的工作人员都称,他们会继续在剩下的某些州中寻求批准。
(2)英国P2P行业的监管
2014年3月6日,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CA)发布了《关于网络众筹和通过其他方式发行不易变现证券的监管规则》(下称《监管规则》),并于2014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英国P2P金融协会的统计,2013年1~11月,英国替代性金融市场(包括P2P网络借贷、股权众筹、产品众筹、票据融资等业务)规模已超过6亿英镑,其中P2P网络借贷所占比例高达79%。2013年10月24日,金融行为监管局首先发布了《关于众筹平台和其他相似活动的规范行为征求意见报告》(cp13-13),详细介绍了拟对“网络众筹”的监管办法。
截至2013年12月19日,这份征求意见报告共收到98条反馈意见,受访者普遍认可这份报告推行的方案。FCA结合反馈意见,正式出台了《监管规则》,并计划于2016年对其实施情况进行复查评估,并视情况决定是否对其进行修订。FCA表示,制定这套监管办法的目的,一是适度地进行消费者保护;二是从消费者利益出发,促进有效竞争。
FCA将纳入监管的众筹分为两类:借贷型众筹和股权投资型众筹,并制定了不同的监管标准,从事以上两类业务的公司需要取得FCA的授权,捐赠类众筹、预付或产品类众筹则不在监管范围内,无需FCA授权。
FCA对于借贷型众筹的相关规则要点如下:
第一、最低资本要求及审慎标准。《监管规则》规定以阶梯型计算标准来要求资本金,具体标准如下:5000万英镑以内的资本金比例为0.2%;超过5000万英镑但小于2.5亿英镑的部分0.15%;超过2.5亿英镑但小于5亿英镑的部分0.1%;超过5亿英镑贷款的部分0.05%。FCA考虑到借贷型众筹几乎没有审慎性要求的经验,所以为公司安排过渡期来适应。
FCA决定,在过渡期实行初期2万英镑、最终5万英镑的固定最低资本要求。其中,被FCA完全授权的公司在2017年3月31日前都可以实行过渡安排,同时提醒在公平交易局(OFT)监管下的借贷型众筹平台不必实行审慎标准直到被FCA完全授权。
第二、客户资金规则。若网络借贷平台破产,应对现存贷款合同做出合理安排。如果公司资金短缺,将会由破产执行人计算这部分短缺并按照比例分摊到每个客户身上。而执行破产程序所涉及到的费用也将由公司持有的客户资金承担。这意味着无论公司从事什么业务,一旦失败,客户资金将受到损失。公司必须隔离资金并且在客户资产规范(Client Assets Sourcebook)条款下安排资金。
第三、争端解决和金融监督服务机构的准入。FCA将制定规则以便投资者进行投诉。投资者首先应向公司投诉,如果有必要可以上诉至金融监督服务机构。争端解决没有特定的程序,只要保证投诉得到公平和及时的处理即可。FCA主张公司自主开发适合他们业务流程的投诉程序,尽量避免产生过高的成本。
投资者在向公司投诉却无法解决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向金融监督服务机构投诉解决纠纷。如果网络借贷平台没有二级转让市场,投资者可以有14天的冷静期,14天内可以取消投资而不受到任何限制或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特别注意的是,虽然从事P2P网络贷款的公司取得FCA授权,但投资者并不被纳入金融服务补偿计划(FSCS)范围,不能享受类似存款保险的保障。
第四、P2P网络借贷公司破产后的保护条款。为了建立适当的监管框架以平衡监管成本和收益,目前FCA不对P2P网络借贷公司制定破产执行标准。因为即使制定严格标准要求,也不能避免所有的风险。如果这些标准没有按照预期运行,消费者依然可能受到损失。FCA希望投资者清楚,制定严格标准不仅代价极大而且也不能够移除所有风险。同时FCA希望可以由公司自己制定适合其商业模式及消费者的制度和方法。
第五、信息披露。P2P网络借贷平台必须明确告知消费者其商业模式以及延期或违约贷款评估方式的信息。与存款利率作对比进行金融销售推广时,必须要公平、清晰、无误导。另外,网站和贷款的细节将被归为金融推广而纳入到监管中。
第六、FCA报告规范。网络借贷平台要定期向FCA报告相关审慎和财务状况、客户资金、客户投诉情况、上一季度贷款信息,这些报告的规范要求将于2014年10月1日开始实施。其中,审慎和财务报告只有公司被完全授权的一个季度后才开始提交。另外,平台的收费结构不在报告规则要求里。

⑷ P2P网贷的发展历程是怎样的

自2007年国外网络借贷平台模式引入中国以来,国内P2P网络借贷平台蓬勃发展、百花齐放,迅速形成了一定规模。综观其在中国的发展历程,自2007年—2014年大约经历了4个阶段。
第一阶段 2007年—2012年(以信用借款为主的初始发展期)
2007年国内首家P2P网络借贷平台在上海成立,让很多敢于尝试互联网投资的投资者认识了P2P网络借贷模式,其后一部分具有创业冒险精神的投资人随之尝试开办了P2P网络借贷平台。
这一阶段,全国的网络借贷平台大约发展到20家左右,活跃的平台只有不到10家,截止2011年底月成交金额大约5个亿,有效投资人1万人左右。
网络借贷平台初始发展期,绝大部分创业人员都是互联网创业人员,没有民间借贷经验和相关金融操控经验,因此他们借鉴拍拍贷模式以信用借款为主,只要借款人在平台上提供个人资料,平台进行审核后就给予一定授信额度,借款人基于授信额度在平台发布借款标。但由于我国的公民信用体系并不健全,平台与平台之间缺乏联系和沟通,随之出现了一名借款人在多家网络借款平台同时进行信用借贷的问题,最为著名的是天津一个网名叫坦克的借款人,在多家平台借款总额高达达到500多万,这笔借款最终因逾期成为各个平台的坏账。
基于以上问题的重复叠加出现,各个网络借贷平台于2011年底开始收缩借款人授信额度,很多平台借款人因此不能及时还款,造成了借款人集中违约。以信用借款为主的网络借贷平台于2011年11月—2012年2月遭遇了第一波违约风险,此时网络借贷平台最高逾期额达到2500万,诸多网络借贷平台逾期额超过1000多万,截至目前这些老平台仍有超过千万的坏账无法收回。
第二阶段 2012年—2013年(以地域借款为主的快速扩张期)
这一阶段,网络借贷平台开始发生变化,一些具有民间线下放贷经验同时又关注网络的创业者开始尝试开设P2P网络借贷平台。同时,一些软件开发公司开始开发相对成熟的网络平台模板,每套模板售价在3到8万左右,弥补了这些具有民间线下放贷经验的创业者开办网络借贷平台技术上的欠缺。基于以上条件,此时开办一个平台成本大约在20万左右,国内网络借贷平台从20家左右迅速增加到240家左右,截止2012年底月成交金额达到30亿元,有效投资人在2.5到4万人之间。
由于这一阶段开办平台的创业者具备民间借贷经验,了解民间借贷风险。因此,他们吸取了前期平台的教训,采取线上融资线下放贷的模式,以寻找本地借款人为主,对借款人实地进行有关资金用途、还款来源以及抵押物等方面的考察,有效降低了借款风险,这个阶段的P2P网络借贷平台业务基本真实。但由于个别平台老板不能控制欲望,在经营上管理粗放、欠缺风控,导致平台出现挤兑倒闭情况,2013年投资人不能提现的平台大约有4、5个左右。
第三阶段 2013年—2014年(以自融高息为主的风险爆发期)
这一阶段,网络借贷系统模板的开发更加成熟,甚至在淘宝店花几百元就可以买到前期的网络借贷平台模板。由于2013年国内各大银行开始收缩贷款,很多不能从银行贷款的企业或者在民间有高额高利贷借款的投机者从P2P网络借贷平台上看到了商机,他们花费10万左右购买网络借贷系统模板,然后租个办公室简单进行装修就开始上线圈钱。这阶段国内网络借贷平台从240家左右猛增至600家左右,2013年底月成交金额在110亿左右,有效投资人9到13万人之间。
这阶段上线平台的共同特点是以月息4%左右的高利吸引追求高息的投资人,这些平台通过网络融资后偿还银行贷款、民间高利贷或者投资自营项目。由于自融高息加剧了平台本身的风险,2013年10月份这些网络借贷平台集中爆发了提现危机。其具体原因分析如下:10月份国庆7天小长假过后,很多平台的资金提现积累到了几百万以上,由于这些平台本身没有准备或者无法筹集现金应对提现,造成追求高息的投资人集体心理恐慌,集中进行提现,使这些自融的平台立刻出现挤兑危机,从2013年10月—2013年末,大约75家平台出现倒闭、跑路、或者不能提现的情况,涉及总资金在20亿左右。
第四阶段 2014年至今(以规范监管为主的政策调整期)
这一阶段,国家表明了鼓励互联网金融创新的态度,并在政策上对P2P网络借贷平台给予了大力支持,使很多始终关注网络借贷平台而又害怕政策风险的企业家和金融巨头开始尝试进入互联网金融领域,组建自己的P2P网络借贷平台。今年P2P网络借贷平台集中上线期应该在8月份左右,目前据统计截止4月底全国P2P网络借贷平台每月资金成交量已经超过160亿,预计2014年年末月成交量会达到300亿左右,平台数量达到1300家左右,有效投资人会达到50万人左右。

⑸ 国内p2p和国外p2p有什么区别

国外的p2p平台更多的是中介性质的,第三方平台,既不提供担保,也不承诺什么100%本息保障之类的;而国内的p2p平台,由于数据的不健全,大多数平台目前都提供担保和本息保障之类的承诺。


具体差异:

1、平台模式差异

国外的网贷平台只是充当了一个信息中介,不参与任何借贷的资金交易,对投资人的损失不进行赔付。而中国网贷平台扮演的角色就非常模糊,即是信息中介,也是信用中介,参与整个借贷的交易,负担保垫付的责任。

2、自身社会环境

在国外利率充分市场化,P2P的优势在于更低的利率。高度发达的金融市场也让投资渠道非常丰富。而在中国,国内金融市场僵化,融资较难、投资渠道匮乏。P2P作为联结投资人和融资人之间的通道,满足供需两端的需求。这就导致P2P行业在中国越来越火热。

3、征信体系

外国有相对完善的征信体系,平台可以通过政府和第三方征信机构提供的数据进行线上审核。在中国征信体现很不完善,且央行征信不向P2P平台开放,平台只能以线下审核为主。这就导致了很多坏账的出现,最后投资人迟迟不能体现。

4、监管法律

以美国为例,平台受SEC监管,有苛刻的信息披露机制及400万美元保证金要求,P2P公司受《证券法》及各州法律约束。而在中国监管非常欠缺,仅有普通企业的准入门槛。也没有明确法律法规。这就是为什么很多平台跑路的原因。

⑹ .简述p2p网络借贷发展的现状

2011-2019年,我国P2P网贷正常运营平台数量呈现先上升后下降趋势。截至2018年12月底,正常运营平台数量相比2017年底减少了1219家。自从2015年正常运营平台数量达到3464家后,已经连续三年出现下降。

截止2019年1月底,P2P网贷平台数量为1031家,12月底下降至343家,相比2018年底减少了678家。



——以上数据及分析请参考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中国互联网金融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⑺ p2p怎么样,揭晓国外网络p2p发展现状

国内现在很严了,国外的话,毕竟信任机制很完善了,这个行业还是可喜和发展的如互贷。

⑻ P2P行业现状分析是怎样的

网贷之家对各平台的信用评级方法是依据编制的打分方法和权重确定方法,首先统计出财务情况和运营管理状况大体满足要求的平台,根据公开可查的平台公开发布的信息与数据,对9项综合指标各自评分,依照确定好的权重赋权加总,以发展指数来对信用水平进行展示,并就此指数对多家参评平台进行排名,给出机构自身的建议结果。其中发展指数=品牌积分×18%+分散度积分×16%+透明度积分×16%+杠杆积分×14%+人气积分×13%+成交积分×8%+技术积分×5%+流动性积分×5%+合规性积分×5%。融360采用的指标为背景实力、风险识别、运营能力、信息披露、合规性及用户体验,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对平台综合实力评估。此外还有我国国内一些学者对P2P平台构建的信用评级体系,但其评级目的多是对P2P平台的综合实力进行评估和对比,并未特意针对其信用进行评估,且评级指标多采用定性指标,对定量指标重视不足。
3 我国P2P平台信用评级体系的构建
3.1 评级指标选取原则
对于我国网贷平台来说,有诸多影响其信用评级的因素,如平台成交量、借贷人数、资金流入和贷款余额等,能否全面客观地选择指标,会极大影响到参评平台的评级合理度。为了从全局出发,客观公正地体现平台的信用水平,本文选择信用评级指标将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1. 全面性
因为最终的评级结果是对平台信用状况的综合反映,所以研究选取的评级指标应尽可能全面系统,从多角度多方位去高度概括平台真实的信用水平,从而全面地展现所选平台的信用风险状况,如除P2P平台的运营水平等财务指标外,还应该考虑平台的经营管理、背景、组织架构以及担保模式等方面的定性指标,从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俩方面去选取,确保涵盖主要影响因素。
2. 公正性
信用评级的结果是提供评级信息给投资者,相关平台以及监管机构等利益相关者,因此只有评级方法及过程做到公正客观,才能真实客观地反映出参评平台的信用水平。即在构建指标体系时,不能有意图选择对某些平台数据有利的指标,应从独立的第三方视角入手,去进行指标的选择。
3. 适用性
我国P2P网贷行业以及对其信用的评级仍在发展的初级阶段,应基于我国的国情和宏微观环境以及国内P2P平台的自身发展实际情况和特点,根据其特殊性选取指标并构建评级体系,同时在实践中不断地完善,以期建立出适用于我国自身的信用评级指标体系。
4. 独立性
评级指标的选取需要做到科学合理化,不重叠,不遗漏,并保持各指标之间的相互独立性,一套科学合理的P2P网贷平台信用评级指标体系,对于网贷平台乃至整个网贷行业的良性发展都有积极的作用。
3.2 评级指标的筛选
我国P2P网贷行业仅有13年的发展历程,信息透明度低与监管不足使得对此行业的信用评级尤为重要,因为它与传统企业和金融类机构特点不同,在选择信用评级指标时要分清重点,找出适用于P2P网贷平台发展特点的评级指标。
本文在参考有关信用评级的文献资料和相关专家构建的评级体系后,结合我国P2P网贷行业的特殊性,决定采用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的方法,且适当提高定性指标的评定权重,以使最后的综合得分更好的反映实际情况。
在定性指标方面,主要选取反映平台背景实力、信息披露程度及担保情况等指标。在定量指标方面,则选取主要反映运营能力、财务状况及流动性三大维度上的八个具体指标来进行研究。同时根据这些因素构建国内P2P网贷平台信用评级体系的一级指标(维度),以及在各一级指标下设立相应的二级指标。其中初步架构的定量指标体系如下表所示。
表3-1 定量指标体系及说明

维度具体指标指标解释
运营能力成交量它表示P2P平台在一个时间单位内实现成功贷出的交易笔数,是一种供需的体现。若是一家平台运行良好,其整个周期内的成交量与成交额都会较高。
平均预期收益率是投资者在P2P网贷平台的平均投资回报率,较高且稳定的收益率也是平台对资金良好运用的体现。
运营时间 P2P网贷平台的运营时间越长,说明其经营越稳健,从而有更强的应对风险能力。
财务状况人均投资金额由P2P网贷平台的现有资金总额除以投资人人数得到,此数值高,意味着平台出现资金链断裂的可能性较小。
待还余额指通过P2P网贷平台向借款者或融资者借出的尚未归还资金的额度。待还余额越大,说明其所持有的运营资金的规模越大,平台可能面临的风险越小。
注册资本指平台从登记成立时的资本总额,是其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
流动性资金净流入描述的是资金流向,是特定时段内外部资金流入P2P网贷平台的余额,这个指标可以很好体现平台流动性能力。
平均借款期限指所有外部借款人占用平台贷款余额的平均期限,时间越长,整个平台的流动性能力越差,越容易出现信用风险。
3.3 层次分析法的运用
本文期望将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相结合进行综合分析,层次分析法恰恰是这样的一种决策方法,同时其自身分析步骤严谨客观,也适合对P2P平台评级指标进行权重的赋予,即通过对各指标分类分层次,按照层次分析每个因素的影响程度,将思维过程系统化、模型化,有利于对最终需得出的综合评分进行科学合理的解释。本文应用层次分析法的步骤如下:
1. 确定目标层和因素层,目标层对应的就是最后的综合评分,因素层对应的为相关的各项评级数据指标。本文将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分开进行分析,最后在进行加总。
2. 构造判断矩阵,将各要素进行俩俩对比,得出对比尺度表。判断矩阵的元素aij是各要素互相对比而得出的对评分结果影响程度的比例值,且有aij=1/aji。重要性程度的量化比例如下表:
表3-2 量化比例表

指标对比(前者比后者) 量化值
重要性相同重要性强一些重要性较强烈重要性强重要性极强 13579
中间值 2,4,6,8
3. 对各指标重要性量化后进行分析后,对其层次进行排序,并对构建的矩阵最大特征根λ的特征向量做归一化处理后记为W,以此确定所选指标对最终评级结果的影响权重。接着利用一致性指标CI做一致性检验(注意此指标与一致性结果成反比)。定义一致性指标为:CI=(λ-n)/(n-1),其中n为矩阵阶数。同时计算出随机一致性指标RI,它是对指标一致性出现随机偏离的度量,其值是已经确定的和阶数有关的数值,本文对三个定性指标维度与三个定量维度构建的判断矩阵为3阶矩阵,对应的RI值为0.58,对所有定量指标构建的判断矩阵为8阶,对应的RI值为1.41。
4. 最后计算检验系数CR=CI/RI,该判断矩阵通过一致性检验的前提是检验系数小于0.1,若未成立,则因素指标与综合得分一致性不通过。
首先对定性指标进行单独赋权,结果如下:
表3-3 定性指标判断矩阵和权值

评分平台背景信息披露担保状况 W
平台背景 1 2 3 0.55
信息披露 1/2 1 1 0.24
担保状况 1/3 1 1 0.21
定性指标构建矩阵的最大特征根λmax为3.0183,一致性比例CR=0.0176≤0.1,一致性可接受。再对定量指标整体体系分析,构造的判断矩阵和一致性检验结果如下:
表3-4 定量指标—级指标判断矩阵和权值

评分运营能力财务状况流动性 W
运营能力 1 1/2 1/3 0.1634
财务状况 2 1 1/2 0.2972
流动性 3 2 1 0.5396
所有定量指标维度所构建一致性检验判断矩阵的最大特征根λmax为3.0092,一致性比例CR=0.0088≤0.1,一致性通过。下面是对20家平台数据的调查统计。

⑼ 为什么美国和英国的p2p网络借贷机构数量远低于中国的p2p网络贷机构数量

因为外国有非常严格的贷款管理办法,国民通过各种方式可以取得的贷款渠道比较多,在严格的法律框架下,违法的成本很高,就从源头上制止了妄想借网贷富一笔的想法。而国内现在发展很快,大家都是摸石头过河,都想浑水摸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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