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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合同主体可以变更吗

发布时间:2022-07-10 23:12:28

❶ 房屋贷款共同还款人可不可以变更

房屋贷款共同还款人可以变更,但是要经过双方当事人的协商同意才可以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八十四条 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第七十九条 债权的转让

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第八十条 债权转让的通知义务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1)银行贷款合同主体可以变更吗扩展阅读:

房屋抵押贷款申请资料:

1、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

2、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证、已离婚的需出具法院民事调解书或离婚证(注明离异后未再婚);

3、已婚需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及结婚证;

4、借款人的收入证明(连续半年的工资收入证明或纳税凭证当地);

5、房产的产权证;

6、担保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未)婚证等)。

利率特点:

中国房贷利率是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的。但是各个商业银行执行的时候可以在一定的区间内自行浮动。

中国的房贷利率不是一直不变的,而是经常变动的,形式是利率一直在上涨,所以经常会比较,在增加利率之前和增加利率之后的情况。

❷ 贷款下放时更换贷款主体可以吗

我不知道你是哪个地方的人,也不知道是在哪个银行办理的这些手续,我只是觉得他们给你的答复真的很可笑。我就是银行工作人员,常年经办这一类的业务,碰到这样的情况不计其数,却没有哪笔贷款不能批的。你想想,本来婚姻期内购买的房产就是夫妻双方共同的财产,而即使是以你妻子的名义申请的贷款,在签借款合同的时候也需要夫妻双方做为共同借款人一起签字。既然是共同财产又是共同借款人,房产在谁名下对贷款的发放没有任何影响啊,就是到房产局去办理抵押登记也要求夫妻双方共同签字认可呢。所以你说的这些都不是什么大问题。我前天才刚刚给一个人放了贷款,抵押物就在他老婆名下。
我个人觉得,是不是因为那个银行的信贷规模紧张,无法如期给你放款了,所以找个理由在推脱。当然还有一个可能,是不是你和你老婆还没有领结婚证?如果真的没有,去领个结婚证就完事了。

贷款期间可以更换担保人吗

1、借款人首先向贷款科(或所在管理部、分中心,下同)提出申请,经贷款科同意,由贷款科向贷款经办银行开具《贷款担保人变更通知书》。

2、银行经办人员应按照《贷款担保人变更通知书》的内容,通知借款人、新增担保人、原所有担保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银行现场签订《贷款保证人变更协议》,本人签字并按手印,协议各方签字齐全后,担保人变更有效。

3、银行经办人员根据变更内容,修改贷款担保人信息,并通知贷款科变更手续完成。

4、贷款科解冻被替换担保人帐户,冻结新增担保人帐户。各委托银行应严格执行以上规定,因借款相关人员签字不真实引发的合同纠纷,由经办银行承担。

❸ 借款合同变更有几种情形

借款合同是一种特殊的有名合同,其变更条件在没有特殊规定的情况下,应当遵循合同变更的普遍原理,也即《合同法》第77条所规定的:“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借款合同的要素包括借贷双方主体、借贷金额、借款利率、还款日期、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式几大要素。以下我们就对存在最高额抵押担保下的借款合同变更从这几个方面一一作出分析。 借款合同的主体分别为债权人(通常是银行等金融机构为贷款方)和债务人(借款方),而存在最高额抵押担保时,抵押权人与债权人重合(以下简称债权人),在没有第三人保证或提供抵押时,抵押人与债务人重合(以下均简称为债务人)。而在债务人以他人财产做抵押或第三人保证时,该第三人称为抵押人或担保人。因此我们的主体变更分析将在假设其他所有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独立分析每一个主体变更时对债权风险产生的影响。 (一)债权人变更 债权人将自己所有的债权因合同或赠与或基于法律规定而转移给他人,仅产生债的主体发生变更但不改变债的内容的法律行为。在学理上根据债权转移的不同原因,分为债权让予和债权移转。其中债权让予是指基于合同或其他形式协议,有偿转让债权;债权移转则多指基于赠与、法人型债权人分立合并、自然人型债权人死亡继承人继承债权等无偿转让债权的情形。 但在银行作为债权人的情况下,这些债权人变更的原因基本不会出现,因此我国担保法作出了具体规定,第61条虽有最高额抵押主合同债权不得转让的禁止性规定,但此后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简称《规定》)对第61条作出了限制性解释,其第2条规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国有银行债权后,人民法院对于债权转让前原债权银行已经提起诉讼尚未审结的案件,可以根据原债权银行或者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申请将诉讼主体变更为受让债权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即现实中因银行不良资产剥离的需要,银行主体的债权人可以在特定情况下将债权转让出去。且其第8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不特定债权特定后,原债权银行转让主债权的,可以认定转让债权的行为有效。第9条规定:资产管理公司受让有抵押担保的债权后,可以依法取得对债权的抵押权,原抵押权登记继续有效。可见最高额抵押担保的不特定债权特定后,原债权银行转让主债权时,可以认定转让债权的行为有效,且存在抵押权一并转移的效力。最高额抵押权的不特定债权特定后,原债权银行转让主债权时,可以认定转让债权的行为有效。 ①此外在最高额抵押担保未确定前,如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商一致,欲将某一笔单项债务转出,根据民法当事人自治原则,从法理上讲也是可以的,因最高额抵押权不是从属于每个具体的特定债权,而是从属于不断发生债权的基础法律关系,所以每个具体债权的转让只是意味着该债权脱离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范围,但是抵押权并不随同转移给受让人,债权额不再计入最高抵押担保实际发生的债权总额内,且该债权转移后变为无担保普通债。该行为实质属于最高额抵押担保范围的变更。被担保债权范围是由债权发生的基础法律关系的类型来决定的,所以范围变更实质上又意味着基础法律关系的变更。通常这种变更表现为: (1)以某类债权替代原有类型的债权; (2)追加其他类型的债权; (3)排除原有债权中的某类债权; (4)还可追加某个特定债权。 ①这些变更不需要得到顺序在后的抵押权人及其他第三人的同意,但必须是在抵押权确定之前进行,否则是无效的,而且变更登记是变更的生效要件,如果当事人未在抵押权确定之前办理变更登记的话,将被视为没有变更。 ②《物权法》第204条也承认了这一行为的债权转让效力,规定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部分债权转让的,最高额抵押权不得转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可见我国法律对最高额抵押担保债权确定前的债权转让问题已经有所转变,持肯定态度,甚至给出了一定的可由当事人自由约定的空间。但作为银行等类似的金融机构,在不同地位情形下应采取不同的对策: (1)作为债权人签订合同时,为防范自身风险,最好在订立最高额抵押合同时就约定选择债权转让但最高额抵押权不得转让的约定方式,更有利于保护己方利益; (2)作为第三人接受债权转让时,则应要求其最高额抵押权一并转让,因此类转让现已被法律允许,第三人可以依法要求对其合法权益的最大保障。 (二)债务人变更 债务人变更可因多种原因发生,主要有债务承担、债务人合并分立、追加债务人、多个债务人中个别债务人退出等表现。特别是一旦发生债务承担,则对最高额抵押权的影响根据债务承担的不同种类而不同。笔者在关于前文中已明确债务承担的类型,即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免责的债务承担在经债权人同意的基础上,如希望保留最高额抵押的抵押效力,则也必须经过抵押人的同意,并且这种同意需要以书面合同或者多方协议书的方式进行固定。因债务人的偿债能力对抵押人最终是否会承担债务影响重大。但在并存的债务承担,也即新加人债务人的情况下,对与抵押人来说实际上是减低了其担保风险,从理论上说可以不经其同意对其产生效力。 但在最高额抵押担保的情况下,如 (1)债务人和抵押人重合则当债务人与第三人约定债务承担变更时,仅需债权人同意即可; (2)债务人和抵押人重合,当债权人与第三人约定债务承担变更时,如仍需债务人承担担保责任的,虽实际上也减轻了债务人的负担,本不需要更多的手续设定,但其作为担保人的身份即将独立行使其担保人的权利,如能经其书面同意再转让,会使得整个证据链条更为完整、严谨; (3)债务人和抵押人分离,则无论哪种方式产生的债务承担,都需经抵押人书面同意。

❹ 房贷的共同贷款人户口改名了怎么处理

变更合同主体。
房国贷教的共同还款人可以变更,这属于合同主体的变更,需要与贷款银行联系,取得银行的同意。
换成哪些人,可以向银行提出说明,由银行作出最终的决定。
一般情况下,如果变更为父母为共同还款人更有利于贷款的保障,银行会同意的。当然,如果父母的经济条件不如女朋友,银行会不同意。

❺ 共同还款人可以取消吗

共同还款人能取消变更主体。房屋贷款的共同还款人变更属于合同主体的变更需要与贷款银行联系,取得银行的同意才可以变更。即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还款人单方面是不能变更的。变更合同主体的需要合同各方协商一致,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视为未变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四条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❻ 如何变更房贷还款人

变更房贷还款人需要进行转按揭,首先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买方交纳房屋价格30%的首付款,卖方的贷款银行书面同意提前一次性还款的确认函,银行复审,卖方向买方实际交付房屋等。

《合同法》88条规定“当事人一方经另一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是合同转让的一种形式。合同转让包括权利的转让、义务的转让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三种形式。

其特点为:

(1)、它不改变原有的权利义务内容;

(2)、发生合同主体的变化;

(3)、它涉及到原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移,可以根据不同标准作出不同划分。例如,根据概括转移的范围,可以划分为全部债权债务转移和部分债权债务转移。前者,是合同权利义务全部由出让人移转至于承受人,全部移转将使承受人取代出让人的法律地位,成为合同关系的新当事人。

后者,可因对方当事人的同意而确定原当事人和承受人的份额;如无明确约定,在原当事人和承受人之间发生连带关系。也就是说,一部移转时出让人和承受人应确定各自享有的债权和承担的债务的份额和性质,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则视为连带之债。

再如,根据其发生根据不同,可以分为约定承受和法定承受两种。也就是说,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移转,可以是基于法律的规定而产生的,被称为法定概括移转。

《合同法》第90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移转,也可以是基于当事人之间的约定(法律行为)而产生的,被称为意定概括移转。《合同法》第88条规定:“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6)银行贷款合同主体可以变更吗扩展阅读


房贷变更还款人流程如下:

1、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2、买方、卖方、律师事务所三方签订《转按揭交易安全保证合同》;

3、买方交纳房屋价格30%的首付款(按交易价格与评估价格孰低的原则,一年内免评估,以原购买价为准);

4、卖方的贷款银行书面同意提前一次性还款的确认函(包括所欠资款本息、还款账号);

5、买方据前述文件及个人资信文件向贷款银行申请二手房按揭贷款(提出贷款申请,律师初审,银行复审);

6、卖方向买方实际交付房屋;

7、银行复审通过后放款,向卖方的银行划款;

8、卖方收到款项后,与原贷款行解除贷款合同和抵押登记,与买方、律师一同办理过户、并且抵押给买方的贷款银行;

9、买方的贷款银行将30%的首付款付给卖方。

原借款人所需资料:

1、借款人和权利共有人身份证复印件;

2、房地产权证原件;

3.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原件;

4、一期银行还款对账单原件;

5、还款卡或还款存折复印件;

6、房屋买卖合同。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网络-贷款转按揭

❼ 房贷可以转移到别人名下吗

房贷是可以转移给别人名下,但是要办理转按揭手续才行,借款人需要向原贷款银行申请将抵押给银行的个人住房贷款转让,即办理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等,也就是借款人主体变更手续,借款人主体变更了,其还贷人自然就发生了变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三条 【协议变更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转移】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第五百五十五条 【合同权利义务一并转让】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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