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办一个贷款中介公司,办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要怎么写啊,去办的时候带金融的经营范围都办不了
经营范围为:办理各项小额贷款;办理中小企业发展、管理、账户等业务;经批准的其他业务。
如果想简单点写,就行写什么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就行,范围也是信息咨询什么的,建议询问工商局,自己在加一些就行,或者根据同行业的写也行。
㈡ 如何填写贷款中介公司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为:办理各项小额贷款;办理中小企业发展、管理、账户等业务;经批准的其他业务。
如果想简单点写,就行写什么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就行,范围也是信息咨询什么的,建议询问工商局,自己在加一些就行,或者根据同行业的写也行。
㈢ 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范围如何界定
小额贷款公司极易被定为非法集资,违法法律。公司的经营范围以是否存在非法集资、吸收或交相吸收公众存款、违反国家利率政策开展业务、使用违法违规手段催收贷款等行为为标准界定。
一、判断是不是非法集资,则要看是否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二)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三)携带集资款逃匿的;
(四)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
(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
(六)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
(七)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
(八)其他可以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
二、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实施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所列行为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二)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三)携带集资款逃匿的;
(四)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
(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
(六)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
(七)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
(八)其他可以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
(九)《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㈣ 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范围
法律分析:1、办理各项贷款;
2、办理票据贴现;
3、办理资产转让;
4、办理贷款项下的结算;
5、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资产业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㈤ 小额贷款公司在经营范围方面有哪些主要规定
小额贷款公司除经营小额贷款业务外得从事其经营活动得对外投资得设立分支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得进行任何形式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活动
小额贷款公司坚持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原则下自主选择贷款对象小额贷款公司应面向农户和微型企业提供信贷服务着力扩大客户数量和服务覆盖面
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应坚持小额、分散原则小额贷款公司对同借款人贷款余额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资本净额5%对单集团企业客户授信余额得超过资本净额15%
㈥ 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范围
1,办理各项贷款;2,办理票据贴现;3,办理资产转让;4,办理贷款项下的结算;5,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资产业务。
㈦ 贷款代办经营范围勾选不了
重新勾选。
经营范围为:办理各项小额贷款;办理中小企业发展、管理、账户等业务;经批准的其他业务。
如果想简单点写,就行写什么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就行,范围也是信息咨询什么的,建议询问工商局,自己在加一些就行,或者根据同行业的写也行。
公司小额贷款分为:抵押、质押贷款、保证贷款。
㈧ 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范围有什么限制
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范围:小额贷款公司除经营小额贷款业务外,不得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不得对外投资,不得设立分支机构。
小额贷款公司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活动。
小额贷款公司在坚持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原则下自主选择贷款对象。小额贷款公司应面向农户和微型企业提供信贷服务,着力扩大客户数量和服务覆盖面。
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应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小额贷款公司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资本净额的5%,对单一集团企业客户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15%。
㈨ 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范围有没有限制
小额贷款公司除经营小额贷款业务外,不得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不得对外投资,不得设立分支机构。小额贷款公司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