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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和贷款合同同时丢了

发布时间:2022-07-18 02:27:24

『壹』 交了全款购房合同丢了怎么办

法律分析:购房贷款合同丢失后的补办方法如下: 1、携带好自己的身份证到贷款银行,然银行重新给你一个原合同复印件,然后加盖银行公章。 2、如果你当时办理的是公积金贷款,那么可以携带好自己的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查询档案。 3、如果以上两种方法都行不通,还可以到房产抵押部门去查档,这个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手续费,一般不会很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贰』 贷款的购房合同丢了怎么办

法律分析:购房合同是根据法律规定,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

根据当前的情况,通常一份完整的购房合同是要有四份的,开发商处有两份,房管局有一份,借贷人有一份,若借贷人是办理银行按揭的话,那么借贷人那份合同是要放在银行。若购房者不慎将贷款合同遗失的话,也是可以经过以下的方式来补救:

1、借贷人可前往开发商或房管局重新复印一份。

2、若借贷人在还没办银行按揭前就丢失了贷款合同,那么还需借贷人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再拿着有关证明,去申请注销所签订的合同,然后再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即可。

3、若申请贷款买房办理的是公积金贷款,没有购房合同原件的话,借贷人也可以提供当地房屋交易中心有盖章的信息证明即可。

一般情况下,贷款合同丢失了,可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经办行,让银行重新给行为人一个原合同的复印件。如果行为人办理的是公积金贷款,那么可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查档。

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叁』 已经按揭几年购房合同丢了

法律分析:1.购房合同丢了,如果房子已交付使用,也就没有必要去补办,因为购房合同的主要用途,就是领取房子和办证及贷款的的依据。办证时房管局有合同资料,不需要业主提供购房合同。2.如果房子未交付使用,也就要到开发商哪里复印一份。3.如果去房管局哪里复印一份的话,要交调挡费。4.如果需要合同去办贷款的话,要到房管局哪里复印合同,并且需要在复印件上签证盖章。房屋公积金贷款合同丢失后可向放款银行申请复印,不能补办。放款银行在接到申请后,一般会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印,并通知客户领取。银行会在合同复印件上盖上“与原件相同”的骑缝章,表示该复印件与合同原件具有同等效率。

法律依据: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预售的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承购人应当依法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开发企业应当予以协助,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由于开发企业的原因,承购人未能在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开发企业和承购人有特殊约定外,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肆』 交房贷两年多了,发现购房合同丢了怎么办

若在没有做预售登记前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并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若做完了预售登记、还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购房者丢失合同,则需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并在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4)购房合同和贷款合同同时丢了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购房者有权利知道,房产商也有义务告知购房者,关于认购协议书及《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中双方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

购房者在认购书中明确双方经协商未能就《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或补充协议达成统一意见的,开发商应全额退还定金。这样可以为自身留有余地。

注意认购协议书中权利义务的对等性,多数的认购书都是开发商提供格式合同,对购房者的限制较多,而开发商基本不承担责任。为了避免一方责任倾斜,在签订协议时要注意加上限制开发商行为的条款。

『伍』 银行贷款合同丢了后果严重

购房合同、购房贷款合同都丢了,一般不会有什么后果的:
1、因为就算是别人捡到合同拿到房管局也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证的。因为是一套房屋只有一个产权,如果要求更名过户也必须要有当事人即产权人亲自到场办理。
2、买卖合同只是对双方的购房起一个约定约束作用,产权证都办下来了,它的作用基本就结束了.
拓展资料
个人住房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是商业银行的主要资产业务之一。是指商业银行向借款人开放的,用于借款人购买首次交易的住房(即房地产开发商或其他合格开发主体开发建设后销售给个人的住房)的贷款。
个人住房贷款主要有以下三种贷款形式:
(1)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全称是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它是指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性银行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政策性的个人住房贷款,一方面是它的利率低;另一方面主要是为中低收入的公积金缴存职工提供这种贷款。但是由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利息相差1%有余,因而无论是投资者还是购房自住的老百姓都比较偏向于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
(2)个人住房自营贷款是以银行信贷资金为来源向购房者个人发放的贷款。也称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担保贷款。
(3)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指以住房公积金存款和信贷资金为来源向同一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是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和自营贷款的组合。此外,还有住房储蓄贷款和按揭贷款等。
贷款对象
贷款对象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借款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四、不享受购房补贴的以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享受购房补贴的以个人承担部分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
五、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
六、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陆』 已经按揭四年购房合同丢了

法律分析:通常一份完整的购房合同是有四份的,开发商处有两份,房管局有一份,借贷人有一份,若借贷人是办理银行按揭的话,那么借贷人那份合同是要放在银行的。若购房者不慎将贷款合同遗失的话,也是可以经过以下方式来补救的:

1、借贷人可前往开发商或房管局重新复印一份。

2、若借贷人在还未办银行按揭前就丢失了贷款合同,那么还需借贷人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后,再拿着有关证明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再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即可。

3、若申请贷款买房办理的是公积金贷款,没有购房合同原件的话,借贷人也可提供当地房屋交易中心有盖章的信息证明即可。


法律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一条:申请房屋登记,申请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登记材料。申请登记材料应当提供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应当提交经有关机关确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申请人应当对申请登记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房屋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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