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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贷款经济法分析

发布时间:2022-07-18 16:17:59

网络贷款特点有哪些

与之相应的,一批网上贷款平台的兴起,也为网上贷款的普及与推广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强大的系统支持,由于网络贷款都要在网络平台上进行发生,银行必须建设一个强大的信贷系统予以支撑,这个系统必须能接受贷款申请,进行对客户的综合分析,最终发放贷款。由于C2C平台每天发生交易数量巨大,这个强大的系统所花费的人力、物力、财力是任何一个商业银行都难以承受的,因此相关的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必须进行协调沟通,让每一个商业银行都能参与其中,随着这类贷款规模的扩大,最终的贷款成本会比常规贷款具有极大的成本优势。 网络贷款特点 1、网络交易的虚拟性,导致无法认证借贷双方的资信状况,容易产生欺诈和欠款不还的违约纠纷。 2、网络平台发布的大量放贷人信息中,有不少是以“贷款公司”、“融资公司”等名义对外发放贷款。而事实上,必须是经国家批准的金融机构方可从事信贷融资等金融服务,擅自从事金融活动者往往会因为“非法集资”、“非法吸引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管理秩序而被追究法律责任。 3、如果贷款经由网络平台代为发放,那么在网络平台疏于自律,或内部控制程序失效,或被人利用等情况下,则可能出现捏造借款信息而非法集资的情形。 存在问题 问题一:无法可依。网络借贷的利息有时远远超过规定利率,一旦发生经济纠纷,放款人是无法维护这部分利益的。 问题二:易生老赖。因为缺乏银行的诚信系统,还款逾期经常发生。 问题三:犯罪空间。网络借贷中经常出现“坏账”,有的甚至涉嫌经济诈骗。此外,网络借贷还易成为“非法集资”的工具。 骗局特点 1、公司名头比较大,所谓的“诚信集团” “xx贷款集团” “xx贷款集团公司” 等,这类公司根本不可能存在,工商部门也不可能允许此类公司名称注册。 2、有的会假冒银行或知名公司的名义,但是均没有办公地址,也无法提供真实的公司营业执照和个人身份证。 3、广告信息中一般只提供手机号及联系人,通过手机号码查询可看出发布者集中位于国内少数几个省份。 4、放贷条件容易,不需抵押也不需查看收入情况,基本上是一个身份证就可以贷款。 5、当求贷者动心后,骗子们会利用各位理由要求先收取费用,比如 “利息、律师费、核实费、保险费、手续费、保证金” 等等。 6、当求贷者先付费后,发现骗子的手机再也拨打不通,甚至某些求贷者不知道对方的公司、个人姓名,身份证,甚至连对方身处何地都不知道就已经上当受骗。 有没有靠谱的网络贷款平台? 网络贷款平台的建设,目前看来浙江省做得最好,政府支持,企业也给力。从阿里巴巴,到后来专注于网络贷款服务的全球网,都是当中的佼佼者。和阿里巴巴不同的是,全球网是新兴的专业网络贷款平台,和银行(目前主要是建行)有着深入的合作关系,遒循贷款成功后才向客户收取一定费用的原则,流程透明。

⑵ 网络信贷是什么有什么特点和风险

网络信贷也叫网络借贷,是指在网上交易平台办理个人质押贷款业务,借入者和借出者均可利用网络平台实现借贷的在线交易。

网络借贷的特点:

  1. 对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来说,能够为网站会员提供更多增值服务,提升网站粘性和竞争力;

  2. 对中小企业来说,可以有效解决融资需求;

  3. 对银行来说,则可以通过整合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等社会资源,加速自身金融产品创新,挖掘新的商机;

  4. 网络贷款平台将为银行、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中小企业带来“三方共赢”;

  5. 网络借贷还有一些特点是金额少,一般都是短期借款。

⑶ 网络贷款套路贷涉及哪些经济问题

1、注意套路贷风险的识别与防范。“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涉及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这类违法犯罪的表现形式: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名义招揽生意,与你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你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你的合同。以网络借贷为名,要求申请人事先支付所谓的“验资费”、“保险费”、“押金”等。
2、伪造银行流水,刻意造成你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肆意认定你违约,并要求你立即偿还“虚高借款”。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你无力支付的情况下,对方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你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敲诈勒索“索债”,谎称对你诉讼等实现你交付钱财的目的。冒用P2P网贷平台、小贷公司、金融服务公司、银行等真实存在的企业、机构名义,以发放贷款为幌子,实施系列诈骗。

⑷ 网络贷款合法么

法律分析:1、正规的网络贷款是合法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 借贷双方通过网络贷款平台形成借贷关系,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仅提供媒介服务,当事人请求其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通过网页、广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其为借贷提供担保,出借人请求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⑸ 网络贷款的法律规定

(一)P2P网贷平台运营及收费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24条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26条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二)关于借款协议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一条: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

(三)关于对借款提供担保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订立借款合同,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三条: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表示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11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

各地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款)。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中明确规定,居间人提供贷款合同订立的媒介服务,可依法向委托方收取相应的报酬。因此贷款服务机构的存在和服务费的收取都是符合法律规定并受法律保护的。

(5)网络贷款经济法分析扩展阅读:

一、网贷违法的行为:

1、为自身或变相为自身融资。

解读:防止非法融资。

2、直接或间接接受、归集出借人的资金。

解读:网络借贷要遵守个体和个体之间借贷的要求。所有资金全部托管到银行,保障安全,防止“跑路”。

3、直接或变相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

解读:保本保息,只有银行才能做到。如果网贷平台这样宣称,就是误导夸大。

4、自行或委托、授权第三方在互联网、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电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场所进行宣传或推介融资项目。

解读:不能落地,要遵守网络这个性质,不能越界。

5、发放贷款,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解读:贷款是银行的业务。

6、将融资项目的期限进行拆分。

解读:项目募集期不能结束,无法有效的监管。

7、自行发售理财等金融产品募集资金,代销银行理财、券商资管、基金、保险或信托产品等金融产品

解读:这是银行代理业务,还是不能越界。

8、开展类资产证券化业务或实现以打包资产、证券化资产、信托资产、基金份额等形式的债权转让行为。

解读:这是资产管理业务,不能越界。

9、除法律法规和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允许外,与其他机构投资、代理销售、经纪等业务进行任何形式的混合、捆绑、代理。

解读:互联网金融不能入侵实体金融。在系统上做到风险隔离。

10、虚构、夸大融资项目的真实性、收益前景,隐瞒融资项目的瑕疵及风险,以歧义性语言或其他欺骗性手段等进行虚假片面宣传或促销等,捏造、散布虚假信息或不完整信息损害他人商业信誉,误导出借人或借款。

解读:做中介,要诚实。

11、向借款用途为投资股票、场外配资、期货合约、结构化产品及其他衍生品等高风险的融资提供信息中介服务。

解读:要保持服务实体经济的方向,不能流入到虚拟经济中。

12、从事股权众筹等业务。

解读:股权众筹是又一个互联网金融领域,不能越界。

13、法律法规、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二、网上贷款注意事项:

任何事情都是一把双刃剑,网上贷款也是,有其利必有其弊,总会有些不法分子会钻空子,谋取私利。因此进行网上贷款的时候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要选择知名的银行和金融机构。知名银行有保障,信誉度比较高。

2、不要被“无息”所迷惑。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同样没有付出的贷款是有风险的。

3、要看清合同的各项条款。签署合同前,要看清各条各项,不要盲目的同意和默认。

⑹ 网络贷款的特点是什么

法律分析:网络贷款的特点包括:

1.大多数的网络贷款都是属于信用贷款,只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信息、工作证明,授权查询个人征信即可申请贷款;

2.由于网络贷款本身申请的门槛就比较低,贷款机构为了规避风险一般给予的放款额度不会特别高;

3.相较于银行贷款网络贷款能快速放款,有的甚至能实现几分钟就下款;

4.网络贷款大多支持多种还款方式。

法律依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 在中国境内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本办法所称网络借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个体包含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专门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的金融信息中介公司。该类机构以互联网为主要渠道,为借款人与出借人(即贷款人)实现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搜集、信息公布、资信评估、信息交互、借贷撮合等服务。

本办法所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是指各省级人民政府承担地方金融监管职责的部门。

⑺ 什么叫网络贷款,网络贷款的优点缺点有哪些

网上贷款正在成为一种趋势,它自身的优缺点也很明显。首先优点
1.收益高
普通银行的存款年利率只有3%,理财产品、信托投资等,也一般在10%以下,与网贷产品动辄18%的年利率是没法相比的。
2.操作简单
网贷的一切认证、记账、清算和交割等流程均通过网络完成,借贷双方足不出户即可实现借贷目的,而且一般额度都不高,无抵押。对借贷双方都是很便利的。
3.开拓思维
网贷促进了实业和金融的互动,也改变了贷款公司的观察视野、思维脉络、信贷文化和发展战略,打破了原有的借贷局面。
其次缺点
1.无抵押、高利率、风险高
与传统贷款方式相比,网贷完全是无抵押贷款。并且,央行一再明确:年复合利率超过银行利率4倍不受法律保护。也增加了网贷的高风险性(一般是银行利率的7倍甚至更高)。
2.缺乏有效监管手段
由于网贷是一种新型的融资手段,央行和银监会尚无明确的法律法规指导网贷。对于网贷,监管层主要是持中性态度,不违规也不认可。但随着网贷的盛行,相信有关措施会及时得到制定和实施。
这些是我之前做P2P理财在网络上了解到的,我现在自己是在铅笔小鑫上理财,收益率不错,关键本金收益的收回时间很准时,我挺满意的,比方银行活期好太多太
多。

⑻ 分析贷款平台是否违反了经济法并列举一二在这种情况下贷款方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贷款方想要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向银监会反映贷款平台的违规操作,同时在签订贷款合同时候一定要看清楚各个条款,这样就可以维护自身权益。

⑼ 对网络贷款的看法

  1. 网络贷款也正在成为一种趋势,借助互联网的优势,可以足不出户完成贷款申请的各项步骤,包括了解各类贷款的申请条件,准备申请材料,一直到递交贷款申请,都可以在互联网上高效完成。

  2. 网络贷款交易的虚拟性,导致无法认证借贷双方的资信状况,容易产生欺诈和欠款不还的违约纠纷。

  3. 如果网络贷款经由网络平台代为发放,那么在网络平台疏于自律,或内部控制程序失效,或被人利用等情况下,则可能出现捏造借款信息而非法集资的情形。

  4. 网络平台发布的大量放贷人信息中,有不少是以"贷款公司"、"融资公司"等名义对外发放贷款。而事实上,必须是经国家批准的金融机构方可从事信贷融资等金融服务,擅自从事金融活动者往往会因为"非法集资"、"非法吸引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管理秩序而被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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