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国家现在对网贷平台的态度
严厉打击的态度。
近两年,国家开始对违法放款以及违法催收的小贷公司、网贷平台进行有力打击,并将网贷正式纳入信用体系进行管理,多家不合格的网贷公司被强行关闭,曾经有违法违规记录的网贷平台也全部关闭。
Ⅱ 网络贷款的法律规定
投资人与借款人借贷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0条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2)、《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53条规定: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法》第198条规定:订立借款合同,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
拓展资料
网贷,外文名是Internet lending,p2p网贷是网络贷款的简称,包括个体网络借贷和商业网络借贷。P2P网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它是互联网金融(ITFIN)行业中的子类。网贷平台数量在2012年在国内迅速增长,迄今比较活跃的有350家左右,而总量截止到2015年4月底已有3054家。
P2P模式
网络信贷起源于英国,随后发展到美国、德国和其他国家,其典型的模式为:网络信贷公司提供平台,由借贷双方自由竞价,撮合成交。
在传统P2P模式中,网贷平台仅为借贷双方提供信息流通交互、信息价值认定和其他促成交易完成的服务,不实质参与到借贷利益链条之中,借贷双方直接发生债权债务关系,网贷平台则依靠向借贷双方收取一定的手续费维持运营。
在我国,由于公民信用体系尚未规范,传统的P2P模式很难保护投资者利益,一旦发生逾期等情况,投资者血本无归。
因此,P2P网贷在不断的探索实践中,建议信用贷款方面引入亲朋进行联保,其他贷款方面则引入抵押或质押进行反担保。同时,企业贷款项目引进第三方融资担保公司对项目进行审核和本息担保,并要求其担保规模要与担保方的担保额度相匹配,担保方也要加强自身的风控管理。
网贷,又称P2P网络借款。P2P是英文peer to peer的缩写,意即“个人对个人”。
债权转让模式
债权转让模式能够更好地连接借款者的资金需求和投资者的理财需求,主动地批量化开展业务,而不是被动等待各自匹配,从而实现了规模的快速扩展。它与国内互联网发展尚未普及到小微金融的目标客户群体息息相关,几乎所有2012年以来成立的网贷平台都是债权转让模式。
Ⅲ 国家新政策,面对欠网贷、信用卡焦虑不安怎么办
最近几年,因为受各方面影响,有较大一部分人入不敷出,为了维持生活,不得不使用信用卡,甚至有些人还去贷了网贷,而原本预期非常美好的日子并没有来临,造成了信用卡、网贷的逾期,特别是在不断的催收电话影响下,有些人非常焦虑。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如何才能解决这些事情,重回正轨生活呢?
以上就是目前各个银行和网贷机构的相关政策梳理,可能并不是非常全面,但也值得大家参考。当然,如果要想达成分期还款的意向,还是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友好的协商。
Ⅳ 网络贷款套路贷不还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国家大力打击“套路贷”犯罪,国家多次出台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的法律法规及文件,特别针对“套路贷”制定了一系列审理思路和裁判规则。虽然“套路贷”一词频频出现在法律法规和媒体的报道之中,但其并非一个法律术语,不仅刑法、刑诉法对其没有定义,出台的相关的法规中也没有准确的界定。司法实践中,“套路贷”常被列入诈骗罪的范畴。我国法律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Ⅳ 网贷害人不浅,为何国家监管部门视而不见听而不闻
网贷为什么存在,因为市场需求大,借钱方便快捷,所以即使很多人知道这个东西害人,却忍不住去借,越滚越多,害的家人朋友被骚扰,但是因为数量众多,国家想打击可能也有心无力,而且有很多网贷也是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你借钱的时候肯定是知道利息高的,那你还是愿意去借,然后还的时候嫌利息太高,不想还,没人逼你去借网贷,只有你自己意识到这个东西的危害,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个网贷问题,市场需求小了自然网贷就少了
Ⅵ 国家整治网贷最新政策
从2016年10月开始,针对网贷行业的专项整治就正式启动,国家的态度越来越清晰明确,就是以消化和化解存量风险、以引导清退转型为主导的整治工作。2017年、2018年逐步实施整治工作。2019年,国家的一个大策略就是以清退为主,做适当的引导转型。各地针对网贷行业清退出台了一些政策,2019年下半年至今,大概有10个省份出台了专门清退网贷平台的指导意见、管理办法或者引导网贷平台有序平稳退出的文件
拓展资料:
1、互联网金融本质仍属于金融,没有改变金融风险隐蔽性、传染性、广泛性和突发性的特点。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是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同时,互联网金融是新生事物和新兴业态,要制定适度宽松的监管政策,为互联网金融创新留有余地和空间。通过鼓励创新和加强监管相互支撑,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互联网金融监管应遵循“依法监管、适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创新监管”的原则,科学合理界定各业态的业务边界及准入条件,落实监管责任,明确风险底线,保护合法经营,坚决打击违法和违规行为。
2、网络借贷 包括个体网络借贷(即P2P网络借贷)和网络小额贷款。个体网络借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在个体网络借贷平台上发生的直接借贷行为属于民间借贷范畴,受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范。网络小额贷款是指互联网企业通过其控制的小额贷款公司,利用互联网向客户提供的小额贷款。网络小额贷款应遵守现有小额贷款公司监管规定,发挥网络贷款优势,努力降低客户融资成本。网络借贷业务由银监会负责监管。
3、网贷平台监管,从最多时的五六千家到6月底只有29家在运营,专项整治工作可能年底就会基本结束,转入常规监管
Ⅶ 国家要求所有网贷平台退出
网贷就是网络贷款,就是通常人们所说的P2P,网贷平台就是把投资人和借款人之间联系到一起,把投资人的资金借给借款人,投资人会获得一定的收益作为回报,截止2015年4月,网贷平台有3054家之多。网贷平台增加,必然会有一些机构不合法规进行操作,平台跑路或者诈骗,让用户落入网贷陷阱。
拓展资料:
一、中央下令关闭所有网贷是怎么回事?
中央没有下令关闭所有网贷平台,这是不实的消息,目前,市场上有很多网络贷款平台,国家正在严厉整治,网贷平台在整治后会越来越规范。不过,网贷作为国家金融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央行不会关闭所有的网贷,以偏概全否定所有,国家没有出台过关闭网贷平台的文件,国家能做的是加强监管与整顿,让网贷合规化。
二、金融市场需要有严格的监管,我国网贷平台比较多,出现了一些跑路、暴雷、失联的平台,投资人本金不能取出,血本无归,在2018年,中央对网贷平台加大了监管力度,网贷平台必须银行存管,央行统一管理备付金等,网贷市场正在逐步正规化,操作合规化。
三、现在在进行清退的时候基本上都是每一个平台给出方案,然后这个方案提交到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了之后,就可以按照这一系列的方案来进行签退。至于那个清退有没有国家制定相关标准,这个可以明确的告诉大家,这个标准还真的是没有。之所以没有这样的标准,说起来原因很简单,就是不同的平台可能自身会有一些特点,有的平台可能就收回款项比较容易,因此退款的时候就可能全部退款,而有些平台可能收回款项比较困难,那么退款就可能是部分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