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什么是银行敞口授信金额,什么是合同金额,二者的区别是什么啊,谢谢!
授信金额是银行经过评价给某单位累计贷款余额的限额;(贷款)合同金额是银行与单位双方确定签署的贷款合同金额。
㈡ 信用报告中授信及负债信息概要中合同总额和余额是什么意思
总额就是说你的信用卡及贷款总额,余额是剩下未还的
㈢ 工商手机银行查询购房贷款合同显示合同金额为450000,资金为0,合同状态为正常,什么意思
应该是你省钱银行的贷款数为45万吧,合同状况没正常证明,的贷款协议已经生效。既然已经睡觉了,那么一般都会以短信形式通知到的客人,每月定期往银行卡里打多少月。
㈣ 贷款合同额度是什么意思
贷款签订后生效,但还没有履行,提款就是支用,在贷款约定下支用具体款项。银监会的受托支付等规定就是约束支款行为的。
比如你签了15万,但有支用约束,根据你提供的资料,银行放款(你提款),可能银行根据约定只同意支用10万元。
㈤ 工行车贷贷款四万为什么合同上贷款金额是48400这是啥意思
你从工行车贷贷款四万,合同上显示贷款金额为48400的话,很有可能是因为里面包含了相应的手续费,服务费等
㈥ 助学贷款中的 合同余额和合同金额有什么不同
合同状态为“正常”,一般情况下一周之内就可以发放下来了。
你可以到你的支付宝中查看“消费记录”下的“收支明细”,记得一定要到收支明细中才可以查看到,只看余额,或者消费记录都是看不到的!
收支明细里有进帐和出账记录,几乎是同时的。
出账记录就是已经划转到学校了。
你到学校找当初找当初给你录入回执(到学校后,需要录入回执,然后把回执邮寄到你的资助中心/教育局,就是那个地方)的老师,他那里可以查到学生到账清单。
如果支付宝中有出账,那么在这个到账清单中可以查到你的信息。
㈦ 贷款合同上金额和实际金额不同
法律分析: 借款合同约定金额和实际金额不一致的情况下,两种处理方式: 1、如果是出借方预先扣除利息等后将余额交付你的,以实际收到的款项作为借款本金。 2、如果不涉及前条情况,是出借方没有按约足额交付借款的,可以要求出借方交付剩余款项,实际计息仍以实际收到借款本金金额为准计算。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㈧ 贷款金额是以实际到账金额为准还是以借款合同金额为准
借款合同金额和实际到账金额不一样,按照规定应当按照实际到账数额还本付息。《合同法》第二百条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个人在使用公积金贷款时所能申请的最大贷款金额。只有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建立住房公积金制6个月以上并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为购建住房或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才可享受公积金贷款。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
㈨ 在借贷业务中,为什么以实际使用的资金确定为贷款本金,而不是合同金额
有时实际收到的贷款本金和合同金额不一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出借人提供借款时生效。从上述法律条文意思来看,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强调的是出借人是否实际交付了款项,双方不但要有订立的借贷的意思表示,出借人还必须要实际交付款项给借款人,借款人在收到借款之后,双方的借贷合同才能生效。如果借贷双方虽然达成了借贷的合意,但是借款没有实际交付的,双方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只是成立,但没有生效,如果没有订立书面的借款合同,但是出借人已经实际交付款项的,则双方已经形成事实借贷合同关系。
所以当实际到账的借款金额与借贷合同约定的金额不一致的,只能以实际到账的金额为借款本金,而不能以借贷合同约定的金额。
㈩ 请问大家,贷款中的提款合同是什么意思 请详细解释,谢谢谢谢。 还有这个(7万<贷款金额≦
贷款合同签订后生效,但还没有履行,提款合同就是支用,在贷款合同约定下支用具体款项。银监会的受托支付等规定就是约束支款行为的。
比如你合同签了15万,但有支用约束,根据你提供的资料,银行放款(你提款),可能银行根据约定只同意支用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