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农村妇女小额贷款要符合什么样的条件
农村妇女创业办理小额担保贷款需要满足的条件是:
首先,申请人的户口在农村,年龄在20-55周岁;
其次,经营项目符合国家规定,且有发展前途;
第三,个人信用良好;
第四,有一定的自备创业资金;
第五,能提供金融机构认可的担保人;
第六,相关部门要求申请人满足的其他条件。
⑵ 妇女创业小额贷款怎么办理
自愿申请→乡镇(社区)妇联组织推荐→区妇联初审→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区担保公司复审并承诺担保→区信用联社核贷。
1、贷款申报
由申请人向居住地所属乡镇(社区)妇联组织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妇女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书》,经乡镇(社区)妇联组织签注推荐意见后报区妇联审核,妇联组织初审后送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同意。
2、贷款审核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妇女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书》移交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进行复审,对确认符合担保条件的向区信用联社指定的信用社出具同意《担保意向书》,由信用社受理担保贷款申请,按照贷款程序对申请资料进行核贷。
3、贷款发放
经担保公司复审、信用社核贷后同意放款的,由信用社与贷款人、担保公司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办理贷款具体发放手续,同时按贷款数额一次存入贷款人在贷款信用社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贷款信用社对核贷后不同意放款的,应及时通知贷款人。
(2)小额妇女贷款条件2015年扩展阅读:
妇女创业小额贷款申请条件 :
1、开城镇农业户口;
2、年龄在18岁(含)以上60岁(含)以下,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
3、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从事特色优势产业、设施农业、商贸服务业(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的妇女;
4、贷款期限为3年,最高额度为15万元,担保方式可采取担保人担保和联保。担保人担保贷款在10万元以下(含)的,必须有1个行政事业单位的职工担保,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必须有2个行政事业单位的职工担保。
联保必须是在乡镇推荐担保的基础上,方可实行3户联保方式(直系亲属不能互相联保),原则上额度不超过5万元。
5、贷款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同等条件下,未贷过款的妇女优先。
⑶ 妇联贷款具体需要什么条件
一是提高妇女小额担保贷款额度。经办金融机构对妇女个人新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由5万元提高至8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妇女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明确经办金融机构可将人均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10万元。
二是将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覆盖面由城镇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拓展至农村妇女。符合规定条件的农村妇女均可在自愿基础上,按规定程序向当地妇联组织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三是妇联组织被纳入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体系。城镇和农村妇女均可按照自愿原则向当地妇联组织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妇联组织负责做好农村妇女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登记服务工作,对借款人申请进行调查,按照审慎原则出具贷款推荐意见,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提交经办担保机构和金融机构审核。
四是财政部门将为妇联组织提供工作经费支持及奖补资金。各级财政部门要对当地妇联组织开展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给予经费保障,对基础管理工作扎实、贷款管理工作尽职、小额担保推荐贷款回收率高的妇联组织纳入现行奖励机制。奖励资金用于地方各级妇联组织的工作经费补助。
⑷ 妇女小额创业贷款有哪些要求
妇女小额创业贷款申请条件:
1、贷款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60;
2、创业的经营项目需具有可行性,且有可持续发展能力;
3、已有一定的启动资金,且自筹启动资金不低于30%;
4、无不良信用记录或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5、身体状况良好,具备一定的经营技能技巧;
6、经营项目已进行实施阶段,并已形成部分投入;
7、银行认为具备的其它条件。
⑸ 如何申请妇女小额创业贷款
一、什么是妇女小额创业贷款?
妇女小额创业贷款是指由城镇创业再就业妇女申请,县级或县级以上妇组织推荐,经银行审查审批同意而发放的贷款。
二、妇女小额创业贷款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妇女创业小额贷款借款主体为符合现行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城镇妇女,此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60;
2、经营项目具有可行性或具有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且该项目的自筹资金不低于30%;
3、提供与推荐部门同级的小额贷款担保机构担保,若没有同级担保机构的,可申请由上级担保机构担保或提供银行认可的其他担保;
4、无不良信用记录或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5、身体状况良好且具备一定的技能;
6、涉及贷款的经营行为已经开始并已经形成部分投入;
7、目前经营情况或合理预期的经营情况能够按期还清贷款,且这种还款能力不依赖他方融资,还款不影响自身经营;
8、银行认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妇女创业贷款程序。
1、申请贷款的妇女首先向户口所在地县级或县级以上妇提出申报,并提交下列资料:劳动保障部门核准的《再就业优惠证》;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贷款申请书;贷款项目计划书;其他必要材料。
2、妇部门初审合格后出具推荐证明,报劳动保障部门审核。
3、妇部门将劳动保障部门审查后的贷款申请人资料报送担保机构。担保机构对担保申请进行审核,并对审核通过的提供贷款担保。
4、妇部门将由劳动保障部门和担保部门确认合格的材料报银行审查,银行审查通过后完善各项贷款手续并发放贷款。
5、贷款发放后,经办行将数据汇总报妇组织。妇组织对银行报送的数据确认后转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及时将贴息划转银行账户。
6、借款人根据合同规定使用贷款,并按规定的还款计划将还款资金存入银行指定账户还款,直至本息两清。
⑹ 农村妇女创业贷款优惠政策,申请条件,如何办
您好,现在能提供小额贷款的平台很多,额度基本在500-30万之间,可通过银行、网贷等方式申请。小额贷款相比其它贷款虽然额度较低,但放款快、借还灵活,很受青睐。只要选择正规的大平台,资金和信息安全有保障,就可以放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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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料要求:申请过程中需要提供您的二代身份证、本人借记卡。
注意:申请只支持借记卡,申请卡也为您的借款银行卡。本人身份信息需为二代身份证信息,不能使用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进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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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妇女创业贷款需要什么条件和办理流程
一、妇女创业贷款所需条件:
1、申请人年龄和贷款年限之和小于60;
2、经营项目有可持续发展的能力,这个项目的自筹资金不低于总金额的30%;
3、提供与推荐部门同级的小额贷款担保机构担保;
4、无不良信用记录及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5、身体状况良好并具备一定的技能;
6、涉及贷款的经营项目已经开始并已经有部分投入;
7、当前经营情况或合理预期的经营情况能够按时还清贷款,且这种还款能力不能是他方融资,还款不影响自身经营;
二、创业贷款办理流程:
1、申请贷款的妇女要向户口所在地县级或县级以上妇联提出申报,并提交下列资料:
(1)《再就业优惠证》;
(2)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
(3)贷款申请书;
(4)贷款项目计划书;
2、妇联部门初审合格后出具推荐证明,报到劳动保障部门审核。
3、妇联部门将劳动保障部门审查后的贷款申请人资料报送担保机构。担保机构对担保申请进行审核,并对审核通过的提供贷款担保。
4、妇联部门将由劳动保障部门和担保部门确认合格的材料报银行审查,银行审查通过后完善各项贷款手续并发放贷款。
5、贷款发放后,经办行将数据汇总报到妇联组织。妇联组织对银行报送的数据确认后转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及时将贴息划转银行账户。
6、借款人根据合同规定使用贷款,并按规定的还款计划将还款资金存入银行指定账户还款,直至本息两清。
(7)小额妇女贷款条件2015年扩展阅读:
妇女贷款需要准备的东西:
1、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再就业优惠证》或《就业失业证》、高等或中等院校《毕业证》、各级妇联的表彰证书、社区(村委会)出具的创业证明、参加职业技能、科技或创业培训原件及复印件,家庭详细住址说明等;
2、《妇女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书》;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经年审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经年审合格的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5、经营场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贷款项目的有效资料及可行性报告;
7、信用社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妇女创业贷款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创业贷款
⑻ 妇联小额贷款的要求
地区跟地区有差别,甘肃靖远的政策是贷款额度最高为8万元,要求找一领财政工资担保人。贷款者年龄18-59岁的农村创业妇女,有营业执照的更好。乡镇填表上报个人不承担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贷款周期不超过两年。贷款按照自愿申请、妇联推荐、农村信用社核贷、就业经办机构和财政担保贴息审查等程序办理。
⑼ 妇女创业贷款需要什么条件和办理流程
不同地方,不同银行,有不同的流程和规则。以厦门为例。
扶持对象及条件:
1、持有厦门市户籍证明和身份证;
2、创业女性(营业执照法人);
3、年龄在55周岁以下(岛外纯农业可适当放宽至60周岁);
4、无不良信用记录或其他经济违法行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扶持项目范围:
1、所有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合法经营活动,且创办的实体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及投资行业要求的其他证照。
2、优先支持科技种植业、养殖业,以及“农家乐”“渔家乐”“家庭农场”,或以女性为主体的专业合作组织、农村电子商务平台等各种适合妇女创业的项目。
扶持方式:
1、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每年分三批次申请。
2、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3、每人最多可享受2次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
申请流程:
1、由申请人向所在村(居)妇联提出申请:(1)填写厦门市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2)身份证复印件;(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4)创办的企业或项目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2、村居、镇街妇联走访了解情况。
3、区妇联抽查、汇总、审核。
4、市妇联审批、提供公示名单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审核,符合扶持条件的人员在申请人所在村(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妇联出具贷款办理通知。
5、申请人凭通知单在20个工作日内自行前往经办金融机构办理。
⑽ 妇联小额贷款怎样办理
1、贷款申报
由申请人向居住地所属乡镇(社区)妇联组织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妇女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书》,经乡镇(社区)妇联组织签注推荐意见后报区妇联审核,妇联组织初审后送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同意。【回答】
2、贷款审核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妇女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书》移交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进行复审,对确认符合担保条件的向区信用联社指定的信用社出具同意《担保意向书》,由信用社受理担保贷款申请,按照贷款程序对申请资料进行核贷。【回答】
3、贷款发放
经担保公司复审、信用社核贷后同意放款的,由信用社与贷款人、担保公司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办理贷款具体发放手续,同时按贷款数额一次存入贷款人在贷款信用社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贷款信用社对核贷后不同意放款的,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回答】
妇女创业小额贷款申请条件 :
1、开城镇农业户口;
2、年龄在18岁(含)以上60岁(含)以下,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
3、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从事特色优势产业、设施农业、商贸服务业(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的妇女;
4、贷款期限为3年,最高额度为15万元,担保方式可采取担保人担保和联保。担保人担保贷款在10万元以下(含)的,必须有1个行政事业单位的职工担保,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必须有2个行政事业单位的职工担保。
联保必须是在乡镇推荐担保的基础上,方可实行3户联保方式(直系亲属不能互相联保),原则上额度不超过5万元。
5、贷款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同等条件下,未贷过款的妇女优先。【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