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企业向银行贷款借款合同缴纳印花税吗
企业向银行贷款,
借款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印花税不适用企业向银行贷款的合同。
2. 贷款合同和银行借款需要交印花税吗
需要缴纳,但印花税税率太低,靠大家自觉,税务局也就非常偶然抽查抽查,一直弄的话,监管成本太高了。
印花税属于行为税,只要发生了印花税税目(共13个税目)中列举的行为就应该缴纳印花税,如果是属于未列入印花税税目的就不缴税。
3. 借款合同是否缴纳印花税
借款合同是不需要交纳印花税的。具体而言,印花税的征收针对绝大部分合同,但是与金融机构之间的借款合同却不在此列,是属于法定的不需要缴纳印花税的合同,即银行与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和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或个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因此个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不需要缴纳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第五条 印花税实行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以下简称贴花)的缴纳办法。
为简化贴花手续,应纳税额较大或者贴花次数频繁的,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采取以缴款书代替贴花或者按期汇总缴纳的办法。
4. 委托贷款合同开具后需要交印花税吗
委托贷款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委托贷款合同本质上属于委托代理合同,不属于《印花税暂行条例》中列举的应纳税凭证。因此当事人订立委托贷款合同的,无需贴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二)产权转移书据;
(三)营业账簿;
(四)权利、许可证照;
(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5. 贷款展期合同是否需要贴缴印花税呢
不需要。公司与银行签订展期合同,如果只载明还款事项,就不需要贴印花税,否则的话也需要贴花。
【法律依据】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第7条规定:
对办理借款展期业务使用借款展期合同或其他凭证,按信贷制度规定,仅载明延期还款事项的,可暂不贴花。
6. 贷款合同需要交印花税吗
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而定。以下借款合同不需要交印花税:
1、与非金融机构的借款合同
企业与非金融机构(如小额贷款公司、第三方支付平台等)签订的借款合同,根据规定,这些机构不需要取得金融业务许可证,不属于金融机构,该类借款合同不需贴花。
2、与企业、个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企业与企业、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款,包括企业之间的统借统贷合同,不需缴纳印花税。
3、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借款展期合同
4、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委托贷款合同
委托单位与银行签订的委托贷款合同,根据国税发[1991]155号第六条和第十四条的规定:在代理业务中,代理单位与委托单位之间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不需印花。
5、与金融机构签订的授信合同
企业与银行签订的授信额度协议,根据《商业银行授权、授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第四款,是银行对借款人在一定期间内允许融资的额度计划,与“借款合同”有区别,不需贴花。
6、限额内的循环借款
企业与银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根据国税地字[1988]30号第二条规定,借贷双方签订的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按合同规定的最高借款限额的0.05‰贴花,在限额内发生的循环借款不需贴花。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7. 贷款合同印花税怎么算
贷款合同印花税的计算:按合同约定的贷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贴花。银行同业拆借所订立的贷款合同无需缴纳印花税。贷款合同由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
具体税率、税额的确定,依照本条例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应纳税额不足一角的,免纳印花税。
应纳税额在一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五分的不计,满五分的按一角计算缴纳。
第八条
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
8. 无息贷款是否要贴花
无息贴息的贷款合同不需要贴花。该贷款合同属于免纳印花税的凭证,并且除该合同外,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以及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等凭证,也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二)产权转移书据;
(三)营业账簿;
(四)权利、许可证照;
(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第三条
应纳税额不足1角的,免纳印花税。
应纳税额在1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5分的不计,满5分的按1角计算缴纳。
第四条
下列凭证免纳印花税:
(一)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
(二)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三)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