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网贷受法律保护吗有没有懂法律的人啊指点一下,就是有关网络贷款的
只要网络贷款没有违反法院的规定是受法律保护的,如果网络贷款的利率高于法律的规定,超出部分是不受保护的。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从事或者接受委托从事下列活动:
(一)为自身或变相为自身融资;
(二)直接或间接接受、归集出借人的资金;
(三)直接或变相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
(四)自行或委托、授权第三方在互联网、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电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场所进行宣传或推介融资项目;
(五)发放贷款,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将融资项目的期限进行拆分;
(七)自行发售理财等金融产品募集资金,代销银行理财、券商资管、基金、保险或信托产品等金融产品;
(八)开展类资产证券化业务或实现以打包资产、证券化资产、信托资产、基金份额等形式的债权转让行为;
(九)除法律法规和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允许外,与其他机构投资、代理销售、经纪等业务进行任何形式的混合、捆绑、代理;
(十)虚构、夸大融资项目的真实性、收益前景,隐瞒融资项目的瑕疵及风险,以歧义性语言或其他欺骗性手段等进行虚假片面宣传或促销等,捏造、散布虚假信息或不完整信息损害他人商业信誉,误导出借人或借款人;
(十一)向借款用途为投资股票、场外配资、期货合约、结构化产品及其他衍生品等高风险的融资提供信息中介服务;
(十二)从事股权众筹等业务;
(十三)法律法规、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第十三条借款人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一)通过故意变换身份、虚构融资项目、夸大融资项目收益前景等形式的欺诈借款;
(二)同时通过多个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或者通过变换项目名称、对项目内容进行非实质性变更等方式,就同一融资项目进行重复融资;
(三)在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以外的公开场所发布同一融资项目的信息;
(四)已发现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提供的服务中含有本办法第十条所列内容,仍进行交易;
(五)法律法规和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活动。
拓展资料:
网贷中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
1、电子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不少投资者在投资过程中对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心存疑虑,而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第十一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2、注意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
P2P平台在整个借款、投资的过程中起的是居间平台的作用,因此,在借款合同中,借款人一栏中一定是投资人借款项目中的实际借款人,而不会是平台。这一点,投资人需要注意。
3、区别借款协议和委托协议
P2P平台常见的电子协议有两种,一种是借款协议,一种是委托协议。借款协议是投资人和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其中P2P平台为作为第三方出现,也会有担保公司等作为第四方等;而委托协议则是投资人和P2P平台签订的委托投资协议,是投资人把资金委托给平台进行投资。
参考资料: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㈡ 网络贷款合法么
法律分析:1、正规的网络贷款是合法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 借贷双方通过网络贷款平台形成借贷关系,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仅提供媒介服务,当事人请求其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通过网页、广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其为借贷提供担保,出借人请求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㈢ 网贷合法么
法律分析:在由相关监管部门监管的网贷平台借款是合法的受法律保护。网络借贷是民间借贷的一种形式,即民间借贷以网络合同的形式订立借贷合同,并通过网络形式履行提供借款及还本付息的合同义务。网络借贷受法律保护,但不能要求网络贷款平台提供者承担担保责任,还需要看其有没有在服务协议当中说明。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借贷双方通过网络贷款平台形成借贷关系,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仅提供媒介服务,当事人请求其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通过网页、广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其为借贷提供担保,出借人请求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㈣ 网络贷款套路贷涉及哪些经济问题
1、注意套路贷风险的识别与防范。“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涉及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这类违法犯罪的表现形式: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名义招揽生意,与你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你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你的合同。以网络借贷为名,要求申请人事先支付所谓的“验资费”、“保险费”、“押金”等。
2、伪造银行流水,刻意造成你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肆意认定你违约,并要求你立即偿还“虚高借款”。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你无力支付的情况下,对方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你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敲诈勒索“索债”,谎称对你诉讼等实现你交付钱财的目的。冒用P2P网贷平台、小贷公司、金融服务公司、银行等真实存在的企业、机构名义,以发放贷款为幌子,实施系列诈骗。
㈤ 在网上贷款时,有哪些问题需要注意
以下这些是我总结的在网上贷款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借贷办理手续要齐备
人民法院核查借贷案子时,应规定上诉人给予书面形式借条,无书面形式借条的,应给予必需的事实根据,没有直接证据的要求,人民检察院未予审理。因而,在借贷时借款人应积极写下书面形式借条,出借人也应提示另一方写下借条。假如碰到特殊情况,现场没法写下借条的,应该有第三人作证,过后补上借条。借条应该注明彼此名字、借款金额(用汉字大写)、借款时间、借款主要用途、借款利率、还款日期、合同违约责任,及其其他彼此承诺的合理合法内容等因素。还贷时,出借人理应出示收条,还贷人应妥当储存收条,以防之后产生矛盾。
第一,要挑选著名的金融机构和金融企业。著名金融机构有确保,信用度较为高。
第二,不必被“免息”所蒙蔽。天地没有免费午餐,一样没有投入的借款是有风险性的。
第三,要认清合同书的各类条文。签订合同前,要认清各个各类,不必盲目跟风的原意和默认设置
网贷还是会有风险的,一定要注意看,希望我的文章可以帮到你。
㈥ 网络贷款合法吗
看到这样的回答,小贱心里踏实了,提交了自己的贷款资料。最后在中介专业的指导下,如愿贷了30万。随着小额信贷的普及,办理贷款的机构越来越多,那为何还需要中介呢?
省时
自己去银行办理贷款,一个月的审核时间,焦急等待,结果被pass;急急忙忙找其他地方贷款,又被pass……折腾来折腾去,两个月的时间没了,征信也花了,钱更是没着落。
这时候你需要一个中介,因为:他们有自己的关系网,在你资质稍差一点是也可以帮你把贷款批下来,避免了自己像无头苍蝇一样乱撞的尴尬局面,也避免了白白浪费时间。花钱买时间,很值得。
省钱
贷款产品琳琅满目,你知道哪一款适合自己吗?中介知道!他们手上资源众多,额度从几千到几百万,利息从几厘到几分,当你去办理贷款是会为你匹配最优的融资方案,将利息降到最低。少还的利息有多少,心里应该有数,比起中介费简直省大发了。
省心
为了贷款跑上跑下,一会要这个资料,一会要那个资料,累的不成样还被拒贷,原因是资料不齐,是不是瞬间心塞了?
中介存的存在价值出现了,他们会给你“保姆式”的服务,会给你说清楚所需资料,让你一次搞定,其他的都不用担心,只要有适合你的产品,就坐等签字就好,一切的“跑腿”工作中介都给你办了。
专业人办专业事
就像家里的冰箱坏了,自己不会动手维修,需要专业人员一样,贷款也需要专业的人士来帮你。有人中介,你不用担心被骗,不用担心付出高额的利息,只要有适合你的产品,后续问题他们帮你解决。
就像所有的服务中介一样,贷款中介的存在必然有其意义,特别是对融资经验不足的普通人来说。但贷款中介造假骗贷乱象,这些严重涉嫌违法行为,必须严厉打击。
㈦ 网络贷款业务需要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从网络借贷平台的业务性质来看,可以将其归类为网络版的民间借贷中介。由于截至2012年,中国还没有专门针对个人对个人贷款的法律条文,有关民间借贷中介的法律法规也是空白,对网络借贷平台等民间借贷中介的合法性无法得到确认,因此,网络借贷平台的活动始终处于法律的边缘,缺乏对其进行监管的依据,各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或银监会派出机构都无法对其实施有效监管。所以,尽快出台《网络借贷管理办法》应该是当务之急。
㈧ 网络贷款利率多少合法
法律分析:网贷利率年利率不超过24%即合法,虽然我国不承认复利,但只要核算年利率不超过24%,就不违反法律相关规定。现行法律规定将民间借贷利率的法律保护分为3个层次:1、年利率不超过24%(月息2分),则完全合法,全部受法律保护;2、在年利率超过24%(月息2分),但不超过36%(月息3分)的情况(1)若债务人已经支付了24%-36%这部分的利息给债权人,却在诉讼中要求债权人返还,法院不予支持债务人的请求,相当于法院认可已实际支付的该部分的利息;(2)若债务人尚未支付24%-36%这部分的利息给债权人,债权人在诉讼中要求债务人支付的,法院不予支持债权人的请求,相当于不认可尚未支付的该部分的利息;3、超过36%(月息3分)的利息部分属于非法,法院一概认定无效。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借贷双方通过网络贷款平台形成借贷关系,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仅提供媒介服务,当事人请求其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通过网页、广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其为借贷提供担保,出借人请求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八条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是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㈨ 关于网贷的法律
在由相关监管部门监管的网贷平台借款是合法的受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指出,如果p2p网贷平台的提供者通过网页、广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其为借贷提供担保,根据出借人的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判决P2P网贷平台的提供者承担担保责任。由此可以看出,此《规定》等于是认同了P2P平台进行的各种担保行为,承认了网贷平台借款的合法性。
㈩ 什么是网络借贷,P2P网络借贷行为的法律有哪些
网络借贷指在网上实现借贷,借入者和借出者均可利用这个网络平台,实现借贷的“在线交易”。网络借贷分为b2c和c2c模式。
网络小额贷款是指互联网企业通过其控制的小额贷款公司,利用互联网向客户提供的小额贷款;包括个体网络借贷(即P2P网络借贷)和网络小额贷款。个体网络借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