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农村妇女小额贷款要符合什么样的条件
农村妇女创业办理小额担保贷款需要满足的条件是:
首先,申请人的户口在农村,年龄在20-55周岁;
其次,经营项目符合国家规定,且有发展前途;
第三,个人信用良好;
第四,有一定的自备创业资金;
第五,能提供金融机构认可的担保人;
第六,相关部门要求申请人满足的其他条件。
2. 妇女小额创业贷款有哪些要求
妇女小额创业贷款申请条件:
1、贷款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60;
2、创业的经营项目需具有可行性,且有可持续发展能力;
3、已有一定的启动资金,且自筹启动资金不低于30%;
4、无不良信用记录或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5、身体状况良好,具备一定的经营技能技巧;
6、经营项目已进行实施阶段,并已形成部分投入;
7、银行认为具备的其它条件。
3. 四川妇女小额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我也想问。。
4. 怎么申请妇女小额贴息贷款
妇女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是根据2009年7月,国家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全国妇联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完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 推动妇女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财经﹝2009)72号)精神,在西部省(区、市)实施的一项由中央财政为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全贴息的特殊优惠政策,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妇女事业发展的重视和关心,体现了相关部门对妇女创业就业的支持和帮助。
贷款对象和贷款条件:有创业愿望的城镇登记失业妇女;有可行性生产经营项目、有创业愿望和能力、有还贷能力的农村妇女;符合上述条件的妇女合伙经营、组织起来就业创办的经济实体。
贷款额度:个人首次最高可贷8万元;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人均最高贷款额度可达10万元。
贷款期限:最长为2年。
贷款贴息标准和范围:对个人从事微利项目发生的贷款,由中央财政在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给予贴息。我省规定的微利项目具体指除广告业、桑拿业、按摩、网吧、氧吧等高利润行业及其它国家产业政策不鼓励的行业以外的项目。
担保方式:申请人应为贷款提供反担保,具体方式按照各银行妇女小额担保贷款的基本规定实行。银行可灵活采取以下方式:
1、以财产(房产)抵押、公务员信用作为担保。
2、以农户的林权作为担保物。
3、以农户联保、动产担保、“农村专合组织+农户”或“协会(基地)+农户”等多元化担保方式担保。
4、对女性创业经资信评估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可免除担保发放信用贷款
还款方式:个体经营者小额担保贷款还款方式为一次性还款,结息方式按照银行现行有关规定执行;企业经营者小额担保贷款还款方式由担保机构与经办银行共同商定。
经办金融机构:全省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业务由各级农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联社承担,其他商业银行应积极开展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业务。
办理所需材料: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办理所需材料,按经办银行相关规定执行。
办理程序:
1、城镇登记失业妇女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提交当地人社部门审核。
2、农村妇女按行政区划向户籍所在地妇女组织提交贷款申请,当地妇联按村级→乡级→县级妇联组织的程序对借款人申请进行逐级把关后由县级妇联统一提交同级人社部门审查,人社部门审查后推荐至担保机构和金融机构审核。担保机构审核通过后承诺提供担保,金融机构审核通过后办理贷款手续。
3、工会、团委推荐的贷款申请人,在完成初审后将资料提交妇联,由妇联统一报人社部门审核。
5. 妇女创业贷款需要什么条件和办理流程
一、妇女创业贷款所需条件:
1、申请人年龄和贷款年限之和小于60;
2、经营项目有可持续发展的能力,这个项目的自筹资金不低于总金额的30%;
3、提供与推荐部门同级的小额贷款担保机构担保;
4、无不良信用记录及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5、身体状况良好并具备一定的技能;
6、涉及贷款的经营项目已经开始并已经有部分投入;
7、当前经营情况或合理预期的经营情况能够按时还清贷款,且这种还款能力不能是他方融资,还款不影响自身经营;
二、创业贷款办理流程:
1、申请贷款的妇女要向户口所在地县级或县级以上妇联提出申报,并提交下列资料:
(1)《再就业优惠证》;
(2)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
(3)贷款申请书;
(4)贷款项目计划书;
2、妇联部门初审合格后出具推荐证明,报到劳动保障部门审核。
3、妇联部门将劳动保障部门审查后的贷款申请人资料报送担保机构。担保机构对担保申请进行审核,并对审核通过的提供贷款担保。
4、妇联部门将由劳动保障部门和担保部门确认合格的材料报银行审查,银行审查通过后完善各项贷款手续并发放贷款。
5、贷款发放后,经办行将数据汇总报到妇联组织。妇联组织对银行报送的数据确认后转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及时将贴息划转银行账户。
6、借款人根据合同规定使用贷款,并按规定的还款计划将还款资金存入银行指定账户还款,直至本息两清。
(5)四川妇女小额贷款扩展阅读:
妇女贷款需要准备的东西:
1、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再就业优惠证》或《就业失业证》、高等或中等院校《毕业证》、各级妇联的表彰证书、社区(村委会)出具的创业证明、参加职业技能、科技或创业培训原件及复印件,家庭详细住址说明等;
2、《妇女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书》;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经年审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经年审合格的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5、经营场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贷款项目的有效资料及可行性报告;
7、信用社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妇女创业贷款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创业贷款
6. 成都妇女小额创业贷款有优惠政策吗
这个具我们官网回馈来的消息,确实没有你这个贷款品种,如果你在上班,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固定的银行流水的话可以申请信用贷款,但金额要根据你的银行流水定,一般8倍,所以你要看看对你是否有用。
7. 如何申请妇女小额创业贷款
一、什么是妇女小额创业贷款?
妇女小额创业贷款是指由城镇创业再就业妇女申请,县级或县级以上妇组织推荐,经银行审查审批同意而发放的贷款。
二、妇女小额创业贷款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妇女创业小额贷款借款主体为符合现行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城镇妇女,此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60;
2、经营项目具有可行性或具有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且该项目的自筹资金不低于30%;
3、提供与推荐部门同级的小额贷款担保机构担保,若没有同级担保机构的,可申请由上级担保机构担保或提供银行认可的其他担保;
4、无不良信用记录或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5、身体状况良好且具备一定的技能;
6、涉及贷款的经营行为已经开始并已经形成部分投入;
7、目前经营情况或合理预期的经营情况能够按期还清贷款,且这种还款能力不依赖他方融资,还款不影响自身经营;
8、银行认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妇女创业贷款程序。
1、申请贷款的妇女首先向户口所在地县级或县级以上妇提出申报,并提交下列资料:劳动保障部门核准的《再就业优惠证》;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贷款申请书;贷款项目计划书;其他必要材料。
2、妇部门初审合格后出具推荐证明,报劳动保障部门审核。
3、妇部门将劳动保障部门审查后的贷款申请人资料报送担保机构。担保机构对担保申请进行审核,并对审核通过的提供贷款担保。
4、妇部门将由劳动保障部门和担保部门确认合格的材料报银行审查,银行审查通过后完善各项贷款手续并发放贷款。
5、贷款发放后,经办行将数据汇总报妇组织。妇组织对银行报送的数据确认后转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及时将贴息划转银行账户。
6、借款人根据合同规定使用贷款,并按规定的还款计划将还款资金存入银行指定账户还款,直至本息两清。
8. 我想知道妇女创业无息贷款怎么办理的
无息的没有!!有息就有!!
可以贷款!
农村信用合作社!!!
只要有两个的担保人就行了!
可贷款5-10W!!!
具体朋友去咨询吧!!!
提示!现在我们这边只要两个担保人就行了啊!!但担保人有政治背景最好!!那样会贷的更多!
望能到朋友你!!
9. 妇联小额贷款怎样办理
1、贷款申报
由申请人向居住地所属乡镇(社区)妇联组织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妇女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书》,经乡镇(社区)妇联组织签注推荐意见后报区妇联审核,妇联组织初审后送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同意。【回答】
2、贷款审核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妇女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书》移交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进行复审,对确认符合担保条件的向区信用联社指定的信用社出具同意《担保意向书》,由信用社受理担保贷款申请,按照贷款程序对申请资料进行核贷。【回答】
3、贷款发放
经担保公司复审、信用社核贷后同意放款的,由信用社与贷款人、担保公司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办理贷款具体发放手续,同时按贷款数额一次存入贷款人在贷款信用社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贷款信用社对核贷后不同意放款的,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回答】
妇女创业小额贷款申请条件 :
1、开城镇农业户口;
2、年龄在18岁(含)以上60岁(含)以下,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
3、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从事特色优势产业、设施农业、商贸服务业(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的妇女;
4、贷款期限为3年,最高额度为15万元,担保方式可采取担保人担保和联保。担保人担保贷款在10万元以下(含)的,必须有1个行政事业单位的职工担保,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必须有2个行政事业单位的职工担保。
联保必须是在乡镇推荐担保的基础上,方可实行3户联保方式(直系亲属不能互相联保),原则上额度不超过5万元。
5、贷款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同等条件下,未贷过款的妇女优先。【回答】
10. 妇女创业小额贷款怎么办理
自愿申请→乡镇(社区)妇联组织推荐→区妇联初审→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区担保公司复审并承诺担保→区信用联社核贷。
1、贷款申报
由申请人向居住地所属乡镇(社区)妇联组织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妇女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书》,经乡镇(社区)妇联组织签注推荐意见后报区妇联审核,妇联组织初审后送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同意。
2、贷款审核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妇女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书》移交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进行复审,对确认符合担保条件的向区信用联社指定的信用社出具同意《担保意向书》,由信用社受理担保贷款申请,按照贷款程序对申请资料进行核贷。
3、贷款发放
经担保公司复审、信用社核贷后同意放款的,由信用社与贷款人、担保公司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办理贷款具体发放手续,同时按贷款数额一次存入贷款人在贷款信用社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贷款信用社对核贷后不同意放款的,应及时通知贷款人。
(10)四川妇女小额贷款扩展阅读:
妇女创业小额贷款申请条件 :
1、开城镇农业户口;
2、年龄在18岁(含)以上60岁(含)以下,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
3、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从事特色优势产业、设施农业、商贸服务业(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的妇女;
4、贷款期限为3年,最高额度为15万元,担保方式可采取担保人担保和联保。担保人担保贷款在10万元以下(含)的,必须有1个行政事业单位的职工担保,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必须有2个行政事业单位的职工担保。
联保必须是在乡镇推荐担保的基础上,方可实行3户联保方式(直系亲属不能互相联保),原则上额度不超过5万元。
5、贷款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同等条件下,未贷过款的妇女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