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伪造购房合同贷款是否构成诈骗罪
伪造购房合同进行贷款,应当定性为贷款诈骗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
第一百九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1)拿贷款时伪造了一些购销合同扩展阅读:
相关诈骗案例:
人民网青岛5月24日电山东省首起利用伪造购房合同文本及证明诈骗银行零首付住房贷款案,日前在青岛告破。涉案四名犯罪嫌疑人全部归案,被诈骗的383.49万元贷款已由公安机关如数追回。
4月22日晚5时许,青岛市北公安分局保卫科接到某房地产公司报案称:该公司已购房人刘健以银行划拨贷款超出购房款为由,个人提取银行贷款228万余元人民币,其行为十分可疑。接报后,市北公安分局领导高度重视,连夜组成专案组展开侦查。
经查,今年2月间,刘健(男,26岁,某运输公司工人)伙同张云波(男,29岁,青岛市无业人员),以刘健弟弟的名义,与房地产公司签订了购买价值154万余元人民币的商业网点房屋合同后,获取了这家房地产公司购房合同及图章等模式。
随后又以他人名义,私刻房地产公司印章伪造成商品房购销合同,然后,利用虚假的购房合同,在银行办理了住房按揭贷款,共计383万余元。当银行如数将款划入房地产公司后,刘健以超付了购房款为由,向房地产公司领取了228余万元的退还款。
4月23日下午,民警将刘健抓获,刘对骗取银行贷款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4月25日上午,民警将为刘健私刻公章的犯罪嫌疑人徐年根抓获。5月9日,慑于“严打”声威,张云波与其妻姜某投案自首。5月21日诈骗犯罪嫌疑人刘健、徐年根被警方依法逮捕。
B. 贷款专员制造虚假购销合同构成犯罪吗
当然构成犯罪,诈骗或伙同他人诈骗贷款是要入刑的。当然需要有足够的证据指证贷款经办人员实施或参与了诈骗贷款过程,如果不能佐证,最多只能定性为职务失职行为。
C. 请问签订假购销合同到银行贷款,双方各负什么责任
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2、根据《中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一 ) 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 二 ) 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 三 ) 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3)拿贷款时伪造了一些购销合同扩展阅读:
签购销合同注意事项
1、名称要正确填写,不要写习惯名或自命名。
2、凡使用品牌、商标的产品,应特别注明品牌、商标和生产厂家。
3、规格型号,参考相应的物资目录、设备目录。
4、产品数量和计量方法,按国家或主管部门规定的计量方法执行;没有规定的,按双方商定的计量方法执行。
5、价格、金额,除国家规定必须执行国家定价的以外,由当事人协商议定。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付期限内国家价格调整时,按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格执行;
D. 通过假的购销合同骗取银行贷款属于诈骗罪吗
用假购销合同骗取贷款是犯罪,会构成贷款诈骗罪,应负刑事责任。依据刑法规定,犯此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贷款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E. 贷款专员制造虚假购销合同让我用房子抵押贷款,贷款专员构成犯罪了吗
这是虚假合同,这样这肯定是一种犯罪行为呀,而且这种金额特别巨大的话,追究个人责任还是比较重的。
F. 购销合同骗款贷款合法吗
用假购销合同骗取贷款是犯罪。用假合同套取贷款,涉嫌贷款诈骗罪。法律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因此用假购销合同骗取贷款是犯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G. 借款人伪造购销合同骗贷担保人有责任吗
假合同骗贷,担保人担保应当承担担保责任。
借款人以欺骗手段取得金融机构贷款,构成骗取贷款罪,诈骗行为和合同行为是两个性质截然不同的行为。在民法上,前者属于不法行为,后者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前者是诈骗人在缔约阶段单方实施的,后者是诈骗人与被诈骗人双方共同实施的,二者性质与内容迥异。
同时,由于金融借款合同本身并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故也不能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认定合同无效。因此,此类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贷款人不行使撤销权的,借款合同有效。由于主合同为可撤销合同,在贷款人不行使撤销权的情况下,担保合同的效力应依据合同自身予以判断。
此时,如果担保人以自己提供担保也受到借款人(即诈骗人)欺诈为由,主张撤销担保合同的,原则上不予支持。因为,担保合同是担保人与担保权人(即借款合同中的贷款人)之间的合同,对担保合同而言,借款人属于担保合同之外的第三人,虽然担保人也因受到借款人的欺诈而提供担保,此时只有当作为担保合同的相对方(即贷款人)明知欺诈事实或可得而知的情况下,担保人才能撤销担保,以维护交易安全。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H. 帮助客户伪造销售合同骗取银行贷款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可能需要,你去一个叫 中国诉求网 的网站上看看,上面好像有很多相关案例,你可以参考下哈,网络上搜索一下就行
I. 我用房子抵押贷款,但使用的是贷款专员制造的虚假购销合同,请问我应该承担什么
这个一般没事,现在查的借贷防止流入房地产买房,用于真正经营的不用担心,。就算是买房被查了,那也是银行自查,只会让你一次性还清欠款。其它的不用担心
J. 朋友要我和他签虚假合同,用于贷款,我要冒风险吗
虚假合同肯定有问题呀, 要是我,我肯定不做
建议你也看看这个朋友与你到底是多铁的关系,你对他是否够了解,如果不了解建议别冒这样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