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助学贷款需要什么材料
其需要的具体材料如下: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需要学生本人签字并且有资格审查单位加盖公章;
2.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生的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
4.学生的户口簿原件,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如果不在同一本个户口簿上,需出示双方户口簿原件;
5.家庭困难的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拓展资料: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家庭应该符合以下条件:
1、无不良信用记录;
2、家庭经济困难一般应符合以下基本特征之一:
①农村牧区特困户、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
②孤儿及残疾人家庭;
③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④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⑤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⑥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⑦老、少、边、贫及偏远农村牧区的贫困家庭;
⑧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
⑨其他贫困家庭。
贷款用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原则上用于借款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当贷款金额高于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时,剩余部分可用于学生生活费。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
拓展资料:
助学贷款的办理:
办理申报程序
(一)贷款申请
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户口簿(本)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学籍证明。新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读生凭《学生证》及其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
(二)合同签订
①当地资助中心审查申请资料→②当地资助中心指导借款学生到经办行开设个人账户→③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④当地资助中心开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
(三)合同回执
①借款学生携合同回执到学校→②学校按照合同回执要求办理手续→③学生本人将合同回执寄回学生所在县级资助中心→④当地资助中心编制汇总表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⑤省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经办行审批。
(四)贷款发放
①经办行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②贷款资金从个人账户划付至借款人就读学校的学费账户。
(五)合同变更
借款合同签订后,借款学生如需变更个人账户的账户名或账户号,或借款学生因继续攻读学业、休学等原因,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由借款学生本人申请并经县级资助中心审核同意,可以变更合同。原则上,还款计划的调整只能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进行,不能延期。
特别提醒
(一)借款人应认真阅读合同文本,切实履行借款人各项义务。
(二)如国家相关政策发生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三)国家开发银行及各级资助中心有权不经借款人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公布和使用借款人个人信息以及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
Ⅱ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都需要什么 要去银行签合同吗
不需要去跟银行签订合同,首先是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其次是借款人学生证或入学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三是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贫困证明;四是借款人同班同学或老师共两名见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五是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六是督促还款承诺书;七是银行要求借款人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另外,国家助学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由国家财政贴息,但是毕业后的贷款利息就要由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支付。
Ⅲ 大学助学贷款如何申请
中国银行的“国家助学贷款”系指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所在高校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用于支付在校学习期间学费和住宿费的信用贷款。 一、贷款对象: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为高校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二、借款人条件: 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4)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5)因家庭经济困难,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 三、贷款申请: 高校与经办银行共同负责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的咨询工作。 在协议有效期内,学生可以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原则上采取在校学习的学生一次申请并签署借款合同、 经办银行分学年发放贷款的办法;申请借款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本校的高校机构提出申请,领取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等有关材料,如实完整填写,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高校可以分批次为申请借款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四、提交资料: 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提交以下资料: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2)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声明); (3)经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核实确认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五、因各地区存在一定差异,请您申请贷款时详询当地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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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流程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流程:1、向就读学校提出国家助学贷款申请。2、领取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3、填写申请书,并且把申情书和需要提供的资料一起提交给就读学校。4、学校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查。5、审查通过将资料递交给经办银行6、经办银行审核批准后,银行与学生签定贷款合同。7、经办银行放款,申请办理完成。
拓展资料:
一、首先要看有没有具备的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6周岁的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二、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2、 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3、 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
4、银行或学校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和资料。
三、银行再审批:
学校有关部门负责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并核查学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学生的贷款申请。
四、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
1、贷款申请被批准后,学校根据经办银行提供的借款学生名册,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组织学生填写、签署借款合同及借据的工作,并提交经办银行。
2、与经办理银行签订合同,经办银行在收到学校统一提交的借款合同及借据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签署工作,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签署完毕的借款合同送达学校机构。
五、贷款的放款:
将由银行为每名学生办理一张借记卡或活期存折,学校负责监督学生的贷款使用情况,经办银行可以向学校了解贷款的发放和使用情况。
拓展资料:
国家助学贷款的还款期限:
贷款学生应在毕业后1-2年内开始偿还贷款本金,六年内还清贷款本息。国家鼓励毕业后收入较好的贷款学生提前还清贷款本息。2004年8月份以前签订的贷款合同(包括毕业生还款协议),一般规定贷款学生在毕业后四年内还清贷款本息。
Ⅳ 助学贷款合同的签订主要包括什么
助学贷款合同签订的主要是包括助学贷款的金额,助学贷款的利息和还款年限,然后等到你毕业的时候按照贷款合同按时还款,不要出现逾期的情况。
Ⅵ 河南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由哪几方共同签订
法律分析:由借款学生、国家开发银行河南分行、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共同签订
法律依据:《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操作实施细则》
第十一条 贷款经办人员对借款人、介绍人和见证人提供的资料进行调查核实,交由有权批准人进行审批,并及时给予借款人能否贷款的答复。
第十二条 贷款经有权批准人批准后,贷款经办人员即通知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按学年将贷款划入借款人就读学校指定账户或借款人在中国银行开立的储蓄或信用卡账户,同时将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副联寄至借款人所在学校学生档案管理部门。
Ⅶ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由哪几方共同签订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由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银行共同签订。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且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系统备案和有效)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位学生。
贷款额度为,国家助学贷款上限提至本专科生及预科生12000元、研究生16000元,为1000到12000(16000)之间的整数,原则上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高校在读学生当年在高校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宽限期时间为5年。
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自贷款发放日起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调整后的利率为调整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息按年计收,每年12月20日为还款日。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
申报材料具体如下:
1、贷款证明材料;
2、身份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
第三条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实行结余奖励和亏空分担。风险补偿金若超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损失,超出部分由国家开发银行奖励给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若低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损失,不足部分由国家开发银行和县级财政部门各分担50%。第十一条 结余奖励资金用于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工作,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用途包括:
(一)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工作相关的直接支出,包括宣传教育、业务培训、交通通讯、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业务支出;
(二)弥补学生因死亡、失踪和丧失劳动能力确实无力归还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所形成的风险。
Ⅷ 国家助学贷款
1、什么是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借款学生通过学校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弥补在校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的不足,毕业后分期偿还。
2、申请贷款的条件是怎样规定的?
1. 我校全日制已入学注册的经济困难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4.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信用行为;
5. 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6. 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
3、学生每学年可申请多少国家助学贷款?
每个学生每学年的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每个学生具体贷款金额经学生申请,所在二级学院根据学费、住宿费、生活费标准和每个学生具体困难程度以及受资助情况进行审定。
4、如何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一般来讲,贫困家庭学生需通过就读的学校向当地的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采取一学年一次申请、银行发放国家助学贷款办法。
5、申请贷款的学生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根据经办银行规定,申请贷款的学生须提供十三份申贷材料,以下5份材料必须由学生本人提供,除此材料由学生与所在学院共同提供。
①国家助学贷款借款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等内容的借款申请书;
②本人学生证复印件;
③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④借款人家长对借款的意见及有关督促其子女准时还款等承诺的意见书;
⑤学生家庭所在地乡以上民政部门或镇以上民政部门或街道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借款人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生本人对其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6、谁来审查和审批学生的贷款申请?
学校有关部门负责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进行初步资格审查;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学生的贷款申请。
7、借款学生如何与经办银行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
学生贷款申请通过学校审查和银行审批同意后,学校将根据经办银行通知组织学生填写、签订借款合同和借据等文本。贷款到位后,学校将学生申请或借款信息及时通知借款学生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
8、如何发放国家助学贷款?
经办银行应在借款合同签字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贷款划入学校指定的账户,学校负责将生活费贷款按月发放给借款学生。
9、谁来责监督学生的贷款使用情况?
学校负责监督学生的贷款使用情况,经办行可向学校了解贷款发放和使用情况。
10、国家助学贷款的还款期限为多长?
一般讲,借款学生应在毕业后六年内还清贷款本息。
11、国家助学贷款的利率是多少?
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执行。现行贷款年利率为:一至三年为5.76%;三至五年为5.85%;五年以上为6.12%。
12、国家财政如何对国家助学贷款利息进行补贴?
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部补贴;借款学生毕业后的利息及罚息由学生本人全额支付。
13、借款学生在毕业时,就国家助学贷款事项需要与银行办理哪些手续?
1. 借款学生毕业离校前,学校应组织借款学生与经办银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制订还款计划,签订还款协议。借款学生与经办银行办理上述手续后,学校方可为其办理毕业手续。
2. 对于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要在毕业前向原所在学校提出展期申请,并提供继续攻读学位的相关证明。原所在学校审核通过后,由原经办银行为其办理展期手续。
14、借款学生在何时开始偿还国家助学贷款?
借款学生毕业后,自己需全额支付贷款利息。经办银行允许借款学生根据就业和收入水平,自主选择毕业后24个月内的任何一个月起开始偿还贷款本金。具体还贷事宜,由借款学生在毕业离校前与银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时向经办银行提出申请,经办银行进行审批。
15、借款学生可采取何种方式偿还国家助学贷款?
经办银行原则上规定借款人还款方式实行按合同规定准时按季还本付息的方式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银行通常为借款学生设计了两种还款方式:等额本息还款法和等额本金还款法。等额本息还款法每期偿还本息金额相等,还款压力平均分布;等额本金还款法初始每期的还款金额较多,以后每期的还款金额较少,还款压力呈前紧后松分布。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支付本息总额略高于等额本金还款法。
16、违约的借款学生应承担什么后果?
1. 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如未按照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约定的期限、数额偿还贷款,经办银行应对其违约还款金额计收罚息,并将其违约行为载入金融机构征信系统,金融机构不再为其办理新的贷款和其他授信业务。
2. 按还款协议进入还款期后,连续拖欠还款超过一年且不与银行主动联系办理有关手续的借款学生,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银行将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毕业学校及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
17、借款学生中途不需要贷款了怎么办?
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如因经济状况发生了好转等原因,中途不需要贷款时,学生可在当年放款10日前,通过所在学校向银行提出书面申请终止贷款发放。经银行同意后,学生与银行办理借款合同变更等手续。
18、转学的借款学生如何处理国家助学贷款?
借款学生转学时,必须先还清在原经办银行的贷款本息,所在学校方可为其办理转学手续。
19、借款学生可否提前还款?
借款学生在借款期间内,可以提前部分或全部还款,但必须提前向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对提前还款的本金按合同约定利率和实际使用天数计收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