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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贷款担保人需要什么资料

发布时间:2022-06-26 01:07:31

A. 创业贷款担保人需要什么条件

创业贷款担保人条件:
1. 年龄必须在18-65岁之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能提供合法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3. 有贷款行本地户口或者固定住所;
4. 担保人具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来源,能提供工作证明和银行流水;
5. 担保人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无逾期贷款或单签逾期欠款的个人征信记录;
6. 是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
7.可以是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8. 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独资企业、联营企业、合伙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
拓展资料
创业贷款是指具有一定生产经营能力或已经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因创业或再创业提出资金需求申请,经银行认可有效担保后而发放的一种专项贷款。
创业贷款主要是面向本地区的大学生及个人的一种激励型贷款。一般利率较低。
创业贷款,是指区别于现行消费贷款、用来满足城乡居民个人创业需要而发放的小额度信用贷款。
从贷款金额来说,属于小额贷款;从贷款性质来说,属于信用贷款,不需抵押担保;从贷款对象来说,是城乡居民个人,而不是现有企业;
从贷款用途来说,属于创业贷款,区别于现行的消费贷款;从贷款名称来说,属于小额信贷的别称,是符合国情的中国化称谓;
从扶贫效果来说,它的扶贫效率最高、覆盖面最大、经济效益最好、贷款回收率最高、资金周转率最快,可使国家的扶贫资金发挥最大的作用。
它可以解决城乡百姓就业问题,变受雇就业为自我创业,进而激发人的创造潜能。提供持续的信贷服务,可以有效地防止脱贫后再出现返贫现象。
创业贷款,旨在突出和鼓励自我创业的就业形式,以区别于受雇就业形式下的个人消费贷款。孟加拉国吉大港大学经济系穆罕曼德.由诺思教授信贷扶贫的成功经验为创业贷款在中国的实施提供了借鉴。
创业贷款主要有以下三种选择方式,创业者可视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创业贷款。
贷款申请人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和在贷款行所在地合法居住的证明,以及固定的住所或营业场所。
固定住所的证明可以是房产证(父母名字的房产证也可),营业场所的证明应该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行业的经营许可证,说明正在从事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B. 担保贷款担保人需要什么资料

法律分析:担保贷款担保人需要提供的资料有:

1、二代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如果担保人已婚则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担保人的工资卡复印件;

5、担保人的工作证明资料以及收入证明资料;

7、抵押物他项权证书;

8、银行规定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三条 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C. 贷款担保人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需要担保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籍薄,担保人月收入证明,流水账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七条 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第八条 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第九条 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第十条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为他人提供保证;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对强令其为他人提供保证的行为,有权拒绝。

第十二条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3)小额贷款担保人需要什么资料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二十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三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D. 现在贷款 担保人要准备什么材料

担保方需要提供的资料有:

1、担保人的身份证以及复印件;

2、担保人的户口本以及复印件;

3、担保人的结婚证以及复印件;

4、担保人的工资卡复印件;

5、担保人的工作证明材料;

6、担保人的收入证明材料;

7、抵押物他项权证书;

8、银行规定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小额贷款担保人需要什么资料扩展阅读:

担保法规定

第二十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三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第二十七条

保证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就连续发生的债权作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人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保证合同,但保证人对于通知到债权人前所发生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八条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第二十九条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该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权人和企业法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债权人无过错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第三十一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第三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

E. 贷款担保人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贷款担保人需要提供的资料包括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征信报告、最近半年的银行流水、担保承诺书等,成为担保人还需要年龄在18周岁到65周岁之间、具有代替借款人还款的意愿、在当地有常住户口或固定住所等,提交以后银行会进行审核。


在成为贷款担保人时用户要明白自己成为担保人后的责任,也就是在借款人不能按时归还欠款时担保人要承担还款责任。如果借款人和担保人都不能按时归还欠款,这时银行会起诉借款人或者担保人,还可以同时起诉。


为了避免给自己带来麻烦,在成为担保人时用户最好考察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如果借款人收入比较多,这时可以放心成为担保人。如果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不足,这时要谨慎成为担保人。


借款人在办理贷款时可以咨询不同的银行,这样可以知道不同银行在办理贷款时需要的条件,同时知道银行给出的贷款利率,因为较低的贷款利率可以节省利息的支出,借款人在还款时不易出现逾期还款的情况。

以上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关于贷款担保人需要提供什么资料的相关内容,更多信息可以关注建筑界分享更多干货

F. 中国银行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需要什么材料申请

(一)借款人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应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
1、借款申请书,应包括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借款用途、还款方式、还款来源等主要内容;
2、借款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再就业优惠证》;
4、社区推荐、劳动保障部门同意借款的审查意见;
5、贷款担保机构审核并承诺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的书面担保文件;
6、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从事微利项目的审核确认意见及资料;
7、借款人自筹资金的证明文件;
8、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最新业务变动请以中行官网公布为准。
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或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咨询、办理相关业务。

G. 小额贷款担保人需要什么条件

法律分析:1、担保人需要与与本担保案无牵连;

2、需要时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的个体;

3、提供担保者在当地需要有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4、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5、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

6、担保人与债权人应当订立书面保证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第四百二十七条 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第四百三十四条 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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