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物业非法扣押业主房产证违反法律哪一条
物业没有权利扣押业主的房产证,只要业主房产证办下来了,就及时交给业主。往往是业主们没交纳物业费,物业采用这种方式进行催缴物业费。
房产证。
一般来说,新房交房之后,二手房完成过户后,就可以办理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往往需要等一段时间,尤其是新房办理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有的甚至要拖好几年。
因办理流程不同,新房和二手房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办理时间也有差异。
新房
新房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办理比较繁琐,交房之后,需要对房屋进行重新测绘,根据实际的建筑面积,房款多退少补。之后,再有开发商提出申请,进行产权分割。如果各项设施均符合规范,验收通过之后,房管部门就会受理。因而,新房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办理时间比较长,一旦其中某个环节出了问题,就会延长办理周期。
1、办理程序
①企业持应提交的证件,向房管所提出申领房产证的申请;
②初审:办证员对申请和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马上受理并开具收件回执,约定现场查丈时间;
③查丈:办证员在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实地查丈,确定房屋的位置、结构、面积,绘制平面简图并注明尺寸和四邻墙界;
④审批:依据申请资料和查丈结果,对符合政策规定的给予审批,确定房屋产权;
⑤交费:申领房产证的产权人按规定交纳办证费;
⑥发证:房管部门在规定的时间(3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房屋产权人到房管所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2、拿证时间
目前,很多开发商都会替业主代办。如果您是贷款买新房,房产证一般要90~180个工作日才能办好,如果开发商拖延办证的话,时间会更长;但如果您是全款买房,建议您自己向开发商索要相关资料去房管局办理房产证,这种情况下,房产证一般30个工作日内就可以拿到。
二手房
二手房由于产权清晰,一旦交易完成后,就可以办理房产证(不动产权证)。
1、二手房过户流程
①买方要对房子的产权进行调查,审核房屋产权的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核实产权证上的业主姓名与售房者是否相符,有无抵押或共有人等问题。
②买卖双方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
③买方找评估公司做评估,一般来说要5至7个工作日。
④买方办理相关的按揭业务,如果是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组合的,则要向公积金中心和银行同时申请,通常要40个工作日左右。
⑤按揭办理下来后,买方要注意注销该物业的他项权证。
⑥买方将合同交到房管部门产权交易中心相关办事窗口,并且拿受理单。
⑦买方凭受理单到农税中心缴纳相关税费,拿契税完税证。
⑧买方凭完税契证到房管部门办理不动产权证。
2、拿证时间
一次性过户是15个工作日后取房产证;贷款过户45~60个工作日方可拿到房产证。
以上新房与二手房办理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大约需要的时间,仅供参考。
Ⅱ 物业公司有权随意扣押业主财产吗业主应该如何维权
物业公司当然没有权利随意扣押业主的财产了,物业能够扣押的只是违规的业主财产,业主遇到物业随意扣押财产的情况,一定不能够妥协,可以向物业公司的上级管理单位投诉。但违规物品物业有权扣押并且没有保管义务,丢失也没有责任。
法律分析
对于业主的违规放置物品是有权扣押的,业主发现后可以直接到物业公司追回,说明位置基本就可以拿回来,不是违规放置的物品,业主有权依法追回。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处理。投诉。对于有关小区规划、房产证的办理、房屋质量等出现的问题,业主可以向当地政府的建设行政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质量监督部门反映。对于小区物业管理问题,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可以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行政诉讼。主要是对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民事诉讼。就是对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提起民事上的违约或侵权之诉。违约中的“约”指购房的买卖合同、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侵权中的“权”包括公民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的权利、业主享受优质的物业管理服务以及居住环境的权利、公民的消费权益等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出现这类纠纷时业主可以将纠纷诉至法院或直接向当地人们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以解决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七条 业主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以及其他业主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请求其承担民事责任。
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Ⅲ 物业有权留购房合同复印件吗
法律分析:有权利的。如果不放心可以在复印件上写上“仅供物业存档使用”。物业这样做可以知道房子的信息。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与业主委员会办理物业验收手续。业主委员会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
Ⅳ 开发商把购房合同,按揭合同和发票扣留了,会有什么风险
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越来越好。大多数人在有了钱以后就想改善一下自己的住房条件,所以房屋的买卖市场也愈加增长。那买房子贷款合同被开发商拿走了怎么办
买房子贷款合同被开发商拿走了怎么办
有可能是他们还没有做完备案手续,没有解压。现在很多开发商都是把房产抵押,请注意,这种抵押是合法的。是在没买出去前就抵押了,经过银行允许还是可以销售的。但这种抵押是在合同中会写出来的,请你看一看你的合同中写没写已经把房产抵押。如果没写,而开发商抵押了,你可以告开发商欺诈,如果写了,现在没拿到合同,就像我说的一样,有可能是他们没有去解压(在备案之前要解除抵押,可以一套一套的解),办不了备案手续
一、产权问题:
所购商品房一定是“大产权”这点应该不必再说了。我们这里讲的是应与开发商具体约定办好“产权证”并交付到业主手中的时间。一般来讲,在“主合同”中对取得产权证的时间都有具体约定,但是在未如期取得产权证的情况下对业主的权益保护力度存在明显欠缺。所以,我们应在“补充协议”中做出更确实的约定如下。
1、应对取得产权证的具体日期做出明确规定。如2008年2月18日。
2、注明如果在上述规定日期未能取得房产证应视为“房产证无法取得的开发商一方的单方面违约行为”。
3、对于此项“开发商的单方面违约行为”业主有权选择退房。开发商必须在15个工做日内(业主可自行商议)退还所有业主已交纳房款。
4、业主退房时如该房产价格已经上涨应按照上涨后的实际价格清退购房款项。
5、除了退还房款以外开发商还应对业主已发生的银行利息、装修费、误工费等款项进行赔偿(金额按具体情况协商)。
二、所购房屋的质量保证:
1、墙体平直,无非设计性的起鼓、凹陷和裂缝。
2、房屋顶部防水性能良好无水渍、厨房和厕所防水无缺陷、各上、下水管、口与地面结合处无渗、漏水现象。
3、公共管线不从室内通行,如不可避免应不裸露及保证室内表面完整、平滑。
4、水、电、天然气、电话、网络等均可正常使用。其中具体约定好水、电、天然气的具体开通日期。
5、公共区域(绿地、会所、停车场等)的建设完成日期。约定开发商不得擅自更改其使用用途。
6、买受人有权聘请有资质的机构入户对所购商品房的实际面积进行测量。如果测量结果与开发商的测量结果有差异,有权提请法院或有关机构进行最终裁决。
三、开发商所赠送的面积(花园、露台等)应将具体位置、面积、使用年限、装修标准在“补充协议”中详细阐述并注明使用权(或产权)。
四、交房条件约定:
1、开发商在交房时应出具该商品房实测面积、《北京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2、在交房时所交房屋达不到“主合同”或“补充协议”约定标准的情况下,业主有权拒绝收房。
3、在交房时所交房屋达不到“主合同”或“补充协议”约定标准使交房期限后延的情况下,开发商应依据“合同”中的约定对业主进行赔偿。
4、如在规定的时间内仍然达不到约定的交房标准,购房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开发商应支付给业主的违约金和其它因无法收房入住发生的损失(双方应事先对违约金及相关损失的具体数额达成一致并体现在合同中)。
5、收房时应交纳的费用。
其实买房子贷款合同被开发商拿走了怎么办这件事上大家不要太着急,和开发商问明原因。如果在一段时间内返回到你的手中并办理相关备案,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如果没有返还,可以到当地法院进行起诉。以欺诈合同为由,将购房合同撤销。希望大家在遇到相关法律问题时还要多收集证据。
Ⅳ 车位贷款会不会扣押转让权合同
我的回答是不会扣押转让权合同的!
车位使用权可以转让吗?
是的,但根据情况。如果是有产权的车位,二手房买家可以向卖家购买车位;如果只是有使用权的车位,二手房买家可以租赁或在办理物业交付时转移车位,如果是有交通权的车位,则应赶上卖家的车位,并使用合同到期,您可以直接更改名称
车位划分有几种?车位使用年限是多少年?
产权车位。车位长度与车位所在地土地使用权长度相同。因此,在购买时,可以查看开发商的土地使用权证,确认开发商已取得的土地使用年限。而且,根据《物权法》,住宅用地使用期限届满后将自动续期。一般来说,不用担心产权车位的使用期限
使用权车位。出售只有使用权而没有产权的车位,实质上是一种租赁。根据《合同法》第214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建议业主在签订合同时要问“年限”,否则以后纠纷会比较麻烦
哪些车位不能卖?
小区的公共空地。小区的空地有时是绿地,开发商的物业公司画根线,收钱。他们有的假货卖给业主,有的按月出租。小区土地使用权属于全体业主,开发商无权出售地上开放式停车位。这种停车位可由业主委员会授权的业主会议出租给业主。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列入社区维修基金
没有约定的地下停车位。地下停车位建筑面积共用,开发商单独取得车库产权的,开发商可以将产权出售给购房人,地下车库只能出售给小区商品房的预购人。开发商似乎把这种停车位当成自然出售,但事实并非如此。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开发商必须声明该小区地下停车位产权属于单独转让,不得与房屋一并出售。没有类似文字的,地下停车位归业主共有,收益归业主所有这部分收入可由社区业委会委托物业公司代收。扣除必要的管理费用后的收入计入社区维护基金
共享的地下停车位。很多开发商一边卖房,一边卖地下车位,但很多业主不知道地下车位的销售是否合法。如果地下车位的面积是由小区业主共同作为一个共享区域,那么开发商无权出售。卖房时,将地下车位的面积分配给每个业主,按比例收钱,再将地下车位卖给业主,即重复收钱。《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不得转让。”不能办理产权的,停车位买卖合同不受法律保护,老板只买了一张白纸。这种地下停车位拿不到产权证。它属于社区所有人。严格来说,它属于社区的配套设施。由社区业委会委托物业公司向业主出租。扣除必要的管理费用后,租金收入将纳入社区维修基金
人防工程禁止开发商销售。所有尚未分配的地下区域都可以出售吗?当然不是。部分地下停车位属于人防工程,属于国家强制性配套工程,禁止开发商销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规定:“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开发商的投资随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自动转移给全体业主,人民防空工程改造车库收入归全体业主所有
出售使用权超过20年是一种欺诈。一些开发商非常“聪明”。在签订停车位合同时,他们将宣布停车位不能买卖。他们不会与业主签订销售合同和租赁合同。但租赁期超过20年的,不向消费者声明20年后不受法律保护。根据《合同法》第214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所谓消费者租用的车位,其销售使用权的长期期限为20年,20年后不受法律保护凡是销售使用权超过20年并且不向消费者声明20年后不受法律保护的,都是欺诈行为,消费者可请求双倍赔偿。
购买车位时注意事项
1、 看是否申请产权证:业内人士指出,衡量车位和车库能否出售的唯一标准是是否申请产权证。如果购买的车位、车库不能办理产权证,则意味着车位、车库不能出售
2、 租赁车位的有效期为20年:租赁车位和车库的最长有效期仅为20年。根据《合同法》第214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3、 不出售人防车库:根据现行社区规划法律法规,社区共有的停车位、车库,包括在共有区域内,归社区所有人所有。禁止出售人防工程等配套设施,开发商的物业公司无权出售
4、 购买车位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车位,车库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不能用于购买自住房以外的物品,不能用于购买车库
5、 为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买方最好在合同中写明停车位的详细情况。如果买方签署预售合同
温馨提示
购买无产权车位风险大
业主与开发商高价签订的《车位销售合同》
Ⅵ 物业有权利扣留房产证吗
物业无权扣留房产证,他要是不给,大不了自己去房管局挂失补办一份。至于物业费,不管你有没有入住,只要房子是你的,物业费都要交,更何况你已经入住,你说天井被二楼封了,问题的源头在开发商那,而不是物业。你可以自己打电话投诉到当地的街道或行政执法部门,只要他产权上没有天井那一块的,就是违章建筑。你拒绝缴纳物业费,物业起诉的话,你败诉是百分之百的
Ⅶ 物业有权利扣业主的房产证吗
“扣”字,推测存在未偿还的债务(通常是物业费),但物业公司只是提供物业服务的公司,和房产公司不同,因此无权进行“留置”。
另外,无论是已经取得还是未取得房产证,“房产证”上只要有自己的名字,就说明已经完成了登记,所有权已经移转,因此业主可以向相应的机关申请挂失补办,只是被扣在物业是没有问题的。
法律分析
提问者担心的是自己对房屋的所有权会不会受到威胁,单纯从法律角度上说,除了自然力和国家强制力以外,一般情况下所有权人都可以自由决定其名下财产权的归属,包括设定抵押——“被别人拿走”的情况有很多,有可能是民间借贷拿去抵押,也有可能是中介机构要求提交,甚至被拿去登记入学的......但是,只要本人不同意转移所有权,就不能直接地发生法律上的所有权变动效果,因此,“拿走房产证”不代表“取得所有权”,拿走房产证的人无论是去贷款,还是直接试图售卖,都属于“无权处分”的情形,只有在第三人“善意”的情况下才构成善意取得,发生所有权变动的效果,而无论是贷款还是卖房,没有本人出面的情况下主张“善意”都很难得到支持。总之,房产证出于某种原因被别人持有的,从行政管理的角度上来说,无论是银行还是房产交易中心,都必须要求持证人是本人或经过公证的受托人,并且要求户口本原件、身份证等证件才能够办理相关的手续,而从物权编的角度来说,即使通过某种方式通过行政核查或银行评估的,也不产生实际上的物权变动效果,在法院上主张贷款或者买卖合同有效是不能得到支持的,因此,如果房产证在物业手中的,也不用太过担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七条 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本条例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十三条 本条例施行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和制作的不动产登记簿继续有效。不动产统一登记过渡期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登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Ⅷ 物业有权利扣留房产证吗
没有权利
物业管理费根据物业服务合同而来,其纠纷限于物业服务和费用支付
虽然你不交物业费是毫无理由的(开发商行为为何要物业负责?)
但根据法规,一事一议,不交物业费可以起诉催款
可要求物业公司归还房产证,这属于扣押甚至抢劫居民财物
如果不给的话,很简单,报警即可,以如上的理由要求警署处理
Ⅸ 贷款买房房贷下来晚物业扣我钱合理吗
当然不合理,凭什么物业扣你钱,我的晚了好几个月,也没事
Ⅹ 由于物业管理不完善没交物业费物业有权扣留房产证吗
由于物业管理不完善没交物业费,物业无权扣留房产证。业主没有缴纳物业费物业可以进行催收,但私自扣留业主的房产证是违法的。对于物业费的缴纳产生争议的,双方可以提起诉讼,如果业主有证据可以证明物业服务不完善的,可以不交物业费,如果无相关证据的,需要在人民法院判决后到物业管理部门缴纳拖欠的物业费。
法律分析
业主或者提供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标明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业主可以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并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相应的业主有义务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业主不缴纳物业费的,物业可以不提供相应的物业服务,多次催收仍不缴纳的,物业公司可以作出起诉业主的决定,要求其支付物业费并承担拖欠物业费的滞纳金与违约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三十七条 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
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九条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的,原物业服务人应当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退出物业服务区域,将物业服务用房、相关设施、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等交还给业主委员会、决定自行管理的业主或者其指定的人,配合新物业服务人做好交接工作,并如实告知物业的使用和管理状况。原物业服务人违反前款规定的,不得请求业主支付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的物业费;造成业主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