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贷款逾期的计算方式
“贷款在偿还本息时,没有在每月还款日前或宽限期内按时归还应还本息即视为贷款逾期。贷款逾期会产生罚息,还会被相关系统直接记录然后上报征信。如果用户因为特殊情况无法按时还款,应及时与放贷行取得联系并商议如何处理。”
㈡ 逾期怎么算
逾期利息根据平台的不同,算法也不同。大致如下,仅供参考:
首先,银行贷款
银行贷款是大家公认的比较靠谱的贷款平台,如果产生逾期,要加收逾期利息,计算方法为本金*逾期利率*逾期天数。关于逾期利率各家银行有不同的规定,按照中央银行的规定来说,罚息利率是在原来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再上浮30%~50%。如果借款人贷款用途异常,比如说用于投资赌博等银行禁止的行为,那么银行会立即收回贷款或在原贷款利率基础上,上浮50%~100%。
其次,信用卡
信用卡也属于贷款的一种,信用卡逾期后,大致会产生两类费用:逾期利息和违约金。
逾期利息:一般银行的信用卡都有20-50天不等的免息期,如果持卡人在超过免息期之后仍然没有还款,那么就会产生逾期利息,一般按照每天万分之五收取。
违约金:目前绝大多数银行将违约金收费标准设定为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
再次,支付宝
支付宝上有很多贷款平台,比如花呗,借呗,网商贷等,不同平台逾期后产生的利息是不一样的。
花呗:如果在还款日(每月10日)前未还清当前应还金额,会产生相应的逾期的利息,具体计算方法为逾期金额*逾期天数*0.05%。
借呗:逾期费用计算方法为逾期账单金额(逾期本金加利息)*利率*1.5*逾期天数(不计算当天)。
网商贷:网商贷逾期利息是比较高的,计算公式为:逾期账单金额(逾期本金加利息)×利率×1.5×逾期天数(不计算当天)。
最后,网贷
目前市面上的小额贷款平台比较多,不同平台针对逾期的利息有所差别,以拍拍贷为例,每期逾期利益=每期逾期本金*0.7‰*逾期天数。逾期90天后,借款人信息被曝光,出借人可进行法律诉讼程序或找催收公司进行催收。
㈢ 如何正确计算逾期借款利息
因此,其计算方法无论对借款人还是贷款人来说,都有很大的意义。 按照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逾期借款利息的计算方法当事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有关的规定。具体分以下几种情况: 1、借款合同中明确对逾期借款利息的计算方法进行了约定的情况。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只要不违反法律,就可以作为计算依据。即商业借款的逾期利息只要不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标准,民间借款只要符合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不高于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就应该按照当事人约定的利率计算逾期借款利息。 2、借款合同中只对借款期间的利息作了约定,没有约定对逾期借款利息的情况。像这种情况时,商业借款和民间借款计算逾期借款利息的方法不同。商业借款的贷款人有选择权,既可以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亦可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而民间借款的贷款人只能要求借款人按合同约定的利率支付逾期利息。 3、借款合同中既未对借款期间的利息作出约定,也未对逾期借款利息作出约定的情况。此类合同多见于民间借款,包括两种情形:一种是定期的无息借款,一种是不定期的无息借款。对于第一种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23条 规定,“公民之间的无息借款,有约定偿还期限而借款人不按期偿还,或者未约定偿还期限但经出借人催告后,借款人仍不偿还的,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应当予以准许”,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按银行贷款利率支付逾期利息。第二种情形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9条也规定,“不定期无息贷款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贷款人只能从向借款人催讨借款或从起诉之日起要求按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㈣ 贷款逾期处理方式
贷款逾期后抓紧时间尽快还款最重要。
一般来说,逾期贷款后所需还的款项主要包括:逾期本金、应收未收利息、复息及罚息。其中关于罚息部分。中央银行规定,罚息利率为借款合同上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对于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罚息利率,则为在合同所定的利率水平上加收50%-100%。
例如:购车向银行借了5万块钱,年利率为6.15%,贷款期限是一年,按逾期20天算,需要向银行缴纳的逾期利息就为:
50000*6.15%+[50000*6.15%+50000]*(6.15%/360)*20+罚息
这样算起来,贷款逾期的罚息也是一笔不小的费用,对于借款人来说相当不划算。罚息的高成本先不说,单单是要算逾期之后的利息就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更何况,一旦你有过逾期记录,以后贷款、申办信用卡都会比较困难,所以提醒大家最好按时还款。
那么,贷款逾期后还能再次申请贷款吗?
一般来说,只要你与银行发生过借贷关系,就能在任何一家商业银行信贷网点查到你的个人信用报告。个人征信记录会显示你的逾期记录,如果是两年以内的逾期记录,银行会加起来评分,今后贷款被拒的可能性将增大。
贷款银行要求逾期的限定是,近三个月内不能有二次,近半年内不能有三次,一年内不能有四次。如果逾期次数太多,或者逾期期限达到或超过三个月及以上,恐怕就要在银行的黑名单上见了,在银行基本无法贷到款。
㈤ 如何计算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
逾期贷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的借款)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五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100%。
对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从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之日起,按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5)贷款发生逾期其核算方式正确的有扩展阅读:
银行贷款逾期计算方法:
假设借款人去年从银行申请了一笔综合消费贷款,年利率为6%,上个月因为资金紧张有3000元贷款没还。那么相应的逾期罚息计算如下:
1、如果规定逾期还款,逾期利率上浮30%,则相应的逾期罚息利率为6%*(1+30%)=7.8%。换算成日利率为7.8%/360=0.02167%。
因此假设逾期30天,则相应的逾期罚息可计算出来:3000*0.02167%*30=19.5元。
2、若是逾期还款,罚息利率上浮50%,则相应的罚息利率为6%*(1+50%)=9%,换算成日利率:9%/360=0.025%。
罚息利率:
逾期贷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的借款)罚息利率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罚息利率,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100%。
对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从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之日起,按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㈥ 逾期贷款的会计分录
逾期贷款应入的会计分录为:
借:逾期贷款
贷: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的核算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取得借款的核算(企业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款项时,应签订借款合同,注明借款金额、借款利率和还款时间等) ;
第二,借款利息的核算;
第三,归还借款的核算。短期借款一般期限不长,通常在取得借款日,按取得的金额入账。短期借款利息支出,是企业理账活动中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耗费,应作为一项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由于利息支付的方式不同,其会计核算也不完全一样。
若短期借款的利息按月计收,或还本付息一次进行,但利息数额不大时,利息费用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若短期借款的利息按季(或半年)计收,或还本付息一次进行,但利息数额较大时,则可采用预提的方式按月预提、确认和费用。
(6)贷款发生逾期其核算方式正确的有扩展阅读:
具体的核算过程:
短期借款核算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各种借款。
(一)企业借入的各种短期借款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
(二)资产负债表日,应按计算确定的短期借款利息费用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直接支付】
应付利息【月末计提】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三)归还借款
借:短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㈦ 逾期贷款的计算方法
合同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已经废止的经济合同法和借款合同条例对逾期贷款支付利息并加收罚息均作了明确规定,1995年人民银行《关于调整贷款利率后有关计息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1999年《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逾期贷款利息计收规定得较为详细,最高人民法院针对此类问题作出了相应的批复。
依照上述规定,联系审判实际,逾期贷款利息计算的方式主要包括两种:一是按合同期内利率约定计收。借款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内,借款方支付利息的利率,只要不违反人民银行有关金融机构贷款利率上下限的规定,其中民间借贷不高于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便可按其利率约定计算逾期贷款的逾期利息。二是按照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利息。这种计息方式,对借款合同履行期内的贷款利率仍然遵照原约定,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对于逾期后的贷款利率则按人民银行确定的不同时期所调整的利率,采取分段计息的办法计算逾期利息,在收取逾期利息的同时,按一定比例加收罚息,或按人民银行确定的逾期贷款罚息利率,随罚息调整分段计算罚息。同时,对合同履行期内和逾期后的贷款采取按季结息(其中一年内短期贷款还可按月结息),每季结息日为季末月20日,对于借款人不能按期支付利息的,其利息计算复利。
上述两种计息方式中,民间借贷一般适用前一种,后一种计息方式中的复利计收不适用民间借贷。银行借款合同一般适用后一种,对前一种计息方式,法律并未禁止。两种计息方式各有其特点,按约定计收逾期利息,虽然能充分体现合同当事人在法律许可范围内的意思自治原则,计算方法简便,但若逾期期限长,遇国家利率调整幅度大时,可能会导致利息计收的过高或过低,有违公平的民法精神,按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计收逾期贷款利息,虽然能恰当地反映逾期借款应付利息的情形,但实施过程中过于繁琐。 首先,如何确定计息期间。关于利息的计算应当从借款之日起计算,复利应自按约或按规定结息付息时拖欠之日起计算,并无疑问,但利息或复利应计算至何时,则规定并不明确。
一种意见认为,逾期贷款利息和拖欠利息的复利应当计算到判决确定的履行期满日,借款方当事人不按期偿付借款本息,承担违约民事责任的底线应为法院判决确定的履行期满日,一旦判决确定了给付日期,判决生效后就不允许借款人继续拖欠,这是法院判决的强制性、拘束力、执行力所在,期满后如果借款方仍不清偿,则应按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承担迟延履行法院判决的责任,即支付加倍利息的迟延履行金,如果判决确定的履行期满前借款方提前清偿,则应在判决基础上相应减少利息支付。这属于借款双方的自行和解,也不违反法律规定。
另一种意见认为逾期贷款利息及复利应计算到借款实际清偿之日,借款方未按生效判决确定的履行期清偿,不仅是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行为,相对贷款方来说,同样也是违约行为的继续。一种行为两种性质,贷款方针对借款方便享有给付迟延履行金和违约金两种请求权,并允许选择其一。
还有一种意见认为,逾期贷款利息应计算至贷款方当事人的起诉日。因为人民法院对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审查评判,应围绕双方争议的焦点,仅限于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范围,法院判决结果不得超出诉讼请求支付借款利息的范围;贷款方起诉时,人民法院判决认定借款方应支付借款及利息的数额,就是对案件事实的客观认定,即法院受理时借款方所拖欠贷款方的借款本息,只应到起诉时止,此后属诉讼中及判决后迟延而增加的,不属起诉时双方诉争的事实范围。如果允许借款方当事人通过诉讼,甚至判决确定的履行期满后仍拖欠,那么法院事实的认定是否确定?如在判决时,就考虑到借款方可能不按确定的期限履行,那么,判决书的拘束力何在?判决后,借款方随着履行的迟延而支付贷款利息数增加,那么判决结果的确定性何在?因而应以起诉日为判决利息计算的截止时限。