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贷款合同和房屋买卖合同中的贷款年限不一样,有影响吗
没有关系
先有房屋买卖合同,目的是规范双方就房屋买卖成交,只针对买卖双方和中介(如果有的话)的行为
之后凭房屋买卖合同等资料去签订贷款合同。
目的是取得按揭贷款以支付卖家剩余的房款。
买家支付完房款并卖家房子过户给买家后,
此合同完成使命,不对贷款产生法律约束。
贷款合同的双方为买家和银行,贷款年限也以此合同为准。
② 购房合同有约定办理银行贷款期限吗
有啊。
看你贷多少年,银行有规定的啊。
签定正式的购房合同,在拟定的时间地点,购房者备齐所有凭证,与开发商或代理商正式签定购房合同。预售合同(期房)和出售合同(现房)区别:
购房合同一般包括商品房预售契约(期房)和商品房买卖契约(现房)两种。
二者区别在于:
预售合同在商品房预售时采用,房屋竣工交付使用,买受方付清全部房价款后,可直接办理过户手续。
商品房出售合同适用于商品房现居(竣工验收合格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商品房)销售。
因此,现在签的预售合同,交房时不再签出售合同,可以直接办理过户手续。如果预售合同是在1997年5月31日前签订的,仍需按合同本身约定,在房屋交付使用时签订出售合同,方能办理证户手续。
③ 购房合同上会写贷款年限吗
新房在开发商出签订购房合同,开发商交房后一年半就可以拿到产权证了,一般的购房合同上面都有约定什么时候拿到产权证的,开发商办理产权证的流程如下:
在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
按揭的话在银行签订贷款合同;
银行放款;
开发商交房;
缴纳契税、维修基金;
在等一年半就可以领取产权证、维修基金发票、契税发票、购房发票;
④ 房屋买卖合同贷款、过户履行期限约定不明怎么办
在我国,这方面的法律主要是《合同法》,而《合同法》是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所谓意思自治指的是,法律不干涉合同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充分尊重合同双方的真实意愿。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合同标的及付款时间、过户时间一般应当在合同条款中予以约定,但是没有约定的,合同并不是当然无效。在这种情况下,法律采用合理的处置方式,如:对于付款时间没有约定的,应当在合理的时间内付款,这里的合理时间并没有绝对的限制,也是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对于没有约定过户时间的,如果对方已经付款,就推定付款后,就应立即采取过户行为,如果对方还没有付款,卖方可以对方没有付款为由,拒绝办理过户手续,当然,即使没有付款,就办了过户手续,也不见得就一定会有损失,只是增加交易风险。 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了合同约定不明的处理原则: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对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对于有些约定不明的合同却不容易找到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处理起来就比较困难,对这种情况的处理原则是:约定不明或没有约定引起的纠纷宜认定为是当事人双方的责任。合同条款非常重要,交易主体一定要尽可能地签订内容详尽的书面合同。对于合同约定不明双方都有责任。归结于哪一方当事人责任都是不合理的。 房屋买卖合同履行过程当中,如果出现约定的合同解除事项时,或者法定解除合同的事项时,应该及时行使解除权,切不能想当然的认为对方违约,合同就解除了。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因此,在付款期限不明的情况下,卖方应该按照合同法的规定,书面通知卖方合理的付款期限,经过催告买方逾期仍不付款的才可以解除买卖关系并没收定金。双方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相互协商处分自己的权利,达成调解协议符合法律的规定。
⑤ 房屋买卖合同与贷款人必须一致吗
法律分析:房屋买卖合同与贷款人必须一致。办理抵押贷款需要提交贷款人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房屋买卖合同、房产证、土地证等证件,贷款人应当与房屋买卖合同的买受人保持一致。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房屋买卖合同是由贷款人签订的,贷款人要与房屋买卖合同的购买者一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⑥ 房屋买卖合同没有写期限。现在买家没给齐首付款,银行还没批房屋贷款。能终止合同吗
房屋买卖合同里有时间期限的约束条件吗?违约条款里有类似表述吗?如没有,就不能。让中介协调,没有中介,就让买家定一个期限,过期算他违约。
⑦ 有房屋买卖合同可以贷款吗
普通的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买家是可以贷款的,一般都是向银行进行贷款,就是俗称的按揭贷款。选择科学的贷款方式,是买房人满足自己刚性需求同时,又不影响自己生活质量的关键。一般买房人都会选择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相互结合,就是俗称的组合贷款。
⑧ 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办理按揭贷款有时间限制吗
一般标准合同模板里有格式的,至于是否约定具体时间,要和开发商协商,一般是规定3个月之内的。
⑨ 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60天内完成银行贷款审批。这60天从什么时间开始计算呢
您好,从资料递交到银行的次日开始算,这60天指的是工作日,即去除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的60天 以公积金为例子
您好,一般来说,银行都是在借款人的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通过,上下家成功办理过户并成功拿到交易中心发布的新房产证之后,才会发放公积金贷款。由于之间的审批流程较多,所以公积金贷款审批到放款的周期一般在1~3个月之间,甚至更长的时间。而且有些地方规定需要在商品房主体工程结顶之后才发放公积金贷款,这样就导致公积金贷款放款周期更长,所以很多开发商都会要求购房者选择商业贷款。但是有些地区在成立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之后,该市的公积金贷款放款周期大大缩短。例如广州、上海等省市,就基本实现了公积金贷款的快速放款,审批通过的公积金贷款一般在7~15天内,就能正常放款。 公积金贷款,提交材料到审批通过一般是7天左右,但公积金担保公司放款要等新的产证出来20天有才能放款。个人贷款一般最多贷30万,如果有补充公积金还可再加10万,总计是40万。如果是夫妻双方,最多是60万,有补充的最多是80万。
⑩ 房屋买卖合同中介没有写明具体过户时间和贷款到账时间,属于无效合同吗
这种合同是合法有效的。
至于具体过户时间和贷款到账时间问题,双方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按照合同法62条的规定确定。
《合同法》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