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别人贷款 需要贫困户签字土地租赁合同 他才能贷款 可以帮忙他签土地租赁合同嘛
是银行就不可以
② 租地合同能在平安银行贷款吗
不可以的。 如果基于抵押贷款,因为土地及厂房均不是你所有的,所以,凭借土地租赁合同、厂房出租合同,你方是无法办理抵押贷款的
③ 农村土地租赁合同如何贷款
贷不了款吧。
④ 现在农村租用土地多少钱一亩
随着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大量涌入城市进行务工或直接落户,这似乎已成为一种司空见惯的现象,但随之也衍生了诸多的问题,最明显的就是地没人种了。为了保障农村土地权益,盘活土地资源利用,国家推出了土地“三权分置”改革,让农村土地变得可以出租、流转,甚至可以抵押贷款。至此,农民不再担心土地闲置浪费,还能额外获得收入,有效地推动了农村种植产业的发展。如今,很多农民朋友都已经参与到土地出租当中,但相信大家对此还存在诸多的疑问。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具体来了解下。
2020年农村土地出租多少钱一亩?
目前国家并未对土地租金做出明确统一,基本上各地的情况也是略有不同,建议大家以当地标准为宜。但一般来说,土地出租的价格普遍在500-2000元左右,当然也得看位置,位置偏的土地自然要比位置好的租金要便宜,尤其东西部差异尤为显著。比如地处西部的新疆、西藏、甘肃地区均价在500-1000元一亩一年不等,而东部的农业大省,像东三省、江苏、山东、河南基本都要略贵一些,处于800-1200元一亩一年左右的水平。
另外提醒大家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土地出租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当然双方当事人也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土地出租需要什么手续?有何条件要求?
一、手续
1、申请:用地单位向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土地租赁申请,并准备相关申请材料。
2、受理:部门业务窗口会进行申报受理,审查材料是否齐全、是否具备申请条件以及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要求标准。
3、报批:审查通过交由上级部门报批,并下发通知。
4、签订合同:完成以上流程,租赁双方最后完成合同的签订即可。内容包括租赁人、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二、条件
1、出租人必须是通过出让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人,持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2、土地使用权人和房屋所有权人必须是一致的。
3、以出租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原土地使用权人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土地出让金,并依合同规定的期限、条件进行一定的投资开发。
4、不得违反有关土地出租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合同规定当中的有关事宜。比如不得污染、破坏土地等等。
土地出租后还能享受补贴吗?
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是可以享受的,但前提是要从事农业经营的相关工作,像你不种地的话肯定是领取不到土地相关补贴的。至于补贴到底归属于租地方还是出租方,目前并没有文件明确规定其归属问题,因此在土地出租前,就要在合同事宜中明确补贴的归属和分配等问题,以免产生纠纷。若当事人协商不成的,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规定,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进行调解。
土地出租的常见疑问解答
1、土地出租过程中反悔了该怎么办?
如果还没有签订合同,个人又想继续经营土地,那么自己进行承包经营即可。但已经签订了出租或流转合约,反悔的话一来要支付违约金,二来还要同村委会、承接人进行协商。
2、土地出租合同到期后,土地使用者不归还土地该怎么办?
可走民事诉讼要求返还土地,具体依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的通知执行。若存在债权性质,比如建改土地、再出租给其他人使用等等,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归还。
3、土地出租合同没到期可以解除吗?
任何合同,包括土地租赁合同,未到约定期限的,不得单方面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只有当事人协商一致,取得对方同意后方可解除合同。
4、土地出租需要交什么税?
土地出租应携带国有土地使用证、租赁合同等有关资料,主动到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按照规定缴纳营业税、房产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
5、土地出租期间被征收合同要怎样履行?如何赔偿?
土地出租期间被征收,这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合同履行义务将会被终止。对于赔偿款,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一般土地补偿款归出租人,承租方在地上种植和建筑的,则青苗和建筑物的补偿归承租人。
⑤ 土地长期租赁合同能作抵押贷款吗
长期的土地租凭合同获得的土地使用权,按法理上说是可以作为抵押物的。那么,用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应当可以。但现在银行为了化解风险,规避不良贷款发生,在贷款的去向、用途、额度上会严格控制或限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三十四条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五)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第三十七条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本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⑥ 甲与乙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后,又将土地抵押贷款,乙方有何风险,该如何规避
乙的利益受到了侵害!!!在签订租赁协议的时候应该注明其中的事宜!!!
⑦ 土地租赁手续及租金
一、国有土地租赁概述国有土地租赁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入股一样,是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方式之一,可以通过协议或招标、拍卖方式取得,经过批准,可以依法出租、转让、抵押和作价出资,承租人在租期内有优先受让权,可以在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后,终止租赁关系,转变成出让土地使用权。(一)权利主体租赁土地使用权权利主体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外,主要包括以下五类:1、新增经营性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除国家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以外,国有土地都需要有偿使用。对于不符合划拨用地条件的土地使用者来说,因为租赁价格远低于出让价格,使其能以较少的代价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所以易于被使用者采纳。但由于租赁土地使用权的债权性质,从承租人方面来看,其权利范围仍逊于具有物权性质的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从出租人方面来看,其经济利益也不如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因此,从长远考虑,对于新增经营性用地,重点仍应是推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而租赁只能作为出让方式的补充。2、存量经营性划拨用地根据《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不能授权经营的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改制时,可以采用作价出资、出让、租赁三种方式。通过租赁方式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能使国家与企业之间原来以缴纳土地使用费为体现的行政关系,转为以按租赁合同的约定缴纳租金为体现的市场关系,有效的降低企业改制成本,因而易于为企业所接受。3、依法取得场地经营权的外商投资企业用地依法取得场地使用权的外商投资企业用地视为划拨用地,因此,其土地使用者亦可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4、短期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临时用地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而实践中亦有超过两年的,一般称之为短期用地。法律规定,短期用地和临时用地都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其法律关系较为简单,加之租赁价格较低,且操作简便、灵活,因而实行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最适合采用租赁方式。5、改变用途、增加建筑面积而未补交地价的用地依据有关法律规定,改变土地用途、增加建筑面积应当补办出让手续,交纳出让金,但实践中执行的难度较大。对此,应予以变通,即自用目的的,允许通过设定租赁关系来调整其与国家之间的利益关系;但用于转让时,则必须补办出让手续,交纳出让金,以防法律关系复杂化,从而切实维护买受人的合法权益。(二)权利限制租赁是一方保留租赁物的所有权和合法使用权,而另一方可在一定期限内以支付租金为代价对物进行使用和收益,因租赁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用地者与国家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因而租赁土地使用权人在租赁期限内,对承租土地只依法享有占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而没有处分权。1、期限的限制根据《合同法》中有关“物”的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但对于土地使用权而言,用地时间短,一方面会使用地者对土地进行掠夺性开发,造成土地退化或损毁;另一方面,租赁到期后,地上附着物由国家无偿收回,使用地者为了避免损失,不会对土地进行长期或大规模投资,造成土地低效利用。为了更合理、有效地利用土地资源,切实保障国家的土地收益,《规范国有土地租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1999)222号)规定,根据是否建地上物及其建成后是否长期使用,国家土地使用权租赁可分别实行短期租赁和长期租赁。对短期使用或用于修建临时建筑物的土地,应实行短期租赁,租期一般不超过五年;对需要进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建设并长期使用的土地,应实行长期租赁,具体租期由租赁合同约定,但租期最长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同类用途的土地出让最高年限。2、用途的限制租赁土地使用权人与国有土地所有者代表之间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租赁土地用于商品房开发并出售房屋时,按照房地一致原则,房屋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移,这意味着债务也随之转移给房屋买受人,购房者需要承担租金支付的义务,而租赁土地使用权人以少量租金为代价获得高额售房款并摆脱原租赁合同的束缚,显然有失公平。基于上述考虑,以租赁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得用于商品房开发。二、租金的计算方法参考实践中的做法,租金一般由土地使用者按年向国家支付,但仍以“约定”优先,即国有土地租赁合同另有约定的,依约定。同时,基于维护国家利益的考虑,对租金的约定也应予以限制,一定年限的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租金一般参照相同年限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折算。计算方法及步骤如下:1、计算出让土地使用权价格出让土地使用权价格可根据租赁宗地的实际情况和用途,按照《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 18508-2001)要求,采用成本逼近法、收益还原法、市场比较法、剩余法和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等常用的宗地价格评估方法,计算出一定年期、一定开发程度及容积率水平下的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价格,这个价格包括土地取得费、土地开发费和土地增值收益三大部分。2、对出让土地使用权价格进行修正对于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承租人已经支付了征地、拆迁等土地费用的,如按全额地价折算其租金标准,显然有失公平;同理,对于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承租人未支付征地、拆迁等土地费用的,则应按全额地价折算其租金标准,才不失公平。因此,基于公正、衡平的民法理念,承租人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未支付其他土地费用的,出让价格不需要修正;承租人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了征地、拆迁等土地费用的,出让价格需要将有关费用扣除。3、计算租金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租金的计算公式为:i(1+i)nA= P ———————(1+i)n-1其中:A——租金 P——经过修正的出让土地使用权价格 i——银行贷款利息率 n——租赁年期土地作为最重要的不动产,属稀缺资源,在经济生活中一般具有增值潜力,但也可因种种原因导致利用价值降低,土地的租期越长,预期收益的不确定性越大。如果租赁合同仅规定了固定租金,则情势变更导致的土地价值的变动对双方当事人均会不利,对此,租赁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租金浮动的比例和方法,且该比例和方法应保证实际履行的年租金额均不低于法定最低出让金折算的最低年租金限额。此外,长期租赁中土地价值的变动无法预料,有限的理性无法对一切预先做出安排,因而法定最低年租金额与政府定租的年租金额应当五年调整一次,既避免了频繁调整租金的不便,又可在土地增值时保障国家的最大收益。
⑧ 土地租赁协议是融资租赁协议么
不是,
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租期届满,租金支付完毕并且承租人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规定履行完全部义务后,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然不能确定的,租赁物件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
土地租赁一般应该算是经营性租赁
⑨ 有土地租赁合同和上面各建筑物的证明,可以抵押吗
土地是国家的 所以是不能抵押的
但是年可以把上面的建筑物进行抵押
⑩ 土地租赁合同可以贷款吗
如果你是承租方,并无土地所有权,不可以。是出租方并有土地使用权权证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