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阳光保险贷款正规吗
费劲,保单贷款直接来我行啊,银行安全放心正规
B. 阳光保险贷款保费是否合法
存在一定违法性,阳光保险在催收方式上有一定的非法性,目前就爆出的一些新闻来看,存在一些违法情形,由于高额保费,借款人的还款压力显著增加,出现逾期不可避免。作为大型持牌金融机构,阳光保险第一选择往往不是走司法途径,而是暴力催收。
保险费一般由银行支付,但也可以借助适当的营销方法让存款人支付。保险金额通常是存款账户现金余额的一定倍数。如果存款人死亡,保险贷款则现金余额按此倍数增加。一般来说,因为高利贷这种情况绝大部分是属于民事纠纷,如果不是违反了治安处罚法或是刑法的相关规定,是不属于公安机关受案范围的,报警警察只会进行简单的调解。
(2)阳光保险贷款合同扩展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第二十六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第二十七条 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第二十八条 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应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
C. 阳光保险公司保单怎么贷款
阳光保险公司保单贷款流程如下:
1、将贷款所需资料准备齐全,包括个人身份证原件(如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人的时候,还需准备被保险人身份证原件)、投保保单原件、银行卡号以及保险公司规定的其资料,到 贷款机构申请贷款;
2、贷款机构工作人员接受申请,并审核资料;
3、审核通过,银行机构方面确定贷款额度,并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合同签订完毕,保单留到放款机构做抵押,发放贷款;
4、借款人按合同规定偿还本息。
保单生效满一年后最高可申请保单现金价值80%的高额贷款。身故保险金(身故时被保险人未满18周岁)退还以年复利2.5%累计的已交保费。
投保年龄为出生满30天(含)—65周岁(含);交费方式为一次性交费,最低保费5000元,并以1000元的整数倍递增;保险期间可分为5年、8年、10年。
采用现金红利分配方式,根据每张分红保单对所产生盈余的贡献按比例分配。红利分配政策遵从公平性、一贯性和稳定性原则,在合同有效期内,按照保险监管机关的有关规定,每年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保证分配比例是可分配盈余的70%以上。
红利来源于利差、死差、费差等,利差指实际投资收益率和评估利息率的差异,死差指实际死亡率和评估死亡率之间的差异,费差指实际费用与评估费用之间的差异。
签收本合同的次日起,有10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可以提出解除本合同,我们将无息退回所交纳的保险费。
如在犹豫期后申请解除本合同(简称退保),请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向我们提供下列资料:(1)保险合同;(2)法定有效身份证明。自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合同终止。
我们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向退回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D. 阳光保险贷款如何办理
阳光保险公司保单贷款需要投保人、被保险人本人的保险单、有效身份证件,到保险公司服务大厅填写申请表!保险保单贷款只要是合同要求的。
阳光保险公司保单贷款:
1、保单贷款处理方法简单,投保人只需携带良好的保单、有效的身份证明、被保险人书面同意贷款申请书亲自到保险公司。太平人寿表示,只要贷款人携带所有材料,保险公司就能在同一天完成业务。通常,贷款将转移到贷款人指定的代理人的银行账户,贷款需要一到三天才能到达。
2、保单贷款是寿险保单的现金价值作为担保,从保险公司获得贷款。可用于此类贷款的一笔贷款金额取决于保单有效年份、保单签发时被保险人的年龄以及死亡赔偿金额。
3、保险单据抵押在保险公司,从保险公司收取业务付款,按保单现有现金价值为基础,在此基础上按一定比例贷款,需要投保人、被保险人本人持保单有效身份证件,到保险公司服务大厅填写申请表。
用保单贷款的注意事项:
1、以寿险保单的现金价值作担保,从保险公司获得的贷款。这类贷款的一次可贷款金额取决于保单的有效年份;保单签发时被保人的年龄、死亡赔偿金额。
2、保单通常只允许以与货币市场联动的利率借款,这类贷给保单持有人的贷款利率往往低于市场利率。
3、如果被保人不偿还贷款,那么贷款本金及利息将从寿险保单的死亡赔偿中扣除。一般情况下,具有‘现金价值’的保单才可以进行保单贷款。
4、保单具有现金价值,缴费时间越长,累积的现金价值也越高。这些保单通常都可以进行保单贷款,但是具体情况要根据保险合同中的具体条款而定。
E. 你好,在阳光保险的贷款真可以不还吗会没有事吗,我现在正是没有钱还了,请问,他们会怎样
不能还,阳光保险贷涉谦违法放贷,暴力催收,还不断换催收公司,让群众都站
出来,打倒阳光黑贷,打倒阳光黑催收。全民借阳光的款一分都不能还。谁还谁就是违法的。
F. 阳光保险没有贷款资质合同有效吗
违反国家相关法规规定和损害国家、社会利益的合同为无效合同。不具备国家明确要求必须具备相关资质的,合同无效。
G. 看网上说好多人说阳光保险贷款5万每月还款2500元,都是这么高的利息,但是听他们业务员介绍利息高的也就
贷款不能只算利息,二是要算总成本,一般贷款的费用除了利息还有:保险费,服务费,管理费,担保费。请谨慎选择。
H. 阳光保险车抵押贷款靠谱吗
阳光保险车抵押贷款当然靠谱,现在很多保险公司都拓展了贷款业务比如保单可以贷款用车辆抵押也可以贷款,但一定要签订详细的贷款合同以保障自己权益。
I. 阳光保险贷款面签合同有效吗
有效。
合同形式,是指当事人合意的外在表现形式,是合同内容的载体。我国《民法典》第135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该采用特定形式。
J. 阳光保险贷款逾期了,有没有被阳光起诉的案例呢
有的。7月5日,借款人郑先生与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签订贷款合同,贷款150000元,每期偿还本息数额7457.6元(每月保费2850元及贷款本息4607.6元),期数为36期。
同日,郑先生作为投保人与阳光保险公司签署《阳光个人贷款保证保险保险单》一份,载明被保险人为信托公司,保险期间为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至约定的清偿全部贷款本息之日止,每月保费率1.9%,每月保费金额为2850元。
有的
2017年7月4日,郑先生向原告阳光保险公司出具《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贷款保证保险投保单》,郑先生在投保单下方投保人栏签名并捺印,见证人栏阳光保险公司客户经理洪某签名。
7月5日,借款人郑先生与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签订贷款合同,贷款150000元,每期偿还本息数额7457.6元(每月保费2850元及贷款本息4607.6元),期数为36期。
同日,郑先生作为投保人与阳光保险公司签署《阳光个人贷款保证保险保险单》一份,载明被保险人为信托公司,保险期间为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至约定的清偿全部贷款本息之日止,每月保费率1.9%,每月保费金额为2850元。
此处仅是借款人与信托签订的贷款合同,为何还款数额包括了保费?对此,阳光保险公司声称因工作人员错误操作所致。
法院显然不认同阳光保险公司的解释。法院认为,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保费本应由借款人郑先生向阳光保险公司交纳且投保事宜也应当由阳光保险公司和郑先生协商确定,现郑先生签订的贷款合同中约定的还款本息数额却包含了保费,债务数额垒高。
在保险单上特别提示栏,注明:我公司不允许收取保险合同以外的任何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保证金、征信费等),该字样进行了加粗加黑。
贷款还需购买1350元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
7月5日,郑先生向阳光保险客户经理微信转账1350元(以15万元为本金按0.9%点计算),7月6日14:44,另外向昵称为“azq平安贷款小朱”的微信用户转账4500元(以15万元为本金按3%计算),7月6日16:06,郑先生收到贷款150000元。
郑先生称上述两笔微信转账是服务费,否则无法收到贷款。阳光保险公司对此不认可,称1350元是郑先生向其公司投保的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的保费,对4500元的转账情况并不清楚。
何为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阳光保险公司称,该保险是为了保障投保人的权益,如投保人因意外死亡,投保人的继承人无需再承担该贷款合同项下的相关债权债务,其债务由保险公司代偿。
郑先生否认与阳光保险公司签订了该保险,称办理贷款手续时并未告知要购买保险,认为阳光保险公司的行为涉嫌“套路贷”,要求移送公安机关侦查。
法院要求阳光保险公司提交其与郑先生签订的投保意外伤害保险保单及合同,阳光保险公司只能提交电子保单且无郑先生签名。
法院认为,信托公司虽然将150000元款项银行转账给郑先生,但阳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签订贷款合同和保证保险保险单时却通过微信转账方式收取郑先生部分款项,虽阳光保险公司解释为收取投保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费用,但郑先生否认投保该险种,阳光保险公司也无证据证明其与郑先生就投保该意外伤害保险达成一致意见,故阳光保险公司以收取意外伤害保费为由向郑先生收取款项的行为涉嫌制造资金虚假给付事实。
逾期后被软暴力催收
郑先生逾期后,其住处被张贴催收函,催收函内容为告知郑**截止2018年7月21日欠款7550元,其未按约还款,涉嫌贷款诈骗刑事犯罪,并限令郑**于本函送达之日起1日内清偿逾期欠款金额,同时催收函上附贷款诈骗罪的条文及郑先生手持身份证的影印件。
法院认为,阳光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在其住所地张贴催收函的行为,涉嫌以暴力或软暴力的方式向其讨债。
法院裁定:涉嫌经济犯罪,驳回起诉
综上分析,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认为本案可能涉嫌经济犯罪,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围,裁定驳回起诉,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目前,暂未获知该案的后续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