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 有支持绿色通道吗
刚翻了下华南农业大学学生手册《华南农业大学国家助学贷款实施细则》,第一条这样说:经济条件特别困难的全日制专科、本科和研究生。所以就支持你的绿色通道咯。
不瞒你说,我是华农园艺学院的本科生
B. 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的新生如何申请贷款
新生申请贷款首先应准备好借款学生学生证,户口薄,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二,巜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第三,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及复印件。第四,借款人在学校当地开户的银行卡折。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C. 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如何办理助学贷款(绿色通道)
需要你从家里带的只有贫困证明而以,绿色通道是在报道时候申请(很明显,一眼就会看到)
其他的助学贷款恐怕得放假前夕才会有办理,具体程序虽然麻烦但好办,在学校填完各种表格后放假回当地农村信用社办理,祝
成功!
D. 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评价如何好不好
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实施本科层次教育的独立学院,是一所以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人才为目标的普通高等学校。2011年,学院获得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专业的授予权。 办学以来,根据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和自身的办学特色,学院设置了设计与传播系、中文系、财政会计系、经济管理系、外国语系、信息工程系等6个系及公共基础课教学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开设22个本科专业及46个专业方向,涵盖文、理、工、经、管五大学科门类,目前在校生11009人。
◆依托百年根基
华南农业大学是广东省和农业部共建“211工程”重点大学。学校秉承“修德、博学、求实、创新”的优良传统,经过百余年的发展,已成为学科门类齐全的综合性大学。作为珠江学院的母体学校,华南农业大学以其丰富的文化底蕴和优质的教育资源对学院的教育教学质量负责,择优选派任课教师及管理人员参与学院的建设与管理,不断促进学院规范办学,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理想学习场所
学院坐落于广州市著名的生态风景区从化市,紧邻街北高速公路和105国道,南距广州市45分钟车程,交通十分便利。现有校园占地面积7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校园青山绿水,荔枝林环绕,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场所。 学院建有完善的教学楼、专业实验室、图书馆、标准体育场、网络中心等教学设施,为学生提供了成才保障。学院建立了一系列严格的教学、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制度,为莘莘学子在校安心学习和生活提供了良好环境。
◆鲜明办学特色
学院经过不断探索和凝练,逐步形成了自身特色。 “面向市场”的办学特色——树立面向市场办学理念,围绕“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培养本科应用型人才”的定位,各专业积极推进以课程及课程体系改革为主体的人才培养模式综合改革,让学生更好地适应市场对人才的需求。 “理论与实践并重”的教学特色——加大实践教学比重,以形成课程特色为重点,按照实践教学的课时数不低于总课时25%的要求,建立了较完善的理论与实践并重的教学体系。 “讲求实际”的育人特色——针对当代大学生的特点,制定一系列联系实际、找准载体,抓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制度与措施,让广大学生具有“道德责任感和经世致用能力兼融”的人格。在校学生党员达13.49%。 “瞄准前沿”的发展特色——主动适应广东产业转型升级,特别是珠三角新兴产业发展战略对人才的需求,大力推进学科交叉与融合,特别是文化创意、科技服务、信息服务、金融、会展、物流等服务产业链所涉及的学科和专业,努力发挥高校引领社会发展进步的作用。
◆良好素质教育
学院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紧密结合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课程,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社团活动,丰富学生第二课堂,提高学生的综合素养。近年来在全国大学生各类学术、科技、文体等竞赛中披“金”挂“银”。仅2012年,荣获“挑战杯”网络虚拟运营专项一等奖;第21届时报金犊奖;第6届“用友杯”会计信息化技能大赛团队一等奖;第7届全国大学生“飞思卡尔”杯智能汽车竞赛一等奖;广东省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二等奖;广东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三等奖,等等。
◆培养就业竞争力
本着“以生为本”、“帮助学生成长成才”的理念,学院设立了终身教育学院和大学生职业发展中心(CDC)两大平台。CDC推进校企合作,打造就业“高速公路”。同时面向全院学生提供全程(大一至大四)职业发展与生涯规划辅导,帮助学生树立人生奋斗目标和职业发展方向。依托终身教育学院的深造平台,提升自身职业素养和职业资质,不断增强自己的就业竞争优势。历年来,学院本科毕业生总体就业率达98%以上,位于同类院校前列。
◆多元成才渠道
学院设有国际合作交流中心,开设有“4+1”本硕连读、“3+1+1”专本硕连读、“2+2”国际本科、名校直达国际预科等留学教育项目,每年限额招收各类学历层次、年龄阶段的学生入读,目前在读学生规模近200人。2013年“4+1”项目16名首批毕业学生均获得国外大学的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其中部分优秀的学生获得了英国曼彻斯特大学、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等的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设有考研辅导中心,遴选校内外一流师资,为考研学子提供专业、优质的全程辅导服务。学院被列为广东省本科第二学历考试教育首批试点单位,学生可在校内参加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师范大学试点专业的学习考试,并获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设有职业技能认证培训中心,让学生不出校门便能参加教师资格证、会计从业资格证、驾驶证、报关员、报检员等为国家和省有关部门认可、实用性强的职业技能项目的培训认证。设有艺术培训中心,联手社会专业培训机构,邀请业界知名专家学者,为学生开设美术、音乐、舞蹈、书法等艺术培训课程。
◆独立颁发文凭
本院学生修满所学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并符合毕业生资格者,颁发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毕业证书;学生符合《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授予学士学位工作细则》规定者,可授予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建立奖助体系
国家在我校设立有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学院设立有新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此外,符合相关规定者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限额为6000元/年。学院为鼓励优秀学生和帮助家庭困难学生努力学习,2012学年共发放各类奖助学金305万余元,资助勤工助学的困难学生28万余元。
我网上转载的,望对你有用。
E. 华农大珠江学院 详细地址......和详细学校名字
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学院简介
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有关部门批准设立、实施本科层次教育的独立学院。学院成立于2006年3月,并于当年招生。学院只招收纳入国家统一计划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是一所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目标的教学型高等学校。学院根据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和学院的办学条件,共设置了艺术与人文系、财政会计系、外国语系、经济管理系以及信息工程系5个系,开设14个本科专业(27个专业方向),涵盖文、理、工、经、管五大学科门类。其中有13个本科专业学生在2010年毕业。目前在校本科生8993人,专科生368人,共9361人。
优良教风学风、优质教育教学
华南农业大学是广东省和农业部“九五”、“十五”共建“211工程”全国重点大学,已有百年办学历史。学院依托华南农业大学的优质的教育资源,在教育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等方面接受华南农业大学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坚持以优质教育教学质量立校,注重优良教风学风建设,努力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人才。学院拥有一支数量较充足、素质较高的教师队伍。现有教职工546人,其中专任教师436人;副高及以上教师比例为20.9%,硕士及以上教师比例为52.5%,中青年教师比例为90%,符合主讲教师岗位资格的教师比例达到75% 。同时,学院还聘请了一批外籍教师和省内高校或企业中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教学和实践工作经验丰富的优秀人才作为兼职教师。
特色鲜明的办学理念
学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面向市场”的办学特色、“理论与实践并重”的教学特色、“讲求实际”的育人特色、“瞄准前沿”的发展特色,重视培养学生的应用能力和就业能力。2010年,学生在参加校外的各级各类专业竞赛中共有110人次获奖。其中,服装专业的许晓阳和黄拱广同学获广东省首届大学生绘画和书法比赛绘画类一等奖(普通组);国贸专业的孔将来同学获广东省“用友杯“大学生创业大赛一等奖(本科组);电气工程及自动化专业的周汉盛同学获广东省第三届大学生电子设计大赛三等奖;会计学专业的许敏惠等10名同学获第四届“用友杯”全国大学生会计信息化技能大赛三等奖;英语专业的邹楚妮同学被评为2010年广州亚运志愿者“微笑之星”,等等。
读书治学的理想场所
学院位于广州市著名的生态风景区从化市,紧邻街北高速公路、105国道,南距广州市45分钟车程,交通十分便利。现有校园占地面积6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校园青山绿水,荔枝林环绕,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场所。学院建有完善的教学楼、专业实验室、图书馆、体育运动场、网络中心、学生公寓、食堂等教学、生活配套设施。今年下半年投入使用的新图书馆大楼和学术交流中心设备先进、功能完善。学院同时建立了一系列严格的教学、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制度,为莘莘学子在校安心学习、生活提供了良好环境。
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授予
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根据2008年国家教育部26号令,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就业情况
学院设立就业服务指导中心,认真做好毕业生的职业发展教育和就业指导,全力为毕业生服务。学院2010届有毕业生879人,总体就业率为98.25%。毕业生就业去向主要集中在广州、深圳、佛山、东莞等珠三角地区。
奖助学金
国家在我校设立有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学院设立有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此外,符合相关规定者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限额为6000元/每年。需特别提示的是,学校严格按照广东省物价局核定的学费标准收费,根据国家《高等教育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文件精神,本院不受理学生减免学费的申请。
联系电话:(020)87975122、87979603 87981811 传真:(020)87975122、87981811
邮编:510900
学校地址:广州从化市街口街广从北路72号
F. 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如何办理助学贷款(绿色通道)
需要你从家里带的只有贫困证明而以,绿色通道是在报道时候申请(很明显,一眼就会看到)
其他的助学贷款恐怕得放假前夕才会有办理,具体程序虽然麻烦但好办,在学校填完各种表格后放假回当地农村信用社办理,祝
成功!
G. 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有研究生考吗支持国家助学贷款吗
本校没有研究生,学校才开没几年,考研的话,有本科或者同等学历而且专业符合的话,考哪里都行。
H. 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学费
2020年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取消我省民办高校和民办中职学校收费备案以及住宿费核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657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1、学费标准:
英语、商务英语、汉语言文学、传播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金融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电子商务、会计学、财务管理:29800元/学年;
风景园林、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国际时尚表演与推广)、播音与主持艺术、摄影、广播电视编导、数字媒体艺术、戏剧影视导演:49800元/学年。
2、住宿费:3000元/学年。
(8)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网络贷款扩展阅读:
资助学生政策: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1、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向学校申请在校期间由财政贴息的国家助学贷款,贷款最高金额为8000元/学年。
2、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为8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
3、国家助学金:按照国家下发名额发放国家助学金3000元/学年。
4、学院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2500元/学年、二等奖1500元/学年、三等奖800元/学年。
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2020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2020年招生简章
I. 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2020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十章 招生工作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夏季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规、国务院和广东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2623
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广从北路2004号;邮政编码:510900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结)业要求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工作处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在广东省,学校录取批次为本科批次。其他省(区、市)的录取批次具体以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本科招生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而需要增加计划等问题。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按照文科类、理科类、艺术类(含美术类、音乐类、广播电视编导类)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在广东省,报考本校普通本科层次普通类专业,文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物理、化学、生物学3门科目的考试,理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考试,各门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须有2门科目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十九条 在广东省内报考我校艺术类(美术类、音乐类、广播电视编导类)的考生,参加高考文科类文化课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学3门科目普通高中学考,参加高考理科类文化课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普通高中学考;且至少须有2门科目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二十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一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普通文科类、理科类专业录取规则: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无排位分省(区、市)的同分点处理办法: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普通高考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第二十三条 艺术类统考专业录取规则: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序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在无排位或排位分的省份,按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根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术科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总分,按合成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合成总分相同时,依照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术科统考成绩仍相同时,按照普通高考语文、英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文科数学/理科数学科目成绩依次排序。合成综合分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
1.音乐类、美术类统考专业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文化课成绩×40%+术科统考成绩×2.5×60%;
2.广播电视编导类统考专业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文化课成绩×60%+术科统考成绩×2.5×40%
第二十四条 艺术类校考专业【摄影、播音与主持艺术、数字媒体艺术、戏剧影视导演、广播电视编导、服装与服饰设计(国际时尚表演与推广)】录取规则:根据专业测试成绩,发放相应“专业测试合格证”。取得合格证的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可报考我校。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统一考试。在思想政治考核合格、体检合格、文化成绩达到省规定相应批次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测试成绩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分档。在专业测试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文化分成绩相同时,则优先录取文化分排位较高者(不分文理);在无排位分的省份,专业测试成绩相同时,按照普通高考语文、英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文科数学/理科数学科目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第二十五条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或服从调剂但是不符合计划有空额专业相关要求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六条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语种,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七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在各省(区、市)执行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布的加分项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适用于投档及专业分档。符合国家和省(区、市)招生办公布的优录条件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考生学业水平成绩的要求,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校在山东、海南省的选科要求按照公布的选科要求执行,录取原则按照相应省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九条 本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三十条 根据专业需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体检要求:声带状况良好,口腔等各发音器官无缺陷,矫正视力4.8以上。(因用人单位可能对考生身体素质有要求,请男生身高低于170cm、女生身高低于158cm的考生慎重报考,请色弱的考生慎重报考)。摄影专业体检要求:因用人单位可能对考生身体素质有要求,请色弱的考生慎重报考。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体检要求:矫正视力4.8以上(因本专业涉及影视特效制作、影视后期制作、动态图形设计、界面交互设计等专业性极强的课程,需要考生对色彩有敏锐的感知力,因此,请色弱的考生慎重报考)。戏剧影视导演专业体检要求:听力正常(因用人单位可能对考生身体素质有要求,请色弱的考生慎重报考)。服装与服饰设计(国际时尚表演与推广)专业体检要求:矫正视力4.8以上,听力良好。(因用人单位可能对考生身体素质有要求,请男生身高低于175cm、女生身高低于165cm的考生慎重报考,请色弱的考生慎重报考)。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专业不招色盲。
第三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三十二条 经本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三十三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四条 本校收费标准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取消我省民办高校和民办中职学校收费备案以及住宿费核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657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学费标准:英语、商务英语、汉语言文学、传播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金融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电子商务、会计学、财务管理:29800元/学年;风景园林、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国际时尚表演与推广)、播音与主持艺术、摄影、广播电视编导、数字媒体艺术、戏剧影视导演:49800元/学年。
住宿费:3000元/学年。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五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符合条件者可申请:1.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向学校申请在校期间由财政贴息的国家助学贷款,贷款最高金额为8000元/学年。2.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为8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3.国家助学金:按照国家下发名额发放国家助学金3000元/学年。4.学院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2500元/学年、二等奖1500元/学年、三等奖800元/学年。
第十章 招生工作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七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40000-12623
传真:020-87975122
电子邮箱:hnzjzsb@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scauzhujiang.cn/
招生网址:http://www.scauzhujiang.cn/zsb/
第三十八条 学校招生监督小组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
联系人:葛宏翔
监督电话:020-87981811
传真:020-87975122
电子邮箱:hnzjzsb@163.com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本校2020年夏季普通高考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十条 本章程由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委托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招生工作处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为准。
J. 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助学贷款难吗.....求本校学生答下....
如果证明有效就可以的,其实每个学院都是一样的,主要看有没有证明,还有就是助学贷款的程序比较多,但是也没办法的,不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