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通过银行中介向银行贷款
银行都有自己的客户经理,很明显打着银行的幌子的中介,去银行办理对公对私业务的人已经够多了,建议打银保监会电话举报。
2. 跟贷款中介签了合同,现在不想贷了
你好,这个公司属于违法的。我们不会强制客户贷款。而且没有违约金一说的。如果打电话联系父母的话那么他们就是犯法,你可以直接报警处理,会直接把他们一起端了。选择中介要找靠谱点的。你有什么问题可以咨询我。
3. 贷款中介签了合同后说是给从银行贷款结果给从网贷那里给贷款属于违规吗
既然你们已经签订了合同,约定是从银行办理贷款,结果是从网贷平台那里给贷款,我认为是属于违规的,属于违反合同,你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违约金。
签订合同,是这样的情况。
依据法律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的,合同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合同条款不对等的,并不影响合同成立,但合同成立后可能会被撤销。
《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第三十三条规定,【确认书与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第五十四条规定,【可撤销合同】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二、合同违约责任的种类
1、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债务时所应承担的责任;
2、预期违约责任:所谓预期违约责任,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后至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到来之前,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当事人一方的自身行为或客观事实默示其将不能依约履行合同义务所应承担的责任;
3、缔约过失责任: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其过错,致使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使对方当事人受到信赖利益损失时,过错方应承担的责任。
4. 分期买的二手车没过户,中介就让和银行签贷款合同,合理吗
如果二手车还没有过户,就让跟银行欠签订贷款合同,这是不合理的,因为车还不是你的呢,应该先办理过户,再办理贷款手续。
5. 我要卖房,买房的人通过中介向银行贷款,我和中介应该签署什么合同保证我的利益
房产中介在房产买卖中会比一般人专业,会把房产买卖合同写的非常规范、非常专业。你是卖方首先提你要求[例如]:1.套房面积120[例如:电梯房在15楼为景观房——三个方向有窗户可观景,精装修,中档物业管理——每平方米每物业费为2.4元,小区环境优雅——竹木、喷泉、鱼池等,人车分流——汽车、电瓶车、自行车停负楼层,水、电、管道天燃气、有线电视、宽带齐全,有停车位]平方米,开价360万元,在谈判中根据付全款时间长短可以议价,三个月左右付完款不让价,二个月内付完款可降2万元,一个月内付完款可降价5万元,超过三个月未付完款每根据欠款金额每天罚款千分之一。2.首付定金10万元后开始订包括中介在内三方买卖合同,合同规定:中介费及房产过户费[办房产证各种费税]买方承担,其中合同签订后通过中介买方给卖方房款30%,若干日后付余款60%,双方通过中介去房产交易中心办过户手续,过户手续完成后交余款及中介费房产买卖结束。原订合同的附则中规定原房产两证齐全,无抵押贷款、无与他人产权纠分,卖房前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费、宽带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等全部结清。
6. 金融中介帮忙到银行贷款签合同只有中介有我没有怎么办
如果中介帮助你办理贷款没有给到你本人的话,这个你只能报警处理了。
主要还是要看当时双方合同到时如何约定,原则上应按双方合同约定处理。
7. 通过中介向银行贷款签订了合同后想还款,变成了高利贷怎么解决
通过中介向银行贷款签订了合同后想还款结果变成了高利贷,你当时签合同的时候有没有把利率写在合同里,你可以根据合同上面的内容去法院告银行和中介公司
8. 卖房子中介要贷款合同!银行只给贷款合同复印件 没盖银行的章 只盖了说明于原件相符的印章,能用吗
卖房子需要贷款合同,但是银行只给了一个复印件,在这种情况下也可以使用,只要买卖双方对贷款合同没有异议的情况下,可以签订买卖合同。
买卖房屋。
买卖房屋的过程中,卖二手房注意事项是很多人都会意识到的问题,但就算是很多人精心注意还是会错过很多细节,如果错过了就是一大把钞票。二手房交易时,卖方有哪些注意事项?
买方注意事项
购买二手房和买新房完全不一样,新房主要和开发商打交道,二手房打交道的可就多了,房东……中间各种环节都需要我们注意,最怕的就是吃亏,但偏偏买二手房注意事项多,一不小心就会掉坑里。总的来说,买方有8点注意事项。
1、查明真实情况
(1)凭身份证去房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的真实信息,30元的费用。
(2) 可以交给中介全权负责,合同注明:如果房产证并非真实,中介付全部责任。
(3)确认房主真实身份。
2、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1)房产证、土地证是否齐全;
(2)房屋是否已被抵押,是否被法院查封,是否按揭贷款买的房子,是否在租,贷款额多少;我国包括大部分地区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 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
(3)可以索要中介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1)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2)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5.留心付款方式
(1)对付款方式、付款日期、付款数额做具体数据的约定。最好的办法是一方先在银行存入现金,双方在银行实现交付,一方取出现金,直接存入对方的账户。
(2)如果买卖的房子有贷款,那么在付款时更要特别留意, -般应由卖方提前还款解除贷款。
6、确定交房时间、付款方式、时间,缺一不可
如果达成买卖意向,关于交房时间应当在合同中做明确的约定。之前在房屋买卖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因为没有在合同中注明交房时间而引发纠纷的,比如到了约定时间,卖房因为租赁或其他原因而无法将房屋交付给买房,而买房又因没有在合同中做相关的说明,买方只能吃“哑巴亏”。
因此,在签定合同过程中,必须注明什么时间卖方将房屋以何种方式交付给买方,如果届时不能按时交房,买家将得到什么样的赔偿,房屋是否仍存在租赁情况等。一般情况下 ,在约定时,买家可以以房屋总价的10%左右作为交房时再付的条件约束卖家按照交房。
7、户口问题
买方在核实房产情况的同时,别忘记了房屋连带的户口关系,卖方是否在售出房屋之后将家人的户口同时迁出。之前经常会出现类似的情况,诸如卖方在售出房屋之后没有将家人的户口同时签出,而导致买方无法将户口迁入。该约定可在“购房条件约定”条款中“其他约定”中进行注明。同交房时间的约定一样,一般情况下,卖家可以预留一笔钱,在交房时确认了户口情况之后再支付给卖家,这笔钱的数额-般是房屋总价的1%左右。
8、当心维修基金被“黑吃”
很多消费者在买二手房过程中忽视维修基金,中介往往利用这个“缺口”吃进维修基金,如此的情况经常以以下的方式发生:中介告诉卖方二手房维修基金已经所剩无几,-般情况下都是送给买方,而中介在对付买方时则称卖方没有将维修基金“送”给你,买方要自己重新办理维修基金,这样以来维修基金就进了中介的口袋。
买卖双方需当面进行了解,如果是将维修基金赠予买家,双方需在”购房条件约定”条款中“其他约定”中进行约定。一般情况下 ,房屋交接时,买卖双方需共同到房管局,相应的物业管理公司,针对维修基金的帐户余额,进行资金交割,户名的变更。
9. 中介代签贷款合同严重违规是怎么回事
中介代签贷款合同严重违规是怎么回事? 银监会昨天再次强调,委托中介机构与借款人签订贷款合同或代收贷款合同是严重违规行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真开展自查,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妥善处理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对此,北京一家贷款担保公司的业务经理表示,银监会此举主要是防止假按揭,但目前仍有少数银行通过中介公司为银行代办贷款业务。“银行将贷款业务委托给中介办理,可以更多吸纳客户,而负责代办的中介公司也可以从中收取‘佣金’。”该业务经理说,这种现象在央行执行宽松的货币政策时比较常见,而在央行收紧各银行贷款额度后,特别是在今年,市场上几乎不存在中介代银行与借款人签订贷款合同的情况。 他透露,银行委托中介机构与借款人签订贷款合同或代收贷款合同属于严重违规行为,而“借款人通过担保公司获得银行贷款”则是一种相对变通的做法:借款人支付一定的服务费,通过中介机构向银行提供担保,再加上自身的贷款条件,同样可以从银行获得数额可观的贷款。由于市场上各担保公司之间竞争激烈,不排除有些担保公司为获得业务对借款人擅自放宽审核条件,帮助借款人蒙混过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