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各省市有关融资性担保政策法规汇编
有,而且基本上每个省的出台的法律法规都有。
第二章各省市地方法规北京市关于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大兴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设立为“三农”服务的信贷专营机构的指导意见
关于印发《关于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设立为科技企业服务的专营机构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北京市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关于修订《北京市失业人员从事微利项目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管理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端制造业担保代偿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担保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关于发《北京市工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补助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北京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实施办法
关于印发《北京市小额担保贷款贷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首都金融业发展的意见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金融促进经济发展政策措施意见的通知
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财政局《普陀区中小企业贷款信用担保实施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海洋与渔业局等部门关于推进海域使用权抵压贷款工作意见的通知
出于版面考虑,省略若干条款
② 征信上的贷后管理是什么意思
信用贷款是指以借款人的信誉发放的贷款, 借款人不需要提供担保。其特征就是债务人无需提供抵押品或第三方担保仅凭自己的信誉就能取得贷款,并以借款人信用程度作为还款保证的。这种信用贷款是中国银行长期以来的主要放款方式。[1]
中文名
信用贷款
特点
信誉放贷、无抵押
相关法则
《贷款通则》
类别
金融
快速
导航
贷款通则申贷条件适用范围贷款项目办理流程信贷币种申请材料贷款资料材料个人信用贷款制度安排个人信用贷款方式申请渠道影响因素
名词释义
由于信用贷款风险较大,一般要对借款方的经济效益、经营管理水平、发展前景等情况进行详细的考察,以降低风险。
信用贷款业务,主要通过银行、贷款公司、电子金融机构办理。
国内有信用贷款产品的银行有招商银行,花旗银行,渣打银行,平安银行,宁波银行等 。
信用贷款(信用借款)在国内正蓬勃开展。虽然时间不长,但各方都积极推出产品争抢市场。贷款公司的信用贷款,额度大约2-30万,利率1.5%-3%。贷款公司中的一部分就是俗称的高利贷,这类产品的特点是速度快,额度很灵活,但是成本被隐藏在手续费等收费项目上,实际贷款成本远高于对外宣传的利率。
担保公司的信用贷款,是通过担保公司担保银行放款的模式为客户提供的信用贷款。额度一般最高可到达30万,费用模式为银行放款的利息加担保公司的担保费。正规的担保公司只收取一定比例的担保费而不会收取利息,这也是辨别担保公司是否正规的一个标准。P2P借贷理财平台,额度不会太高,速度介于贷款公司和银行之间,特点是可以通过网络完成贷款手续,可以通过网银或支付宝等还款,但是费率并不确定。
贷款通则
按照《贷款通则》的描述,信用贷款系指没有担保、仅依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发放的贷款。贷款人发放信用贷款时,必须对借款人进行严格审查、评估,确认其资信具备还款能力。
原《贷款通则》甚至规定“严格控制信用贷款,积极推广担保贷款”。由于信用贷款方式风险较大,大部分金融机构一般要对借款方的经济效益、经营管理水平、发展前景等情况进行详细的考察,以降低风险。[2]
申贷条件
一是企业客户信用等级至少在AA-(含)级以上的,经国有商业银行省级分行审批可以发放信用贷款;
二是经营收入核算利润总额近三年持续增长,资产负债率控制在60%的良好值范围,现金流量充足、稳定;
三是企业承诺不以其有效经营资产向他人设定抵(质)押或对外提供保证,或在办理抵(质)押等及对外提供保证之前征得贷款银行同意;
四是企业经营管理规范,无逃废债、欠息等不良信用记录。
适用范围
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并符合《贷款通则》和银行规定的要求。
贷款项目
国家开发银行是政府的开发性金融机构,属国家政策性银行,其贷款主要投放于基础设施、基础产业、支柱产业及高新技术产业等重大项目的建设。早在2000年国家开发银行曾为我市发放贷款1.75亿元,用于荆沙大道及古城排水系统的建设。2003年,国家开发银行为支持我市工业兴市加快工业新区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同意再次为我市提供15亿元贷款。贷款性质属政府信用贷款。
政府信用贷款与传统的商业贷款有着本质区别。政府信用贷款不需对工程项目进行逐个的银行商务评审,也不用企业提供具体的物质担保,而是把地方政府作为一类特殊的客户进行信用评审,其具体内容包括信用评级、信用发展度评价、风险限额和政府信用额度。开发银行贷款与商业银行贷款相比,贷款期限长,政府可在较长时间内统筹安排资金,还款压力小,并免于债项评审和企业担保,贷款程序比商业银行贷款程序简化。
③ 如何申请小额贷款担保如何申请小额贷款担保流程有什么
1、 小额贷款申请书(一式叁份)2、 户口本复印件(一式叁份)3、 身份证复印件(一式叁份)4、 租房协议或自有房产证明复印件(一式叁份)5、 工商执照副本、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一式叁份)6、 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一式叁份)7、 再就业优惠证复印件(1-2页 一式叁份)8、 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以上复印件必须用A4复印纸,同时需出具原件。
办理流程:
①受理。经办人员向客户介绍银行个人消费额度贷款的申请条件、期限、利率、担保、还款方式、办理程序、违约处理及需要借款人承担的各项费用等情况,对借款人的借款条件、资格和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②调查。调查人员根据有关规定,采取合理的手段对客户提交材料的内容真实性进行调查,评价申请人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
③审批。由有权审批人根据客户的信用等级、抵押情况、质押情况和保证情况,最终审批确定客户的综合授信额度和额度有效期。
④发放。在落实了放款条件后。客户根据用款需求,随时向银行申请支用额度。
⑤贷后管理。贷款行应按照贷款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借款人及保证人的收入状况、贷款的使用情况、抵(质)押物价值变化及性能状况等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结果要有书面记录,并归档保存。实行保证或信用方式的应对保证人或借款人的信用和代偿能力进行监督,并要求借款人和保证人提供协助。
⑥贷款回收。贷款行根据借贷双方在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日期,从约定的还款账户中扣收。借款人也可以到贷款行营业网点偿还贷款。
④ 徽商银行,创业贷,审批要求
1、借款人自愿申请,借款人应符合借款条件,贷款用途符合相关政策规定。2、社区或劳动保障部门审核推荐,并出具明确意见的《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推荐书》。3、贷款担保机构审核并承诺担保。与我行合作的担保机构由分行认定,并签订合作协议,并对每笔贷款向我行出具《担保贷款通知书》。4、财政部门开立下岗再就业贴息专用账户,并同意我行先行扣划贷款利息,待我行提交财政贴息材料担保机构审核、财政部门同意后将财政贴息回补专用账户。5、本行受理调查,我行调查人行根据尽职调查的相关规定,做好贷前调查,撰写调查报告。6、授信审批,有权审批人根据我行授信业务相关规定完成合规审查、贷款审批等工作,明确审批同意的贷款金额、期限、利率等。7、签订合同,我行与借款人、担保机构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8、发放贷款,我行在落实担保手续的前提下,向借款人发放贷款。9、贷款贴息,我行在贷款发放后,每季度结息日5日内整理好财政贴息所需材料交担保公司审核,担保公司负责审核完毕后,交财政部门贴息,5日内将财政贴息回补财政贴息专用账户。10、贷后管理。11、贷款收回,我行严格做好贷后检查工作,同时督促借款人按期偿还贷款。
徽商银行于2005年12月28日正式成立,总部设在合肥,由安徽省内6家城市商业银行和7家城市信用社联合重组设立。徽商银行是以资产、贷款、存款规模计算的中国中部地区最大的城市商业银行。
⑤ 复转退役军人创业促就业小额担保贷款
518姚峰峰行家|企管部主管 2015-10-15
退伍军人在退伍后的三年内,可以向当地有关部门申请财政全额贴息贷款。就是国家将你贷款的利息用补贴形式支付给银行,你不用付利息。但要承担违约责任。而且是小额的(最高不超过5万)。
下面是我针对你的情况,简化过的一些规定和方式方法:
一、贷款的扶持对象及范围
1、申请人女的不能超过50岁,男的不能超过60岁。 2、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二、贷款的额度、期限、贴息
1、从事个体经营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万元。
2、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并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可根据合伙(组织)人数、经营项目、还贷能力、信用状况等具体情况适当扩大小额担保贷款规模,最高限额不超过20万元。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根据实际招用人数确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3、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4、对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从事国家支持发展的服务业、餐饮业和商贸业项目(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按有关规定由中央财政据实全额贴息。再就业基地和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财政贴息按有关规定执行。
5、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水平确定(如有上浮的按相关文件执行)。
三、贷款程序、资金用途贷款按照个人申请、社区推荐,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审查,贷款担保机构担保、商业银行核贷的程序进行,借款人应将贷款用作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流动资金,确保贷款专款专用。
四、贷款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三份,并出示原件;
2、《再就业优惠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三份,并出示原件;
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二份(副本),并出示原件;
4、配偶身份证复印件二份,并出示原件;
5、担保人担保承诺书二份;
6、担保人单位证明二份,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7、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份,并出示原件;
8、租店协议或房产证明复印件二份;
9、贷款人婚姻证明复印件二份,并出示原件;
10、小额贷款申请审批表二份(以上资料一律用钢笔填写);
11、合伙经营的应提交工商部门出具注明合伙经营的有效证件复印件二份,并出示原件;
五、贷款担保方式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个人小额贷款可由县内公务员或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向贷款担保机构提供反担保(5万元贷款必须由二名担保人担保)。
六、贷款贴息微利项目(除国家限制的建筑业、娱乐业、房产地产、中介、网吧、氧吧、暴利行业外)家庭手工业、种养植业、修理修配、图书借阅、旅馆服务、餐馆服务、洗涤缝补、复印打字、理发、小卖部、搬家、钟点服务,家庭清洁卫生服务、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婴幼儿看护和教育服务,残疾儿童教育训练和寄托服务,养老服务、病人看护、幼儿和学生接送服务等项目都可以申请小额贷款。
七、贷款人应承担责任义务贷款人获得小额贷款后,要诚实守信,严格履行约定的责任义务,自觉接受相关部门贷后管理,及时还贷,建立良好的信用记录。
八、担保人应承担的责任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贷款人贷款如逾期,由担保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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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重庆璧山个人小额创业贷款怎么申请
关于印发《璧山县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璧就业办[2008]17号
发布时间:2009-1-7 14:12:01
关于印发《璧山县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
璧就业办[2008]17号
璧山县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通过以创业促进就业达到实现就业再就业倍增效应的目的。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意见》(渝办发〔2008〕296号)和《重庆市小额担保贷款办法》(渝就业办〔2008〕16号)的相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小额担保贷款实行“自愿申请、抵押担保、按期付息、到期还本、政府贴息”的原则。
第三条 我县小额担保贷款承贷金融机构为重庆市农村商业银行璧山支行和重庆银行璧山支行。
第四条 市、县财政拨出专款作为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存入农村商业银行璧山支行和重庆银行璧山支行。承贷金融机构按照担保基金与贷款余额1:3的比例发放小额担保贷款。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必须专户储存,封闭运行,按单位活期存款计息。
第五条 对逾期无法收回的小额担保贷款本息,按《重庆市小额担保贷款呆账核销暂行办法》(渝就业办〔2006〕25号)办理。
第二章 小额担保贷款的范围、对象及条件
第六条 小额担保贷款的范围:小额担保贷款在全县范围内开展。
第七条 小额担保贷款的对象
在本市辖区内已解除劳动关系,从事个体经营或合伙经营的我县下岗失业人员、复员退役军人未安排工作自谋职业人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行了失业登记的人员、其他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璧山籍农民工(含进城经商务工人员、返乡创业人员、劳务经纪人)(以下简称各类人员);职工在300人以下,吸纳各类人员达到20%以上(与企业签订了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参加了社会保险)的小企业或合伙经营实体。
第八条 小额担保贷款的条件
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男性年龄在60岁以内、女性年龄在55岁以内(已退休人员、大龄下岗职工除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身体健康、诚实守信、经过就业再就业培训(贷款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各类人员必须参加创业培训)、具备一定劳动技能,属所在社区居委会的常住户口。合伙经营实体或小企业必须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和一定的自有资本金。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是微利项目(国家明文限制的行业如建筑业、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网吧、氧吧、以及美容、美发、水吧、酒吧、洗脚,从事金融保险业、邮电通讯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等除外)。
小额担保贷款主要用于贷款申请人流动资金不足的补充。
第三章 小额担保贷款的额度、期限、利率
第九条 小额担保贷款的额度
各类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原则上在5万元以内;对创业能力强、创业项目优的人员,贷款额度可放宽到8万元;对吸纳2人以上各类人员就业,生产经营正常、效益好且符合小额担保贷款对象的个体工商户,贷款额度原则上在10万元以内。对职工在300人以下,吸纳各类人员达到20%以上的合伙经营实体或小企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按人均5万元计算,贷款总额原则上在100万元以内。
小企业贷款不进行企业信用等级评定。
第十条 小额担保贷款的期限
小额担保贷款期限为一年,以贷款上帐日开始计算,借款人应按时还款。确需继续贷款的,应在贷款期满前30天,向县就业再就业办(县就业局)提出续贷申请,经县就业再就业办(县就业局)、县财政局、承贷金融机构审查同意后,通知借款人办理相关手续。借款人在续贷前要结清贷款本息,续贷期限为一年。借款人续贷期满后还需贷款的,可直接向承贷金融机构申请商业性贷款,财政不再贴息。
第十一条 小额担保贷款利率在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在贷款期内执行固定利率,遇基准利率调整,贷款利率不调整,不分段计息。
第四章 小额担保贷款的还贷付息、担保、抵(质)押方式
第十二条 借款人从取得贷款之日起,应根据借款合同按季支付利息,到期偿还本金。贷款逾期应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收罚息,罚息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第十三条 小额担保贷款的担保、抵(质)押
(一)法人担保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本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年税后利润在5万元以上;具有贷款申请金额1.5倍以上的不动产。
(二)个人担保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有贷款申请金额1.2倍以上的房产或等值的有价证券;我县范围内有稳定收入的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员工个人担保额不超过其年收入的2倍(单位出具年收入证明),且最高不超过10万元。具体担保额度为:
机关单位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在职工作人员担保额度为5万元以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的副局级领导担保额度为7万元以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的正局级及其以上领导担保额度为10万元以内。部分企业(见员工可担保的企业名单)有稳定收入的一般员工个人担保额在3万元以内,在职在编中层及以上干部担保额在5万元以内。
担保人及所在单位必须提供小额担保贷款保证担保书,担保人应在保证担保书上签字,同时担保人所在单位法定代表人需在担保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借款人未按期归还贷款本息且担保人违背担保承诺的,担保人所在单位和县财政应协助县就业再就业办(县就业局)扣收小额担保贷款本金及利息。
(二)借款人抵(质)押可用自有或亲友(璧山县常住户口)的房屋(两证齐全,银行会同借款人协商认定)、承贷金融机构认可的有价证券进行抵(质)押;合伙经营实体或小企业抵(质)押原则上参照个人抵(质)押执行,可用不动产、汽车、设备(有购置发票,扣除折旧)进行抵(质)押。房屋抵押贷款金额不超过抵押物价值的70%;有价证券质押贷款金额不超过其价值的90%;机器设备及其它抵押贷款金额不超过其价值的50%。担保、抵(质)押可以组合。
第五章 小额担保贷款的贴息办法
第十四条 下岗失业人员、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复员退役军人从事微利项目的财政给予全额贴息,其他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璧山籍农民工从事微利项目的财政给予50%贴息。合伙经营实体或小企业的贴息标准按吸纳各类人员数所对应的不同贴息标准贴息。
第十五条 借款人在借款合同约定期限内按期偿还本息,最后一次结清本息后,由承贷金融机构在每季末的次月2个工作日内将本季内结清本息的借款人名单(内容中需注明本息等明细情况)报县就业再就业办(县就业局)申请贴息。县就业再就业办(县就业局)按借款人不同的贴息标准确认借款人相应的贴息金额,在2个工作日内将确认后的贴息清单送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在2个工作日内审核办结,并将贴息资金划拨至承贷金融机构,承贷金融机构在2个工作日内将借款人已付利息一次性划入借款人在承贷金融机构开设的个人账户内。对不能按期归还的贷款财政不予贴息,由借款人自行支付利息。
第六章 小额担保贷款的办理程序
第十六条 借款人申请贷款时, 应持相关材料(具体见小额担保贷款须知)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居(村)委会申请,经社区居(村)委会审查符合本办法第八条、第十三条的规定后,在2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保所推荐;街道(乡镇)社保所按本办法第八条、第十三条初审同意后在3个工作日内报县就业再就业办(县就业局),县就业再就业办(县就业局)会同县财政局在5个工作日内完结审查汇总,并将相关资料送承贷金融机构。承贷金融机构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不同意贷款的,应注明原因并将资料返还县就业再就业办(县就业局);同意贷款的,即可通知借款人办理相关手续,完善贷款抵(质)押担保等手续后,在3个工作日内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合伙经营实体或小企业可由法定代表人在其户口所在地或企业经营所在地社区居(村)委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第七章 小额担保贷款的贷后管理
第十七条 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坚持“谁调查,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为确保小额担保贷款的回收工作,对贷款逾期一周的由承贷金融机构书面通知贷款人归还贷款本息;逾期两周的由县就业再就业办(县就业局)、县财政局、承贷金融机构通知担保人和担保单位催收贷款本息;逾期三周及以上担保人所在单位配合县财政局、县就业再就业办(县就业局)直接全额扣收贷款本息。属财产抵(质)押的由承贷金融机构根据贷款的相关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并申请强制执行,按法律程序处置财产。
对逾期无法收回的再就业小额贷款本息,按照《重庆市小额担保贷款呆账核销暂行办法》(渝就业办[2006]25号)要求,及时启动贷款呆账核销程序。对通过“绿色通道”发放的贷款,如逾期无法收回本息的,经承贷金融机构起诉判决后,其未还款损失(含起诉费、执行费)由市、县财政承担。
第十八条 承贷金融机构要建立小额担保贷款发放、收回和收息情况台帐;按月向县就业再就业办(县就业局)报送小额担保贷款运行、回收、贴息情况等报表。县就业再就业办(县就业局)、县财政局、承贷金融机构加强社保所小额贷款工作的指导,社保所要建立小额贷款基础台帐,做好资料收集、整理、立卷归档。
第八章 小额担保贷款的优惠政策
第十九条 借款人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用于抵押担保的房屋可以不进行房地产评估,承贷金融机构可据实作价。双方签定抵押物价值认定书后,应向土地或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抵押登记,并免收房屋抵押登记费。属于出让土地上房屋抵押担保的,应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抵押登记,对符合登记条件的,登记机构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属于划拨土地上房屋抵押担保的,应向土地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抵押登记,对符合登记条件的,登记机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
第二十条 借款人获得小额担保贷款后,可按规定继续享受再就业的有关税费减免、工商扶持等优惠政策至规定优惠期限。
第二十一条 借款人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前,应参加我县组织的就业再就业政策培训。
第九章 小额担保贷款的部门职责
第二十二条 为了加强管理、确保小额担保贷款按时归还,各方责任如下:
(一)县就业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1. 负责组织推进、指导、协调全县的小额担保贷款工作。
2. 负责制定并协调落实小额担保贷款的各项工作措施。
3. 协调财政部门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担保资金。
4. 审查汇总街道(乡镇)推荐的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并对申请人进行就业再就业培训(含创业培训);对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实施全面管理、指导、监督、服务,帮助借款人落实就业再就业的优惠政策。
5. 负责按承贷金融机构出据的结息清单或凭证,审查确认借款人相应的贴息金额并报县财政局。
6. 按时按规定报送小额担保贷款报表。
7. 整理归档小额担保贷款的相关原始资料,并用小额担保贷款软件进行管理。
(二)县财政局
1.负责本级小额担保贷款担保金及小额担保贷款担保贴息资金的安排及监管工作。
2. 牵头负责小额担保贷款呆账损失的处理工作。
3. 配合县就业再就业办(县就业局)审核小额担保贷款。
(三)承贷金融机构
1.对县就业再就业办(县就业局)和财政局会审同意后的借款人申请,按本办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三条规定审查决定是否发放贷款。
2.承贷金融机构凭县财政局审核确认后返回的贴息确认清单,将贴息资金一次性划入借款人在承贷金融机构开设的个人账户内。
3. 对小额担保贷款的运行情况进行管理,及时向相关部门沟通有关情况。
4、按时向县就业再就业办(县就业局)报送小额担保贷款运作情况明细表、小额担保贷款回收情况统计表和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情况季度统计表等有关报表。
5. 建立区别于其他商业性贷款考核制度的小额担保贷款考核制度,小额担保贷款质量不纳入一般性商业贷款考核。
6. 对逾期贷款进行及时追收,根据贷款的相关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并申请强制执行。
(四)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负责对小额担保贷款房屋抵押登记的相关政策指导、督促落实。
(五)街道(乡镇)社保所和社区居(村)委会
1.社区居(村)委会按本办法第八条、第十三条规定对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人予以调查,做好向街道(乡镇)社保所推荐和贷后管理工作。
2.街道(乡镇)社保所按照本办法第八条、第十三条的规定对社区居委会推荐的借款人申请进行审核并汇总,报县就业再就业办(县就业局)审核。
3. 指导、帮助借款人搞好生产经营,配合协助承贷金融机构做好贷前检查和贷后催收工作。
(六)借款人
1.根据自身情况如实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2.按规定办理贷款担保、抵(质)押手续。
3. 在贷款期间内,对发生的个人重大变化(如家庭地址、电话、经济状况等),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4.按规定使用贷款,履行贷款合同,按期付息、还本。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凡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借款人从取得贷款之日起,3个月后所在街道(乡镇)应重新核定其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第二十四条 建立小额担保贷款联席会议制度。由县就业再就业办(县就业局)牵头,会同县劳动、财政、承贷金融机构等部门,定期召开小额担保贷款联席会议,研究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借款人的生产经营、资金运行、付息还本等情况进行分析,加强指导、监控和管理。
第二十五条 对街道(乡镇)的奖励和承贷金融机构的手续费补助,按《关于对再就业小额贷款工作的街(镇)经办部门、承贷金融机构予以奖励和手续费补助有关问题的通知》(渝财社〔2004〕168号)执行,在次年的第一季度一次结清。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从2008年11月1日起实施。
附件:1、企业员工可提供担保的部分企业名单
2、璧山县小额担保贷款保证担保书
3、小额担保贷款须知
4、小额担保贷款中有关问题的说明
5、未婚声明
附件1: 企业员工可提供担保的部分企业名单
1、重庆青山工业有限公司
2、重庆红宇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3、重庆市电信公司璧山分公司
4、中国联通有限公司璧山分公司
5、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璧山分司
6、重庆市璧山县烟草公司
7、重庆市璧山天然气责任有限公司
8、重庆市电力公司璧山供电局
9、重庆市盐业总公司璧山分公司
10、中国工商银行璧山县支行
11、中国建设银行璧山县支行
12、中国农业银行璧山县支行
13、中国银行璧山县支行
14、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璧山支行
15、重庆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璧山支行
16、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璧山支行
17、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重庆璧山支行
18、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璧山分公司
19、中国财产保险公司璧山分公司
20、璧山县渝山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原县水厂)
附件2:
璧山县小额担保贷款保证担保书
担保人
性别
年龄
文化程度
职务
本人身份
年收入
担保人电话
身份证号码
单位电话
工作单位
婚姻状况
我自愿为 提供小额担保贷款保证担保(担保形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大写) 万元,期限 年,如贷款不能按时还本付息,我将用本人工资和财产为其支付应归还的小额担保贷款本金及利息。县财政局、县就业再就业办(县就业局)可直接全额扣收小额担保贷款本息,无需通过任何司法程序。
担保人(签字):
年 月 日
担保人 属我单位正式职工,所填写的内容属实,如其违背上述承诺,我单位愿配合县财政局、县就业再就业办(就业局)直接全额扣收小额担保贷款本息。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注:1.“本人身份”栏填写“公务员编制”、“事业编制”、“其他”。2.担保人可在担保额度内为多人提供小额担保贷款担保。4.担保人须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和婚姻状况证明。5.本表填写一式二份。
附件3:
小额担保贷款须知
1.借款人基础资料
(1)自然人类借款人
①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或户口证明(婚姻状况为已婚的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明材料);
②借款人已婚的,需提供婚姻证明,未婚的由申请人提供未婚证明材料或出具《未婚声明》;
③职工失业证、城镇失业人员失业证、大学毕业证、低保证、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的自谋职业证等相关证件;
④个人从事生产经营或创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承包合同等);其中进城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的农民工需提供暂住证,返乡创业人员需提供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的外出打工证明,劳务经纪人需提供经纪人协会颁发的有效证书。
⑤申请审批表;
⑥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2)小企业或合伙经营实体类借款人
①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②企业章程或合伙协议;
③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材料;
④吸纳各类人员的有关证明(企业吸纳各类人员花名册、职工失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企业与各类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企业工资支付凭证或工资表、银行盖章的《社会保险费专用缴款书》(收据联)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该用人单位为符合条件的人员月缴费明细帐(单)等);
⑤申请审批表;
⑥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2.担保资料
(1)个人担保资料;
①保证人身份证及保证担保书;
②保证人已婚的,需提供婚姻证明,未婚的由保证人提供未婚证明材料或出具《未婚声明》;
③保证人有高于贷款申请金额1.2倍以上的房产或等值的有价证券证明材料;(用房产作抵押的各类人员)
(2)法人担保资料:
①保证企业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章程复印件和保证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材料;
②保证企业上年度和近期财务报表;
③保证企业同意担保的法律文书;
④保证企业高于申请贷款额1.5倍的不动产依据复印件;
⑤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3)抵(质)押担保资料
①抵质押物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抵质押物价值证明依据;
③抵质押物权属证明相关复印件(个人身份证、企业贷款卡、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等);
④抵质押物权属人及其共有人同意为贷款提供抵质押担保的法律文书;
⑤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备注:除《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外,其他资料一式两份。
附件4: 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中有关问题的说明
针对小额担保贷款中工作的一些具体问题的处理作如下说明:
1、夫妻双方一方是下岗失业人员,另一方是公务员或其他企事业单位人员(符合担保范围的)可以作为担保人;如担保方已有债务的,担保额度需扣除债务余额。
2、对于担保人已有借款的,如原是抵押贷款,可以提供信用担保;如原是信用贷款,担保额度需扣除其信用贷款余额。
3、借款人或担保人只有一套住房但住房面积在100㎡以上的,可以视其信用状况、负债状况等,提供住房作担保。
4、借款人原有信用贷款,在发放小额担保贷款后,应收回原信用贷款;如原有抵押贷款且抵押物不足的,小额担保贷款发放后,原有抵押贷款必须下降余额,减少风险。
5、借款人、担保人如有信用卡透支的,如正常透支的,可以借款或担保。
6、借款人、担保人如未婚,提供未婚证明材料或出具《未婚声明》;借款人、担保人如离异,需出具离婚证明材料(离婚证书或法院判决书)。
7、借款人、担保人如均系单身,视其信用状况、债务状况,可以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8、借款人如已婚,必须夫妻双方到场签字。担保人如已婚,承贷金融机构必须与担保人签订保证担保合同,由担保人本人签字即可,无须夫妻双方到场签字。
10、小额担保贷款可以是信用担保贷款,可以是抵(质)押担保贷款,也可以是两者结合。
附件5
未婚声明
:
本人 ,身份证件号 ,性别 ,现本人作出郑重的未婚声明,如有不实,本人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年 月 日
转自璧山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⑦ 北京市失业人员小额贷款问题
http://www.ccb.com/cn/personal/credit/unemployer.html
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
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指中国建设银行在政府指定的贷款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的前提下,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的下岗失业人员发放的人民币贷款。
基本规定
1.贷款对象:下岗失业人员
2.贷款额度:最低额度为人民币2000元,单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万元(含2万元)。
3.贷款期限: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借款人提出延长期限,经担保机构同意继续提供担保的,可按人民银行规定延长还款期限一次。延长期限在原贷款到期日基础上顺延,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4.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不上浮。
5.担保方式:政府制定的担保机构提供担保
6.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
办理渠道及办理流程
1.办理渠道:借款人通过中国建设银行开办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的业务分支机构申请办理。
2.办理流程:①受理。申请小额担保贷款需由借款人所在社区或所在企业推荐,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查,贷款担保机构审核并承诺担保后,借款人自愿向建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并填写《中国建设银行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
②贷前调查。经办行收到借款人申请表及有关资料后,应对借款人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调查核实,并审查担保机构是否已签署承诺担保意见;
③审批。经办行填写《中国建设银行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审批表》根据有关程序审批,在收到借款人申请表及有关资料后15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同时填写《中国建设银行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审批表》(见附件),将审批结果通知借款申请人;
④发放。经审批同意贷款的,经办行应与借款人签订《中国建设银行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借款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贷款额度、期限、利率、还款方式、逾期利息、用途及其它有关事项。小额担保贷款对借款人实行单户头管理、单户头核算的方式。贷款资金划入借款人在建设银行开立的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上。
⑤贷后管理。一级分行或地市级经办行应与当地财政部门指定的担保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担保机构应按照财政部门规定及与协议合同的要求规定,将担保基金存入在经办行设立的担保基金专项帐户。小额担保贷款责任余额不得超过贷款担保基金所在经办银行存款余额的五倍。经办行在每月终了填制《中国建设银行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统计报表》和《中国建设银行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情况统计表》报送当地地市财政和上级行。
⑥贷款回收。非微利项目贷款,实行按月/或按季结息。贷款偿还实行等额本息还款方式 。非微利项目借款期限在一年以内的,贷款偿还,贷款到期一次性归还贷款本息。借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贷款偿还实行按月/或按季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微利项目贷款,实行按季结息,并由财政按季全额贴息。借款期限在一年以内的,贷款到期一次性归还贷款本金。借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贷款偿还实行按月或按季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采取委托扣款的方式, 从约定的还款帐户中扣除。
⑧ 小额信用贷款的制度安排
1.信用贷款对象的确定。
《商业银行法》明确规定,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只有当企业符合一定的条件才可获得银行的信用放款。发放信用贷款必须同时符合6个条件:(1)贷款总额不得超过所有者权益;(2)资产负债率小于50%;(3)货款归行额达到贷款周转次数5次以上,日均存款保持贷款额的10%以上;(4)现金净流量和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均大于零;(5)无不良信用记录;(6)税务风险比较小。
2.信用贷款要素的确定
(1)信用贷款额度的确定。一是从现金流入量来确定:最高余额不大于全年货款归行额的20%。二是从已被抵押的房地产权利值来确定:最高余额不大于已被银行全部抵押的房地产权利价值的30%—40%。三是从企业的自有资金状况来确定:最高余额≤所有者权益一负债。
(2)信用贷款期限的确定。信用贷款不能用于中长期贷款,仅限于对企业流动资金的短期补充,一般在6个月以内。对新建立信贷关系的客户,原则上不发放信用贷款。
(3)信用贷款利率的确定。根据风险与收益匹配的原则,信用贷款利率应高于抵押或保证担保方式的贷款利率。一般以基准利率上浮20%—30%掌握。
3.信用贷款的配套安排
(1)把握信用贷款目的。发放信用贷款的主要目的是巩固现有优良客户,发展潜在优良客户,因此要根据不同的区域信用环境、管贷水平、竞争程度、企业素质等情况遴选一批优良客户发放信用贷款,增强优良客户与银行的粘合力,促进信贷结构的调整和优化。
(2)加强贷款风险预警机制。信用贷款对贷后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应在传统贷款管理基础上,创新一种适合信用放款的贷后管理模式。坚持做到每季检查和调查,密切关注风险点,如行业风险、管理风险、经营风险等,同时,掌握重点贷款企业的现金流,以掌控风险。
(3)严格信用贷款的授权。发放信用贷款应区别对待、因地制宜,对区域信用环境好、信贷管理严格、客户经理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历年信贷资产质量优异的分支机构和客户经理授予一定的权限。同时建立风险责任追究制,加强约束。
(4)取得政府部门支持。建议政府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建设,继续坚决打击逃废银行债务和恶意拖欠银行本息行为,同时要为银行对当地政府所确定的重点骨干企业发放信用贷款给予一定的风险补偿金,以调动银行发放信用贷款的积极性,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获得银行贷款难的问题。
四、相关
信用贷款成为一种新兴融资渠道在迅速扩展。截至目前,阿里巴巴、民民贷、敦煌网、成都融易贷等多家电子商务企业纷纷推出了类似服务。阿里巴巴先后联手建设银行及工商银行推出了包括“e贷通”在内的多种贷款产品,敦煌网与建设银行推出了“e保通”网络信贷产品、还有工商银行的“网贷通”产品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