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贷款发放日是贷款还款日吗
是的。
在银行申请贷款,的确很多都会按照放款日来定还款日(具体以银行规定为准)。当然,这并不是说银行发放贷款资金的那天就需要还款,而是以放款那天的日期来作为之后的还款日期,银行一般都是放款次月才开始还款的。
比如某客户在某银行申请了贷款,然后银行于5月10号发放了贷款,那在放款到账后,银行一般就会将之后的还款日期定为每个月的10号,该客户也就需要在下个月的10号(含)之前按时还上当月月供。
无论是还款日期,还是每个月的还款金额,银行都会告知客户,所以客户按照银行的通知来还款就行了。而因为大多是签订了自动扣款协议,绑定了一张银行卡用作还款,所以客户其实只要保证还款银行卡里资金充足即可。
因为只要卡片里有足够的资金,银行系统到了还款日那天就会自动从卡里扣除应还款额来完成还款操作,不需要客户再额外手动进行操作。
【拓展资料】
贷款是某年某月某日发放的,遇到银行调整利率,执行新利率的时间就是某月某日开始。
对于贷款发放日来说,是指重定价日为贷款发放日对应的月份和日期,例如贷款发放日为6月10日,那么重定价日即为每年的6月10日,LPR按5月20日相应期限LPR执行。
维持原合同不变即是转换后按照原合同约定的重定价日执行,例如原合同约定每年的1月1日为重定价日,那么转换后的重定价日仍为1月1日,LPR按12月20日相应期限LPR执行的。
贷款发放的重要先决条件,应在借款合同内加以规定。银行应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逐条核对是否已完全齐备或生效,以确保贷款发放前符合所有授信批准的要求,落实全部用款前提条件。贷款实务操作中,先决条件文件会因贷款而异,以下列举的先决条件文件基本涵盖了所有贷款种类,银行应针对贷款的实际要求,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进行对照审查,分析是否齐备或有效。
Ⅱ 邮政储蓄银行lpr转换日期怎么选,与原合同保持一致还是选贷款发放日对应日
邮政储蓄银行lpr转换日期是根据自己的需求来选的,与原合同保持一致是按照合同要求的日期来转换,选贷款发放日是按照贷款发放的日期来转换。
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客户可将原合同约定的基于“央行贷款基准利率”定价转换为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可为负值),加点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可协商重新约定重定价周期和重定价日。
(2)与原合同保持一致贷款发放日对应扩展阅读:
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范围为:2020年1月1日前邮政银行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参考“央行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不包括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处于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可不转换。
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自2020年3月1日开始,原则上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为保障借款人的权益,请务必于2020年8月31日前及时申请办理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事宜。
Ⅲ 房贷转成LPR后房贷发放对应日和维持原合同不变选哪个好
,房贷转成LPR后房贷发放对应日和维持原合同的变选那个好。
Ⅳ 利率转换,贷款发放日对应日和维持原合同不变,是什么意思嘛
利率转换、贷款发放日对应日是什么意思?
利率转换、贷款发放日对应日是什么意思,意思你如果你贷款是某年某月某日发放的,那么遇到银行调整利率,你执行新利率的时间就是某月某日开始,如果是选择转换为固定利率,转换后的利率水平等于原合同当前的执行利率水平,利率水平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如果选择转为LPR,转换后实际贷款利率=离重定价日最近的LPR报价+加点数值了。
总结:利率转换、贷款发放日对应日是什么意思,意思就是如果你贷款是某年某月某日发放的,那么遇到银行调整利率,你执行新利率的时间就是某月某日开始,如果是选择转换为固定利率,转换后的利率水平等于原合同当前的执行利率水平,利率水平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如果选择转为LPR,转换后实际贷款利率=离重定价日最近的LPR报价+加点数值。
Ⅳ LPR利率转换中,重定假日的每年对日是什么意思
利率转换重定价日怎么选
根据各主要银行的公告,大多数银行支持客户选择保持原合同约定的重定价日不变。重新约定的重定价日方式有两种:第一种是每年1月1日重定价,就是按照1月1日的相应期限LPR水平计算;第二种是你的贷款发放日的每年对月对日重定价,即按对月对日那一天的相应期限LPR水平计算。大多数银行支持客户保持原合同约定的重定价周期不变,如果重新约定重定价周期,商业性个人购房贷款重新约定的重定价周期最短为1年。
Ⅵ 什么叫贷款发放日的对应日
比如:贷款是某年某月某日发放的,遇到银行调整利率,执行新利率的时间就是某月某日开始。
对于贷款发放日来说,是指重定价日为贷款发放日对应的月份和日期,例如贷款发放日为6月10日,那么重定价日即为每年的6月10日,LPR按5月20日相应期限LPR执行。
维持原合同不变即是转换后按照原合同约定的重定价日执行,例如原合同约定每年的1月1日为重定价日,那么转换后的重定价日仍为1月1日,LPR按12月20日相应期限LPR执行的。
(6)与原合同保持一致贷款发放日对应扩展阅读:
贷款发放的重要先决条件,应在借款合同内加以规定。银行应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逐条核对是否已完全齐备或生效,以确保贷款发放前符合所有授信批准的要求,落实全部用款前提条件。贷款实务操作中,先决条件文件会因贷款而异,以下列举的先决条件文件基本涵盖了所有贷款种类,银行应针对贷款的实际要求,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进行对照审查,分析是否齐备或有效。
Ⅶ 工商银行贷款发放日对应日和维持合同不变怎么选择
请您登录手机银行,选择“最爱-全部-存贷款-利率基准转换”功能办理。
温馨提示:
1.如无法通过手机银行找到办理方法,请选择“我的-设置-版本切换”功能,切换成“标准版”后办理;
2.定价基准转换成LPR,其期限品种是依据原合同的借款期限确定;
3.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完成后不能再次转换;
4.定价基准转换不是必须办理。
办理定价基准转换时,您可以重新约定重定价日,维持原合同不变(大部分客户原合同约定的重定价日均为1月1日),或者调整为贷款发放日对应日,但不可以调整到其他日期,比如,您的贷款发放日是2015年5月6日,贷款重定价周期是1年,那么您的贷款重定价日就是每年的5月6日。您通过手机银行办理定价基准转换时,重定价日将同步调整为贷款发放日对应日,按照上面的例子,您在办理定价基准转换后将于今年的5月6日按照最新的LPR(即2020年4月20日公布的LPR)进行定价,如果4月20日的利率较去年12月20日有下调,那么您在5月份就可以按照下降后的LPR进行第一次重定价。
(作答时间:2020年7月13日,如遇业务变化请以实际为准。)
Ⅷ 房货利率LPR+浮动利率是按与原合同保持一致好,还是贷款发放日对应日好
PR转换利率与原合同保持一致好。
房贷利率,是指用房产在银行办理的贷款,该贷款要按照银行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中国房贷利率是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的,各个商业银行执行的时候可以在一定的区间内自行浮动。
中国的房贷利率不是一直不变的,而是经常变动的,形式是利率一直在上涨,所以经常会比较在增加利率之前和增加利率之后的情况。
2012年6月7日,央行向各商业银行下发特急文件,要求商业银行对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下限仍为基准利率的0.7倍。商业银行将执行新利率: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贷款利率于每年1月1日调整一次,在借款期限内,如未遇基准利率调整,则贷款利率不作调整。2017年3月,北京16银行已取消首套房贷利率9折的优惠,首套房贷利率调至9.5折。
2019年8月,全国多城房贷利率上浮20%。
Ⅸ 个人房贷定价基准转换 固定利率与LPR哪个划算
今年3月1日,备受关注的存量个人房贷定价基准转换工作正式启动。根据央行公告,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原则上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眼看期限将至,到底是选一成不变的固定利率,还是选择以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基准加点的浮动利率,还在犹豫的客户必须做决定了。
两种方式仅一次转换机会
长期以来,个人房贷利率都是在央行贷款基准利率上打折或上浮一定比例。根据央行公告,从2020年1月1日起,金融机构新发放贷款不再使用贷款基准利率,改为主要参考LPR进行贷款定价。这意味着个人贷款利率也要与基准利率脱钩,改与LPR息息相关。
对于此前的存量贷款,央行在去年年底发布公告称,存量浮动利率个人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工作2020年3月1日起正式启动,原则上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具体来说,央行对存量房贷客户给出了两个选择,一个是转为“LPR+加点”浮动利率,即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可为负值),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二是转换为固定利率。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
选择何时转换不影响加点数值
据了解,大部分银行都是在今年三四月份开始转换工作。受疫情影响,银行都推荐客户通过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线上渠道自主进行转换。转换工作已经开始了几个月,现在才选择转换的客户会不会比之前转换的客户吃亏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根据央行公告,不论选择哪种定价方式,转换时点前后贷款利率不变,都跟原执行的房贷利率一样。
央行有关负责人此前解释称,同一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在2020年3至8月之间任意时点转换,均根据2019年12月LPR(5年期以上LPR为4.8%)和原执行的利率水平确定加点数值,加点数值不受转换时点的影响。具体来说,加点数值=转换前的房贷利率-4.8%。
大部分银行会批量转换为LPR
如果客户在8月31日前没有主动转换,银行会如何处理呢?目前,大部分银行已经公告将代客户批量转换为LPR定价方式。如果客户有异议,可以在年底前找银行转回或协商处理。
现在离批量转换的统一日期还有一点儿时间,客户可以在批量转换前通过手机银行、智能柜员机、贷款经办行等渠道进行自主转换。需要提醒的是,贷款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
根据各家银行公告,如果客户参与的是批量转换,之后又对转换结果有异议,可于2020年12月31日(含)前通过手机银行自助转回或与贷款经办行协商处理。
农行公告称,如客户希望撤销批量转换,保持原合同的定价方式,可通过相关渠道申请办理,但是撤销操作仅能办理一次。
有业内人士指出,存量房贷此前基本都是以贷款基准利率为定价基准,而LPR形成机制改革之后,贷款基准利率逐步淡化,调整的可能性不太大。批量转换后客户如再申请转回原合同安排,其实就跟选择固定利率差不多。
部分客户年内房贷利率可能下调
根据银行公告,从转换时点至此后的第一个利率调整日(重定价日),房贷利率保持不变。在每个利率调整日,贷款利率水平将取最近一次发布的相应期限LPR与加点数值之和重新计算确定。此前,我国大部分存量房贷的重定价周期都是一年,重定价日多为每年1月1日或贷款发放日的对应日。
据了解,各家银行对于此次定价基准转换后的利率调整日规定并不完全一致。六大行中,建行、交行、邮储、中行和农行都规定利率调整日与原合同保持不变,只有工行的重定价日调整为贷款发放日对应日。
对于重定价日是在转换日期之后的客户,年内就会执行最新的房贷利率;而重定价日为每年1月1日或是在转换日期之前的客户,将在明年规定时间进行调整。
举例来说,如果客户的贷款发放日是2010年10月9日,在今年8月26日参与了批量转换,重定价日确定为每年10月9日,则该客户今年10月9日就会进行第一次重定价,要按照今年9月20日公布的LPR值计算贷款执行利率;如果客户的重定价日为每年6月10日,也是在今年8月参与银行统一转换,则要到明年6月10日才进行第一次重定价,到时将以2021年5月的LPR计算实际利率。如果贷款重定价日为每年1月1日,在明年元旦重定价时将根据今年12月20日出炉的LPR计算房贷利率。
相较去年12月,目前5年期LPR已下调了15个基点。因此,如果选择了LPR定价方式客户近期就要进行利率重定,房贷利率马上就能下调0.15个百分点。文/本报记者程婕统筹/余美英
支招
如何选择看客户对利率走势判断
业内人士指出,两种转换方式各有优势,具体如何选择主要取决于客户自己对未来市场利率走势的判断。如果认为未来LPR会下降,那么转换为参考LPR定价会更好;如果认为未来LPR可能上升,那么转换为固定利率就会有优势。
不过,由于存量房贷期限一般最长可到30年,就算提前还款,很多人也需要至少背负10年以上。要准确判断如此长久的时间里市场利率的走势,对普通人来说的确太难了。因此,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建议,存量房贷客户还要根据自身具体情况,以及贷款价格、贷款期限,贷款余额等,综合选择更适合自己的利率转换方式。如果此前的房贷利率价格折扣力度大,月供剩余时间比较长的话,可以选择固定利率,有助于锁定月供成本,也便于做好家庭的收支安排。如果月供剩余时间较短,贷款余额也不大,选择浮动利率可能更合适,因为即使LPR出现反转,也可通过提前还款方式来规避利率风险。
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自2019年8月改革以来,LPR共进行13次报价。目前,1年期LPR累计下行46个基点,5年期LPR累计下行20个基点。大部分银行人士预计,由于未来一段时间LPR仍有一定下行空间,借款人采用LPR作为定价基准(浮动利率)将可能是普遍的方式。
Ⅹ 邮政储蓄银行lpr转换日期怎么选,与原合同保持一致还是选贷款发放日对应日
1、邮政储蓄银行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原则上于2020年8月31日前转换为lpr利率。为保障您的权益,请务必于2020年8月31日前及时申请办理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事宜;
2、LPR转换后的生效时间需要结合贷款合同,如合同约定按季重定价,贷款利率则会随LPR按季调整;如以每年1月1日作为重定价日,贷款利率则在每年1月1日随当时的LPR调整而变化
温馨提示: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详情建议联系邮政储蓄银行客服95580咨询。
应答时间:2020-10-10,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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