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跟贷款中介签了协议合同后没贷款成功怎么办
这种贷款中介有没有合法手续,有没有工商注册,没有审批的原因是什么?是不是涉嫌诈骗?里面有很多疑点,都需要核实,采纳谢谢
㈡ 买了一套二手房合同签了并交了定金,但贷款没下来怎么办
关键需要看您所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里是如何规定的,一般是很难全部退回了。除非,您合同里有:买受人客观违约,合同解除这条规定。您可以找中介协商:让中介找到下一家买房客户,交一万定金后,直接跟房东重新签订份合同,一般房东没什么损失,中介再帮着说话这问题就能解决,我曾经解决过这样的问题。这其中,中介多少有些责任,如果中介费交了就让中介帮着解决,如果中介费还没交,我给您的中肯建议就是:拿回8000就可以了。
㈢ 如果个人征信没问题,中介办不下贷款,算不算我违约,定金能不能退
如果是因为个人原因导致无法通过贷款审核,无法获得贷款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定金是不能退的
㈣ 按揭买房,贷款办不下来,中介是否有责任或者有义务帮忙贷款
按揭买房,贷款办不下来,中介不是有责任或者有义务帮忙贷款,就是中介也没有办法帮忙贷款,只能说是中介做得不到位,应该是签合同之前先要查买主能不能按揭贷款的。
㈤ 二手房,因贷款批不下来交易不成功,中介费会不会退
买卖双方由于各种原因未能最终完成房产过户,在很多人看来,这种情况下中介是不应该收取中介费的。目前买房人与中介签订的居间合同,中介只负责到买卖双方签完合同,而不是以完成过户才能收取中介费。那么在这个过程中,中介费能退吗?下面就和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二手房交易不成功中介费可以退还吗
要分三种情况:
第一种,中介促成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但因非中介原因最终交易失败,中介有权不退或退少量中介费;
第二种;中介未促成交易,无权收取中介费,但可收取适当劳务费;
第三种:中介促成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但因中介原因最终无法完成交易,中介须全额退回中介费。
二手房中介是通过房屋中介机构进行二手房交易时支付给中介机构的服务费,也称为居间佣金。
《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报酬请求权】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第九百六十四条 【中介人必要费用请求权】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中介费的纠纷在二手房交易中并不少见,为了避免此类纠纷,我们应尽可能完成交易。为了完成交易,要尽可能多的核实房源产权、债务、抵押情况。如果资金不足,也不要轻易签订买卖合同并支付中介费。另外,建议客户在买房时选择正规大型中介,一来佣金不高,二来服务有保障。在当前二手房市场上使用的居间合同都是以双方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为准的情况下,建议买房人在买房前要先与中介公司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尽量把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约定得越详细越好。甚至可以与中介协商约定在完成过户后方可收取是中介费,在未完成过户前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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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中介汽车抵押贷款签了合同还没放款可以取消吗
贷款时还没有放款下来,可以取消贷款。
(一)贷款签合同了,但是又不贷了,视为提前还款,按合同约定缴纳违约金。
①该次违约记录入个人征信记录;
②贷款初期产生费用不退不补;
③需告知银行方面,不要该笔贷款的理由;
④同银行签订提前还款合同;
⑤缴纳一定的违约金;
⑥对以后贷款申请有一定影响。
(二)贷款批下来了,不想用这笔钱了,还没签合同能取消,视为自动放弃贷款。
①不需承担违约金;
②前期办理手续费用不退不补;
③影响以后再次申请该行贷款;
④建议提前告知银行,说明不需使用贷款的原因。
(6)由于中介贷款没下来扩展阅读:
(一)抵押贷款,又称“抵押放款”。是指某些国家银行采用的一种贷款方式。要求借款方提供一定的抵押品作为贷款的担保,以保证贷款的到期偿还。抵押品一般为易于保存,不易损耗,容易变卖的物品,如有价证券、票据、股票、房地产等。贷款期满后,如果借款方不按期偿还贷款,银行有权将抵押品拍卖,用拍卖所得款偿还贷款。拍卖款清偿贷款的余额归还借款人。如果拍卖款不足以清偿贷款,由借款人继续清偿。
(二)抵押与质押的相同点:
1.抵押贷款、质押贷款都是指借款者以一定物品作为保证向银行取得的贷款。两者均是银行常见的放款形式之一。
2.抵押、质押都属于担保。担保是指法律为确保特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财产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制度。
(三)质押和抵押的区别
(1)提供的担保物品不一样。抵押的担保物通常为不动产(比如:土地、房屋)、特别动产(车、船等);质押则以动产为主(比如:存款单、债券)。
(2)占管形态不一样。抵押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管形态,仍由抵押人负责抵押物的保管;质押改变了质押物的占管形态,由质权人负责对质押物进行保管。例如:我抵押了我的房产,但该房产仍由我占有并保管。若我质押了存款单,该存款单则由债权人占有并保管。
(3)抵押只有单纯的担保效力,而质押中质权人既支配质物,又能体现留置效力。
(4)处置权不同。若债务人无法按时偿还债务,债权人对抵押物不具有直接处置权,需要与抵押人协商或通过上诉由法院判决后完成抵押物的处置;而对质押物的处置不需要经过协商或法院判决,超过合同规定的时间债权人就可以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