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土地抵押担保合同一般都怎么写
债权人xxx(以下简称甲方)债务人xxx(以下简称乙方),兹因土地抵押借款事宜,经双方同意订立各条款如下:
第一条乙方所有下列土地提向甲方抵押借款。
第二条本约抵押借款金额人民币xx万元。
第三条本约抵押借款期间,自xxxx年x月x日起,至xxxx年x月x日止,共计x年。期限届满之日清偿。
第四条本约抵押借款利息,依国家银行核定的放款利率计算,并于每月一日计提利息。
第五条本约抵押借款的土地应提向政府主管机关办理抵押权设定登记,并于办妥抵押权设定时,甲方应将全部借款一次交付与乙方。
第六条本约办妥抵押权设定登记后,其土地所有权、他项权利证明书及设定契约书均由甲方收执。
第七条本约办理抵押权设定登记,所需的印花税、登记费及代办费均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本约期限届满前后,若乙方还清借款时,甲方应会同办理抵押权涂销登记,不得借词刁难或故意拖延,若乙方届满不清偿,甲方得依法申请法院拍卖抵押的不动产土地。
第九条本约自签订日下生效。
第十条本契约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立契约书人
甲方:xxx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乙方:xxx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xxxx年x月x日
五、因重大误解成立的合同应当撤销吗
因重大误解成立的合同可以撤销。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② 土地抵押贷款应该去哪办理呢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在国土资源局部门办理。申报材料:1、土地他项权利登记申请;2、抵押人、抵押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3、借款人为非抵押人时,需提供抵押人与借款人的担保协议及借款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明;4、土地估价报告及估价报告备案表;5、借款合同、抵押合同;6、《国有土地使用权证》;7、土地随同房产同时抵押的,需提供房产他项权利证明书。
③ 如何办理土地抵押贷款
1、首先根据需要申请的贷款额度及银行许诺的抵押率(放款额/抵押物评估值)倒推出抵押物应达到的评估总价值。
2、咨询不动产评估机构对于目标抵押物进行评估所能达到的最大评估单价,然后再根椐第一步算出的抵押物应达到的评估总价值除以最大评估单价计算出所需的抵押物的面积数。
3、根据以上第二步算出的抵押物的面积数,先在CAD规划图上自行画出符合银行抵押贷款条件的土地区域。
4、带着第三步自行画出的抵押土地区域图再到国土局地籍科进行土地测绘,出抵押测绘图。
5、根据抵押测绘图到不动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
6、与银行信贷人员一起带着评估报告及公司的相关证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到国土局地籍科办理抵押登记,填制最高额抵押贷款合同,同时向银行提供贷款申请书及公司同意就目标地块进行抵押贷款的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等资料。
7、填好最高额抵押贷款合同,按银行要求提供所需的相关资料后,等待银行进行放贷即可。至此整个抵押贷款程序基本操作完毕。
(3)耕地抵押贷款合同扩展阅读:
根据《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
第十条 贷款额度:贷款行以借款人生产经营情况、实际资金需求量和用于抵押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评估价值为主要参考依据。
具体金额由贷款行按土地承包经营权评估价值的一定比例确定,最高额度原则上不得超过农业生产项目投入资金的50%,或抵押评估价值的40%,即抵押率最高不超过40%。
第十一条 贷款期限:贷款行根据借款人的生产经营周期、还款能力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效期限确定贷款期限。土地承包经营权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含1年)。
中长期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且贷款合同到期日设定,原则上应早于承包经营期限的1年,并已经支付贷款到期日之前的土地流转金。
第十二条 贷款利率:贷款行在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抵押贷款业务时,应充分了解贷款可能存在的市场风险,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相关利率规定。
科学合理的确定每笔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利率,根据借款期限、风险状况等综合确定贷款利率,同时贷款行给予适当优惠。
第二十条 借款人未履行还款义务的,贷款行及时进行依法处置,对抵押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及附着物,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一)转让。依法通过交易市场将抵押物进入流转市场,通过获取转让收益清偿贷款本息。
(二)变更。依法通过交易市场将抵押物进入流转市场,通过变更方式,在不改变土地用途的情况下,变更土地经营人,由新的土地经营人履行还贷义务。
(三)变现。发生借贷双方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依法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优先受偿后,不足以偿还借款本息的,贷款行对不足部分金额有权向借款人追偿。
(四)诉讼。当贷款人与借款人、抵押人不能通过协商处置抵押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时,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五)其它合法形式。
第二十一条 贷款行在依法处置抵押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期间,由县农委协调就处置土地承包经营权可能涉及的问题。
④ 土地承包合同可以抵押贷款吗
可以
现在河南省正在出具关于农村抵押贷款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的实施细则
以后自建房屋、土地承包和经营权等都可以进行抵押贷款
⑤ 土地长期租赁合同能作抵押贷款吗
长期的土地租凭合同获得的土地使用权,按法理上说是可以作为抵押物的。那么,用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应当可以。但现在银行为了化解风险,规避不良贷款发生,在贷款的去向、用途、额度上会严格控制或限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三十四条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五)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第三十七条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本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⑥ 土地抵押贷款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抵押登记应当以土地使用权登记为前提。经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登记的集体荒地土地使用权和乡村企业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其他类型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
二、集体荒地土地使用权和乡村企业集体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批准登记之日起生效。未经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土地抵押权不受法律保护,土地使用权亦不能作为抵押财产进行处置。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有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和继承。划拨土地使用权在补办出让手续、补缴或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后,才可以转让、出租、抵押。土地、房产在银行押着,叫抵押。如果要办理土地抵押的话,大部分银行是需要你事先找一家有资格的土地价格评估所对要抵押的土地进行价格评估。然后将土地证与评估报告、连同银行和你签定的抵押合同、抵押申请及贷款合同一同拿去当地国土资源局登记备案。然后持国土资源局给你出具的已经办理好抵押手续一同交给银行,抵押事宜办理完毕。土地使用权抵押是指土地使用者(抵押人)以其合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作为抵押财产向债权人(抵押权人)履行债务作出的担保行为。抵押权人不对抵押土地使用权直接占有使用,继续由抵押人使用并收益。土地使用权被当做贷款的担保,如果抵押人在借款合同期满后仍不能归还贷款,土地使用权将转归抵押权人所有,或者由抵押权人按法定程序处置。由于土地开发时间长、贷款数量大且风险较大,因而银行往往要求借款人将土地使用权或房地产作抵押,以规避贷款风险。土地使用权抵押除了具有一般财产抵押权的法律特征,如抵押权是一种担保物权,以清偿债务为目的,具有不可分性、附属性以外,还具有其特有的法律特征。
(1)用于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通过有偿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合法土地使用权,并且是已办理土地登记手续的土地使用权。
(2)土地使用权抵押设定本身并不发生土地使用权转移,即土地使用权抵押后,土地使用者可继续对土地进行占有、收益,只有在债务不能履行时,抵押权人才能依照法定程序处分土地使用权,此时土地使用权才发生转移。
(3)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抵押,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必须同时抵押。
(4)土地使用权抵押不得违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5)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地抵押后,并不丧失转让权,但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时,应告知抵押权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 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土地使用权抵押,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当签订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并且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抵押登记。抵押人到期未能履行债务或者在抵押合同期间宣告解散、破产的,抵押权人有权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抵押合同的规定处分抵押财产。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因处分抵押财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抵押权因债务清偿或者其他原因而消灭的,应当依照规定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⑦ 担保贷款抵押合同中担保贷款抵押相关规定有哪些
法律分析:一、可作担保物指已作为抵押担保的财产。按我国《民法典》规定,下列财产可作担保物: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2、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3、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4、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抵押物其他财产;
5、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6、依法可以抵押的其它财产。
二、、不可抵押的财产
(一)土地所有权: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本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三、申请房地产抵押登记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合法拥有房地产权;
(二)房地产无抵押、查封等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情况;
(三)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签订的抵押合同书;
(四)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抵押,已经其产权部门批准同意;
(五)共有房地产已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六)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九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⑧ 土地流转合同能抵押贷款吗
土地流转抵押贷款:国土部门正在进行农村土地确权,确权后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才能抵押,目前流转土地不好做抵押
以下方式可以做抵押贷款:
借款人需合法取得土地流转经营权,并依法取得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证,且取得发包方(即村经济合作社或股份经济合作社)及流出方同意抵押,并在贷款无法归还时可以由金融机构对抵押的土地流转经营权进行处置的书面承诺。用于抵押的土地需是具备一定生产规模和持续生产能力的农业用地及其他符合抵押条件的农村土地,且依法经营,未改变农业用途。
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抵押贷款需要提供的资料:
土地流转经营权权属证明材料,包括农村土地流转合同、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证等。
地上(含地下)附着物情况说明资料。
发包方及流出方同意抵押以及同意金融机构处置抵押物的书面证明材料。
借贷双方签订抵押贷款合同后,还需到县农办办理抵押登记手续,金融机构取得《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他项权证》后,即可根据借款合同发放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