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贷款签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法律分析:1、核实贷款银行的商业信息;2、核实贷款合同内容是否有误;3、签订合同后可留存一份。为了方便后续的查看以及其他用处,个人在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时可以索要一份合同进行留存。
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2. 买房去银行签贷款合同需要注意那些事项
有过买房经验的人都有这样一种体会,无论何时房产交易大厅都是人满为患。面签时,为了节省时间,面对厚厚的一沓贷款合同,银行工作人员问购房者几个主要的问题就开始让购房者在贷款合同上签字。银行放贷员会问的问题包括,贷款年限和贷款金额,还款方式选择等额本金还是等额本息,每月还款时间等。至于数十页的贷款合同上,具体有哪些条款,每一项条款的内容是什么,相信很多人都没细看。房屋贷款合同哪些细节需要特别注意?
在签订房屋贷款合同时,贷款利率和折扣是购房者最关心的问题。房屋贷款合同中的贷款利率分为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一般情况下,银行都会选择浮动利率,即银行的贷款利率会根据每年央行基准利率的调整而调整。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贷款合同约定在贷款期限内不调整利率,采用固定利率的,一般情况下各方会签订《固定利率补充协议》。
由于每个银行规定不同,有些银行保留了自己的调整权限,没在房贷合同上明确约定利率优惠期限。所有在签订房贷合同时一定要向银行咨询清楚。
“等额本金”和“等额本息”两种还款方式的选择
在签订房屋购房合同时,需要自己选择还款方式。一般情况下,还贷有两种方式,“等额本金”和“等额本息”。
等额本金是在还款期内把贷款数总额等分,每月偿还同等数额的本金和剩余贷款在该月所产生的利息,这样由于每月的还款本金额固定,而还的利息越来越少,因此起初还款压力较大,但是随时间的推移每月还款数也越来越少。
等额本息是在还款期内,每月偿还同等数额的贷款(包括本金和利息),通俗地讲,等额本息就是“每月还的本金与利息之和是不变的”,但本金与利息的比例是变化的。
还款日期和罚息要看清楚
除了选择合适自己的还款方式之外,在签订房屋贷款合同时,银行放贷员会就每月还贷时间跟购房者协商。在还款方式上,现在比较常用的是委托扣款,即购房人在申请房贷的银行办一个银行账户,购房者最晚需要在还款日的前一日将要还的房贷存到卡上,到期银行自动扣款。在还款日期方面,购房者一定要向银行咨询清楚,如果贷款人用来还贷的银行卡上余额不足,银行是否会提前几天发信息提醒。如果银行不发信息提醒,银行会从何时开始计算逾期罚息,这些都很重要。
提前还款需要交违约金吗?
在现实中,不少购房人存在提前还款的情况,所以在签订房屋贷款合同时,借款人一定要向银行咨询清楚,提前还款用不用支付违约金。如果需要支付违约金,借款人要向银行咨询清楚,支付违约金的形式。
3. 签银行贷款合同注意事项
法律分析:签订贷款合同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要在合同中约定清楚借款用途、币种、数额、利率、期限及还款方式供格式条款的银行一方必须采取合理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免除或者限制银行责任的条款,并且还要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对这些条款进行说明。也就是说,如果提供格式条款的银行没有提醒消费者注意这些不平等格式条款,那么这些条款根本就不能算作合同的一部分,也就对消费者没有约束力。
第二,借款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
第三,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借款,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4. 签贷款合同注意事项有
法律分析:1、认真阅读合同文本条款,特别是黑体部分,对于不清楚的地方事前向银行进行咨询。
2、银行制订的合同文本大多为格式条款,对于格式条款有异议或约定不清的,经合同当事人约定一致后,可在补充条款处予以说明。一般来讲,银行合同文本经过了较为认真的制作,适用于常见的个人贷款业务,大多不需要添加补充条款内容。
3、签订合同时要特别关心贷款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支付方式等核心要素是否有误。
4、签订合同时根据银行要求,签字(签章)时要清晰、规范。在个人贷款业务实务中,多数银行要求当事人为自然人的,签订合同时签字并加盖手印。
5、在申请个人贷款时,我们借款人、抵押人、出质人、保证人在合同文本上进行了签字(签章),这并不表明正式签订了合同,在银行审批通过并加盖银行印章后,才表明合同正式生效。
6.正式合同签订后,借款人、抵押人、出质人、保证人可找银行索要一套合同以便日后备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5. 银行贷款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银行是借款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银行作为贷款人,其义务是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在实际操作中,银行存在着迟延发放贷款和不足额发放贷款的现象。尤其是在先签订合同后审批的情况下更容易出现此类问、要注意银行是否事先扣除利息。
在发放贷款时,如果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借款利息,将剩余款项作为本金支付给借款人。实际上借款人只是贷了一部分的本金,却是按全部的本金来收取利息。按照《合同法》相关规定,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3、注意银行有权中止合同但要满足一定条件。
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后,在未发放贷款或发放了部分贷款后,发现借款人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或者丧失偿债能力的情形时,银行可行使不安抗辩权,在对方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暂停向借款人放款。银行停止发放贷款后,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银行可以解除借款合同。
6. 去银行签按揭合同要注意什么
去银行签按揭贷款合同注意事项:
(一)注意银行是否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银行是借款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银行作为贷款人,其义务是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二)要注意银行是否事先扣除利息。
在发放贷款时,如果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借款利息,将剩余款项作为本金支付给借款人。实际上借款人只是贷了一部分的本金,却是按照全部的本金来收取利息。
(三)注意银行有权中止合同但要满足一定条件。
拓展资料:
银行贷款是指银行根据国家政策,以一定的利率将资金贷放给资金需要者,并约定期限归还的一种经济行为。
银行贷款一般要求提供担保、房屋抵押、收入证明、个人征信良好,才可以申请,在不同的国家和一个国家的不同发展时期,按各种标准划分出的贷款类型也是有差异的。
基本定义
银行贷款是指个人或企业向银行根据该银行所在国家政策以一定的利率将资金贷放给资金需求的个人或企业,并约定期限归还的一种经济行为。
贷款技巧
越来越多的80后贷款买房买车,一时之间,银行提供的贷款业务成了时代的“新宠”。但是想要在银行成功贷款还是有点难度的,在一些特定时段想要获得贷款更不容易。下面就给大家分享一下成功贷款的几个小技巧,希望可以帮助更多的人成功贷款。
借款理由:贷款人在申请贷款的过程中,贷款理由应该坦诚并且清晰,详细的写出贷款的用途以及个人还贷方面的优势。例如:良好的个人信用记录。
借款金额:贷款人在银行申请贷款的金额不宜太高,因为金额越大,失败的可能性也就越高,然而这并不是贷款人所希望的,他们肯定不希望自己的贷款资金在半个月内还看不到放款的动静。倘若贷款人所申请的贷款较大的话,建议你适当降低贷款数额,这样通过银行审核的希望也就大大增加了。
借款说明:详细的填写申请资料,借款的用途、个人信用记录、收入来源、还款能力以及家庭收入情况等等。以保证你的借款不管何时何地何情况,都能够准时的偿还贷款。
贷款偿还:借款人成功申请贷款之后,就必须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还款,切勿出现侥幸心理,耽误还款时间,从而造成不良的个人信用记录。另外,对于拖欠的贷款,相关部门也会尽全力追回。
7. 拿贷款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法律分析:签订贷款合同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核实贷款银行的商业信息。个人在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前应仔细核实贷款银行的商业信息,该贷款银行是否具有按照约定贷款的能力及信誉贷款发放情况具体如何二、要在合同中约定清楚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利率及还款方式等信息,个人在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时应仔细核实这些信息是否有误。银行工作人员在工作时将这些信息打错的也不是不可能。个人应仔细校对这些重要信息,校对无误后再签字。此外,如果提供格式条款的银行没有提醒消费者注意这些不平等格式条款,那么这些条款根本就不能算作合同的一部分,也就对消费者没有约束力。
三、借款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四、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借款、解除合同。
五、签订合同后可留存一份。为了方便后续的查看以及其他用处,个人在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时可以索要一份合同进行留存。双方签订贷款合同后,合同的效力及于合同双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八十三条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8. 签房产按揭贷款合同要注意什么
首先要注意的是贷款利率,除商业贷款基准利率之外,一些银行会推出折扣优惠,这个折扣优惠就是贷款的浮动幅度。由于每个银行规定不同,有些银行保留了自己的调整权限,没在房贷合同上明确约定利率优惠期限。所有在签订房贷合同时一定要向银行咨询清楚。另外要注意的是还款日期和到期提醒方面,购房者一定要向银行咨询清楚,如果贷款人用来还贷的银行卡上余额不足,银行是否会提前几天发信息提醒。如果银行不发信息提醒,银行会从何时开始计算逾期罚息。另外,购房人还可能存在提前还款的情况,所以在签订房屋贷款合同时,借款人一定要向银行咨询清楚,提前还款用不用支付违约金以及支付的形式。
签订合同的必备条款也要写清楚,防止发生纠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9. 银行贷款签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法律分析:签订银行借贷合同应注意的问题有,要采用书面形式;借款人要按要求提供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以及借款的利率要合理;合同的内容要明确具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