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贷后服务费合法吗
法律分析:合法。贷款服务费是指办理贷款业务时收取的费用,一般由银行收取,收费标准视各地情况而定。贷款服务费一般由银行收取,也有由帮助办理贷款业务的第三方收取的。
贷款服务费,收费标准视各地情况而定。办理公积金贷款时不用缴纳该项费用,仅需缴纳担保费(贷款额度千分之三,最低三百)、房屋评估费(评估价值千分之三,最低三百,最高一千五)。
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第二十六条 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第二十八条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是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② 网贷服务费合法吗
不超过合理范围的服务费合法,如果是单纯的直接向银行贷款,不会有服务费;
一、办理贷款,贷款人需要承担的费用如下:1、手续费。目前有些银行会打着不收利息的贷款方式来吸引顾客的眼球,实则是通过收取手续费的方式收取利息;2、利息费用。利息费用的多少取决于贷款人所选择的银行或者贷款人的个人贷款条件,不同的银行对于收取的贷款费用是不同的,如果贷款人的条件比较好,相对收取的贷款利息比较低;3、违约金。个人在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的时候,如果未能按照合同进行按时还款,银行有权利通过签订的合同规定的金额来收取违约金。
二、网络贷款的风险1、网络交易的虚拟性,导致无法认证借贷双方的资信状况,容易产生欺诈和欠款不还的违约纠纷。2、网络平台发布的大量放贷人信息中,有不少是以“贷款公司”、“融资公司”等名义对外发放贷款。而事实上,必须是经国家批准的金融机构方可从事信贷融资等金融服务,擅自从事金融活动者往往会因为“非法集资”、“非法吸引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管理秩序而被追究法律责任。3、如果贷款经由网络平台代为发放,那么在网络平台疏于自律,或内部控制程序失效,或被人利用等情况下,则可能出现捏造借款信息而非法集资的情形。
三、谨防骗局1、公司名头比较大,所谓的“诚信集团”“xx贷款集团”“xx贷款集团公司”等,这类公司根本不可能存在,工商部门也不可能允许此类公司名称注册。2、有的会假冒银行或知名公司的名义,但是均没有办公地址,也无法提供真实的公司营业执照和个人身份证。3、广告信息中一般只提供手机号及联系人,通过手机号码查询可看出发布者集中位于国内少数几个省份。4、放贷条件容易,不需抵押也不需查看收入情况,基本上是一个身份证就可以贷款。5、当求贷者动心后,骗子们会利用各位理由要求先收取费用,比如“利息、律师费、核实费、保险费、手续费、保证金”等等。
6、当求贷者先付费后,发现骗子的手机再也拨打不通,甚至某些求贷者不知道对方的公司、个人姓名,身份证,甚至连对方身处何地都不知道就已经上当受骗。
③ 贷款公司公司收服务费合法吗
贷款收服务费不一定违法。如果是当事人申请办理贷款的手续服务费、审核费用、提供信息查询服务的服务费或者开通超授信额度用卡服务的费用,是合法的。如果收取的是中介费用等其他费用,则是不合法的。
【法律依据】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
贷款人应设立独立的责任部门或岗位,负责流动资金贷款发放和支付审核。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
信用卡未经持卡人申请并开通超授信额度用卡服务,不得以任何形式扣收超限费。持卡人可以采用口头(客户服务电话录音)、电子、书面的方式开通或取消超授信额度用卡服务。发卡银行必须在为持卡人开通超授信额度用卡服务之前,提供关于超限费收费形式和计算方式的信息,并明确告知持卡人具有取消超授信额度用卡服务的权利。
第六十条
发卡银行应当提供信息查询服务,通过银行网站、用卡手册、电子银行等多种渠道向持卡人公示信用卡产品和服务、使用说明、章程、领用合同(协议)、收费项目和标准、风险提示等信息。
④ 贷款每个月收取服务费和保险费合法吗
法律分析:不合法。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不会有服务费和保险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⑤ 网贷公司收取的服务费是否合法
法律分析:不超过合理范围的服务费合法,如果是单纯的直接向银行贷款,不会有服务费;
办理贷款,贷款人需要承担的费用如下:
1、手续费。目前有些银行会打着不收利息的贷款方式来吸引顾客的眼球,实则是通过收取手续费的方式收取利息2、利息费用。利息费用的多少取决于贷款人所选择的银行或者贷款人的个人贷款条件,不同的银行对于收取的贷款费用是不同的,如果贷款人的条件比较好,相对收取的贷款利息比较低3、违约金。个人在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的时候,如果未能按照合同进行按时还款,银行有权利通过签订的合同规定的金额来收取违约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⑥ 贷款服务费和担保费合法吗
法律分析:合法。
担保公司收取担保费是合法合理的。信用担保机构主要从事中小贷款担保,其担保费率实行与其运行风险成本挂钩的办法,基准担保费率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50%执行,具体担保费率可依项目风险程度在基准费率基础上上下浮动30%-50%,也可经担保机构监管部门同意后由担保双方自主商定。然而,时下许多信用担保公司为了防止追偿不利情况的发生,在业务往来和与借款 人签订的委托保证合同中,不仅约定收取担保手续费,还约定收取其他多种费率比较高的担保费用。 贷款收手续费合法。贷款手续费是在贷款过程中,因申请中介或想关鉴定机构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 第四十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制定中小企业政府采购的相关优惠政策,通过制定采购需求标准、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
向中小企业预留的采购份额应当占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型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百分之六十。中小企业无法提供的商品和服务除外。
政府采购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经营规模和财务指标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政府采购部门应当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采购信息,为中小企业获得政府采购合同提供指导和服务。
⑦ 贷款公司收取服务费合法吗
只能说法律并没有规定不能收
1.角色定位带来的风险。贷款公司非金融机构,“做金融之事,不享金融之权利”,微型金融的核心是小额信贷,其实不光是小额信贷,不仅包括信贷,还包括储蓄、会费、保险、还有各种其他的服务都加在一起才可以叫做微型金融。
2.小额贷款公司只能开展贷款业务,不能吸储,要解决融资瓶颈,又要防范非法融资的风险。
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小额贷款公司资金短缺的根本原因是其没有真正进入金融市场,不具备进入拆借市场、票据市场的资格。
3.小额贷款公司最重要的经营市场风险。
中小企业面临创业难、融资难、发展难。现银行都非常重视中小企业贷款,若银行将此业务真正做起来,那么优质的中小企业客户将集中到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只能面对劣质的中小企业。小额信贷的服务对象属于金融市场中最低端的客户群体,传统银行业以抵押担保为防范和控制风险的基本手段,而这是低端客户难以满足的条件。
⑧ 贷款服务费合法吗
法律分析:贷款服务费与利息之和的利率不超过年化36%即为合法。我国对贷款机构有特定法律,要求各贷款机构的最高年利率不能超过36%。贷款机构可以按经营规定收取贷款服务费,但是贷款服务费必须纳入贷款费用中,与贷款利息、处罚金等总的占比不能超过贷款金额的36%。借贷公司以平台管理费和服务费名义,变相收取的高额利息,不受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除自然人之间借贷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七条 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过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年利率24%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超过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⑨ 贷款平台服务费担保费合法吗
法律分析:不合法。正规平台是不需要这两个款项的,借贷本金不能预扣利息,贷款人在办理业务中,收取服务费的,可能涉嫌套路贷被追究刑事责任,因而,如果贷款人收取服务费具有一定法律风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