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购房合同丢了怎么办
1、协商解决。首先你可以先协商解决,就是向开发商说明情况,看开发商能否与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这个就必须开发商同意的,一般来说,都是不会拒绝的,出现的费用由购房者出就行,只需要开发商出具相关证明的。
2、如果购买的是现房。我国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合同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方为有效成立。未经登记的,房屋买卖合同不生效,法律不予保护。因此,若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就从法律上杜绝了因不慎丢失所带来的隐患,只需补办丢失的材料就可以了。
3、如果购买的是期房。如果购买的是期房并且没有办理房产登记,可以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根据(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已办理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必担心因丢失合同和收据所造成的隐患。
4、做完预售登记但是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如果购房者丢失了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有刊登声明的费用,合同的工本费,新合同的印花税。
5、做完预售登记并且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除需要办理第3点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B. 已经还贷款几年了…发现购房合同…和银行贷款的合同不见了……怎么办
银行那里有一份存档的,可以找银行复印一份即可。
C. 房屋贷款合同丢了怎么补
1、借贷人可前往开发商或房管局重新复印一份。
2、若借贷人在还未办银行按揭前就丢失了贷款合同,那么还需借贷人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后,再拿着有关证明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再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即可。3、若申请贷款买房办理的是公积金贷款,没有购房合同原件的话,借贷人也可提供当地房屋交易中心有盖章的信息证明即可。
住房贷款合版同持有者:贷款发放银行、公证机关、办理抵押手续的房产部门、如果贷款办理的是公积金,那公积金中心也会有。
银行的贷款合同书一般在贷款审批通过后,业主开始还款,抵押贷款合同书一般银行向交于开发商,由开发商再下发到各业户,以现在的情形来讲,应该拿到一份按揭贷款抵押合同书。
如果开发商为了到房产管理局进行备案也许你那份合同将在注册完后再发与购房者,因注册后的合同书最后一页都有当地房产管理局备案注册公章,如果没有此章的话,证明此套住宅并没有进行房产注册。
现在最有效的方法就是看购房者手中有没有购房时开据的发票或收据,如果有的话,可带购房票到当地房产管理局进行咨询。看是否正在备案中,如果是的话大可放心,如果没有备案,必须到开发商处进行影印或再签订一份原件给你。
购房合同只是证明你已经就房产和房地产商达成了合作交易的一个合同文本证明,虽然它是具备房屋买卖的法律效益,但是单纯的购房合同是不能作为抵押贷款的条件的。
但是如果是要以房子申请贷款,需要提供房产证,且证明房产所有权在你名下,可以提供相关的资料抵押房屋进行贷款;如果房子目前有按揭贷款尚未还清,还没有房产证,也可以申请房屋按揭二次抵押贷款,但是银行对于此项也会有相关的规定,比如还款周期达2年或以上、征信记录良好等条件,具体以房贷银行要求为准。
D. 购房合同丢失了怎么补办
购房合同丢失了,根据不同的情形按以下方式补办:
1、如果是在做预售登记前购房者将合同丢失的话,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
2、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但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丢失合同,这时候可能会对按揭的办理造成影响。可以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包括刊登声明的费用、合同的工本费、新合同的印花税;
3、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的登记,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后,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注销了,换成新的合同。 如果购买的是期房,并且没有办理房产登记的购买者可以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E. 购房合同原件丢失了怎么补办
【法律分析】:可以按照备案登记补办购房合同。具体分为三种:1、购房合同丢失在没有做预售登记前,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2、在做完预售登记后,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申请注销所签订的合同,和开发商重新签订,再去做预售登记。3、做完预售登记并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后,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F. 购房合同己网签了,合同丢失了怎么办
1、购房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商品房买卖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一般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一份,房产部门备案一份,用于办证一份。
2、既然购房合同丢失,并确认找不到了,就要尽快补办,买受人合同丢失既不影响办证,也不必担心对方更改。
3、如果买受人失合同想要补办,可以找其他合同复印,或者要求开发商重新打印一份签字盖章即可。因为现在的合同都是网签,在网上也可以查询。这是比较简单、省事的做法,正规做法要复杂些,但可以避免日后的许多麻烦。
4、现在将具体几种情况罗列如下: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购房者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与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约二百元左右。
5、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但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有刊登声明的费用,合同的工本费,新合同的印花税。
6、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后,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注销了,换成新的合同,也就是说购房者和银行所签的借款合同里的合同号已经发生变化了,尽管购房合同里面的内容没有变化。
7、但依据《合同法》规定,该借款合同已经发生变更,所以需要和银行签变更协议。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和第二种情况基本相同。
购房合同丢了怎么补办?假如购房合同丢了的话,首先就要去挂失,很多人都不了解补办的具体流程,所以需要到相关机构去咨询一下,这样在办理的过程中才不容易出现错误,也不会多走冤枉路。购房合同掉了怎么办?具体怎么办,小编已经做了详细介绍,如果你们还有不了解的地方,还可以咨询专业人士。
G. 已经还贷款几年了…发现购房合同…和银行贷款的合同不见了……怎么办
1、购房合同丢了,如果房子已交付使用,也就没有必要去补办,因为购房合同的主要用途,就是领取房子和办证及贷款的的依据。办证时房管局有合同资料,不需要业主提供购房合同。1、如果房子未交付使用,也就要到开发商哪里复印一份。
3、如果去房管局哪里复印一份的话,要交调挡费。
4、如果需要合同去办贷款的话,要到房管局哪里复印合同,并且需要在复印件上签证盖章。
房屋公积金贷款合同丢失后可向放款银行申请复印,不能补办。放款银行在接到申请后,一般会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印,并通知客户领取。银行会在合同复印件上盖上“与原件相同”的骑缝章,表示该复印件与合同原件具有同等效率。
H. 不小心丢了购房合同怎么办
一、不小心丢了购房合同怎么办
1、不小心丢了购房合同的解决方式如下:
(1)在未做预售登记前可以与开发商重新签订;
(2)做完预售登记、未办理银行按揭前,合同需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三个月期满申请注销已签订的合同,与开发商重新签订;
(3)做完预售登记、办理银行按揭后,合同丢失除如上手续外还需与银行签订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二、签购房合同时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购房合同注意事项具体有:
1、在合同里面注明房款的具体数额,付款方式;
2、交房的日期一定要写清楚具体;
3、合同里面一定要明确购房面积,公摊面积;
4、确定煤气的通气时间,如果没有达到通气条件,开发商的应急措施;
5、要在合同里面明确产权证的方法时间,不一定要具体,但是要有一个时间范围,避免开发商无限期拖延;
6、签约时要确定,物业的管理事项,管理范围,以及收费标准;
7、买卖双方无论哪一方违约都要承担损失,合同里面要明确双方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