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扶贫的小额贷款什么时候才能贷
目前农村信用社和农业银行两家金融机构对农村生产贷款有一个新的贷款方式,就是农民实行相互担保的贷款。贷款人和担保人凭身份证,且均无不良信用记录,每一户可以在上述金融机构贷款三至五万元的贷款。
Ⅱ 扶贫小额信贷政策是什么时候提出
这种是扶贫类的小额贷款,只有符合政策的人才能办理,如果你符合条件的话,可以去你们当地的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
Ⅲ 广西扶贫小额信贷申请审批后需在30天内放款吗
如果小额信用贷款申请审批通过之后,会在30天内放款,只要贷款审批通过的话,那么一个月以内就会放款。
申请银行贷款。
银行贷款的条件如下:
有固定住所、或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或有固定的经营地点的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有正当的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无不良信用记录;
贷款用途不能用作炒股、购房等行为;
贷款人规定的其他银行小额贷款条件。
《贷款通则》第三条规定,贷款的发放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银行发布的行政规章,应当遵循效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原则。
如今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有了提前消费观念,那么一旦有了资金需求势必会涉及到借贷,那么一般情况下,申请个人向银行申请贷款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在贷款银行所在地有固定住所、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年龄在65周岁(含)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 能力的公民;
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无不良信用记录;
能提供银行认可的合法、有效、可靠的担保;
有明确的贷款用途,且贷款用途符合相关规定;
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的要求有哪些
一般对于个人综合消费贷款、个人信用贷款这类的贷款类型来说,申请贷款的条件很大程度上依据个人在银行的信用累积高低来发放贷款,这时候,申请贷款时尽量提交一些能够增加你的信用度的材料,比如:学历证书、收入证明等。信用度累积越高,贷款金额越大。
个人征信必须良好
贷款的第一个前提,便是个人征信的良好,征信不良或者花了,贷款审核时肯定容易被拒。所以,维护好自己的个人征信良好,是贷款的重要前提条件。
如何保持个人征信良好呢?
01
不要出现逾期
无论是刷卡消费之后的还信用卡,还是房贷还款,一定要注意不要发生还款逾期现象,一旦逾期,不仅仅要产生罚息,此消费记录还会被保存在个人征信系统里。那么贷款的时候,审核时就容易被拒的现象。
02
睡眠卡太多
很多人总觉得申请信用卡之后,不开通、不使用就不会影响。其实如果申请的信用卡不激活,信用卡只要批下来,开卡与否,都会记录在持卡人的个人信用征信系统中,以后想申请该行的信用卡都会有影响的。某些特定的卡即使不激活也有年费。如果疏忽遗漏了这一点,很可能会造成信用卡欠费进而逾期,从而产生不良信用记录。
03
拖欠生活缴费
新版的个人征信系统已经启动 ,生活中各种水电费缴费、电话费缴费等,统统都在个人征信记录里。
一旦不按时缴费,甚至出现地铁逃票之类的事情发生,对于现在实名制且互联网的时代,你的记录会全部记录在个人征信里,势必会造成征信不良。
只有保持良好的个人征信,才是顺利贷款的前提 !
告别白户
很多人总以为自己从来不贷款,而且征信也良好,那么贷款肯定顺利下款 ,而事实是从来不贷款的用户在贷款时也会被拒绝。
为啥呢?银行白户是指未办理过任何金融机构的贷款或者信用卡,个人信息尚未被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录入。
通常对于银行白户来说,你贷款的时候,银行或者金融机构无法查询到你的消费能力、还款能力和信用状况,无法做出客观、合理的判断。
因此白户在申请贷款时的难度要比有征信记录的客户要难很多,没有个人信用记录,银行也就无法保证借款人是否能够按时足额还款,为了控制银行自身的信贷风险,一般会谨慎放款,就算同意贷款,额度也不会太理想。
因此,适当地贷款、合理地办理信用卡也是必要的。
如何做到大额贷款呢?
01
不要出现逾期
一般情况下,工资代发银行的流水、工资的高低,很大程度上体现了个人的收入实力。工资高的很容易被列入优质客户,不仅申请信用卡的额度高,贷款时也容易下款,额度也会高些。
像我个人代发工资的银行,我们的公司首先就被列入银行的优质企业服务,然后个人的工资、年终奖都是通过银行代发,从而就被纳入银行的优质客户之列,不仅我的信用卡额度最高,而且贷款额度也有几十万 ,审批也快速。
02
提高银行流水
何为银行流水呢?其实银行流水是指银行活期账户(包括活期存折和银行卡)的存取款交易记录,也称作银行账户交易对账单。
银行流水包括工资流水、转账流水、自存流水3个部分。
银行流水不等于工资流水奥!很多人贷款时因为没房没车没工作,申卡总是被拒,原因便是银行流水。
如何提高银行流水呢 ?
A、存取钱的方法
对于银行流水欠缺的个人,可以利用存取法改善银行流水记录 。一般情况下,有的人为了有银行流水,便当天存款又当天取出,这样的行为均是无效流水。
正确的存取钱姿势是,先存入一大笔资金进银行,资金量按照个人能力越大越好 ,然后后期陆续小额取出。一定记得不要当天取出。
B、存钱的时间
想改善银行流水,不是一二天就可以完成的,而是平时逐渐积累的 ,因此注意平时的存取款方式。
如果自己资金量不大,可以选择平时固定存钱模式+零存模式 。即除了每月固定时间相似金额的存入,如果有其他零星存入也会加分。
所以,注意平时存取款的方式 ,逐渐一步步积累银行流水,至少积累1-3个月的流水才行。
银行流水高,存款多,很容易被银行纳入优质客户,贷款的时候就容易审批,额度自然也会提高。
03
提供足够的资产证明
贷款是否审批 ,最关键点是银行看你的还款能力。资产足够多,说明你消费和还款能力强,自然容易审批。而资产的多少很大程度上就决定贷款的额度。因此,资产证明材料非常关键。
除了工资收入,资产证明也是加分项。如果申贷者名下有房有车等固定资产,或者是大额保单、股票等,都是可以加分的。这些资产证明的提供,能为借款人的高额度和低利率贷款。
如果以你想要办理大额贷款的话,可以参照以上各种方法办理贷款。
Ⅳ 农村信用社扶贫贷款5万手续办完后多少个工作日到账
一般需要10-15个工作日即可放款成功,具体的时间需要依据贷款机构办理时间。 银行无息贷款的条件 : 1、年龄18周岁至4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有固定住所和营业场所证明。固定住所的证明可以是房产证(父母名字的房产证也可)
Ⅳ 《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小额信贷风险 补偿金管理办法(修订)》政策有哪些内容
为更好地理解和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修订)》(以下简称《办法》),现将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办法》出台的背景
(一)广西扶贫小额信贷进入集中还款期,对风险补偿金的启用已提上日程。
2019年,我区到期的扶贫小额信贷余额168.93亿元,占贷款余额总量(232.74亿元)的82.75%,尤其是第三、四季度,到期扶贫小额信贷33.59万户、152.79亿元,占全年到期贷款的90.44%。部分扶贫小额信贷出现逾期,亟待明确风险补偿金的补偿标准和启用程序。
(二)2018年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广西问题指出广西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制度不健全。审计发现,某县未按规定制定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
《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8年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广西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扶领发〔2019〕7号)要求广西银保监局和自治区财政厅牵头完善自治区层面的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指导县级完善风险补偿制度。
(三)市县及金融机构多次提出调整意见。
随着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形势的变化,市县和放贷银行多次要求对原来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桂财农〔2017〕58号)进行修改,以合理确定风险补偿比例,并明确风险补偿金的启用程序、损失认定标准等事项。
二、修订的目的
本次修订的目的,是为了鼓励、督促相关部门和放贷银行依法依规、扎扎实实做好扶贫小额信贷的回收工作,尽最大可能减少国有资产损失。
受上级政策和历史因素的影响,广西扶贫小额信贷在准入时未能严格审核,贷后管理也不如同类商业贷款严格,如果在最后的回收阶段还不能妥善做好问题授信的清收追偿工作,那必然会造成国有资产的巨大损失。
因此,通过本次修订,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政策导向作用,督促各级各单位严格贯彻落实自治区领导在2019年全区扶贫小额信贷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层层压实责任,倒逼工作落实”;督促放贷银行“切实负起扶贫小额信贷管理的主体责任,按照规定严格做好贷款的审核、发放、回收等工作”;督促相关部门用好用足政策、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给予放贷银行最大限度的支持,共同做好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防控和回收处置工作。
三、政策依据
(一)《关于促进扶贫小额信贷健康发展的通知》(银监发〔2017〕42号)
(二)《中国银保监会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扶贫小额信贷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发〔2019〕24号)
(三)《关于创新发展扶贫小额信贷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4〕78号)
(四)《关于全面做好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银发〔2014〕65号)
(五)《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
(六)《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国办函〔2016〕88号)
(七)《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实施地方政府债务监督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6〕175号)
(八)《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司法部 人民银行 银监会 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7〕50号)
(九)《金融企业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42号)
(十)《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
(十一)《关于进一步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桂开办发〔2016〕70号)
(十二)《关于稳步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补充通知》(桂开办发〔2016〕177号)
四、《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分为八章,共三十六条。第一章为总则,说明了《办法》制定的背景依据,明确了风险补偿金发放的对象和范围;第二章为风险补偿金管理委员会,明确了县级风险补偿金管理机构、议事规则和各单位职责;第三章为风险补偿金的来源和补充,明确了风险补偿金的来源、补充机制和拨付程序;第四章为风险补偿金的日常管理,明确了日常管理的责任部门、三方共管机制、月报制度和补偿比例;第五章为风险补偿金的启用,明确了损失认定标准、负面清单制度、风险补偿金启用程序和退回机制、业务所需材料等;第六章为风险补偿金绩效考核,明确了考核要求和缓冲机制;第七章为保障和监督,明确了监督机制和问责依据;第八章为附则,明确了文件解释机构以及其他附加条款。
五、需要说明的重点问题
(一)风险补偿金的补偿比例。
从外省的情况看,全国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开展情况较好的湖南省郴州市宜章县扶贫小额信贷累计投放4.3亿元(其中户贷企用2.24亿元),对户贷户用资金补偿比例90%,对户贷企用扶贫小额信贷不予补偿。截至6月13日,该县4300多万元的风险补偿金仅启用45万余元。从我区的情况看,自治区扶贫办、金融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均提出应将风险补偿比例设定为70%,而各市对风险补偿比例的意见不一,百色、河池、梧州、崇左、桂林、来宾、玉林、钦州、防城港等9个市同意风险补偿比例为70%,柳州、贺州两市建议按50%—70%执行,南宁、贵港、北海等3个市建议按50%执行。
为达到既合理分担信贷损失、确保不出现系统性风险,又压实放贷银行清收责任、尽量提高贷款回收率的政策目的,综合考虑各方意见以及我区扶贫小额信贷风险情况,本办法将风险补偿比例由原来的50%调整到70%,并保留风险补偿金不实行限额管理的规定。
(二)明确风险补偿金和担保金的区别。
中央各部委相关文件多次强调,不得将风险补偿金混同为担保金使用。风险补偿金来源于财政性资金,是政府为了鼓励相关主体向政策鼓励发展的领域投入资源、从事经营活动、完成特定任务而给予的一种补偿资金。而担保金则是在债务人不按约履行还款责任时需承担偿还义务的资金。两者的性质和会计处理方式均有本质不同。按照上述规定,风险补偿资金不能混同于担保金、不能直接代偿贫困户的逾期贷款。否则,将违反中央文件规定,并会触及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政策红线。因此,在本办法的相关条款中,明确风险补偿金只是对放贷银行的合理损失进行补偿,并确认为银行的收入。
(三)对扶贫小额信贷的合理损失进行补偿。
本办法所称合理损失是指符合扶贫小额信贷经营活动常规情形,剔除了异常因素所致损失之后的贷款损失。政府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其本意是对金融机构因放宽授信条件而多承担的风险进行补偿。但是,部分放贷银行在放宽授信条件的同时,也放松了贷后管理的力度,导致扶贫小额信贷风险步步累加,直至出现不良。因此,对扶贫小额信贷所形成的损失,在考虑进政府力推所带来的准入风险之外,还要考虑放贷银行贷后管理松懈、清收不力的影响和个别搭乘扶贫小额信贷便车违规发放的情形。这部分扶贫小额信贷损失即为不合理损失,由县里根据产生原因和责任划分,自行协调解决。另外,本办法制订了缓冲机制,采取全区各县扶贫小额信贷损失率横向对比和阈值相结合的方式,对扶贫小额信贷损失率超过10%且高于全区扶贫小额信贷平均损失率的县,其新发生的扶贫小额信贷损失暂不纳入风险补偿范围。
(四)风险补偿金的启用时间。
风险补偿金是减少放贷银行损失的最后一道关口,以呆账认定金额为基础来计算补偿金额。为鼓励、督促各方加快清收进度、加大清收力度,尽最大可能减少国有资产损失,风险补偿金的启用以完成呆账认定为前提。如果县级清收工作开展顺利,在较短时间内收集整理出完整的证明材料,即可按照财政部印发的《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17年版)》(财金〔2017〕90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呆账认定,并申请风险补偿金。此项制度设计主要是为了防止出现部分单位消极怠工、放慢清收工作、直接拖延至风险补偿金启动时间的现象。
(五)穷尽追索的要求。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精神,放贷银行应在各相关部门的协助下,查清贷款贫困户或企业名下财产,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查封、扣押、冻结,并积极跟进诉讼程序,尽快执行相关财产。上述财产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贫困户或企业名下所有银行账户的存款(法律不允许扣划的除外),土地(林地)使用权、相关资源承包权、房产、钢结构厂房、机器设备、车辆、股权、其他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等。
(六)怠于行使代位追索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三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针对户贷企用扶贫小额信贷而言,贫困户未使用贷款且不具偿还能力,企业从贫困户处获得资金而对贫困户负有债务,且二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属于专属债权。这一情形,符合代位权诉讼的条件。放贷银行可依此项规定直接向法院起诉企业,并将贫困户列为证人或第三人。如果放贷银行怠于行使代位权进行追索,错失清收时机,致使企业转移财产,造成贷款损失的,不纳入补偿范围。
(七)用扶贫小额信贷承接问题授信。
用扶贫小额信贷承接问题授信是指扶贫小额信贷发放时,企业存在资不抵债、征信逾期,或是企业原来的贷款因违法违规被要求收回等情形。这种情况属于非正常发放的户贷企用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不予补偿,由县级协调解决。
(八)对风险补偿金不予补偿部分的解决途径。
本办法明确规定,由县政府协调相关部门和放贷银行对因不正常、不合理发放而造成风险补偿金不予补偿的扶贫小额信贷进行成因分析、责任划定和组织协调,以确定政银分担比例。这部分扶贫小额信贷的补偿不受本办法约束,不得使用风险补偿金,由县级在充分尊重历史事实、保障各方合理诉求、维护脱贫攻坚大局的基础上,依法依规制定补偿方案。
(九)其他相关问题。
1.本办法第四条所提“符合条件”指的是发放了扶贫小额信贷且不存在违法违规发放的情形,侧重点在于不存在违法违规发放的问题。
2.本办法第二十五条所提市场化方式处置不良贷款,是指放贷银行依照相关规定将进行债权转让,以降低不良贷款比率的做法,包括但不限于单户债权转让、批量不良转让、不良资产证券化、基金方式进行不良贷款转让等方式。市场化方式进行不良贷款处置后,放贷银行即可依据《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17年版)》(财金〔2017〕90号)进行呆账认定,并完成风险补偿和呆账核销等工作。
3.本办法第二十五条所提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需在与县里首次开展合作前,以正式文向自治区财政厅申请准入。自治区财政厅在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资质进行审查后,决定是否列入准入名单。自治区财政厅将定期向社会公告准入名单,并根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管理水平,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网站)
Ⅵ 2021精准扶贫小额贷款还有吗
2021精准扶贫小额贷款还有,可以去各个银行申请。
一、申请扶贫贷款的条件:
年龄在18至60岁之间,有固定住所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持有有效身份证,有还款能力,无不良信记录;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有借贷意愿和独立发展的能力;能带动缺乏致富能力的贫困农户(必须是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增收脱贫的富人、农村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人应与贫困户、村委会、镇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签订增收脱贫协议,使用贫困农户贷款额度,充当贷款主体,承担全部贷款偿还责任;贷款人为企业法人的,其法定代表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生产经营许可证等证件。除前述第1款至第4款的条件外。
二、扶贫贷款利息补贴结算
扶贫贷款贴息按季度结算。每季度末,《扶贫贷款财政补贴利息结算表》由农业银行省级分行(直属队伍)汇总上报,经省财政部厅会同省扶贫厅审核后报财政部和农业银行总行。经农业银行总行汇总(附省表)后,于下季度第一个月月底前报财政部,经财政部审核后与农业银行总行结算。各级农业银行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扶贫办必须按照规定认真、及时、如实、准确地做好这项工作。
《农村商业银行扶贫小额贷款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贷款发放后,县行定期组织督导检查小组对辖内已发放的贫困户贷款进行贷后检查,重点检查贷款资金是否真实使用、经营是否正常。第二十六条 建立信贷风险预警制度。各支行要对扶贫贷款进行实时监控,当可能危及信贷安全时,应及时向有权审批人报告,在信贷事实风险形成前,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第二十七条 信贷违约处理。未按信贷合同的有关约定履行义务,各支行要按合同约定的有关事项计收罚息、停止提供新信用、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信用、依法起诉等措施。
Ⅶ 扶贫贷款手续办完快一年了,钱怎么还拿不到手呢
尊敬的网友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我镇扶贫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我们高度重视,并进行了核查,现答复您:
一、关于您反映的贫困农户贷款给别人用的问题。农商行在贷款合同签约时已经与贫困农户进行了说明,并取得贫困农户认同,该笔贷款为贫困农户以贷款资金入股经营主体形式发放,每年获得固定分红。如原来已办理委托经营贷款手续的贫困农户,现在想改变用途自主使用贷款资金,且符合自主经营条件的,填写《扶贫小额贷款用途变更申请表》提交贷款专项小组,由专项小组调查核实后签字盖章交由农商行办理用款手续。
二、关于您反映的贷款资金取不出来的问题。由于贫困农户申办的贷款用途为入股主体经营,因此该笔贷款资金只能由经营主体使用。
三、关于您反映贫困农户一年能否获得分红4000元的问题。贫困户贷款入股经营主体实现分红是一项利民惠农的举措,但是入股经营主体的遴选需要多部门的联合审定,目前政府尚未出台入股经营主体的遴选标准,待确定入股经营主体后,贫困农户将可按照协议约定获得入股分红。
四、关于您反映贫困农户卖粮的钱放存折使用不了的问题。农商行通过核查,没有发现您所反映问题。如有此事请您联系祥周支行的营业网点或三农小微部
Ⅷ 扶贫贷款钱什么时候下来
建议你去放扶贫款的银行咨询一下,这个一般有一个工作日的实现要求嗯,当时人的办公合同应该写的也很清楚,你可以看一下合同嗯,一般大概是十个工作日左右吧
Ⅸ 扶贫小额贷款
扶贫小额贷款
(一)贷款对象及条件:
1、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申报条件:生产及经营地位于区内,年龄在18至60周岁,有贷款意愿、有就业创业潜质、有技能素质、具备一定还款能力、讲信用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2、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申报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规划、扶贫产业规划、扶贫开发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
(2)资源优势突出,区域特色明显,市场潜力大,且能带动当地相关产业发展,扶持效果得到贫困户认可;
(3)具有较强的扶贫辐射带动作用,能直接安排贫困农户子女务工就业,直接或间接增加农村贫困人口收入,并与建档立卡贫困户签订帮扶脱贫协议。
(二)贷款用途:只能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的生产经营项目,主要包括农、林、牧、渔及现代服务业等方面。
(三)贷款额度:建档立卡贫困户单笔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农村经营主体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四)担保方式:贫困户申请扶贫小额贷款原则上实行免抵押、免担保的信用贷款方式,经银行机构调查认定借款人确实预期风险较大的,可要求借款人追加相应抵押担保物或担保人;新型农村经营主体贷款以抵押或保证担保方式为主。
(五)贷款期限:贷款期限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情况合理确定,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
(六)还款方式:还款方式采用一次性还本或分期还本方式。
(七)贷款利率:执行利率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计算。
(八)贷款贴息:对贫困户、新型农村经营主体贷款,区财政按基准利率全额贴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