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购房银行贷款结清后应该怎么办理手续
1、借款人(或配偶)携带本人身份证到贷款经办行提出贷款结清申请,打印贷款余额
2、按照预约的时间前去银行办理贷款结清手续(一般银行需要提前1-2个月时间申请)
3、银行出具贷款结清证明,借款人领取《房地产他项权证》
4、到房产证上对应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Ⅱ 公积金买房,但是断缴了,有什么影响
1、公积金断供短时间没关系,但需要在六个月内继续缴存公积金,现在很多城市都已经开放个个人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缴存公积金了,即使没有单位,也能正常缴存;在一些必须由单位缴存的城市,可以办理公积金挂靠手续,由挂靠单位替你缴纳公积金。总之,公积金还得继续交,如果断供过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重新评估贷款合同,贷款利率会上浮。
2、对已经申请了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按照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个月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解除贷款合同,要求借款人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Ⅲ 网贷签了合同后不想贷了,但是对方要求我支付5000违约金,不然就要到法院起诉我,请问这是真的假的
其属于假的。
依据《贷款通则》第六十七条规定:贷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由中国人民银行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贷款人违反规定代垫委托贷款资金的;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对自然人发放外币贷款的;贷款人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对自营贷款或者特定贷款在计收利息之外收取其他任何费用的,或者对委托贷款在计收手续费之外收取其他任何费用的。
(3)委托贷款合同解除后扩展阅读:
网贷的相关要求规定:
1、贷款人有权参与处于兼并、破产或股份制改造等过程中的借款人的债务重组,应当要求借款人落实贷款还本付息事宜。
2、借款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借兼并、破产或者股份制改造等途径,逃避银行债务,侵吞信贷资金;不得借承包、租赁等途经逃避贷款人的信贷监管以及偿还贷款本息的责任。
Ⅳ 借款人可以取消委托贷款吗
可以,只要不签署提款通知书就行了。
但是(一般但是后面的都很重要,笑)如果签署了提款通知书,就要看贷款合同里面的规定,要如何才能撤销合同。
特别是关于“break funding cost”的条款。就是银行为了这笔委托贷款安排了资金,一旦借款人不要,银行职能将这笔贷款贷给别人,借款人要承担两者之间的差额部分。
Ⅳ 石家庄:全市范围内统一暂停发放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据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4月1日消息,石家庄发布《关于加强业务管理防范化解风险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指出,将在石家庄全市范围内统一暂停发放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通知》共涉及以下事项:
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仅限于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不得向购买家庭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套数的认定,以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在购房所在地和工作所在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不动产查询证明,结合《个人信用报告》中的购房贷款情况,综合认定实有房屋套数。
在市内五区暂停发放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基础上,全市范围内统一暂停发放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对离婚一年内的借款申请人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名下无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市区第二套自住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名下有房的,视为是购买家庭第三套及以上住房。
严格审核借款申请人还款能力。在审查购房人家庭收入、缴存基数等信息时,对缴存基数存疑的借款申请人,可要求其提供工资流水、养老保险证明、个人所得税纳税完税凭证等材料进行佐证,对无法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个贷中心及各县(市、区)管理部可视情况减少贷款额度或不予贷款。
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24个月内的《个人信用报告》中,存在个人贷款、贷记卡、准贷记卡连续3期或累计6期及以上逾期记录的或按照《河北省住房公积金失信行为惩戒管理办法》,认定失信行为并在惩戒期间内的,不予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在《个人信用报告》中明显存在失信行为的,可视情况减少贷款额度或不予贷款。
缴存单位应在每年缴纳七月份住房公积金时调整缴存基数。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上一年度(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工资总额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计算,各单位要确保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缴存基数、比例调整通过后,各单位要得核定情况告知职工本人,接受职工监督。
单位不得为非本单位职工代缴住房公积金;人力资源类单位不得为与本单位不存在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关系的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公积金中心有权核实单位汇缴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
缴存职工提供虚假证明资料骗提住房公积金或者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河北省住房公积金失信行为惩戒管理办法》,通过程序认定,纳入失信行为黑名单管理的,取消其5年内的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类提取和贷款资格,管理中心应当责令限期退回提取资金或者提前偿还全部借款本息并解除委托贷款合同。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到,本通知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Ⅵ 广州公积金贷款满一年后可以断吗
法律分析:对已经申请了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按照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个月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解除贷款合同,要求借款人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Ⅶ 公积金贷款后,因离职停缴了怎么办
公积金贷款生效后,因离职停缴公积金,不会影响你贷的款,只要你按时足额还款就可以了。
Ⅷ 还完房贷解除抵押流程
1、贷款结清。借款人贷款结清后,持银行开具贷款结清通知单到管理部、分中心出具一式三份《关于解除房屋产权抵押的通知》,一份中心留存,另两份交借款人。
2、领取《房屋他项权证》。借款人持本人身份证及解押手续到中心个贷科、分中心领取《房屋他项权证》以及中心个贷科、分中心与交易中心出具的《解押通知单》。
3、办理解押。借款人持以上手续前往市产权交易中心办理抵押房产的解除抵押手续。
个人住房贷款是指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时必须提供担保。个人住房贷款主要有委托贷款、自营贷款和组合贷款三种。委托贷款
个人住房委托贷款指银行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委托,以住房公积金存款为资金来源,按规定的要求向购买普通住房的个人发放的贷款。也称公积金贷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Ⅸ 公积金断供会影响到原来的房贷吗
会影响到原来的房贷。
公积金断供主要影响几个方面:
一、断供会影响住房贷款,因为公积金贷款需要缴纳人正常缴存一段时间,这样才有资格申请公积金贷款。
二、公积金断供时间过长的话,会导致公积金管理对你的综合评估,也会影响贷款的。
三、同时,对刚刚获批就停止缴纳公积金,有可能会被认为是骗取福利,将面临罚息,以及利率上浮的处罚。
公积金断供短时间没关系,但是需要在六个月内继续缴存公积金,现在很多城市都已经开放个人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缴存公积金了,即使没有单位,也能正常缴存;在一些必须由单位缴存的城市,可以办理公积金挂靠手续,由挂靠单位替你缴纳公积金。总之,公积金还得继续交,如果断供过长,公积金管理核心将重新评估贷款合同,贷款的利率会上浮。
此外对已经申请了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按照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个月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管理核心有权解除贷款合同,要求借款人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拓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公积金断了,需要职工准备相应的补缴材料给单位经办人,由单位的经办人去办理补缴手续。
所需材料:单位填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三份材料:
一、《住房公积金补缴书》“单位名称”和“单位登记号”栏要填写补缴单位名称。
二、《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列明补缴原因)要填写两份,都要加盖单位公章。
三、转账支票(需与《住房公积金补缴书》金额一致)。
四、《进账单》一式两栏(国管需)5)缴存单位出具的补缴情况说明书(国管需)注意:补缴市属公积金的职工,没有在《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中列明补缴原因的,还应提交一份补缴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