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房主卖房后又将房产证拿去抵押贷款这可咋办
这里牵扯到怎么卖的问题,如果是私下协议卖房,那把房产证抵押贷款,最后如果房被没收了,米最多与卖家要回购买的房款,如果是在房产交易中心过户了,卖给你,从法律意义上已经属于你了,那么原来房东拿房抵押贷款,是无效的,你无需担心。
❷ 只有购房合同可以办理房屋抵押贷款吗
若是招行抵押类贷款,目前只接受以房产作抵押,抵押物为房产证原件,暂不支持购房合同作为抵押物。
❸ 卖房子买方用卖家房子贷款可以吗
肯定不可以呀,还没有过户,银行怎么会给你贷款呢。
郭德纲说的好呀,把房东的房子卖了,他拿钱环游世界去。就拍这个事情发生。
❹ 卖房配合贷款怎么保证过户后第一时间去银行做抵押
买卖房屋,卖房者要配合买方去办理贷款,要保证过户后第一时间去银行做抵押贷款,那么买卖双方可以签订协议,等过完户之后去银行办理抵押贷款。
关于买卖房屋。
卖二手房注意事项是很多人都会意识到的问题,但就算是很多人精心注意还是会错过很多细节,如果错过了就是一大把钞票。二手房交易时,卖方有哪些注意事项?
买方注意事项
购买二手房和买新房完全不一样,新房主要和开发商打交道,二手房打交道的可就多了,房东……中间各种环节都需要我们注意,最怕的就是吃亏,但偏偏买二手房注意事项多,一不小心就会掉坑里。总的来说,买方有8点注意事项。
1、查明真实情况
(1)凭身份证去房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的真实信息,30元的费用。
(2) 可以交给中介全权负责,合同注明:如果房产证并非真实,中介付全部责任。
(3)确认房主真实身份。
2、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1)房产证、土地证是否齐全;
(2)房屋是否已被抵押,是否被法院查封,是否按揭贷款买的房子,是否在租,贷款额多少;我国包括大部分地区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 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
(3)可以索要中介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1)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2)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5.留心付款方式
(1)对付款方式、付款日期、付款数额做具体数据的约定。最好的办法是一方先在银行存入现金,双方在银行实现交付,一方取出现金,直接存入对方的账户。
(2)如果买卖的房子有贷款,那么在付款时更要特别留意, -般应由卖方提前还款解除贷款。
6、确定交房时间、付款方式、时间,缺一不可
如果达成买卖意向,关于交房时间应当在合同中做明确的约定。之前在房屋买卖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因为没有在合同中注明交房时间而引发纠纷的,比如到了约定时间,卖房因为租赁或其他原因而无法将房屋交付给买房,而买房又因没有在合同中做相关的说明,买方只能吃“哑巴亏”。
因此,在签定合同过程中,必须注明什么时间卖方将房屋以何种方式交付给买方,如果届时不能按时交房,买家将得到什么样的赔偿,房屋是否仍存在租赁情况等。一般情况下 ,在约定时,买家可以以房屋总价的10%左右作为交房时再付的条件约束卖家按照交房。
7、户口问题
买方在核实房产情况的同时,别忘记了房屋连带的户口关系,卖方是否在售出房屋之后将家人的户口同时迁出。之前经常会出现类似的情况,诸如卖方在售出房屋之后没有将家人的户口同时签出,而导致买方无法将户口迁入。该约定可在“购房条件约定”条款中“其他约定”中进行注明。同交房时间的约定一样,一般情况下,卖家可以预留一笔钱,在交房时确认了户口情况之后再支付给卖家,这笔钱的数额-般是房屋总价的1%左右。
8、当心维修基金被“黑吃”
很多消费者在买二手房过程中忽视维修基金,中介往往利用这个“缺口”吃进维修基金,如此的情况经常以以下的方式发生:中介告诉卖方二手房维修基金已经所剩无几,-般情况下都是送给买方,而中介在对付买方时则称卖方没有将维修基金“送”给你,买方要自己重新办理维修基金,这样以来维修基金就进了中介的口袋。
买卖双方需当面进行了解,如果是将维修基金赠予买家,双方需在”购房条件约定”条款中“其他约定”中进行约定。一般情况下 ,房屋交接时,买卖双方需共同到房管局,相应的物业管理公司,针对维修基金的帐户余额,进行资金交割,户名的变更。
❺ 个人住房可以抵押贷款吗
个人住房可以抵押贷款。只要有正当的职业与稳定的收入来源,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和愿意并能够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房产抵押,房产共有人认可其有关借款及担保行为,并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话就可以办理抵押贷款的。
拓展资料:
抵押贷款,又称"抵押放款"。是指某些国家银行采用的一种贷款方式。要求借款方提供一定的抵押品作为贷款的担保,以保证贷款的到期偿还。抵押品一般为易于保存,不易损耗,容易变卖的物品,如有价证券、票据、股票、房地产等。
贷款期满后,如果借款方不按期偿还贷款,银行有权将抵押品拍卖,用拍卖所得款偿还贷款。拍卖款清偿贷款的余额归还借款人。如果拍卖款不足以清偿贷款,由借款人继续清偿。
抵押贷款与按揭:按揭就是按揭人(买方者)通过分期付款方式来取得所购商品房的所有权。它对买房者来说有两方面含义:一是房款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分期付;二是在分期付款阶段,房子的所有权被"按"着,要等到全部付清才能"揭"(取)到手。
另外,按揭售楼涉及到三方债务关系--即按揭人(买房者)、发展商(卖房者)、按揭权人(一般为有关银行)三者关系。
它的程序是,由按揭人(买房者)先与发展商签定买房合同,并预付部分购房款;然后由按揭人(买房者)凭该合同与按揭权人(银行)签订按揭合同,由银行向发展商付清余下的购房款,而买房者定期向按揭银行付款,直到按规定付清"按揭款",按揭过程即告结束。
抵押贷款是买房者(抵押人)向银行(抵押权人)借钱的方式。即买房者用所购房产作为抵押物,与银行签订抵押合同,以不转移所有权方式作为按期向银行归还贷款的保证。
此项贷款须付利息,买房者(抵押人)按合同约定向银行还清本息后,便可收回抵押品--"房屋所有权证"与"土地使用证"。这就是说,买房者在还清贷款之前,事实上并不真正拥有所购房屋的所有权。若违约不按期归还贷款,银行可以依法作出处理。
按揭是国际上种通行的房产销售方式,它与抵押贷款虽然性质不同,但在"按住房屋所有权"来保证债务(分期付款和按期还款)履行这点上殊途同归,完全一致。
❻ 只有购房合同能贷款吗
可以申请房屋二次抵押贷款和信用贷款。
办理房屋二次抵押贷款的流程:
1、经银行同意,卖房人与买方进行房产交易,签订购房合同或意向书;
2、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3、银行对借款人进行资信调查、审查后,通知借款人审查结果。银行同意贷款的,与借款人、担保人签订合同,与卖方签订《楼宇按揭借款补充合同》,卖方将贷款金额不足偿还卖方尚欠贷款本息的差额部分清偿;
4、借款人委托银行与卖方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抵押登记、房产保险等手续;
5、银行取得《土地房屋他项权证》后,将贷款资金划入卖方在原贷款网点的按揭贷款帐户及相关帐户,用于偿还卖方所欠按揭贷款本息,剩余款项再划入卖方在银行开立的帐户;
6、借款人按期偿还贷款。
❼ 房产证过户后多久能抵押贷款
一、银行抵押贷款可用哪些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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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银行抵押贷款可用来抵押的第一样就是房产,比如个人住房、家庭住房、不动产厂房、商铺等。用房产抵押贷款,一般需要先评估,评估后,可以贷款至评估价的百分之七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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❽ 二手房买房可以用卖方的房产证抵押贷款吗
可以的。
按揭贷款的基本流程如下:
1、房地产:贷款人员、中介机构、估价师、购房者和销售者向房屋现场申请抵押贷款,对房屋进行现场勘察;
2.产权核验:业主和共有人(卖方)凭身份证原件和户口证原件到房管局查验,并办理相关手续;
3.签订合同:银行应当仔细检查和核实客户的原始信息,验证所有的签署者的真实性,监督客户的签名,收集原始的房产证,存款(具体数量由卖方和买方),复制信息,提醒双方办理银行账户;
4.填写合同,银行将根据客户提供的相关信息整理并填写合同;
5.付款义务:银行在费用初审完成后通知客户付款;
6.产权转让:买卖双方应在房屋管理局的协助下办理产权转让手续;贷款人应准备相关材料到银行办理抵押手续;
7、银行放款。
(8)卖房合同能否抵押贷款扩展阅读:
住房按揭贷款实际上是指客户已经能够在上市流通的商品房上用于抵押的各种银行贷款。二手房贷款和一手房贷款的区别在于。
客户已经拥有了房产的所有权,而不是很快就会拥有。抵押住房贷款需要有明确的贷款用途,不得用于法律、法规明文禁止的用途。房屋按揭贷款申请资料:
1、房产证(在房产证抵押银行贷款时,地产证是需要向银行抵押)
2.权利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
3.权利人及其配偶的户籍登记
4.收入证明(此证明对银行按揭贷款的成功与否及最高金额有很大影响)。
5.如果房产证主人有未成年子女,请提供出生证明
6.如物业有银行贷款,请提供贷款合同原件及最后一份银行对账单
7.为了提高房屋按揭贷款的通过率,请尽量提供其他家庭财产证明(如其他房产证、股票、基金、现金存折、车辆驾驶证等)。
网络--住房抵押贷款
❾ 二手房买房可以用卖方的房产证抵押贷款吗
既然是你买房,房子自然会过户给你,房子已经属于你的了。直接用自己的房产证抵押不是就可以了吗?
❿ 买方拿卖房的房子抵押贷款可以吗
法律分析:首先,贷款不还超过六期,并经贷款的银行催交,还是不还的,银行就认定为不良信用户。然后,银行就会启动法律程序,起诉至当地法院,要求执行房产拍卖还款。 最后,经法院判决后,法院就会执行拍卖程序,拍卖房产还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六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
第六十二条 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过户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