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贷款买房银行审批未通过 能解除合同吗
不可以,首付没了,
⑵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按揭贷款合同怎么办
法律分析:可以解除。按揭贷款涉及三方当事人,即购房者,开发商和贷款银行。因开发商违约导致购房者与银行协商解除按揭贷款合同的,购房者、银行、开发商三者之间仍处于借款人、贷款人和保证人的关系,只要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将剩余按揭款、购房者自付房款、已按揭贷款的本金及违约金分别支付给银行和购房者,即可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 以担保贷款为付款方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一方请求确认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或者撤销、解除合同的,如果担保权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提出诉讼请求,应当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合并审理;未提出诉讼请求的,仅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担保权人就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另行起诉的,可以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合并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担保权人和买受人。
⑶ 贷款办不下来可以解除购房合同吗
(一)如因开发商原因致使买房人未能获得贷款的,例如项目手续不齐全、存在违规开发等不符合银行发放贷款的标准,买房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如因买房人的原因,例如买房人没有积极办理贷款,或者没有向银行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等情况,买房人则不能要求解除合同,同时还需承担未能按时支付购房款的违约责任;
(三)如果是因银行政策变化,例如银行原要求首付款需达到购房总价的20%即可批准贷款,而当买房人按此要求申请贷款后,银行将首付款标准提高为购房总价的 30%,致使买房人未能获得银行贷款的,则未能订立贷款合同不可归责于买房人和开发商任何一方,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⑷ 买房付完首付银行按揭批不下来 合同还能解除吗
1、延迟交房。此现象比较严重,延迟交房是指到了开发商与购房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后,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一般约定的延迟交付房屋可以退房的期限是30天到90天不等,如果超过这个期限开发商还不能交房,购房人就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双倍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2、开发商缺少有效证件与批文,导致合同无效。根据规定,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法操作,与买房人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由于是无效合同,购房人应当腾空房屋,开发商应当返还购房人交纳的房款。
3、开发商没经购房人同意变更设计。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一般都约定开发商在变更设计之前,必须经过购房人同意。否则,开发商构成违约,购房人有权退房。
(4)银行贷款未批买卖合同解除扩展阅读:
财产分割:
1、男女婚后以一方或双方的名义购买并办理了按揭贷款的房地产,产权登记在个人或双方名下,婚后由双方偿还按揭贷款的情况。
只要夫妻双方没有特别约定,那么该房产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未偿还给银行的按揭款为共同债务。因为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属夫妻共有财产,当事人有约定的除外。
2、如果男女双方婚后以双方名义购买的房地产,以一方名义办理了按揭,由一方偿还贷款,也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要是夫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屋,如果没有特别约定,无论是登记于双方名下还是一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⑸ 二手房,买方因个人原因贷款不批,要求一次性付款,卖方想解除合同,可以吗
买卖二手房的过程中,买方因为个人的原因,贷款不批要求一次性付款,卖方想解除合同这个是可以的,因为属于买方违约,那么卖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关于买卖房屋。
卖二手房注意事项是很多人都会意识到的问题,但就算是很多人精心注意还是会错过很多细节,如果错过了就是一大把钞票。二手房交易时,卖方有哪些注意事项?
买方注意事项
购买二手房和买新房完全不一样,新房主要和开发商打交道,二手房打交道的可就多了,房东……中间各种环节都需要我们注意,最怕的就是吃亏,但偏偏买二手房注意事项多,一不小心就会掉坑里。总的来说,买方有8点注意事项。
1、查明真实情况
(1)凭身份证去房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的真实信息,30元的费用。
(2) 可以交给中介全权负责,合同注明:如果房产证并非真实,中介付全部责任。
(3)确认房主真实身份。
2、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1)房产证、土地证是否齐全;
(2)房屋是否已被抵押,是否被法院查封,是否按揭贷款买的房子,是否在租,贷款额多少;我国包括大部分地区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 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
(3)可以索要中介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1)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2)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5.留心付款方式
(1)对付款方式、付款日期、付款数额做具体数据的约定。最好的办法是一方先在银行存入现金,双方在银行实现交付,一方取出现金,直接存入对方的账户。
(2)如果买卖的房子有贷款,那么在付款时更要特别留意, -般应由卖方提前还款解除贷款。
6、确定交房时间、付款方式、时间,缺一不可
如果达成买卖意向,关于交房时间应当在合同中做明确的约定。之前在房屋买卖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因为没有在合同中注明交房时间而引发纠纷的,比如到了约定时间,卖房因为租赁或其他原因而无法将房屋交付给买房,而买房又因没有在合同中做相关的说明,买方只能吃“哑巴亏”。
因此,在签定合同过程中,必须注明什么时间卖方将房屋以何种方式交付给买方,如果届时不能按时交房,买家将得到什么样的赔偿,房屋是否仍存在租赁情况等。一般情况下 ,在约定时,买家可以以房屋总价的10%左右作为交房时再付的条件约束卖家按照交房。
7、户口问题
买方在核实房产情况的同时,别忘记了房屋连带的户口关系,卖方是否在售出房屋之后将家人的户口同时迁出。之前经常会出现类似的情况,诸如卖方在售出房屋之后没有将家人的户口同时签出,而导致买方无法将户口迁入。该约定可在“购房条件约定”条款中“其他约定”中进行注明。同交房时间的约定一样,一般情况下,卖家可以预留一笔钱,在交房时确认了户口情况之后再支付给卖家,这笔钱的数额-般是房屋总价的1%左右。
8、当心维修基金被“黑吃”
很多消费者在买二手房过程中忽视维修基金,中介往往利用这个“缺口”吃进维修基金,如此的情况经常以以下的方式发生:中介告诉卖方二手房维修基金已经所剩无几,-般情况下都是送给买方,而中介在对付买方时则称卖方没有将维修基金“送”给你,买方要自己重新办理维修基金,这样以来维修基金就进了中介的口袋。
买卖双方需当面进行了解,如果是将维修基金赠予买家,双方需在”购房条件约定”条款中“其他约定”中进行约定。一般情况下 ,房屋交接时,买卖双方需共同到房管局,相应的物业管理公司,针对维修基金的帐户余额,进行资金交割,户名的变更。
⑹ 因为政策银行贷款审批不下来,买方可以申请解除合同吗,中介费能全退吗
因为政策贷款审批不下来。买方可以额申请解除合同。但不能全退中介费。
⑺ 买房子贷款银行不批怎么办
要弄清楚原因,然后对症下药来解决就可以了。首先要弄清楚房贷批不下来的具体原因。如果是因为开发商的原因,开发商所建造的房子还没有具备出售的条件。那买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退首付,退定金,并且赔偿相对应的经济损失。如果是因为买房者的征信不好,有信用污点,无法审批下来的话,那买房者可以用其他人的名义重新买房。如果不行,买房者就要承当相对于的违约责任了。
拓展资料:
1.买房贷款银行要审批多久:买房贷款银行审批一般都是需要20个工作日左右。从递件到审核成功(包含资料全部齐备,各条件符合银行的贷款流程),一般普通件是20个工作日左右,审批通过银行会给购房者通知。放款快的话7天,慢的话1个月左右,看各银行对房地产按揭这块的储备金情况。一般每年的第一个季度放款是比较快的。
2.影响房贷审批的要素有哪些:还款才能:说起购房者的还款才能,除了个人信用记载以外,银行还会侧重审阅贷款人的还款才能,若负债过大,或收入、作业不稳定,都将影响房贷的批阅。在房贷批阅中,评分较高的职业是公务员、教师、医师、律师、注册会计师,还有竞赛优势比较强的职业也很受欢迎,比如金融供电职业。一起,学历越高的人越简单请求到银行房贷;个人信用记载:购房者在请求房贷的时分,银行首先会检查贷款人的个人信用陈述,若陈述中显现其近两年内有接连三次或累计六次的逾期还款状况,那么贷款人的买房贷款请求多半会遭拒。所以,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必定要保护自己的个人信用,及时还清信用卡贷款;负债过高:除了购房者个人信用会影响房贷批阅以外,贷款人担负的债款也会影响贷款批阅。如信用卡每月还款额超越月收入的50%,或现已存在的车贷房贷还款额超越月收入50%等。在处理买房贷款前,贷款人必定要先承认影响买房贷款批阅的要素。
⑻ 因为银行贷款审批不下来,卖房不同意解除合同,追究责任,是谁的责任
你没有留下适当的时间来应对,那是你的判断能力出现了问题,所以应该是你来承担责任的,那你只能与下家协商处理了,如果他不同意的话、那只能赔钱了!
⑼ 银行贷款下不来,能否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银行贷款下不来,能否解除 房屋买卖合同?业主来电咨询,说现在政策变化了,买房首付要三成(二套房的五成),按原计划比例贷款不下来,但又没有钱付首款了,能否要求开发商退回首付款或者定金?房产律师解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任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 ,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