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判决解除购房合同和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已生效,可以立即断供吗
依照生效的判决书内容履行,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请直接找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网友建议仅供参考,祝你好运!
B. 购房合同解除后贷款合同解除问题
摘要 法律分析:涉案商品房买卖合同系借款合同存在的基础,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解除的情况下,借款合同也就失去了存在基础,该合同也应解除。这种解除情况属于法定解除,必须经过法院判决确认。但是,因为当初银行的贷款是直接划至开发商账户,所以当借款合同被确认解除后,开发商应将占用的贷款直接还给银行。
C.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对按揭贷款合同有何影响
一、买卖合同与按揭借款合同的关系
根据民法基本原理,两个以上的合同相互关联时,以他种合同的存在为前提,不能够独立存在的称为从合同;不以他种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能够独立存在的称为主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与按揭贷款合同之间属于联系紧密但又相互独立的关系,两者间并非主合同与从合同的关系。因为在买受人依照约定支付首期房价款并委托按揭银行将所贷款项支付给房地产公司,房地产公司交房并为买受人办理房产证后,购房合同的权利义务即归于消灭,但借款合同并不因此消灭,可独立存在直到买受人还清贷款为止。由于商品房买卖合同与按揭贷款合同不是主从合同的关系,所以商品房买卖合同被宣布无效或者被撤销后,不会导致按揭合同当然无效或被撤销。
在商品房按揭中,抵押合同与保证合同是借款合同的从合同,因借款合同的变更、消灭而变更、消灭。担保合同是实务中最常见的从合同,根据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主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
二、购房按揭贷款合同的特殊性
虽然商品房买卖合同与按揭贷款合同不具有主从合同的关系,但却具有紧密的关系。有效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按揭贷款合同得以签订的前提,同时银行在与买房人签订贷款合同的同时会要求买房人将所购商品房或者买卖合同项下的合同权利作为担保物为按揭合同提供担保。按揭贷款合同的另外一个特点是贷款人贷款的目的单一且明确,就是为了买房。当买房人与房地产开发商解除买卖合同后,已确定无法再取得原想要的商品房,故应当承认买房人订立按揭贷款合同的目的已经落空。
三、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对按揭贷款合同的影响
、《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该条即为基于商品房按揭贷款合同的特殊性,对《合同法》第94条规定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扩大解释。需要注意的是,本条中对于“解除”没有指明是法定解除还是协议解除,应理解为包含两者。综合分析,司法解释的规定不仅仅是赋予了买房人解除按揭合同的权利,银行同样也有这个权利,并且能妥善保护各方的利益。
实践中,商品房买受人解除与房地产公司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请求确认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时,由于买受人已将所购房屋抵押给按揭银行,因而实践上是要求处理抵押物。买受人与房地产公司的诉讼中,在可能判决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认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时,人民法院应当告知按揭银行参加诉讼,此时,按揭银行一般会参加诉讼主张权利,要求解除与买受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提前收回贷款。因为如果按照银行此时仍不参加诉讼,由于法院已明确告知其将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认定合同无效,抵押物将被处置,不参加诉讼
主张权利,应视为同意抵押人处分抵押物。如果按揭银行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在判决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确认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时候,可以一并解决房地产公司、商品房买受人、按揭银行之间的法律关系。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被解除或被认定无效时,买受人和按揭银行都有权请求解除借款合同。《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可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借款合同解除后,能够恢复原状的,可以要求恢复原状。
D. 购房合同解除后贷款合同怎么办,按揭贷款怎么还
购房合同解除以后,贷款合同并不因此解除,所以您还是必须要履行按揭贷款合同的。由于买房本身与银行之间的借贷关系是两个不同的合同问题。贷款是独立于房屋买卖关系之外的,所以,解除购房的合同并不同时解除贷款合同。也就是说,您虽然不买房了,但因为其与银行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仍然存在,这笔借款是一定要还的。 既然借款关系依然存在,依据《贷款通则》的规定,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应当与贷款人协商的规定,与银行协商将剩余贷款本息(部分本金、利息此前已按月归还)提前还给银行。但是实践中这种还款很难实现。一般由开发商将首付款退还给买家,把贷款那部分直接交还给银行,并视为买家已向银行提前还款。银行接收还款后,终止借款合同。
E. 解除买卖合同及贷款合同的,贷款部分由谁向银行偿还
网友陈春问:我去年与一家房地产公司签订预售合同,购买了一套房屋,自己交了一部分钱,并办理了按揭贷款。在正式交房之前,我提出申请退还此房屋。请问银行的贷款应当由我提前还贷,还是应当由房产公司退还。是否有此方面的法律法规?我在上海。 李律师答: 原则上在您与开发商解除了买卖合同后,应由开发商将所收之房屋价款全部退还给您,其中包括银行贷款,再由您向银行申请解除借款合同将贷款向银行偿还.但在实际中如此操作往往比较麻烦,且开发商往往还为贷款向银行提供了担保,因此在实践中往往采取由开发商将贷款直接偿还给银行,您与开发商之间,与银行之间签署解除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的协议以终止上述法律关系。
F. 买卖合同解除后,银行贷款合同怎么办
可以解除。
按揭贷款涉及三方当事人,即购房者,开发商和贷款银行。因开发商违约导致购房者与银行协商解除按揭贷款合同的,购房者、银行、开发商三者之间仍处于借款人、贷款人和保证人的关系,只要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将剩余按揭款、购房者自付房款、已按揭贷款的本金及违约金分别支付给银行和购房者,即可解除合同。
实践中处理此方面纠纷主要依据《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消、解除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卖人应当将收受购房贷款及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担保权人和买受人。
G. 因退房解除购房合同及贷款合同的诉讼咨询
判决生效,合同就已经解除了,至于解除后没有退款,那是解除后的清理结算尚未完成,不影响你起诉银行解除贷款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