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购房贷款合同丢失怎么处理
1、复印合同。购房贷款合同不会只有一份,贷款行、开发商,还有房管局都会有合同原件,所以只需要带上身份证去贷款行或是开发商、房管局复印一份就行了。
2、丢了购房贷款合同还可以去房产抵押部门查档补办,若办理的是住房公积金贷款,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档补办也是可以的。
3、若是用住房公积金办理的购房贷款,那么丢失了合同原件的话,提供有当地房屋交易中心盖章的信息证明也可以。
4、如果是在还没有办理银行按揭前就已经丢失了贷款合同的,可以先向各方声明合同作废,待三个月到期后,带上相关证明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并重新再签订一份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㈡ 我本人的银行房贷合同丢失,该如何处理
一般情况下,房贷合同丢了不会有什么影响。如果您需要合同,可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经办行,让银行给您一个合同复印件,也可以作为证明。如果您办理的是公积金贷款,那么可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查档,但是很多单位嫌麻烦不愿意查,如果是这样您也可以到房产抵押部门查档,但是需要缴纳一定的手续费。
延伸:
房贷客户签订贷款合同时,必须将在房贷上产生的所有业务都提现在合同上,不要只听个贷经理口头说法,这样可有效避免产生纠纷。
㈢ 房屋贷款合同丢了解压怎么办理
摘要 购房合同丢失后根据不同的情况需要不同的解决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
㈣ 房屋贷款合同丢了怎么办
房屋贷款合同丢了,要在报纸上发合同作废声明。满三个月后,带着报纸到预售登记机关注销合同,再重签,做预售登记。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㈤ 房贷贷款合同丢了怎么办
法律分析:购房贷款合同丢失的解决方法:
1、可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经办行,然后让银行重新给您一个原合同的复印件。
2、如果办理的是公积金贷款,那么可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公积金查档。
3、也可以到房产抵押部门查档,但是这个需要缴纳一定的手续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㈥ 购房贷款合同重要吗丢失了怎么办
【法律分析】:购房贷款合同重要,丢失了可以补。补救的办法如下:1、借贷人可前往开发商或房管局重新复印一份;2、若借贷人在还未办银行按揭前就丢失了贷款合同,那么还需借贷人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后,再拿着有关证明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再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即可;3、若申请贷款买房办理的是公积金贷款,没有购房合同原件的话,借贷人也可提供当地房屋交易中心有盖章的信息证明即可。
【法律依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 贷款人应按照借款合同约定,通过贷款人受托支付或借款人自主支付的方式对贷款资金的支付进行管理与控制。贷款人受托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借款人自主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将贷款资金直接发放至借款人账户,并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
㈦ 已经按揭几年购房合同丢了怎么办
已经按揭几年购房合同丢了去相关部门办理。补办合同材料如下:
1、首先需要缴费原始发票和身份证明。若购房合同还没做预售登记前,购房合同遗失的,当事人可以凭购房缴费原始发票和身份证明,和开发商约定剩余合同作废,并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2、购房合同遗失声明。若做完了预售登记、还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丢了合同,则需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并在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再签一份,再去做预售登记;
3、变更协议。若在做完了预售登记且已经办,银行按揭,购房合同丢了,除需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㈧ 购房合同丢了怎么办到哪补
第一,如果购买的是现房,按我国现行规定,房屋买卖合同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方为有效成立。未经登记的,房屋买卖合同不生效,法律不予保护。因此,若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就从法律上杜绝了因不慎丢失所带来的隐患,只需补办丢失的材料就可以了。
第二,如果购买的是期房,并且没有办理房产登记,可以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
根据《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已办理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必担心因丢失合同和收据所造成的隐患。
开发商在办理房屋产权证书时,需要将所有的四本合同拿到房管部门才能够办理产权证书,缺少任何一本都不行。所以购房者一定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购房合同,如果丢失了,要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而在不同的时期所采取的补救措施各不相同
签订购房合同需注意事项
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关于房屋面积方面的条款。 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二:关于价格、收费、付款额同的条款。 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三:关于房屋质量的条款。 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四:关于售后物业管理的条款。 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五:关于履行合同的期限和方法的条款。 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六:关于产权登记的条款。 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七:关于税费负担的条款。房屋买卖中应缴纳的一切捐税、费用,应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并明确载入合同。 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八:关于违约责任的条款。 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九:关于不可抗拒力。在合同中,一定要注意“不可抗拒力”的相关内容是如何界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