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关于商业银行贷款定价的案例及分析求高手解答
商业银行贷款业务中最常见的是房产抵押贷款业务,这类贷款存在较大的风险,因此,也是初学者最好写的论文。
浅谈房产抵押贷款风险防范
由于信用贷款、保证贷款风险相对较大,机器设备抵押贷款抵押物又难以处置变现,而房产抵押贷款具有抵押物易处置变现、升值潜力大、处置方式灵活等优势,因此房产抵押贷款历来被认为是一种安全系数较高的抵押贷款模式,受到各家银行的追捧。然而,随着楼市的不景气和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却给我们敲响了警钟,隐藏在其背后的风险也逐步暴露出来,尤其是当前我们农村信用社房产抵押贷款比重大,加之房产抵押贷款涉及环节多、专业性强,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如果不注意风险点,就很有可能产生贷款风险,因此很有必要进行分析防范,确保贷款安全。
一、 当前信用社房产抵押贷款存在的风险点
(一)外部风险
1、评估风险。随着经济的发展,当前可充当抵押物的资产越来越多,并且行业跨度大,因此,对于抵押物的评估,各家银行纷纷借助于评估机构。但在利益的驱使下,有的评估机构不惜出具虚假评估报告。借款人申请贷款时,评估费用由借款人支付,评估机构可能故意抬高房产的评估价格,让借款能够申请更多的贷款;当银行拍卖用来抵押的房产时,评估机构又会故意降低房产的评估价格。
2、租赁权对抗风险。一是抵押物难以处置。按照“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如果“先租后抵”,借款人即使不能按期还贷,由于租赁仍然有效,信用社也很难处理抵押房产。二是租金收入难以获得。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前,如果与抵押房产承租人签订时间较长的租赁协议,并且要求承租人一次性付清租赁费;或者借款人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租金将房屋出租给关系人,信用社即使获得了产权也将很难获得租金收入用于还贷。
3、登记风险。一是虚假登记,抵押贷款至有权部门进行登记是保证贷款合同生效和优先受偿的必要条件,但当前却存在重复登记,以及登记部门的个别人员出具虚假登记证明的问题,造成贷款出现纠纷时,信用社无法对抗第三人,权益得不到保护。二是 “一物多押”的风险。我国《担保法》规定:“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借款人将房产抵押给多个银行后,一旦破产倒闭,抵押房产将很难处置变现。
4、优先受偿风险。我国《担保法》规定抵押贷款按规定至有权部门进行抵押登记后,可以优先受偿。但这也存在例外情况,一是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2〕16号 ,明确指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认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二是税收优先权。《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第45条第1款规定:“税务机关征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该规定表明,只要纳税人欠缴税款的行为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担保之前,即纳税人欠缴税款在先,以其财产设定担保在后,税收就优先于担保物权这种私权力。
5、抵押物价值风险。由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商品价格波动频繁,特别是近年来房产价格急剧上升,而目前楼市又不景气,因此房产价值较难以把握,存在较大的市场风险。当前美国的次贷危机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
6、变现风险。一是变现成本大。抵押物的处置大抵要经过起诉、评估、拍卖等几个环节,每一个环节的费用都要信用社先行垫付,加之本金、利息,往往存在资不抵债的问题。二是变现能力难度大,尤其是以乡镇房产为抵押物的,由于受乡情、亲情等观念的限制,当抵押物拍卖时,常出现想买却不敢买的局面。三是执行难。由于一些贷款人诚信观念和法律意识淡薄,当其经营出现风险时,则开始偷偷低价变卖抵押房产,而一些人由于贪图便宜,便私下签订买卖协议后便实际占有,这种情况虽然不受法律保护,但信用社起诉申请执行时却效果不大,往往发生赢了官司输了钱的情况。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在2004年底出台的《关于人民法院在执行民事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中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只能查封,不能拍卖、变卖和抵债。在现实中贷款户的抵押房屋一般是生活用房,即使有多余的房屋也同生活用房难以分割。因此,很多信用社在贷款时没有考虑到这一点,最后往往造成抵押物无法处置。而当前社会上不法造假分子利用假房产证骗取贷款的案件也时有发生,某地信用社就发生借款人伪造房产证、他项权证骗取贷款100余万元的案件。
(二)内部风险。
1、风险意识差。由于长期以来形成的观念,总认为抵押贷款风险小,所以从贷款调查、审查,以至贷后跟踪检查等各个环节都放松警惕,把关不严,缺乏风险防范意识。
2、责任心不强。个别信贷员在办理抵押贷款时,只看下(连审查都谈不上)抵押物的所有权证,然后就由客户自行去相关部门办理登记事宜,等客户拿来他项权证时,就直接发放贷款。正因存在如此做法,才使虚假证件、虚假登记的情况层出不穷。
3、贷后管理松懈。由于缺乏风险防范和责任意识,一些信贷员贷后根本就没有进行跟踪检查,致使当抵押物被偷卖、转移时,还毫不知晓。也正因贷后管理松懈,因此当抵押物发生变质、价值降低等情况时,也未能及时采取相措施,最后致使贷款形成风险。
4、缺乏相关法律知识。当今的经济是法治的经济,如果对相关法律知识不了解,最后往往易造成抵押无效或无法实现优先受偿。
二、 相关防范对策
1、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改变认为抵押贷款无风险或风险小的错误认识,合理评估抵押贷款的风险程度,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从贷款“三查”各个环节严格把关,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严格操作规程,努力把抵押贷款风险降低到最低程度。
2、加强专业知识培训。加强对信贷人员、经办人员的专业知识、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提高信贷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操作水平。对一些典型案例要加强分析,引以为戒,同时,加强对信贷人员有关房地产知识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其市场评估、判断等综合能力。
3、重视借款人第一还款来源 。发放房产抵押贷款时,不仅要考虑借款人抵押物价值的充足性和变现能力,而且更重要的是重视第一还款来源,要对借款人进行财务分析、现金流量分析和非财务分析,对借款人经常开展贷后检查,动态反映贷款形态,从根本上提高房产抵押贷款的质量,有效防范房产抵押贷款风险。
4、贷前深入调查。对于已出租的房产,一般不办理抵押,若办理则要承租人承诺放弃优先购买权,并调查清楚租赁的支付方式,签订协议将房产归信用社所有时租金由信用社收取。 对共有财产,信用社应详细掌握财产共有情况,要求所有财产共有人共同签字。对于在建工程抵押贷款,应要求借款人把基本存款账户设在本社,往来款项要通过本社办理,随时监督借款人资金使用情况。同时应详细调查清楚借款人的实际房产数量,查看有无弄虚作假、欺骗隐瞒的现象,仅有一套居住房屋的应叫其提供当信用社处置抵押物时和住房担保。
5、加强相关部门间的沟通联系。积极加强同房管处、土地局等登记部门的联系,防范虚假证件和虚假登记。有条件的银行可以同以上登记部门直接联网,条件不足的可以指定专人办理登记,专人取件,交叉进行,防范制假骗取贷款或是内部作案。
6、强化贷后管理。加强贷后管理,建立定期或不定期贷后跟踪检查制度,认真关注客户的经营情况、资金流向情况,以及抵押物情况,一旦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努力化解贷款风险或是将风险降到最低程度。
⑵ 谁能提供几份银行授信审批的案例,加说明分析的
首先这个是机密
还有你要的是审批书还是授信报告?审批书是没有详细分析的,你要的应该是授信审查报告吧?只有在报告才会对企业的情况还有资产负债表等进行详细分析。
审批书格式:
XX支行:
你行报送的XX公司XX万元贷款申请报告,经审查,现同意对其发放XX万元贷款,期限X年。审批条件如下: 1、需办理好足值合法有效的抵押2、…………
授信报告格式
XX公司成立于200X年,目前主要从事XX业务。2007年主营业务收入XX万元。由于目前该公司资金较为紧张,现向我行申请XX万元贷款,期限X年。现将情况分析如下:
一、申请人基本情况
二、申请人财务情况分析
三、抵押品情况
四、授信用途及还贷来源分析
五、主要风险及防范措施
⑶ 小额贷款公司信贷业务管理系统的案例介绍
◆ 黑龙江哈尔滨城郊农村信用联社
◆ 江苏徐州丰县农村信用联社
◆ 贵州贵阳市农村信用联社
◆ 陕西延安志丹县农村信用联社
◆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正蓝旗农村信用联社
◆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正镶白旗农村信用联社
◆ 山西省农村信用联社
◆ 新疆自治区农村信用联社
◆ 天津农村商业银行
◆ 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
◆ 天津北辰村镇银行
◆ 天津蓟县村镇银行
◆ 天津小古林集团有限公司
◆ 山西大同华北星小额贷款公司
◆ 山西太原宏兴泰小额贷款公司
◆ 山西忻州忻府区华源小额贷款公司
◆ 山西朔州金融办
◆ ……(此处只列出部分客户)
⑷ 案例分析:关于担保贷款
1、李三作为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如果是连带保证,在李一到期不还款时,银行就有权要求李三还款;如果是一般保证,银行应在起诉李一还款无果后,才能要求李三还款。
2、第一次法院判决中是否有判决李一还款、李三承担连带责任的表示?
(1)如果第一次的判决中有让李三连带还款的表述、或者是李一不履行法院判决后银又起诉了李三并有判决的话,法院现在划扣李三的存款给银行就没有错误;
(2)如果第一次的判决中并没有涉及让李三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问题:现在法院在银行没有起诉李三、并有法院判决确定让李三承担连带还款责任的情况下,直接划保李三的存款,属于违法。李三可以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
3、“李三应如何索回自己被法院划转的存款”:很有可能是要不回了,因为银行一般设定的是连带保证、在起诉李一时很可能也起诉了李三:如果法院的判决中确定让李三承担连带还款责任,这钱李三是肯定要不回了。
但,李三可以在这一万被划扣后二年内,向李四索要这钱。
⑸ 急用:融资难的案例分析谁有这方面的资料啊
融资难是时下横在中小企业发展路上的一个“拦路虎”。去年以来,由于国内宏观调控,银根紧缩,大量中小企业因资金短缺陷入经营困境。9月份以来,记者在全省各地采访,采撷了一串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经典案例。 财政杠杆“四两拨千斤” 今年7月,镇江新区一家年销售近千万的汽车配件公司,因货款难回笼,导致资金周转压力超过承受能力,公司负责人张女士便向附近的银行求助,可问遍所有银行,都是“第一句话就给打了回票”。镇江新区中小企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得知这一情况后,主动出面担保,很快从一家银行获得80万元的贷款。 镇江新区这家担保公司,是一家由财政扶持、注册资本达到亿元的A级担保机构,目前已与5家银行签有担保合作协议,累计为184户中小企业提供了364笔、总额为9.07亿元的担保贷款。公司总经理蒋加宁向记者介绍说,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总体态势是“贷款难”,“贷款难”又在很大程度上源于“担保难”,而由政府财政部门资助成立的担保公司可以产生“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全国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从镇江起步,目前,该市专业担保机构已经发展到18家,总注册资本近9亿元;其中政府出资占31.5%,民资占59%,外资占9.5%,截至8月底担保余额为12亿元。 我省中小企业面广量大。2007年,省政府就提出了以财政杠杆撬动金融资金、扶持和促进中小企业贷款的政策思路,当年8月出台了《微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财政还建立微小企业贷款风险专项资金,专项用于省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微小企业发放贷款的风险补偿,各市、县财政也按比例给予配套,去年新增小企业贷款达到108亿元,省级财政补贴资金达到3700万元。 南京市财政连续3年每年出资2000万元对担保业进行风险补偿和收益补偿。常州市年投入担保业的扶持资金达890万元。由苏州市政府出资成立的苏州国发中小企业担保公司,担保总额接近80亿元。南通市建立的中小企业应急互助基金,首期规模3000万元,其中财政注入引导资金600万元。 扬州市在今年财政预算中,专门安排1亿元“经济发展引导和奖励资金”,重点支持工业“双创”、“三重”和“三新”产业发展。市财政对全市中小企业30个项目下拨了500万元专项资金,并发挥所属担保中心的桥梁作用,帮助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争取银行贷款。高邮华美丙纶纺织有限公司是省高新技术企业,一度由于资金紧缺难以扩大投资,担保中心主动与之联系,帮助企业解决了500万元贷款。目前,市担保中心共为83家中小企业进行了担保,至8月底担保余额达3.3亿元,最大的一笔担保资金达1540万元。 金融创新“输血”又减负 受经营规模、风险承受能力、信贷抵押能力和信用水平等因素的影响,中小企业一直是被挡在银行外的“弱势群体”。今年5月,中国中小企业协会曾在我省进行调研,结果发现,有30%以上的中小企业反映融资难度加大,资金紧张。面对中小企业急需“输血”的呼声,今年以来,我省各类银行纷纷出手,金融服务空间明显改善。 在老区姜堰市白米镇,有家自筹资金创业的双力包装制品厂,办厂13年,今年产值可达4000万元。一提到贷款,厂长朱玉林就滔滔不绝:“以前想贷款,首先要找担保,还要准备各种各样的财务报表,等着银行贷款审查,最后拿到贷款起码要2个月时间。”今年3月,听说姜堰农村合作银行推出“阳光信贷”工程,朱玉林立即去打听,工作人员告诉他,“阳光信贷”实行“一次授信,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授信企业凭一张银行卡,可在授信期限和额度内循环使用贷款,每次支取只需到柜面办理,就像存款一样方便。让朱玉林想不到的是,姜堰农合行白米支行给工厂授信150万元,他从申请到银行放款只花了4天时间,第一笔用了80万,10天后又用了70万,20多天后回笼资金50万,立刻还上,这样一来,光利息就省了2万多元。 苏州中新创投集团运作模式一开始就吸引了众人的眼球。去年以来,在苏州工业园区的大力支持下,中新创投对达不到银行贷款门槛的初创企业特别是一些科技企业,给予了很好的融资支持:一是通过担保公司,取得银行的授信额度,将银行资金融通给那些刚入园区又难以从银行取得贷款的中小企业,二是建立统贷平台,向中小企业融资。到目前,他们通过统贷平台,已经向区内的30多家中小企业融资余额3790万元,累计发放4950万元,解决了这些企业的资金需求。 “建行-淡马锡”成为镇江中小企业融资一匹“黑马”。这种模式由中国建行与国际知名金融公司淡马锡/富登金控进行战略合作,全国首家试点分行就是建行镇江分行,今年新增贷款的额度高达15亿元。9月8日,丹阳市政府搭台,数百家中小企业老板、财务老总与“建行-淡马锡”模式的销售团队进行面对面对接洽谈,得到了总额超过8亿元的“及时雨”。 据介绍,该模式主要针对中小企业金融需求“短、频、快”的特点,简化受理、评价等各环节的信贷流程,从业务受理到审批放款缩短至3-5天;增加了存货、应收账款质押等,抵质押物的范围更广。同时,对优质小企业客户将提供20%的信用放款。流动资金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年,固定资产贷款最长可达5年。 “草根金融”穿上“红马甲” 兴化市爱尔信食品有限公司是一家农副产品加工企业,主营脱水蔬菜,其中90%以上的产品销往韩、日、美等国家,年产量2000多吨。一个月前,公司老总唐爱玲与韩国客户签订了600吨脱水南瓜粉合同,但这笔大订单也让她寝食难安,因为仅收购原料的资金就需要700多万元。跑银行,找关系,想尽办法,但还有300万元没有着落。半个月前,唐爱玲抱着试试看的心理找到了7月份刚成立的兴化永泰诚小额贷款公司。没有想到的是,三天后永泰诚回信,可以贷款300万给她,时间6个月,利息等同于国有银行。这让唐爱玲喜出望外。 针对广大农村地区金融组织体系不健全、金融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现实,我省已批准9个市20个县(市、区)开展小额贷款组织试点工作,丹阳天工惠农、兴化永泰诚两家小额贷款公司已正式挂牌营业。预计到2008年底,全省将新办30家农村小额贷款公司,总注册资金约30亿元。省金融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农村小额贷款组织的建立,推动了民间借贷的合法运行、规范发展,也为中小企业提供了新的融资平台。 谈起当初在全省率先“试水”的事,永泰诚董事长魏万贵告诉记者,多年前他成立了一家担保公司,在向银行注入一定的“担保金”后,专门为那些急需资金的小老板提供担保,帮助小老板从银行贷款,他则从中收取一定的担保费。去年底,省政府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意见出台,“政府允许我们直接把资金贷出去,并可以像银行一样合法收取一定的利息”,得知这一以前连想都不敢想的好消息后,魏万贵心动了,他立即联络了三个法人股东,在很短的时间内向省金融办提交了申请。今年7月22日,注册资金3600万的永泰诚贷款公司开业,从业人员8人,其中有5人连续从事金融工作18年以上,专门负责业务的一位老总,是特地辞去当地一家银行副行长职务前来加盟的。 9月9日,在苏州经营一家花木公司的刘先生再一次来到江苏金腾典当公司借款50万,不到10分钟手续就全部搞定,这个效率让他露出满意的笑容。2003年刘先生和典当行结缘,随后事业越做越大,从当初挖土方起家,到现在开花木公司、建筑公司、置业公司,个人资产达到了近1亿元。在金腾典当公司,他每年要借款十多次,金额从5万到300万不等。刘先生的别墅长期抵押在典当公司,随时可以来借贷,每次的手续不会超过10分钟。 像刘先生这样,借助典当做大生意的中小企业在苏州还有很多。苏州共有纳入管理范围的典当行25家,2007年全年典当总额近50亿元人民币。作为苏州最大的典当公司,金腾典当的中小企业借贷的业务额在总业务额中的比例已高达96%,和300多家中小企业有典当业务往来。今年以来,每月典当总量接近1.5亿元,业务量比去年同期增加50%。 在当前的经济金融形势下,苏南还有不少中小企业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采取了更加灵活的融资方式。苏州网经科技有限公司属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经营中资金占用时间长。为应对资金链的问题,他们采取股权直接融资的办法,从今年2月份开始,增加了3个投资商,融资300万美元,大大缓解了资金压力。
⑹ 小额贷款被告上法庭什么后果
法律分析:1、贷款人不归还银行贷款的,银行可以起诉到法院。
2、胜诉之后,如果债务人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银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4、另外债务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5、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⑺ 案例分析,骗贷案件频发的原因和怎样杜绝骗贷案件发生。
其实两起案例都是管理出了问题:一案例是内外勾结虚开存单质押骗贷,主要是重要空白凭证的管理没有到位,没有实行“使用保管分人管理”和“公章出纳管理”“双人临柜”原则,首先刘某是不能既管理存单又能打印存单还可以将存单盖上公章,这些环节刘某都能一个人处理完成,这在规范的银行或信用社是不存在的。再就是假名字也能贷到款,这只能说那位信贷员连基本的信贷管理能力都没有了,最起码的贷款就是核实名字的真实性,再就是银行用存单质押为什么不到信用社来核实呢?还得信用社出具同意质押的承诺,银行才能贷款;第二案例与第一起雷同,只是单位不一样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